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事特: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04日 18:02:2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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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本公司将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9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承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9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1,139 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1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为人民币1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20,95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
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063.2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4 年1 月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040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 960,000 元。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88,586,971.18
元(含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78,558,719.87 元)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00,294,585.6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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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投项目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已达到预期经
济效益,该项目已于2014 年12 月31 日实施结项。

公司募投项目“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
目”, 由于市场环境和技术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导致无法按计划完成并产生相
应的经济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易事特电
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 年1 月22 日,公司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
季度对公司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
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
人;公司承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协定的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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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395000100100456905 12,899,945.08 11,964,415.63 活期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755911670310838 7,311,592.87 7,324,536.04 活期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 395000100200513964 5,000,000.00 5,064,581.72 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 395000100200513841 10,000,000.00 10,129,163.44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75591167038000249 10,000,000.00 10,124,131.88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75591167038000252 10,000,000.00 10,124,131.88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75591167038000266 10,000,000.00 10,124,131.88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75591167038000283 5,000,000.00 5,062,065.94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75591167038000297 5,000,000.00 5,062,065.94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75591167038000307 5,000,000.00 5,062,065.94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75591167038000270 10,000,000.00 10,124,131.88 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 395000100200514014 10,000,000.00 10,129,163.44 定期存款
合计 100,211,537.95 100,294,585.61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5,191,982.00 元。截止日余额中
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4,231,982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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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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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63.20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858.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
系统集成制造项目
否 6,000.00 6,000.00 0 2,851.18 100.00 2014 年12 月31 日 771.93 是 否
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
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
系统产业化项目(UPS 项
目)
否 12,000.00 12,000.00 0 5,911.51 49.26 已终止 659.54 否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000.00 18,000.00 0 8,762.69 48.68 1,431.47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8,000.00 18,000.00 0 8,762.69 48.68 1,4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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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由于受“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比预期晚,市场环境有变化,技术有改进投入有减少,效
益未到预期等因素影响,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高频UPS 项目的原来假设的条件及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建设进度缓慢,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2015 年4 月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015 年4 月23 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终止高频UPS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由于资金到位时间比预期晚,市场环境有变化,技术有改进投入有减少,效益未到预期等因素影响,“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
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原来假设的条件及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2015 年4 月23
日通过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终止了该募投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公司在2014 年4 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
集资金人民币78,558,719.8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9.8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独立董事对本次置
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9.87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置
换事项出具了《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310264 号)。海通证券对本次置换事项出具
了《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意易事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8,558,719.87 元。其中: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置换金额为28,225,231.76 元;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
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置换金额为50,333,488.11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经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了抓住市场机会,公司迅速开始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在保证项目
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此外,前期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
设备未能置换及后续采取共用厂房和设备措施,节约了项目资金3,148.82 万元。同时市场环境较好,公司如期完成了项目经济效应,无需继续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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