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菲利华:2015年半年度报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年07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家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周生高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6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2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5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27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8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菲利华、公司、本公司、股 份公司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潜江菲利华 指 潜江菲利华石英玻璃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5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14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菲利华 股票代码 300395 公司的中文名称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菲利华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UBEI FEILIHUA QUARTZ GLASS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邓家贵 注册地址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34001 办公地址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34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feilihua.com 电子信箱 zqb@feilihu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中原 王震宇 联系地址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电话 0716-8304687 0716-8304687 传真 0716-8304640 0716-8304640 电子信箱 zqb@feilihua.com zqb@feilihu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43,696,772.34 134,832,531.09 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37,254,226.30 31,266,764.42 1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36,509,638.97 30,119,609.35 21.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496,607.81 9,614,266.13 61.1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1199 0.1986 -39.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83 0.3230 -1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83 0.3230 -1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5% 9.29% -3.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5.54% 8.95% -3.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763,426,501.11 757,523,211.61 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669,985,525.36 648,881,299.06 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5.1856 10.0446 -48.37%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8,348.17 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98,919.76 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1,282.83 捐赠支出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1,397.77 合计 744,587.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市场需求下降、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用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航空航天领域及其他领域用石英纤维及 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若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上述领域的产业周期性波动,势必影响市场对公 司产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今后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1)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2) 本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未来如果石英玻璃材料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提高,或是下游行业利润率下降而加强其对石英玻璃材料 采购成本的控制,存在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本公司将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及工艺改进、强化成本管理、积极研发新产品等有效途径, 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保持公司良好的毛利率水平。 (三)信息披露豁免导致的不能充分理解和判断本公司业务情况的风险 本公司现有主要产品中,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用石英纤维及制品中部分产品因涉及国家秘密,本报告 对相关内容仅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披露,该等信息披露的豁免在未来信息披露中仍可能 持续存在,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充分理解和判断本公司该等业务的相关情况,形成因豁免信息披露而导致 的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秉承“专注、诚信、创新、进取”的企业理念,以“提升创新能力、提升装备水平、提升全员素质” 三个提升为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6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7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2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9.1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概述如下: 1、技术开发工作 在公司“独立运行、独立核算”的总体要求下,技术中心以规划预研部、项目管理部、研发部为框架开展工作,强化了 技术管理工作。研发部下设七个研发组,集中技术力量,以项目为载体,在电熔、低羟基气炼连熔连拉、大规格合成锭等项 目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在于制定事业部模式下绩效管理与薪酬分配机制,在确保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充 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 3、基础管理工作 修编和发布了公司内控制度和体系管理手册为主的《公司管理手册》,二、三级制度和体系文件的修编按计划展开,并 成立了精益管理部,专职负责精益管理工作的推进。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43,696,772.34 134,832,531.09 6.57% 主要系本期半导体用石 英玻璃材料及制品销售 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69,428,396.84 62,825,641.21 10.51%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引 起营业成本相应增长所 致。 销售费用 2,245,970.19 2,245,746.04 0.01% 管理费用 30,570,152.64 26,160,083.96 16.86% 主要系管理成本增加所 致。 财务费用 -5,844,595.14 504,749.17 -1,257.92% 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减 少利息支出和取得存款 利息收入所致。 所得税费用 6,572,253.08 8,831,580.21 -25.58% 主要系公司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认定,企业 所得税率由25%降为 15%所致。 研发投入 5,542,369.61 5,428,345.96 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5,496,607.81 9,614,266.13 61.18% 主要是销售回款增加所 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6,626,657.02 -5,086,263.67 226.89% 主要是募投项目建设支 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1,092,326.57 -11,177,700.00 178.16% 主要是归还银行借款和 减少财政局流动资金借 款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31,672,571.79 -6,767,086.18 368.04% 主要是因为募投支出增 加及归还银行借款所 致。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期经营情况稳定,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57%,主要是半导体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营业收入 增加所致。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光通讯、半导体、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用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石英纤维及制品 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半导体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及光通讯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有所增加。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光通讯用石英玻 璃材料及制品 47,968,738.55 26,875,610.18 43.97% 6.80% 0.56% 3.47% 半导体石英玻璃 材料及制品 43,782,427.20 31,911,120.99 27.11% 22.96% 36.80% -7.38% 航空航天及其它 领用用石英纤维 及制品 50,196,382.05 9,435,804.06 81.20% -3.97% -15.40% 2.54%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研发项目 进展情况 拟达到的目标 1 低羟基石英玻 璃材料研发 目前在前期工艺路线的设计及验证的基础上,新设计 的熔炉己投入试验,己试生产出普通大规格低羟基石 英玻璃锭。下一步将优化工艺参数,开展半导体用低 羟基电熔石英玻璃的研发。 满足半导体用低羟基石英玻璃材料生产工艺 技术定型。 2 连熔连拉技术 与装备定型 目前项目已完成装置和熔炉结构定型工作,局部优化 改进工作正在进行试验。待研发半导体用石英锭材料 完成熔炉结构的定型工作,稳定生产工艺技 术。 的成套装备与技术。 3 高均匀性合成 石英玻璃材料 研制 目前项目已完成工艺试验,产品小样达到设计指标, 正在通过试验,来完善设计方案及装置,为中试小批 量生产做准备。 研制高效氢氧燃烧器、熔炉系统、精密供料装 置、成套生产技术 通过上述研发项目进行,将进一步缩小与国际领先企业的技术差距,开发高品质的石英玻璃材料,丰富本公司的产品品 种和系列,并进行产业升级及改善产品结构。同时满足我国高新技术领域对高端石英玻璃材料的需求,改变半导体用低羟基 石英玻璃、高均匀合成石英玻璃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公司主要从事光通讯、半导体、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用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石英纤维及制品 的生产与销售业务。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及国家政策因素对我公司所服务的三个领域均有向好的趋势。 光通讯领域: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光纤传送网与宽带信息网权威专家邬贺铨表示:我国光纤 网大规模建设始于上世纪80年代,2015年左右,主干线网络一半光纤即将到期,需要部署新的光纤网络。 其次,根据《国办发【2015】41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 指导意见》)的内容,国家未来会加大在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网络速率提高、骨干网络容量与网间互通能 力提升三个方面的资金投入。第三,“一带一路”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这些因素,会保障光纤的市场 需求量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区间。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有较高的市场需求基础保证。 半导体领域: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通过半导体认证的石英材料制造商。2015年上半年,公司在该领域 的经营收入同比增长23%。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台湾与韩国地区的市场,公司预计该领域在未来有较高的 市场需求。 航空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共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公司针对军民品市场的不同特点,在军民品市场 营销体系的融合上,充分利用军品、民品两种资源,着力搭建军品市场资源的共享平台。公司及时总结近 年来在军工和民品市场开发中的经验,将两者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相互复制和推广,不断适应市场新形 势的变化。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计划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各项经营目标,年度经营计划进展顺利。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请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七“重大风险提示”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983.0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0.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94.67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子信息产品用石 英玻璃材料及制品 生产建设项目 否 26,983.01 26,983.01 1,460.51 13,794.67 51.12% 2016年 06月 30日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983.01 26,983.01 1,460.51 13,794.67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6,983.01 26,983.01 1,460.51 13,794.67 -- -- 0 0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 16日出具的 [2014] 京会兴专字第0101M0010号《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7,539,777.14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539,777.1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15年2月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8日召 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4月21日。该方案已于2015年4月21 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报酬的确定方 式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要 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 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邓家贵、吴学民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 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 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 于比较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 长6个月。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 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 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 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 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 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 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 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 分红。5、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 2014年09 月10日 按承诺执行 报告期内承诺 人遵守了所做 承诺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6、(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6个月。(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 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 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 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 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 辞任发行人董事而发生变化。7、(1)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 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 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2)如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 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 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 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 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收盘 价(除权除息后)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 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 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 应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见招股说明书"稳 定股价预案")。9、本人于2014年5月22日 出具承诺函: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 已经向蓝宝石项目累计投资3,555万元,其中 投入5台长晶炉设备的账面净值为2,254万元 (账面原值2,806万元、计提折旧552万元)。 若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投产,发 行人主要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按不低于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的价格收 购上述5台长晶炉设备资产。"10、本人于2014 年6月出具承诺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潜江 菲利华依据与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 工总厂于2010年9月5日签订《土地使用权 出租协议》,承租盐化工总厂3,110.8平方米国 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号:"潜国用(2000)字第0854号"、"潜国 用(2003)字第491号"),并在该租赁土地上 自建了厂房及其他构筑物、附属设施;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潜江菲利华已就其于该租赁 土地范围内自行建造的厂房合法取得以潜江 菲利华为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潜江菲 利华在租赁期内因上述厂房及其他构筑物、附 属设施被拆迁、毁损或者其他原因致使租赁合 同终止、生产经营受到影响或潜江菲利华受到 处罚等导致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 相关补偿、处罚款项和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 补偿款项以及潜江菲利华因此所支付的相关 费用"。 北京汇宝金源 投资管理中心 1、本企业在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 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 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2、如本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 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 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 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 权扣留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 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 2014年09 月10日 按承诺执行 报告期内承诺 人遵守了所做 承诺 鲁昌硕、胡国 华、朱植斌、孙 文沁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 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 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2、如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 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 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 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 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3、本人于 2014年5月22日出具承诺函:截至2013年 12月31日,公司已经向蓝宝石项目累计投资 3,555万元,其中投入5台长晶炉设备的账面 净值为2,254万元(账面原值2,806万元、计 提折旧552万元)。若截至2015年12月31日 项目尚未投产,发行人主要股东或其指定的第 三方将按不低于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账 面净值的价格收购上述5台长晶炉设备资产。 2014年09 月10日 按承诺执行 报告期内承诺 人遵守了所做 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 行 是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400,000 74.92% 48,400,000 48,400,000 96,800,000 74.9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8,400,000 74.92% 48,400,000 48,400,000 96,800,000 74.9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8,400,000 74.92% 48,400,000 48,400,000 96,800,000 74.9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00,000 25.08% 16,200,000 16,200,000 32,400,000 25.08% 1、人民币普通股 16,200,000 25.08% 16,200,000 16,200,000 32,400,000 25.0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64,600,000 100.00% 64,600,000 64,600,000 129,200,0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年4月21日。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年4月9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年4月21日。股份变动对本期和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单位:元) 股本 本期 上期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变动前 0.5767 0.5767 0.6460 0.6460 变动后 0.2883 0.2883 0.3230 0.3230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629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家贵 境内自然人 15.39% 19,883,964 9,941,982 19,883,964 吴学民 境内自然人 9.52% 12,305,692 6,152,846 12,305,692 质押 1,000,000 北京汇宝金源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2% 9,200,000 4,600,000 9,200,000 鲁昌硕 境内自然人 5.29% 6,834,712 3,417,356 6,834,712 质押 2,400,000 胡国华 境内自然人 5.28% 6,826,404 3,413,202 6,826,404 朱植斌 境内自然人 4.99% 6,446,520 3,223,260 6,446,520 质押 5,086,600 孙文沁 境内自然人 4.95% 6,399,680 3,199,840 6,399,680 商春利 境内自然人 1.43% 1,851,688 925,844 1,851,688 质押 560,000 周生高 境内自然人 1.41% 1,818,400 909,200 1,818,400 欧阳葆华 境内自然人 1.38% 1,776,800 888,400 1,776,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邓家贵和吴学民分别担任本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13,200 人民币普通股 613,20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500,007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7 谭鸿成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王志国 414,689 人民币普通股 414,689 华商基金-中国银行-平安产险- 华商基金-平安产险委托投资1号 资产管理计划 399,930 人民币普通股 399,930 钟林荣 325,157 人民币普通股 325,157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锐进2 期展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08,926 人民币普通股 308,926 钟湘 301,100 人民币普通股 301,100 吴凯强 275,200 人民币普通股 275,200 吴剑勇 239,047 人民币普通股 239,047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 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期初持股 数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期末持股 数 期初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获授 予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量 本期被注 销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量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邓家贵 董事长 现任 9,941,982 9,941,982 0 19,883,964 0 0 0 0 吴学民 副董事长 现任 6,152,846 6,152,846 0 12,305,692 0 0 0 0 商春利 董事、总经 理 现任 925,841 925,841 0 1,851,682 0 0 0 0 李中原 董事、财务 总监、董事 会秘书 现任 800,000 800,000 0 1,600,000 0 0 0 0 涂前跃 董事、副总 经理 现任 249,420 249,420 0 498,840 0 0 0 0 徐燕 董事、总经 理助理 现任 65,200 65,200 0 130,400 0 0 0 0 任起峰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宋常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王欣新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李再荣 监事 现任 105,200 105,200 0 210,400 0 0 0 0 章伟杰 监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胡燕 监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周生高 副总经理 现任 909,200 909,200 0 1,818,400 0 0 0 0 合计 -- -- 19,149,689 19,149,689 0 38,299,378 0 0 0 0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4年年报。 第七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9,165,536.88 374,173,058.9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0,588,534.69 56,913,461.36 应收账款 86,188,155.58 72,254,153.08 预付款项 20,771,438.05 20,049,954.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41,283.31 448,381.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0,752,965.03 44,460,775.1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68,307,913.54 568,299,784.5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6,008,351.31 166,801,324.73 在建工程 10,395,893.49 5,215,576.9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016,426.41 8,256,986.89 开发支出 7,804,944.63 7,347,425.5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2,971.73 1,602,112.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5,118,587.57 189,223,427.07 资产总计 763,426,501.11 757,523,211.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416,216.55 9,589,089.46 应付账款 31,030,684.22 30,192,349.74 预收款项 2,279,107.45 490,769.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233,261.65 1,324,941.12 应交税费 10,321,111.90 9,535,994.3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195,999.00 20,047,299.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6,476,380.77 80,180,442.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2,139.38 101,838.22 专项应付款 15,300,000.00 15,30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612,455.60 13,059,631.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964,594.98 28,461,469.83 负债合计 93,440,975.75 108,641,912.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9,200,000.00 64,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3,628,198.61 298,228,198.6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690,009.12 36,690,009.1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70,467,317.63 249,363,09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69,985,525.36 648,881,299.0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9,985,525.36 648,881,299.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3,426,501.11 757,523,211.61 法定代表人:邓家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生高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8,450,868.40 373,648,590.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0,588,534.69 56,913,461.36 应收账款 86,188,155.58 72,254,153.08 预付款项 16,998,685.57 15,862,120.2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41,283.31 448,381.60 存货 50,234,362.08 44,339,428.1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63,301,889.63 563,466,134.9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000,000.00 5,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59,183,583.41 159,940,365.38 在建工程 8,178,232.24 2,997,915.7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335,975.54 7,569,094.04 开发支出 7,804,944.63 7,347,425.5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7,235.01 1,505,778.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0,329,970.83 184,360,578.80 资产总计 753,631,860.46 747,826,713.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416,216.55 9,589,089.46 应付账款 31,147,003.09 27,011,051.51 预收款项 2,279,107.45 490,769.03 应付职工薪酬 3,026,701.84 1,273,235.06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