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纶科技: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 审计部对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向 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 发行价2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7,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414,563,5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深 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首发募集资金专 户已全部注销。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6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 行价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5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451,654.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4,503,545.60元。该项募集资金 已于2013年3月4日全部到位,业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国浩验字【2013】816A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 额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从苏州新 纶转入结 余的募集 资金 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2015年半 年度末余 额 置换前期投 入项目金额 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募集金使 用金额 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 674,503,545.60 83,151,737.98 253,585,262.62 200,013,611.11 17,304,661.00 50,000,000.00 788,046.12 6,595,188.89 77,831,507.90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4,055,272.71元(其中 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6,595,188.89元;从苏州新纶转入结余的募集资金788,046.12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7,831,507.90元。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天津新纶科技有限公司 招行深圳建安支行 755919714610701 募集资金专户 77,831,507.90 合 计 77,831,507.90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其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2013年4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南山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建安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募集资金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5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为公司的产能扩张和服务能力增强提供资金上的支撑,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潜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1、2014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7月17日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及投资进 度的议案》,同意将“天津产业园项目”中的“防静电/洁净室消耗品”产品项目调 整为“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 2、2015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4月2日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产业园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净化设备产品项目” 及停止对“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的继续投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7月13日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 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附件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995.5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30.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405.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29%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20,000 20,000 0.00 20,001.36 100% 2013年04月01日 0 不适用 否 天津产业园项目 是 50,000 42,450.35 1,730.47 35,404.17 83.40% 2015年10月31日 -235.84 否 是 补充流动资金(由天津产 业园项目中“净化设备产 品项目”变更) 否 0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 2015年04月08日 0 不适用 否 合计 - 70,000 67,450.35 6,730.47 60,405.53 - -- -235.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报告期初,公司天津产业园项目计划实施项目分别为“净化设备产品项目”、“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及“超净清洗中心项目”。 1、受净化工程行业景气度下行及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方向调整的影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终止实施天津产业 园项目中“净化设备产品项目”,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对原有产业结构进行全面梳理,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鉴于公司在民用产品领域缺乏市场资源和经验,公司已于 报告期内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 “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 3、“超净清洗中心项目”已进入试产阶段,下半年,公司将积极推动该项目的投产运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天津产业园项目”中部分项目已进行变更,详细情况请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1、2014年6月30日公司将天津产业园项目中“防静电/洁净室消耗品” 产品项目调整为“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42号公告; 2、2015年3月10日公司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净化设备产品项目”及停止对“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的继续投入,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23号公告; 3、2015年6月26日公司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59号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13年3月1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83,151,737.98元。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国浩核字【2013】816A0003 号《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使用募集资金83,151,737.98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天津产业园 项目 天津产业园 项目 42,450.35 1,730.47 35,404.17 83.40% 2015年10月 31日 -235.84 否 是 合计 -- 42,450.35 1,730.47 35,404.17 -- -- -235.84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明(分具体项目) 1、2014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7月17日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天津产业园项目部分内容及投资进度。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进展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状况变化等因素,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公司将 “天津产业园项目”中的“防 静电/洁净室消耗品” 产品项目调整为“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2014年7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及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2)。 2、2015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4月2日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产业园项目 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净化设备产品项目”及停止对“新 风净化器产品项目”的继续投入。①受宏观经济及市场因素的影响,传统行业景气度下行,根据对未来市场前景及行业发展趋 向判断,继续投入“净化设备产品项目”将很难取得预期投资回报,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净化设备产品项目”,将其剩余募集 资金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加快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转型力度。②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决定缩减“新风净化器项目”计划产能,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以控制投资风险,之后将根据项目市场拓展进 度,适时采用自有资金投入。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3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及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3)。 3、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7月13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随着公司产业转型升 级的进一步深化,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原有产业结构进行全面梳理,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重点发展新材料 产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集中公司优势力量,推动公司向新材料产业的转型力度。详细情况请参见 2015年6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 内容及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初,公司天津产业园项目计划实施项目分别为“净化设备产品项目”、“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及“超净清洗中心项目”。 1、受净化工程行业景气度下行及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方向调整的影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 已于报告期内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净化设备产品项目”,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对原有产业结构进行全面梳理,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鉴于公司在民用产品领域 缺乏市场资源和经验,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 “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 3、“超净清洗中心项目”已进入试产阶段,下半年,公司将积极推动该项目的投产运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2014年6月公司将 “天津产业园项目”中的“防静电/洁净室消耗品”产品项目调整为“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2015年3月公 司停止对“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的继续投入,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869.96万元,用于公司后续新项目;2015年6月公司 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该项目是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关注民生领域的一次探索,在项目具体实 施过程中,公司发现民用产品的销售渠道及品牌建设会分散公司精力及资源配置,不利于公司长期战略的实施。随着公司产业 转型升级的进一步深化,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原有产业结构进行全面梳理,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重点发展 新材料产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集中公司优势力量,推动公司向新材料产业的转型力度。公司终止 实施“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战略部署及时做出的调整,旨在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有利于公司 坚定向新材料产业转型的信心,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减少精力分散风险,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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