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银红利:第三次分红公告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 分红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5 年 7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红利股票 基金主代码 4810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 年 7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22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1.067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54,482,581.1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01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第三次分红, 2015 年第一次分 红 注: 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 ,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 0.01 元时,至少分配 一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 90%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6 次。 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三次分红, 2015 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 2015 年 7 月 22 日的 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10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7 月 30 日 除息日 2015 年 7 月 3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5 年 7 月 30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3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自行承担。 注: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5 年 8 月 3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 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 (400 - 811 - 9999) 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 间结束前(即 2015 年 7 月 29 日 15 : 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 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 投资收益。 5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 、咨询办法 1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icbccs.com.cn 。 2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 7 、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 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 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天嘉 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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