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天华超净:2015年半年度报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年07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裴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永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四节 重要事项..............................................................................................................................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2 第七节 财务报告.............................................................................................................................. 34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8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天华超净、公司、本公司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仕通电子 指 苏州仕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科艺净化 指 苏州科艺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康华净化 指 苏州康华净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华普天健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宇寿医疗 指 无锡市宇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 指 天华超净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 为 静电与微污染防控 指 采用泄漏、中和、屏蔽等原理消除或隔离静电,减少静电放电危害; 采用过滤、擦拭、清洗、粘黏、隔离等方式减少微污染物对产品造成 损害。由于静电会导致尘埃等微污染物吸附,所以微污染防控的同时 必须对静电进行防控 报告期 指 2015年1-6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天华超净 股票代码 300390 公司的中文名称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天华超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uzhou TA&A Ultra Clea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TA&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裴振华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121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12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canmax.com.cn 电子信箱 thcj@canmax.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陆建平 谢武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 电话 0512-62852336 0512-62852336 传真 0512-62852120 0512-62852120 电子信箱 thcj@canmax.com.cn thcj@canmax.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26,391,653.12 187,483,777.83 2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23,415,495.62 19,035,552.59 2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3,271,501.62 18,809,953.61 23.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625,063.77 24,348,549.59 -35.8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1336 0.3902 -65.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1 -35.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1 -35.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5% 9.37% -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6.91% 9.26% -2.3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420,119,938.40 407,782,900.46 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338,322,579.15 330,503,083.53 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2.8924 4.2383 -31.76%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4,618.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7,5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11,762.0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9,061.4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7,091.69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505.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125.00 合计 143,994.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竞争较为激烈。在国内市场,与本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厂家普遍规模较 小,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在技术、市场、规模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成本和 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故能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如果公司未能持续保持自己的领先优势、根据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及时进 行技术创新及产品升级,公司将存在因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的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将利用资金、品牌、技术等优势,加强自主创新,继续开发新产品的同时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 加深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不断完善产品体系,优化产品布局。 2、收购和整合风险 公司于2015年5月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拟向11名 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寿医疗100%股权,上述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宇寿医疗主要从事自毁 式、安全式注射器和高压注射器等一次性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与销售,与公司分属不同行业。虽然双方未来可以在技术、市 场上产生协同效应,且本次收购完成后,宇寿医疗经营管理团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依然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若 整合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将受到一定影响。 为此,公司在业务方面将充分发挥防静电超净技术的优势,结合宇寿医疗在医疗器械产品项目实施经验和技术研发方面 的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在整体经营方面,公司将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与宇寿医疗在企业文 化、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进一步融合,以促进长期稳定的发展,加快协同效应的发挥。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0,673.13万元,比期初增长13.61%。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且公司主要客户均 为长期合作单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不断增加,虽然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基本都在信用期内,公司已按照坏账准备政策提取了 坏账准备,但仍不排除因客户信用恶化导致坏账准备提取不足和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公司不断加强和完善信用审批前的信用调查、建立并有效执行谨慎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严格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 以及应收账款回收率与销售业绩挂钩的业务考核机制,将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降低到可承受的水平。 4、快速发展导致的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运营、高亮超薄背光源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人员数量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 长,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也日趋复杂,要求公司能对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做出快速反应,这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 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业务、资产规模、组织机构的扩大,相应完善或有效执行公司的相关内控制度,有 效引导公司在新的资本规模下更好地推进战略目标的实现,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发展趋势。 公司将不断吸收和引进高素质人才,通过内外部培训来提高公司现有人员的素质,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补充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层将加强学习,逐步强化内部的流程化、体 系化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营销管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利用公司的技术研发和集成供应能力优势,为中高端客户提供个性 化静电与微污染防控解决方案,实施大客户开发策略,重点与集团客户以及跨国企业保持贴身服务、紧密合作,进行业务的 精耕细作、深度挖掘,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新品研发、技术创新,从现有产品研发向新材料、功能性部件等方面推进,向高附价值、高技 术含量产品发展,促进主营产品的结构升级,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内生增长动力,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39.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5%;实现利润总额2,94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1.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01%。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977.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9%;发生管理费用1,742.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0%; 发生财务费用-73.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6.87%。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26,391,653.12 187,483,777.83 20.75% 营业成本 168,623,115.99 138,269,677.23 21.95% 销售费用 9,778,491.09 8,571,163.61 14.09% 管理费用 17,429,626.41 15,702,147.70 11.00% 财务费用 -735,020.11 168,248.07 -536.87%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大幅 增加 所得税费用 5,292,388.00 4,102,282.16 29.01% 研发投入 6,292,137.44 6,124,210.81 2.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5,625,063.77 24,348,549.59 -35.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 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45,688,772.43 -16,681,908.52 173.88% 募投项目以及背光源项 目投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596,000.00 -6,278,766.66 116.54% 股利分配比上年同期增 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43,435,106.37 1,431,208.13 -3,134.86% 募投项目以及背光源项 目投入增加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为代表的智能移动终端产品的快速发展以及液晶显示行业较高的景气度, 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成功进入国际知名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并逐步成为多家国际大客户 的核心供应商,对国际大客户的销售增长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基础,同时公司加大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产品的核心竞 争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电子信息制造业、医药医疗等行业提供专业配套。报 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39.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5%;实现利润总额2,94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1.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01%。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防静电超净技术 产品 219,447,927.76 163,888,409.26 25.32% 22.10% 23.54% -0.87%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全部采购额的比例为26.17%,前5大供应商排名次序随着公司订单情况以及 采购需求变化而发生正常变动,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30%或严 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均为去年同期的前5大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前5大客户的销售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44.17%。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3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2015年上半年电子信息行业经济运行发布会资料显示,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8%,明显好于其 它工业行业,与互联网相关的电子产品如医疗电子、汽车电子、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内销产值增速超过15%;智能手机、 智能电视内销产值增长继续保持在10%以上。下半年全行业将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增加值增速继续保持10%左右。 此外,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延续持续向好势头,产业规模和实力明显增强,面板自给率稳步提升,扭转了我国液晶显示面板完 全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上半年,全国有3条8.5代线建成投产,新宣布建设产线有3条,总计投资接近1000亿元。 电子信息制造业是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需求最大的行业,有利的外部市场环境将带动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的应用继续呈 现放大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集中度和竞争格局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作为业内知名的静电与微污染方案提供商及防静电超 净技术产品供应商,加大自主研发进度,引进优秀人才,优化产品工艺,对主要产品实现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制程生产,持 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产品在新型显示产业领域的市场占有逐步提高,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行业领导者地位,为公司业 务的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15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业务方面继续巩固在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领域的基础, 积极开发新产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努力推行大客户销售策略,加大客户的黏性;在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 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宇寿医疗1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面,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 监会的一次反馈意见,并正在积极准备回复中;同时公司正在加快建设高亮超薄背光源项目,拓展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不 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为实现全年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详见第二节之七“重大风险提示”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9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48.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3.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43.43万元,其中防静电超净制程防护产品扩产项目累计投入7,027万元, 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1,016.43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防静电超净制程 防护产品扩产项目 否 7,027 7,027 2,573.17 7,027 100.00% 2015年07 月31日 否 2. 研发中心项目 否 2,969 2,969 175.53 1,016.43 34.23% 2015年12 月31日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996 9,996 2,748.7 8,043.43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9,996 9,996 2,748.7 8,043.43 -- -- 0 0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完成日期延期。公司 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新建厂房厂址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2号楼,并将研发中心项目 完成日期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总部交通更加便 利,生活配套更加齐全,同时,研发中心项目与公司总部在同一地址,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管理。由 于双马街99号2号楼原项目搬迁后的内部装修,研发中心项目完成日期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2014年7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143.2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和使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项目进度 截止报告期末 累计实现的收 益 披露日期(如 有) 披露索引(如 有) 高亮超薄背光 源项目 10,000 11,304,507.03 11,304,507.03 11.30% 0 2015年06月 19日 公告编号: 2015-044 合计 10,000 11,304,507.03 11,304,507.03 -- 0 -- --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 关联 关系 是否关 联交易 产品类 型 委托理 财金额 起始日 期 终止日 期 报酬确 定方式 本期实 际收回 本金金 额 是否经 过规定 程序 计提减 值准备 金额(如 有) 预计收 益 报告期 实际损 益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无 否 安赢理 财 500 2015年 06月09 日 2015年 07月14 日 保本固 定收益 是 0 1.9 0 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 无 否 稳盈公 司开放 式理财 500 2015年 06月08 日 2015年 07月31 日 保本浮 动收益 是 0 4 0 合计 1,000 -- -- -- 0 -- 0 5.9 0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59.6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 增3,899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11,697万股。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本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5年3月1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5年4月16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或最终控 制方 被收购或 置入资产 交易价格 (万元) 进展情况 (注2) 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 (注3) 对公司损 益的影响 (注4) 该资产为 上市公司 贡献的净 利润占净 利润总额 的比率 是否为关 联交易 与交易对 方的关联 关系(适用 关联交易 情形 披露日期 (注5) 披露索引 余正方 苏州康华 净化系统 工程有限 公司51% 股权 314 所涉及的 资产产权 已全部过 户 通过股权 方面的战 略合作,促 进公司在 净化系统 和净化工 程方面的 业务发展, 进一步完 善公司静 电与微污 染防控系 统解决方 案的提供 能力。 自购买日 起至报告 期末为上 市公司贡 献归属于 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 利润73.86 万元. 3.15%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报酬的确定方 式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要 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裴振华;容建芬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 有(包括直接及通过其他形式间接 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 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 承诺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承诺人未在 2015年4月23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上 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可以直接向深 交所和深圳分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 份(企业)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 和深圳分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 (企业)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深交 所和深圳分公司可以直接锁定承诺 人的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承诺人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自愿将 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的赔偿。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裴振华;容建芬;吴 军;汪杨;李丹云;成 南;陈雪荣;项燕;陆 建平;王珩;Tay Chin Siang;王永秋;苏州 天华超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4年06月24 日 长期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裴振 华;容建芬;吴军;汪 杨;李丹云;成南;陈 雪荣;项燕;陆建平; 王珩;Tay Chin Siang;王永秋 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 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2014年06月24 日 长期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此次 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 在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24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发 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人将通过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 计减持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如 发行人有分派股利、送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股份数和 价格相应调整;(5)本人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 顾三官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 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届满后减持的,本人将通过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 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 持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如发行 人有分派股利、送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则减持股份数和价格 相应调整。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吴军;成南;陈雪荣; 陆建平;王珩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 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24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作为发 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 军、陆建平、王珩同时还承诺:(1)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如发行 人有分派股利、送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由强;王兆勤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 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24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骏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此次 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 在裴振华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24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陈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 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王珩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25%;在本人离职后24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宋任波;余树权;刘 昕;陈萍;李文漪;钱 业银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次发 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2014年07月31 日 2015-07-31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 诺:根据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的 主要政策规定。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 违反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 人因违反关联交易承诺获取的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未及时缴纳该 收益的,发行人有权依据本约束扣 除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本人当年度 已分得现金红利,发行人有权要求 本人将所分得的现金红利缴还公 司。 2014年02月09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 违反稳定股价的承诺:自违反稳定 股价事实确认之日起10日内,本人 将通过发行人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且发行人有权依据本约束扣除本人 的现金分红,如本人当年度已分得 现金红利,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将 所分得的现金红利缴还公司,直至 本人履行承诺或者用现金红利回购 的股份数量达到本人在股价稳定预 案中承诺增持的数量;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发行 人可以依据本约束向有关部门提出 锁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申 请。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吴 军;陆建平;王珩;Tay Chin Siang;王永秋 违反稳定股价的承诺:作为发行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裴振华、容 建芬、吴军、陆建平、王珩、Tay Chin Siang、王永秋同时承诺:如本人未 按照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增持发行 人股票的,发行人有权扣减应支付 给本人的工资薪酬,直至达到本人 上一年度薪酬的50%,并将其用于 回购发行人股票。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 将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或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启动 2014年07月31 日 2017-07-31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股价稳定措施。 裴振华;容建芬 违反股份回购承诺和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的承诺:如本人未能按照承诺 购回本次发行时本人转让的全部股 份,自该等事实确认之日起,发行 人可以依据本约束扣除本人的现金 分红,如本人当年度已分得现金红 利,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将所分得 的现金红利缴还公司,并将相关红 利用于回购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 诺或者用现金红利回购的股份数量 达到本人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转让 的股份数量;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全 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直至本 人履行承诺为止,发行人可以依据 本约束向有关部门提出锁定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申请,并向监管 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因本人原因导 致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使投资 者因此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进 行赔偿。如本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 内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发行人有权 将本人在发行人的工资、奖金、补 贴、现金分红等收入予以扣除,用 以对投资者的赔偿,直至足额承担 本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吴 军;汪杨;李丹云;成 南;陈雪荣;项燕;陆 建平;王珩;Tay Chin Siang;王永秋 违反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 诺: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事实被确 认之日起,发行人有权扣减应支付 给本人的工资薪酬、津贴,作为本 人对投资者的赔偿,直至足额承担 本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裴振华、容建芬、吴军、成南、 陈雪荣、陆建平、王珩同时承诺: 自该等事实被确认之日起,发行人 可以依据本约束扣除本人的现金分 红,如本人当年度已分得现金红利, 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将所分得的现 金红利缴还公司,直至足额承担本 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直至本人依法履行赔偿责任为 2014年02月09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止。 裴振华;容建芬 武汉天华在租赁期限内如因出租方 武汉关南兆佳科贸有限公司无权处 分租赁房产或者租赁房产系非法建 筑等原因致使武汉天华无法继续使 用所租赁房产,公司实际控制人将 承担由此发生的风险并补偿武汉天 华的全部损失。违反关于补偿武汉 天华因搬迁受到的损失的承诺:因 本人未履行补偿武汉天华因搬迁受 到损失的相关承诺给武汉天华造成 损失,发行人有权依据本约束扣除 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本人当年度已 分得现金红利,发行人有权要求本 人将所分得的现金红利缴还公司。 2014年02月09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顾 三官;吴军;成南;陈 雪荣;陆建平;王珩 违反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持股和 减持意向的承诺:自该等事实确认 之日起,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 定期自动延长(增加)6个月,发行 人有权按照本约束向有关部门提出 延长(增加)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的申请;本人违反承诺转让 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发行 人有权要求本人上缴违反承诺转让 股票所得收益。 2014年07月3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 违反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因本 人未履行住房公积金相关承诺给发 行人造成损失,发行人有权依据本 约束扣除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本人 当年度已分得现金红利,发行人有 权要求本人将所分得的现金红利缴 还公司。 2014年02月09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 天华超净及天宝鞋业、仕通电子、 科艺净化、武汉天华未为部分员工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在任何时 候有权机关要求补缴,或者给予处 罚,或者有关人员予以追索,本人 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 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 不向天华超净及天宝鞋业、仕通电 子、科艺净化、武汉天华追偿,保 证天华超净及天宝鞋业、仕通电子、 2011年12月10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科艺净化、武汉天华不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裴振华;容建芬;顾 三官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本 人与发行人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 易,本人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照 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 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 交易,以维护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本人将不利用在发行人中 的控制地位,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 在与发行人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 利益。 2011年12月01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裴振华;容建芬;顾 三官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在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直接或 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 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 体,本人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签 署之日起,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 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 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 业务范围,本人保证不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 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 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4、 在本人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 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 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 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如发行人董事会认定本人经营与发 行人同业竞争业务而向本人提出异 2011年11月30 日 作出承诺时,至 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议的,本人将无条件停止该业务。 本人因经营同业竞争业务获得的收 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依据 本约束要求本人缴纳因经营同业竞 争业务获得的收益;对本人经营与 发行人同业竞争业务给发行人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履行赔偿义务。本 人未及时缴纳收益或履行赔偿的, 发行人有权依据本约束扣除本人的 现金分红,如本人当年度已分得现 金红利,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将所 分得的现金红利缴还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吴军;成南;陈雪荣; 陆建平;王珩 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通 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2015年07月08 日 2016-01-08 严格履行,不 存在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2,400,000 80.02% 31,200,000 31,200,000 93,600,000 80.02% 3、其他内资持股 62,400,000 80.02% 31,200,000 31,200,000 93,600,000 8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80,000 19.98% 7,790,000 7,790,000 23,370,000 19.98% 1、人民币普通股 15,580,000 19.98% 7,790,000 7,790,000 23,370,000 19.98% 三、股份总数 77,980,000 100.00% 38,990,000 38,990,000 116,970,0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1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即以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59.60万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899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11,697万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4月16日,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1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1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5 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年4月16日实施。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指标 2015年1-6月/2015年6月30日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30 0.20 稀释每股收益 0.30 0.2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3386 2.892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 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 日期 裴振华 31,067,496 0 15,533,748 46,601,244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7-31 容建芬 8,650,167 0 4,325,084 12,975,251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7-31 顾三官 3,045,834 0 1,522,917 4,568,751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5-7-31 宋任波 2,802,167 0 1,401,083 4,203,25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5-7-31 余树权 2,558,500 0 1,279,250 3,837,75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5-7-31 刘昕 1,553,375 0 776,687 2,330,062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5-7-31 由强 1,553,375 0 776,687 2,330,062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5-7-31 吴军 1,096,500 0 548,250 1,644,75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5-7-31 王珩 974,667 0 487,334 1,462,001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5-7-31 陆建平 974,667 0 487,334 1,462,001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5-7-31 裴骏 365,500 0 182,750 548,25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7-7-31 其他限售股 股东 7,757,752 0 3,878,876 11,636,628 首发限售股 2015-7-31 合计 62,400,000 0 31,200,000 93,600,000 -- --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966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裴振华 境内自然人 39.84% 46,601,244 15,533,748 46,601,244 质押 4,680,000 容建芬 境内自然人 11.09% 12,975,251 4,325,084 12,975,251 顾三官 境内自然人 3.91% 4,568,751 1,522,917 4,568,751 宋任波 境内自然人 3.59% 4,203,250 1,401,083 4,203,250 质押 2,805,000 余树权 境内自然人 3.28% 3,837,750 1,279,250 3,837,750 质押 3,000,000 刘昕 境内自然人 2.00% 2,337,362 776,687 2,337,362 质押 1,800,000 由强 境内自然人 1.99% 2,330,062 776,687 2,330,062 吴军 境内自然人 1.41% 1,644,750 548,250 1,644,750 王珩 境内自然人 1.25% 1,462,001 487,334 1,462,001 陆建平 境内自然人 1.25% 1,462,001 487,334 1,462,001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3)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上述股东中,裴振华与容建芬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湖南华珍投资有限公司 903,400 人民币普通股 903,4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 2014-2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90,800 人民币普通股 890,8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健 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05C 561,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1,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 托·珍宝1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0,000 肖桂纯 339,950 人民币普通股 339,950 吴頔 323,026 人民币普通股 323,026 刘文凯 305,135 人民币普通股 305,135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锐进2 期展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46,250 人民币普通股 246,250 王淑娥 231,862 人民币普通股 231,862 陈静 220,7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7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4) 公司股东刘文凯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03,532股外,还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03股,实际合计持有305,135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期初持股 数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期末持股 数 期初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获授 予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量 本期被注 销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量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裴振华 董事长、总 经理 现任 31,067,496 15,533,748 0 46,601,244 容建芬 董事 现任 8,650,167 4,325,084 0 12,975,251 吴军 董事、副总 经理 现任 1,096,500 548,250 0 1,644,750 沈国权 独立董事 现任 李丹云 独立董事 现任 成南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852,834 426,41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