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梅安森: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5-059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先后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现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7.00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420,0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合计人民币42,027,589.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392,410.25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59,492,410.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 务有限公司2011年10月28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1]第3-0053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6日经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12月25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 修订、完善。同时,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渝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用途 1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渝中支行 煤矿安全监控装备产业化基地及研发实验中心 2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煤矿安全监控装备产业化基地及研发实验中心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3 工商银行重庆高科技支行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39,392,410.25元,截至2015年3月 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预算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占比 节余募集资金 煤矿安全监控装备产业 化基地及研发实验中心 179,900,000.00 168,082,539.51 93.43% 11,817,460.49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运营资金项目 159,492,410.25 158,723,430.00 99.52% 768,980.25 利息收入净额 18,328,149.14 合计 339,392,410.25 326,805,969.51 96.29% 30,914,589.88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节余募集资金(含截 止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之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1、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 司募投项目总投资18,44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7,990万元,项目于2013 年6月30日投入使用。截至2015年3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全部的建 设任务,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8,082,539.51元,节余募集资金11,817,460.49 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超募资金总额为159,492,410.25元,截至2015 年3月2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58,723,430.00元,剩余超募资金768,980.25 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29,623,430.00元购买金凤土地使用权;使用超募资金31,100,000.00元投资设立 六盘水梅安森、梅安森格易、梅安森中太;使用超募资金23,000,000.00元非同 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梅安森元图;使用超募资金45,000,000.00元建立北京安全技 术研究院。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巨 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3、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39,392,410.25元,截至2015 年3月20日,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期间共取得利息收入18,334,497.02元,手续 费支出6,347.88元,利息收入净额为18,328,149.14元。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煤矿安全监控装备产业化基地及研发实 验中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无异议的意见。该事项业经公 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账户基本信息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 户名: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3100020429200503273 2、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渝中支行 户名: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123905358010808 3、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户名: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7421010182600334430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 理,公司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专户已全部注销。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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