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神雾环保: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86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865号 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交割过渡期合并利润表以及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的合并经营成果。 四、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根据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作为标的公司,在资产交割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神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 全额补偿给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仅供相关方履行前述协议约定之目的使用, 不适用其他用途。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密惠红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曙光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资产交割过渡期合并利润表 2014年10月1日-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注释号 报告期数 一、营业收入 六、1 499,725,769.03 减:营业成本 六、1 358,832,752.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2 1,612,495.07 销售费用 六、3 1,102,103.58 管理费用 六、4 39,694,673.24 财务费用 六、5 3,457,915.28 资产减值损失 六、6 -143,920.8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投资收益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二、营业利润 95,169,750.31 加:营业外收入 六、7 41,22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减:营业外支出 六、8 33.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三、利润总额 95,210,936.99 减:所得税费用 六、9 14,239,247.72 四、净利润 80,971,689.2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0,971,689.27 法定代表人: 刘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骏 会计机构负责人: 戴运亚 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的编制说明 2014年10月1日——2015年6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2009年10月28日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成立。由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张永胜、阙志建三 方共同投资1000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占 80%,张永胜投资170万元,占17%,阙志建投资30万元,占3%。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北京 广宜亨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北广通会验字[2009]第0540号验资报告。 2010年3月25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 金健先生分别受让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北京神雾环境 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张永胜持有17%股权,金健持有5%股权,阙志建持 有3%股份。此项变更已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2010年12月10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张永胜、金健、阙志建分别将其所持本公司的全 部股权转让给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股权。此项变更已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 准,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2012年8月20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至5000万 元人民币,本次增资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由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 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2015年6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核准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神雾 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8号)核准, 同意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15,289,766股股份购买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福神雾工业 炉有限公司100%股权。2015 年7月 6 日,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神雾环保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0%股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14012378584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昌怀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骏 (二)所属行业及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本公司进行石油化工、炼油行业和煤化工各种工业炉以及配套设备销售,提 供洁净、高效、节能减排的各类工业炉设备,包括管式加热炉、裂解炉、转化炉、焚烧炉各 种直接反应工业炉及配套装置的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零售电石预热炉系统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工程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勘察设 计;工程监理;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三)本公司资产交割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1户,详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 中的权益”。 二、 资产交割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的编制背景 根据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作为标的公司,在资产交割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神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 全额补偿给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履行前述协议约定,本公司编制了资产交割过渡 期合并利润表。 协议约定,资产交割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其中,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9月 30 日,资产交割日为 2015 年 7月6日。因财务报表系按月编制,为与资产负债表日相衔接,资产交割过渡期具体确定 为自 2014 年10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30日止。 三、 资产交割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 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年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4 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资产交割过渡期利 润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 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 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 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 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 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 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8.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公司将单项金额500万元以上,或占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 以上(含10%)的部分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应收款项(包括应 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原有条件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 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按账龄计提的应收款项 组合2 集团合并范围内不计提坏账的关联方应收款项 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2 不计提坏账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70 70 5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金额500万以下,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的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原有条件收回所有款项时,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 9.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 材料、未结算工程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外购并直接用于工程项目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0.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 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 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 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 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 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 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 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 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1.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 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 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2 2.45-4.90 机器设备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8-10 5 9.50-11.88 办公及其他设备 2-5 5 19.00-47.5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 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 准备。 12.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 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 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3.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 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 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 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4.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 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 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 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 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 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 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 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 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 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 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 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15. 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 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6.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 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 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 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18.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 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 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9. 收入 (1)工程工艺设计服务 工程工艺设计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具体如 下: 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工程工艺设计业务,在完成项目将设计成果交付客户后, 收取款项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如果工程咨询设计业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 计期间,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 的收入、成本。待完成项目将设计成果交付客户后确认剩余的收入、成本。 工程工艺设计按项目核算,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按照实际发生成本(或工时))占预 计总成本(或总工时)的比例确定。具体如下: 1)当预计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及折旧费用等其他间接费用时,采用已经发生工时占预 计总工时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2)当预计成本除人工成本、折旧费等间接费用外,还包括差旅费、外购工艺包、分包等 费用时,采用已经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业务按建造合同准则规定确认收入。工程总承包业务的项目周期通常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确定依据为: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 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确定依据为: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公司对工程总承包业务按项目明细核算,其完工进度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 比例确定。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根据项目预计造价进行估算。在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公司根 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变化或可预见的成本变化对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实际成本包括已经发生 的项目直接建造成本和分摊的间接费用。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 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 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在合同有对应存货的情况下,将预计损失作为存货 减值准备,预计损失超出存货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 20.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 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 依据: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 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 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 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 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23. 安全生产费会计核算方法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 备”。 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 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 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五、 税项 (一) 本公司主要应纳税项及税率列示如下: 1. 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或6%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2. 营业税:按照建筑工程收入3%计缴营业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7%计提并缴纳。 4.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5.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2%计提并缴纳。 6. 所得税:税率为25%。 (二) 本公司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 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的编号为GR2011110002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三年。优惠期届满,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GR201411000834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税法规定,本公司本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六、 资产交割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说明:报告期指资产交割过渡期,即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6月 30日止。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产品或劳务名称 报告期数 收入 成本 一、主营业务小计 499,725,769.03 358,832,752.35 二、其他业务小计 合 计 499,725,769.03 358,832,752.35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报告期数 营业税 383,175.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608,011.37 教育费附加 608,011.36 其他 13,296.38 合 计 1,612,495.07 3. 销售费用 项 目 报告期数 项 目 报告期数 工资福利费 297,237.65 办公费 7,132.00 差旅交通 235,206.00 招待费 231,619.46 运费 广告费 10,000.00 会务费 16,568.00 中介机构费 250,000.00 其他 54,340.47 合 计 1,102,103.58 4. 管理费用 项 目 报告期数 工资及福利 3,588,094.87 差旅交通 609,779.69 办公费用 388,866.19 研发支出 30,228,073.44 招待费 224,432.86 折旧摊销 258,383.61 中介咨询服务费 458,308.12 税金 318,247.00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3,278,655.76 其他 341,831.70 合 计 39,694,673.24 5. 财务费用 项 目 报告期数 利息支出 5,188,358.55 减:利息收入 3,005,733.39 手续费支出 1,275,290.12 合 计 3,457,915.28 6.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报告期数 一、坏账损失 -143,920.80 合 计 -143,920.80 7.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报告期数 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政府补助 41,220.00 41,220.00 合 计 41,220.00 41,220.00 8.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报告期数 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其他 33.32 33.32 合 计 33.32 33.32 9.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报告期数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4,218,408.47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839.25 合 计 14,239,247.72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业务 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北京华福环境 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 科技园区超前 路37号6号楼4 层1044号 国内及国外 制造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北京华福神雾工业炉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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