[公告]中孚实业:独立董事意见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032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是2004年6月在河南省 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35,0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河南豫联煤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758,111.54万元,负债总额 为464,246.00万元,净资产为237,107.82万元;2015年1-3月利润总额为 1,249.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98.44万元。 经核实中孚电力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孚电力目前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较 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公司为其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1.032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4,320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 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担保期限均为1年, 贷款均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华融天泽投资有 限公司申请的4,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是2003年12月在 林州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3,168万元,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5年3月31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47,719.85万元,负债总额 为317,090.51万元,净资产为30,297.41万元; 2015年1-3月利润总额为 -2,778.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214.88万元。 经核实林丰铝电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林丰铝电目前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平 稳,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公司为其在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 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融资由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办理委托贷款。此笔担保期限为2年,贷款 均用于补充林丰铝电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6,000万元 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是2003年6月在登 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人民币,注 册地为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 的销售。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6月30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60,438.45万元,负债总额 为142,045.91万元,净资产为118,392.54万元;2015年1-6月利润总额为797.44 万元,净利润为797.44万元。 经核实金丰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金丰煤业目前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 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公司为其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 业部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担保期限 均为1年,金丰煤业对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补充金丰煤业流动 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文献军 彭雪峰 白凡文献军、彭雪峰、白凡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