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宏发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郭满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圳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闵慧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其他 无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5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6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宏发股份 指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格投资、厦门有格 指 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 指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电子集团 指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力诺集团 指 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力诺玻璃 指 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中原公司 指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中原公司 濮阳公司 指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濮阳公司 ST力阳、力诺太阳、力阳股份 指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厦门宏发 指 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 位 PPM 指 百万分之一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宏发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Hongfa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ongf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满金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旦旦 章晓琴 联系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电话 0592-6106688 0592-6196768 传真 0592-6106678 0592-6106678 电子信箱 zqb@hongfa.com zqb@hongfa.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17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30035 公司办公地址 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东林路564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1021 公司网址 www.hongfa.com 电子信箱 zqb@hongfa.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无变更情况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无变更情况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宏发股份 600885 ST宏发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无 七、 其他有关资料 无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138,398,163.63 1,978,152,525.33 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190,144.93 208,100,841.34 3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256,963,325.16 192,791,348.39 33.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268,774.70 93,776,730.61 385.4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08,381,306.91 2,601,740,322.80 4.10 总资产 5,148,956,796.11 4,742,608,926.92 8.5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39 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39 3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48 0.36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8 9.15 增加 0.8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9.38 8.48 增加 0.90 个百分点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86,152.5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22,198,012.2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2,429,521.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904,488.38 所得税影响额 -3,782,378.46 合计 16,226,819.77 四、 其他 无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是中国继电器的龙头企业,拥有三十年的继电器研发和制造经验,致力 于以继电器产业链为基础的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生产拥有全系列、多领域的继电器产品。报告 期内,报告期内公司在“统一规划,强化集中,纵横结合,分块实施”16字管理方针和“翻越门 槛,扩大门类,提升效率”三大发展思路指引下,专注继电器全产业链发展,发挥专业化经营的 资源积聚优势,加大国际化发展战略步伐,在全球服务网络布局、研发创新、节能降耗、员工培 训,启动SAP项目第二期、组建第一批制造事业部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综合竞 争力不断加强,经营业绩稳步提高。 本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公司通用继电器销售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汽车电子、 新能源汽车产品及电力继电器取得良好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839.82 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19.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 加了31.28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31.41万元,比去年 同期增长了37.1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7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138,398,163.63 1,978,152,525.33 8.10 营业成本 1,299,639,546.09 1,314,026,228.92 -1.09 销售费用 100,583,795.83 74,021,090.72 35.89 管理费用 290,939,001.11 241,627,528.78 20.41 财务费用 19,647,111.42 11,201,342.67 75.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268,774.70 93,776,730.61 385.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762,567.85 -191,044,730.14 -141.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65,242.40 -123,103,836.02 87.03 研发支出 106,209,479.51 95,662,873.67 11.02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8.10%,主要系公司品牌进一步得到客户认可,汽车及电力继电 器销售提升;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降低1.09%,主要系公司持续开展精益化管理,劳动生产率提升及主 要原材料成本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35.89%;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的增长及新增合并美国KG公司销 售费用,销售部门职工薪酬、差旅费、运输、包装等一系列费用同比增长;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20.41%;主要原因系人员工资增加及技术开发费增长;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75.40%;主要原因系受欧元汇率持续下跌,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长385.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 款及汇票贴现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141.1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资金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上年公司偿还银行借款10,547万元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继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及技改投资力度;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 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于2012年10月实施完毕。 2、2013年12月10日,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963万股新股。2014年1月 3日,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85)发行新增股份5533.3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发行价格为每股1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24.72万元。 3、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董事会报告投资状况分析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平稳增长,目前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继电器供应商之一,随着 公司融资成功,募投项目陆续启动,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贯彻“翻越门槛,扩大门类,提升效率”的经营思路。一方面围绕“翻 越门槛”的具体标准,通过深化SAP项目应用、开展质量管理竞赛、加强行业学习交流等形式促 进管理水平和质量水平提高,力争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同行的差距;另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产 品结构调整,加大对汽车电子、低压电器及装备的投入,扩大产能,并应新能源汽车市场形势的 变化,及时调整研发和市场策略,在新门类产品及市场开拓方面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公司已经 完成工业机器人公司的改制工作,并在汽车电子继续深入实施智能工厂的建设,并布局在工控产 品领域的自动化提升,千方百计提高人均生产效率。 另外,低压电器厂房、海沧工业园、西安研发生产基地建设进展顺利,预计在年底逐步投入 使用,将缓解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 (4) 其他 无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 继电器 2,099,312,998.99 1,268,286,367.81 39.59 9.93 0.93 增加 5.39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电力继电器 538,588,451.04 334,846,057.21 37.83 29.08% 20.07 增加4.77 个百分点 汽车继电器 287,105,764.54 159,807,163.31 44.34 33.53% 10.01 增加2.20 个百分点 信号继电器 86,071,811.70 49,060,621.27 43.00 13.67% 11.98 增加9.84 个百分点 功率(通用) 继电器 849,078,313.21 542,622,015.21 36.09 -1.38% -5.84 增加3.65 个百分点 其他 338,468,658.50 181,950,510.82 46.24 -0.68% -14.31 增加8.55 个百分点 合计 2,099,312,998.99 1,268,286,367.81 39.59 9.93 0.93 增加5.39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无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1,251,007,997.18 30.34 国外 848,305,001.81 -10.70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国外收入较上年减少10.70%,主要系欧元汇率较上年同期下降,致国外收入同比减少。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逐步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1、优秀的企业文化。在公司在发展过程中,30年来凝聚形成的,以质量追求"不断进取,永 不满足"的企业精神,"市场为导向,以质取胜"的经营方针以及"以人为本、共同奋斗、共享发展 成果"的管理理念。造就一支稳定和优秀的员工队伍。 2、高水平的技术研发队伍。国内行业内最强的人力优势,有一个能够设计开发包括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产品开发生产的技术和管理团队。公司拥有继电器行业内顶尖的技术人才,先后成立 中国继电器行业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公司被科技部命名为“国家创新型企业”,被国 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先后主持或参与制订了多项 继电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先进的模具设计、制造以及精密零件制造能力。好的继电器产品,需要好的模具,好的模 具需要好的设计和设备,公司模具和零部件的制造能力领先,大大提升企业竞争力,缩短了产品 的开发周期,保证了产品质量。 4、先进的继电器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能力。公司在1998年成立了厦门精合电气自动化有限 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专业设计、开发和生产继电器工业专用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 自动化程度的上升提高了公司人均生产效率,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5、先进和完备的产品实验室。公司拥有中国继电器行业规模最大、设施最完备的继电器检测 中心。测试能力及测试结果获得德国VDE、北美UL和中国CNAS认可。同时执行10余项国际和国 内标准,如EN61810、UL508等。2007年公司与VDE签署首选合作伙伴协议,全球元器件方面唯 一一家。公司获得VDE全球第一家电表继电器实验室TDAP认可,并且具备上海通用汽车(GP-10) 认定的实验室资格,公司化学分析实验室获得CNAS实验室扩项能力认可,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可 靠、具有公信力的ROHS符合性检测数据和报告。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2012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322,895,465股,收购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75.01% 的股权,厦门宏发主要业务为继电器生产与销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5,333,300 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24.72万元,上述款项全部用于增资厦门宏发, 增资于2013年12月31日完成,持有厦门宏发股权比例增至77.96%。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 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 向 2013 非公开发行 81,024.72 12,696.19 48,971.23 32,243.85 存放专户内 合计 / 81,024.72 12,696.19 48,971.23 32,243.85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 投入48971.23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5994.14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696.19万 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32243.85万元,存放专户内。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 名称 是 否 变 更 项 目 募集资 金拟投 入金额 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 计实际投入 金额 是 否 符 合 计 划 进 度 项目进 度 预 计 收 益 产 生 收 益 情 况 是否 符合 预计 收益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收 益说明 变 更 原 因 及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程 序 说 明 高压直流 继电器与 电表组件 产业化项 目 否 35,000 6,460.42 14,399.00 否 41.14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是 新能源 汽车的 发展及 海外智 能电网 的改造 未达到 预期 低压电器 技改扩能 及产业化 项目 否 12,000 1,873.79 8,593.69 是 71.16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是 高性能继 电器技改 扩能及产 业化项目 否 14,125 1,930.40 11,373.48 是 80.52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是 继电器研 发能力及 精密零部 件配套能 力升级改 造项目 否 18,900 2,431.58 14,605.06 是 77.28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是 合计 / 80,025 12,696.19 48,971.23 / / / / /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 用情况说明 由于市场原因,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及海外智能电网的改造未达到预期,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放缓了投资进度,高压直流继电器与电表组件产 业化项目未符合计划进度,其它项目正常。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1、2015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止2015年3月12日,厦门金越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剩余18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 (临)2015-012 2、2015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15年3月24日,厦门汽车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告编号:(临) 2015-013 3、201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15 4、2015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2015年5月15日,厦门宏发 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将剩余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5月 18日,公司将剩余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厦门宏发开关 设备有限公司归还3000万元,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归还2000万元,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 限公司归还4000万元,并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以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告编号:(临)2015-025 5、201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 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35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来源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厦门集美北部工业区孙坂南路91-101号 (3)法定代表人:郭满金 (4)注册资本:人民币872,121,960元 (5)成立日期:1997年4月30日 (6)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004282 (7)组织机构代码号:15498512-1 (8)税务登记证号码:350204154985121 (9)经营范围:研制、生产和销售继电器、低压电器、接触器、自动化设备及相关的电子元器件和 组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研制、生产和销售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经 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015年1-6月份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13,839.82 197815.25 8.10% 营业利润 41,172.53 31614.89 30.2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35,466.84 27167.75 30.55%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515,176.87 473644.92 8.87% 净资产 358,308.06 348,995.76 2.67%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4月16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期内 公司已履行完毕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2015年4月15日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分 红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8。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2013年11月30日曾披露原告李红艳起诉要求 本公司下属濮阳分公司、本公司及力诺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连带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相关利 息的诉讼案件。 诉讼具体内容2013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4年11月29日曾披露原告濮阳县文留镇二 化落地油回收净化站起诉要求河南省濮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起诉濮阳县文留镇人民政府和宏发 诉讼具体内容201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三力集团有限公 司”)支付财产损失款及利息共计4392万元的诉 讼案件。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起诉(申请)方:魏民安;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被告濮阳公司自2011年9月8日始多次从原告处借款合计本金286万元, 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时支付本息。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本金合计286万元及相应利息;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根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濮民初字第170号】, 原告已申请并获准冻结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古田支行账号:42001226447050002760 户的存款280万元整。 公司于2014年5月20披露接到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濮民初字第170号, 判决如下: (1)、被告本公司赔偿原告魏民安损失225万元及利息(其中180万元的利息自2011年9月24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45万元的利息自2011年10月1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日后十日内履行 完毕。 (2)、原、被告其他诉求本院不予确认。 案件受理费2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本公司承担29800元,原告魏民安承担2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濮中法民三 终字第241号,就上诉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份”)与上诉人魏民安以及 被上诉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集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濮阳县人民 法院(2013)濮民初字第170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已审理终 结,判决如下: 1、维持濮阳县人民法院(2013)濮民初字第17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及诉讼费承担部分; 2、变更第二项为:驳回魏民安的其他诉讼请求; 3、二审案件受理费37669元,由宏发股份承担; 4、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已冻结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古田支行账号: 42001226447050002760户的存款280万元整。 2、起诉(申请)方:魏民安;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被告濮阳公司2011年9月23日、2011年10月10日从原告处借款合计本 金250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时支付本息。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本金合计250万元及相应利息;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根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濮民初字第169号】, 原告已申请并获准冻结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古田支行账号:42001226447050002760 户的存款280万元整。 公司于2014年5月20披露接到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濮民初字第169号, 判决如下: (1)、被告本公司赔偿原告魏民安损失257.4万元及利息(其中90万元的利息自2011年9月8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167.4万元的利息自2011年9月 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日后十日内履 行完毕。 (2)、原、被告其他诉求本院不予确认。 案件受理费2968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本公司承担32392元,原告魏民安承担22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濮中法 民三终字第242号,就上诉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份”)与上诉人魏民安 以及被上诉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集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濮阳县 人民法院(2013)濮民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已审 理终结,判决如下: 1、维持濮阳县人民法院(2013)濮民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及诉讼费承担部分; 2、变更第二项为:驳回魏民安的其他诉讼请求; 3、二审案件受理费41994元,由宏发股份承担; 4、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15年1月22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豫法立二民申 字第01280号,就再审申请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魏民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 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濮中法民三终字第242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申请再审,裁定如下: 1、指令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已冻结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古田支行账号: 42001226447050002760户的存款280万元整。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 3、起诉(申请)方:濮阳瑞穗小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被告濮阳公司2011年8月11日从原告处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授权明立 恩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及时支付本息。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本金合计300万元及相应利息;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公司接到原受理该案件的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 因当事人之间诉争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将案件移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濮中 法民三终字第04号,就原告瑞穗公司起诉被告宏发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现已 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1、被告宏发股份赔偿原告瑞穗公司借款损失270万元及利息(自2011年11月11日起按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2、本案案件受理费40160元,由宏发股份承担36144元,由瑞穗公司承担4016元。 3、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 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豫法民一终字 第128号,就原告瑞穗公司起诉被告宏发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经法院主持调 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并于2015年6月1日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及民事调解书内 容如下: 1、被告宏发股份在收到原告瑞穗公司书面提交的收款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瑞穗 公司250万元,瑞穗公司放弃其他请求,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任何争议。如宏发股份未在协 议约定时间内付款,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2、一审受理费40160元,由瑞穗公司承担;二审受理费54091元减半收取为27045.50元, 由宏发股份承担17512元,由瑞穗公司承担9533.50元。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公司接到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给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的银行回单,付款日期2015年6月17日,付款金额250万元整,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款项已 支付完毕。 4、起诉(申请)方:马秀丽;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公司、力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2011年9月2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50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及时 支付利息并偿还借款。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本金合计150万元及相应利息;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根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濮民初字第2660-1号】, 原告已申请并获准冻结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古田支行账号:42001226447050002760 户的存款200万元整。 公司于2014年5月20披露接到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濮民初字第2660号, 判决如下: (1)、被告本公司赔偿原告马秀丽借款损失135万元及利息(自2011年10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日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2)、驳回原告马秀丽对被告力诺集团的诉请。 案件受理费183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本公司承担21950元,原告马秀丽承担13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濮中法 民三终字第225号,就上诉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份”)与上诉人马秀丽 以及被上诉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集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濮阳县 人民法院(2012)濮民初字第2660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已审 理终结,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25229元,由宏发股份承担23579元,由马秀丽承担1650元;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豫法立二民 申字第00375号,就再审申请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马秀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不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濮中法民三终字第225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申请再审,裁定如下: ①指令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已冻结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古田支行账号: 42001226447050002760户的存款200万元整。 5、起诉(申请)方:王贵贤;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公司、力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2011年4月21日,被告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濮阳公司 向原告借款10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2011年9月13日,被告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濮阳公司向原告借款10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借款。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本金合计200万元及相应利息;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根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濮民初字第2662-1号】, 原告已申请并获准冻结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古田支行账号:42001226447050002760 户的存款200万元整。 公司于2014年5月20披露接到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濮民初字第2662号, 判决如下: (1)、被告本公司偿还原告王贵贤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自2011年10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2)、被告本公司赔偿原告王贵贤借款损失90万元及利息(自2011年10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上述条款限判决生效日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3)、驳回原告王贵贤对被告力诺集团的诉请。 案件受理费22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本公司承担26900元,原告王贵贤承担9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濮中法 民三终字第226号,就上诉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份”)与上诉人王贵贤 以及被上诉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集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濮阳县 人民法院(2012)濮民初字第2662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已审 理终结,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32737元,由宏发股份承担31587元,由马秀丽承担1150元;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豫法立二民 申字第00376号,就再审申请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王贵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不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濮中法民三终字第226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申请再审,裁定如下: ①指令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已冻结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古田支行账号: 42001226447050002760户的存款200万元整。 6、起诉(申请)方: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 应诉(被申请)方: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公 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被告中原公司自2011年5月始多次从原告处借款,被告中原公司于2011 年12月29日与原告签订了还款协议,被告力诺集团为该还款协议连带责任保证人。2012年2月 15日借款到期,被告中原公司未能按照该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被告中原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 支付剩余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被告本公司应当对中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被告力诺集团作为 被告中原公司借款的保证人,应对上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9,848,451元;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法院主持下和原告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达 成调解协议,同意由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 7,877,016.67元。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目前,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实际支付564万元。另外,原告已 经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并获得法院准许。诉讼判决执行完毕。 7、起诉(申请)方:彭青格;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公司、力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被告中原公司自2011年9月始多次从原告处借款,被告中原公司于2011 年12月29日与原告签订了还款协议,被告力诺集团为该还款协议连带责任保证人。2012年2月 15日借款到期,被告中原公司未能按照该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2,835,393元;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本公司曾于2012年8月10日披露原告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要 求本公司下属中原分公司、本公司及力诺集团连带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9,848,451 元的诉讼案件。又于2013年3月21日披露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力诺集团在法院主持下和原告濮 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由力诺集团分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 金合计7,877,016.67元。力诺集团已经实际支付564万元,还剩余2,237,016.67元。根据力诺 集团与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的调解协议书,上述借款中的2,237,016.67元由力诺集团支付 彭青格借款本息进一起支付,彭青格收到该款项后视为与本公司下属中原分公司、本公司及力诺 集团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清偿完毕。 公司于2013年10月1日披露,力诺集团在法院主持下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由力诺集团向 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4,268,454.17元(以上彭青格案件,最初调解协议金额为 2,031,437.50元,加上濮阳市新鑫融投资有限公司转到彭青格余款2,237,016.67元,共计 4,268,454.17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关于本案的其它事宜,双方互不追究。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诉讼判决执行完毕。 8、起诉(申请)方:王广凤;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公司、力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被告武汉力诺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因资金 紧张于2011年9月22日向王浩借款800万元、10月2日向王浩借款100万元、10月10日向王 浩借款400万元,约定月息三分五厘。2011年12月29日,王浩与中原公司达成了还款协议,被 告力诺集团为该还款协议连带责任保证人。协议签订后,中原公司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止于 2012年7月11日中原公司陆续偿还王浩借款本息共计1300万元整。至今下欠借款本息 4,829,642.29元未付。2013年3月12日,债权人王浩与王广凤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王浩 将其对中原公司的4,829,642.29元债权转让给原告王广凤。借款到期,被告中原公司未能按照该 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借款本金、利息共计4,829,642.29元;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力诺集团在法院主持下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由力诺集团于2013年8 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借款本息772,718.50元,原告放弃其它诉讼请求,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目前,力诺集团已经支付王广凤委托代理人772,718.50元,诉讼判决 执行完毕。 9、起诉(申请)方:商付山;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公司、力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被告武汉力诺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因资金 紧张于2011年7月20日向商付山借款300万元,借款到期后,中原公司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金, 利息仅支付到2011年10月18日。后经多次催要,2011年12月29日,中原公司、力诺集团又 与原告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还款时间,利息及违约金如何计算。协议签订后,2012年 7月23日还清本金300万,未支付借款利息和违约金。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借款利息168,666元、违约金181,148元;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根据(2012)濮民初字第2274号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力诺 集团需偿还商付山借款利息345,359元。并下达(2013)濮法执字第574号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 院执行通知书,责令力诺集团按(2012)濮民初字第22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诉讼判决执行完毕。 10、起诉(申请)方:孔文其;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公司、力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被告武汉力诺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因资金 紧张于2011年9月5日向孔文其借款700万元,借款到期后,中原公司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金, 仅支付一个月利息。后经多次催要,2011年12月29日,中原公司、力诺集团又与原告签订了一 份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还款时间,利息及违约金如何计算。协议签订后,2012年7月23日还清 本金700万,未支付借款利息和违约金。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借款利息464,166元、违约金439,127元;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根据(2012)濮民初字第2297号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力诺 集团需偿还商付山借款利息892,872元。并下达(2013)濮法执字第573号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 院执行通知书,责令力诺集团按(2012)濮民初字第22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诉讼判决执行完毕。 11、起诉(申请)方:商付山; 应诉(被申请)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公司、力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方: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仲裁类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2011年8月16日,濮阳公司从原告处借款合计本金200万元,借款到期 后,濮阳公司仅支付了两个月的利息,下余利息和本金未还。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合计248.2235万元;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如公司败诉,本金、利息、违约 金及诉讼费用将由力诺集团承担;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4年5月20披露接到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 濮民初字第2296号,判决如下: (1)、被告本公司赔偿原告商付山借款损失170万元及利息(自2011年10月16日起按月息2%计 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日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2)、案件受理费2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本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披露公司接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濮中法 民三终字第227号,就上诉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份”)与上诉人商付山 以及被上诉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集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濮阳县 人民法院(2012)濮民初字第2296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已审 理终结,判决如下: 1、撤消濮阳县人民法院(2012)濮民初字第2296号民事判决; 2、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由宏发股份偿还商付山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0‰ , 自2011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6658、二审案件受理费29004元,均由宏发股份承担; 4、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15年1月10披露公司于1月9日获悉在兴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被 冻结,该账户余额为3.48元。冻结依据: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濮法执裁字第752 号,关于本公司与商付山民间借贷一案,濮阳县人民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濮中 法民三终字第2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我司尚未执行的情况下,将我司在兴业银行厦门 集美支行的账户予以冻结,冻结期间允许汇入,不准支取,截止310万元,超出部分允许支取。公 司在收到濮阳县人民法院发出(2014)濮法执裁字第752号民事裁定书后,立即召集原告、力诺 集团于2014年12月19日签订三方协议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原告商付山就申请执行(2014)濮中法民三终字第227号判决书一案,向濮阳县人民法字 执行局申请暂缓执行,暂缓至2015年1月11日。 2、执行担保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代替被告先履行借款本金150万元。该款已于2014 年12月25日汇入濮阳县人民法院案款管理账户。 3、力诺集团有限公司为执行担保人。 公司于2015年1月14披露公司与原告、力诺集团三方于2015年1月12日签订正式执行和 解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力诺集团(执行担保人)支付原告商付山本金及利息共计32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50 万元,余下170万元于2015年1月25日前一次性汇入商付山账户或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账户。 2、商付山收到余款后,(2014)濮中法民三终字第227号判决书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于2015年2月4披露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收到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 濮法执裁字第752-2号。鉴于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付山民间借贷诉讼案件的双方当 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院裁定解除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冻结。 经公司向兴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查询,此账户已解除冻结,状态为正常。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根据重组方案,本次诉讼产生的损失将由力诺集团承担,我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余款170万元支付完毕,诉讼判决执行完毕。 (三)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无 (四) 其他说明 无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披露, 《关于控股孙公司宏发控股美国有限公司向CLODI公司收购专利和商标以及其持有KG 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具体内容2015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合并情况 无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 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说明 无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披露公司2015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事项,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厦门联发(集团)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物业费 71,419.89 75,729.61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房租 342,345.75 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 房租物业 737,127.94 347,703.10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 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 与市场参 考价格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合计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 (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决措 施(如有) 关联交易的说明 (二)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 方 关联 关系 关联 交易 类型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 交易 定价 原则 转让 资产 的账 面价 值 转让 资产 的评 估价 值 市场 公允 价值 转 让 价 格 关联 交易 结算 方式 转让 资产 获得 的收 益 交易 对公 司经 营成 果和 财务 状况 的影 响情 况 交易 价格 与账 面价 值或 评估 价 值、 市场 公允 价值 差异 较大 的原 因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共同投 资方 关联 关系 被投资 企业的 被投资 企业的 被投资 企业的 被投资 企业的 被投资 企业的 被投资 企业的 被投资 企业的 名称 主营业 务 注册资 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重大在 建项目 的进展 情况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 供资金 期初余 额 发生额 期末余 额 期初余 额 发生额 期末余 额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 生额(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五) 其他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 名称 受托方 名称 托管资 产情况 托管资 产涉及 托管起 始日 托管终 止日 托管收 益 托管收 益确定 托管收 益对公 是否关 联交易 关联关 系 金额 依据 司影响 托管情况说明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包 方名 称 承包 方名 称 承包 资产 情况 承包 资产 涉及 金额 承包 起始 日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