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胜宏科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8月03日 20:33: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4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议案情况: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
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发来《关于提请增加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除上述情况外,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2日至2015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日
15:00至2015年8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1,70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709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81,70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70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
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董事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议案》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388,7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网络及现场)表决结果: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388,7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网络及现场)表决结果: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申请人
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董事及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议案》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388,7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网络及现场)表决结果: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388,7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网络及现场)表决结果: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


(3)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388,7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网络及现场)表决结果: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709,7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网络及现场)表决结果: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宋幸幸、蔡亦文;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记录人、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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