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铁塔: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青岛东方铁 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1]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39.49元。截至2011年1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1,717,81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6,666,0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0.00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恒信验报字 【2011】1301号)。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717,815,000.00 减:发行费用 76,666,04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41,148,960.0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62,268,826.61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82,945,337.15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154,431,960.00 4、超募资金偿还贷款 297,000,000.00 5、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0,000,000.00 6、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75,478,450.76 募集资金余额 619,981,287.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619,981,287.0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1,328,348.98 2、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12,302,659.93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580,955,597.9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四方支行 37101986410051019560 4,736,368.49 活期存款 37101986410051025581 1,483,013.21 活期存款 37101986410051025581 36,000,000.00 协定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相城支行 10538901040095028 71,309.44 活期存款 10538901040095028 310,000,000.00 银行理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 州支行 242910141551 1,959,145.10 活期存款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福州路支行 853214010122803493 2,454,674.90 活期存款 853214010122803494 2,000,000.00 协定存款 853214010122803500 35,000,000.00 协定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市南支行 38020401040020923 3,251,086.81 活期存款 38020451100000019 14,000,000.00 协定存款 38020401040020923 170,000,000.00 银行理财 合 计 580,955,597.95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于2010年3月制定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年4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分别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 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2012年7月27日起银行名称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1年9月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变更 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3年5月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4年9月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胶州支行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与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4年8月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使用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的全部 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公司为新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5年4月公司终止募投项目“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及“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 目”,2015年5月公司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4,000万元投入合资公司用于实施新项目“南京新一棉屋面 5.0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及“上海日立屋面2.5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2015年6月公司将“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胶州支行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 构项目”及“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上述两项目扣除应付未付款项 后的全部结余募集资金择机进行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4,114.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32.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46.64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额 4,546.6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811.98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比例 2.7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 否 50,937.89 62,937.89 3,545.26 36,171.60 100.00 2015年12月31日 否 2.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 否 18,865.80 24,865.80 1,150.79 9,287.43 100.00 2015年12月31日 否 3.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是 6,003.80 3,662.38 14.16 3,254.12 88.85 2014年7月31日 否 4.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否 3,564.21 3,564.21 22.62 155.63 4.37 2015年12月31日 否 5.迁西4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否 4,546.64 400.00 800.00 17.60 2015年12月31日 否 6.屋面光伏项目 否 4,000.00 0.00 0.00 0.00 2015年12月31日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9,371.70 103,576.92 5,132.83 49,668.78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 19,600.00 19,600.00 2.归还银行贷款 29,700.00 1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443.20 100.00 4.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0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9,600.00 19,600.00 65,143.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次超募资金金额84,743.20万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1年3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443.2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9,700.00万元;2011年5月用于对控股子公司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增资20,000.00万元;其他超 募资金19,600.00万元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2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塔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予以变更,将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原项目用地北侧,该宗土地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201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厂区内东侧变更至胶州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宗土地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变更情况 2014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根据经营需要终止“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此项 目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的全部结余募集资金投入联营公司用于实施新项目“迁西4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2015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及“输变电角钢 塔、单管杆扩产项目”,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4,000万元投入合资公司用于实施新项目“南京新一棉屋面5.0MW分布式光 伏并网发电项目”及“上海日立屋面2.5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1年2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8,294.53万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进行置换,2011年3月18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 项目预先投入款6,985.45万元,2011年4月8日,从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输变电角钢塔、 单管杆扩产项目预先投入款1,277.80万元,2011年9月16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 换出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款31.2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8,095.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395.6万元,协定存款8,7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48,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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