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达威:关于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5年08月03日 17:03: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5-08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并将

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
发中心项目并将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9月22日颁发的证监许可[2011]1531
号文《关于核准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2,300万股,发行价为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50,83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54,161,000.00元,
其中超募资金额为534,15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2011年10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356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
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投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
(DHA)项目

9,001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
项目

10,000

研发中心项目

3,000




合 计

22,001





(二)历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
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6,500.50万元、
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7,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
托电工业园区用于DH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1,000.50万元、流动资金500.00
万元,共计1,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DHA
粉剂成品部分投入。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
(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7,500.22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
8,500.22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ARA发酵
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
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999.78万元、流动资金500.00
万元,共计1,499.78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ARA
粉剂成品部分投入。


2)经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
DHA项目和ARA项目中由公司负责实施的粉剂成品部分,改用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并于2011年度完成建设的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生产。上述部分项目终止实施
后,DHA项目和ARA项目所需投资总额分别调整至7,500.50万元和8,500.22
万元。


3)由于公司研发中心原实施地所处的区域规划发生变化,导致该地块已不
适合于该项目的建设,寻找新的用地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公
司需要对研发中心项目重新进行论证。经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建成期调整至2016年12月31
日。





(三)、历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情况

投 资 项 目

需超募资金

(万元)

决议程序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

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

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 扩产项目暨对子
公司增资

9,900.00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

设立厦门金达威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1,505.00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

投资国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00.00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

投资建设保健食品软胶囊生产线项目

1,698.00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

为美国全资子公司KUC Holding内保外贷支付
银行保证金

12,000.0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

合计

52,203.00

--



注*:为美国全资子公司KUC Holding内保外贷支付银行保证金共计12,000万元,含其他变
更用途超募资金5,605万元。


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变更情况: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使用超募资金
1,005.00万元(此前已缴纳500万元)缴纳厦门金达威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公司余
下的出资,终止实施使用超募资金4,600万元人民币投资国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此次变更用途的超募资金合计5,605万元人民币用于为美国全资子公司
KUC Holding内保外贷支付部分银行保证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应付未付
工程款(5)

项目节余
资金(1)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
350吨二十二碳六
烯酸(DHA)项目

9,001.00

7,500.50

7,030.49

2014.3.16
完工投入

465.41

1,505.10




使用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
250吨花生四烯酸
(ARA)项目

10,000.00

8,500.22

8,072.71

2014.3.16
完工投入
使用

536.99

1,390.30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11.03

3.72%

0.42

2,888.5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001.00

19,000.72

15,214.23

--

1,002.82

5,783.95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内蒙古60吨/年辅
酶Q10扩产项目

9,900.00

9,900.00

8,588.44

2014.7.25
完工投入
使用

644.37

667.19

归还银行贷款

10,700.00

10,700.00

10,700.00

100.00%

0.00

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11,800.00

11,800.00

11,800.00

100.00%

0.00

0.00

设立食品安全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

1,505.00

500.00

500.00

100.00%

0.00

0.00

投资国鼎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4,600.00

0.00

0.00

--

--

--

保健食品软胶囊生
产线项目

1,698.00

1,698.00

976.07

2014.10.31

完工投入
使用

429.56

292.37

为美国全资子公司
KUC Holding内保
外贷支付银行保证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00.00%

0.00

0.0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小计

52,203.00

46,598.00

44,564.51

--

1,073.93

959.56

调整后未计划使用
超募资金(2)

6,817.10

募集资金累计收到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
费净额(3)

3,366.23

募集资金累计理财
收入(4)

922.80

剩余募集资金和剩
余超募资金合计

17,849.6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合计

19,926.40



注:1、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1)+(2)+(3)+(4)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3)+(4)+(5)

3、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止2015年7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和以
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与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
类别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100230131

400,845.11

招商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592902138710808

1,376,195.40

光大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37510188000362603

440,864.06

交通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

352000680018170166586

106,848,450.25

兴业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100132457

5,731,661.76

光大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37510188000256536

5,993,464.67

交通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352000680018170136330

13,412,096.37

专户合计



134,203,577.62

定期
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200369033

6,479,958.76

兴业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200369155

10,794,084.04

招商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59290213878000552

10,196,519.42

招商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59290213878000566

10,154,000.00

招商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59290213878000570

10,154,000.00

光大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37510181001148765

6,487,848.96

光大银行股份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37510181001148504

10,794,084.04

定期账户合计



65,060,495.22

募集资金总计



199,264,072.84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原因

由于公司研发中心原实施地所处的区域规划发生变化,该地块已不适合于该
项目的建设,导致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一再延期。为保证公司的研发工作顺利
进行,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形势,对研发中心组织结构及相关资源进行了调


整与整合,运用公司自有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使用募集资金111.03
万元购买所需设备;同时通过向政府申报项目形式,利用政府补助资金,优先投
入研发所需的设备投资。目前研发中心所需的办公场所及试验场地已能基本满足
公司研发所需。鉴于上述情况,2015 年8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
事会审议,决定拟终止实施“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888.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剩余募集资金(含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的
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到帐已快四年,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17,849.64万元(已扣除应付未付的工程款、设备款、质保金,含利息收入, 具体
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处于闲置状态。


(一)本次拟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的节余资金合计3,854.96万元变更为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总筹资额的5.1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节余资金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
(DHA)项目

1,505.10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
(ARA)项目

1,390.30

小计

2,895.4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节余资金

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

667.19

保健食品软胶囊生产线项目

292.37

小计

959.56

合计

3,854.96



(二)本次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剩余的募集资金2,888.55万元变更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总筹资额的3.83%。


(三)本次拟将未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合计6,817.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拟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合计4,289.03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在做好原有产品经营发展的同时,积极进
行大健康产业布局,投资并购相关产业,促进公司业务战略升级。海外收购、扩
大产能及补充收购资产持续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将造成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经
审慎研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
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
公司未来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未来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原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且由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
对当期盈利能力有一定负影响。本次终止实施该项目后,有助于降低研发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终止该项目并不意味着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工作,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继
续实行“技术创新”策略,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持续研发投入,保持公司的技术领
先地位;同时合理配置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资源,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研发质量
与效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实力和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截止2015年7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合计17,849.64
万元(已扣除应付未付的工程款、设备款、质保金,含利息收入)闲置已近四年。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
善公司经营业绩。将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预计将减少财务费用712.39
万元/年(存贷差)。


本次终止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和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前次剩余募集资金
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前次剩余募集资
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对公司和该项目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研究而做出的决
定,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我们认为,终止“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进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
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并将
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终止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且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对金达威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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