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上投大盘: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8月)
上投摩根 大盘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0]1245 号文 核准日期: [2010 年 9 月 9 日 ]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3.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 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4.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5.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6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5 年 6 月 1 9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 绩的数据截止日为 201 5 年 3 月 3 1 日。 二零一 五 年 八 月 上投摩根 大盘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 ................................ ..... 1 二、释义 ................................ ................................ ..... 1 三、基金管理人 ................................ ............................... 5 四、基金托管人 ................................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8 六、基金的募集及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2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 .............. 32 八、基金的投资 ................................ .............................. 39 九、基金的业绩 ................................ .............................. 51 十、基金的财产 ................................ .............................. 5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2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5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59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0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1 十六、风险揭示 ................................ .............................. 65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67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7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85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94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 94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95 二十三、备查文件 ................................ ............................ 95 一、绪言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 规定,以及《上投摩根 大盘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合 同”或“基金合同” ) 编写。 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投摩根 大盘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基金” )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 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根据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发行。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 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 本 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上投摩根 大盘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上投摩根 大盘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上 投摩根 大盘蓝 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上投摩根 大盘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上投摩根大盘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并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并于同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 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 :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直销机 构:指 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 :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 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上 投 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 :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 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 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 :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作日 36.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7.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8.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 业务规则 》: 指《 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 共同遵守 40.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 ,投资 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 : 指人民币元 48 . 基金收益 :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4. 不可抗力 :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 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 法全部或部分 履行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他 自然 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 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 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开元 总经理 :章硕麟 成立日期: 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册资本: 贰亿伍仟万 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字 [2004]56 号文批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2005 年 8 月 12 日,基金管理人 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 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7 %和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33 %变更为目 前的 51% 和 49% 。 2006 年 6 月 6 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变更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 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 手续。 2009 年 3 月 3 1 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开元先生,董事长 大学本科学历。 先后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共青团上海市财政局委员会,英国伦敦 Coopers & Lybrand 咨询公司等,曾任上海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财务处处长、上海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董 事: Paul Bateman 毕业于英国 Leicester 大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 全球投资管理业务 CEO 。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会员。 同时也是摩根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成员。 董事:许立庆 台湾政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摩根富林明台湾业务总经理、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怡和(中国)有限公司主席、怡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香港商会中国委 员会副主席 ;富时台湾交易所台湾系列 五十 指数咨询委员会主席。 董事: Jed Laskowitz 获美国伊萨卡学院学士学位(主修政治)及布鲁克林法学院荣誉法学博士学 位。 曾负责管理 J.P Morgan 集团的美国基金业务。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亚洲基金行政总裁及亚太区投资管理业务总监; J.P Morgan 集团投资管理及环球基金营运委员会成员;美国资金管理协会( MMI )董 事会成员;纽约州大律师公会会员。 董 事:陈兵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胡越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总部 总经理助理。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 董事:章硕麟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 证券 (台湾) 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协理、摩根大通 (台湾) 证券 副总经理、摩根富林明 (台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刘红忠 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及系主任、中国金融 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和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戴立宁 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历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 现任台湾东吴大学 法律研究所兼任 副教授。 独立董事:李存修 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 ( 主修财务 ) 、企管硕士、经济硕士等学 位。 现任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独立董事:俞樵 经济学博士。 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 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曾经 在加里伯利大学经济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复旦大学金融系等单位任教。 2. 监事 会成员基本 情况: 监事长: 郁忠民 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 历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稽查处、机构处处 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 监事: Simon Walls 获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的数学学士学位。 历任 JPMorgan Asset Ma nagement (Japan) Ltd 总裁、首席运营官; JPMorgan Trust Bank 总裁、首席运营官以及基础架构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日本董事长以及投资管理亚洲首席行政官。 监事: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监事:万隽宸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 及业务协作部 总 监。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 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台湾)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台湾)证券 副总经理、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台湾金鼎证券公司、 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台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证券投资研究、公 司管理兼投资相关业务管理。 经晓云女士,副总经理。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上海证券(原上海财政证券),先 后 担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市场管理部经理,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负责证券经纪业务的管理和运作。 陈星德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国证监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一职。 张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徐汇支 行副行长、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一职。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 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美国 MBP 咨询公司、中国证监会。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征茂平先生,自 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 高级研究员从事证券研究的工作; 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平安证券有限公 司任高级研究员从事证券研究的工作; 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从事成长股票组合的管理工作; 2008 年 5 月起加入上投摩 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业专家兼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3 年 7 月起担任上 投摩 根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9 月起担任上投摩根 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 1 月 至 2015 年 2 月 同时担任 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本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为罗建辉 先生,任职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3 年 8 月 21 日。 6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杜猛先生,投资一部投资总监;孙芳女士,投资二 部投资总监;王炫先生,研究总监;孟晨波女士,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赵峰先 生,债券投资部总监;张军先生,基金经理;黄栋先生, 量化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 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发生。 3、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的发生: (1) 投资于其它基金,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违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将基金资产用于向第三人抵押、 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担保的 除外; (3) 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5)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6) 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7) 违反法律法规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8)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它行为。 4、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 下行为: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基金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0 )其它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 何其它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 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 章和各项规定。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 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 金管理人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 的修改或完善。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 规控制。 4 、风险管理体系: ( 1 )董事会下设风险 控制 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战略和控 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 2 )董事会下设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的监 督检查和基金管理人内部稽核监控工作, 并可向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和中国 证监会直接报告。 ( 3 )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评估联席会议,进行各部门管理程序的风险确认, 评估成员包括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稽核、风险管理、基金投资、基金运 作等各部门主管。风险评估联席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事先充分的评估和防 范,并进行及时控制和采取应急措施。 ( 4 )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 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 5 )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限制指标体系的设定和更新,对于违反指标体系 的投资 进行监查和风险控制的评估。 ( 6 )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各部门修正、修订内部控制作业制度,并对各部 门的日常作业,依风险管理的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控 管,并提出内控建议。 风险 控制 委员会 风险管理部 风险评估联席会议 经营管理层 督察长 董事会 股东会 监察稽核部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 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 9 月分立而成立, 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中国建设银行 ( 股 票代码: 939) 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 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 年 9 月 11 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 第一家 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 2007 年 9 月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 股 ( 包括 240,417,319,880 股 H 股及 9,593,657,606 股 A 股 ) 。 2014 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695.1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 . 2 3% ; 净利润 1,309.7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17% 。营业收入 2, 870.97 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14.20%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1 2 . 5 9% ,净利息收益率 ( NIM ) 2. 80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8 . 39 % ,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 20. 96 % 。成本收入比 2 4 . 17 % ,同比下降 0.45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 89 % 和 1 1 . 21 % ,同业领先。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 6 3, 997 . 9 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 . 7 5% , 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91 ,90 6 . 01 亿元,增长 6 . 99 % ;负债总额 152,527.7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75 % ,其中,客户存款总额 12 9 , 569 . 56 亿元,增长 6 . 00 % 。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 326.89 万户,较上年末增加 20.35 万户,增长 6.64% ;个人客户近 3 亿户,较上年末增加 921 万户,增长 3.17% ; 网上银行客户 1.67 亿户,较上年末增长 9.23% ,手机银行客户数 1.31 亿户,增长 12.56% 。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 14,707 个,服务覆盖面 进一步扩大;自助设备 72,128 台,较上年末增加 3,115 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 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86.5 5% ,较上年末提高 1.15 个百分点。 201 4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 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 0 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世界 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 ,较上年上升 3 位;在美国《福 布斯》杂志 201 4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世 界 500 强排名第 38 位,较上年上升 1 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 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 24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 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 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 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4 年 9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89 只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境内权威经 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 的“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 奖 ;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 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网址: www.boc.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热线: 95559 网址: www.ba nkcomm.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联系电话: 021 - 61618888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21 ) 52629999 传真:( 021 ) 62569070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 www.cib.com.cn (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 ) 63636153 传真:( 010 ) 63639709 客服电话: 95595 联系人:李伟 网址: www.cebbank.com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咨询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010 - 66223584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40066 - 99999 网址: bank.pingan.com (1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电话: 020 - 3832256 传真: 020 - 87310955 客服电话: 400 - 830 - 8003 网址: http://www.gdb.com.cn (1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21 - 23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门户网站: www.s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962999 (2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 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2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 :830002 )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22) 上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 (021 53519888 传真: (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 (全国)、 021 - 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38676666 转 6161 传真: (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http://www.gf.com.cn (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 袁长清(代行) 电话 : 021 - 2 2169999 传真 : 021 - 22169134 联系人 : 刘晨 网址: www.ebscn.com (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536 客服电话 :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6518675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 - 8888 - 108 ; 网址: www.csc108.com (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 - 3856578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 95562 公司网站 : www.xyzq.com.cn (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法定代表人 : 何如 电话 : 0755 - 82130833 传真 :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 : 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 com.cn (32)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 喆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3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 025 - 84579897 联系电话: 025 - 84457777 - 248 网址: www.htsc.com.cn (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95558 (3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 95503 东方证券网站: www.dfzq.com.cn (36)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 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 、 20 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电话: 0571 - 95548 公司网站: 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571 - 95548 (3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3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 0591 - 87383623 业务传真: 0591 - 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热线 :0591 - 96326 公司网址 :www.hfzq.com.cn (3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金立群 电话: 010 - 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电话: 021 - 58881690 (4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 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41)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 021 - 38784818 传真: 021 - 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 68777877 公司网站: www.shhxzq.com (4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 www.95579.com (43)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 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 - fund.com (4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 y.com (4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