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部黄金: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号文)核准,西部黄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黄金”)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本保荐机构”)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82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1,98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年1月19日汇入西部黄金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792.26万元 后,西部黄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89.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CHW验字[2015]0002号)。 为规范西部黄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西部黄金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西部黄金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齐市扬子江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西路支行于2015年2月2日(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西部黄金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 集资金41,189.7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完成后,西部 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置换完毕后,西部黄金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 路支行账号为6500161020005251928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 北路支行账号为9919031737105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西路 支行账号为651100869018150065250的三个专户作销户处理。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上述专户已注销完毕。至此,西部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人民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西路支行三家开户银行及本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西部黄金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的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西部 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玉龙 池惠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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