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源机械: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04日 20:03:58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52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75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0元。截至2010年12月20日,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
7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6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94,310,000.00元,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账号为7341710182600021549的人民币账户;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24,215.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585,785.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861,120.44元,其中:“海源复合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71,635,288.97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
目”支出157,225,831.47元;将超募资金141,000,000.00元用于归还贷款;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


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30,989,371.54元,系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扣除归还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元后,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减少金额为989,371.54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0,850,491.98元,其中:“海源
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71,635,288.97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
发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57,225,831.47元;将超募资金141,000,000.00元用于归还贷
款;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0,989,371.54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700,850,491.98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700,850,491.98元比募集资金净额
683,585,785.00元超出17,264,706.98元,该超出部分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历年来产生
的孳息17,278,061.69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3,354.71元后计17,264,706.98元。截至2015
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0元,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2011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
所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不超
过人民币36,951.70万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8.30万元的自有资金对“海源
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进行分期增资,全部作为其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支出。为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与公司、中信左海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海源新材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以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
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

7341 7101 8260 0021 549

0.00

募集资金基本户(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5919 0311 8610 909

0.00

超募资金户(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

7341710182600061629

0.00

募集资金基本户(已销户)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 2012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终止“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
的二区建设,今后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择机扩大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604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
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并将截至2012年5月31日尚未投入原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其中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利息收益 866.02万元和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
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604万元)以及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中包
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共计36,951.70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已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不含结余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65.25%。


2013年5 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
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
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
金”。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0年12月25日,公司已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2,581,134.72元。为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102,581,134.72元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2,581,134.7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0)第12109号《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周慧敏女士、
刘秋芬女士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的9.5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5月14日止),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3年5月13日,公司归还了上述资金。


根据公司201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的9.5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3年5月24日至2014年5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了 1,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5月公司归还了剩余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的4.3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2014年
5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止),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3月11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0,986,277.31 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
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划转金额为30,989,371.54
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
还银行贷款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此次


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归还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5,500
万元贷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7
日归还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洪山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
月28日归还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2,000万元贷款、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2,000万元贷款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白马支行1,000
万元贷款。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
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募投项目计划编制于2008年,目前外部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已经
发生了变化。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过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我国经济增长也有
所放缓,公司部分主营业务产品的下游市场增长情况也与预期有所变化。同时公司
上市以来,各项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大幅上涨,外购实物价格和各项费用标准也
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原募投项目二区工程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现有已完工投
入使用的原募投项目一区工程已基本满足公司近期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发展以及公司
生产经营的需要。若继续投入原募投项目二区建设,将导致投资成本增加、产能空
置,加重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负担,出现投资效益不佳的情形。


基于以上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经过审慎考虑适当调整了未来
5-10年的发展规划,在立足做大做强液压成型设备主业的基础上,提升公司产品的
整线配套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向下游复合材料制品领域发展。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 6月14日和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2年6月
15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
公告》(编号:2012-026,以下简称“公告”)及相关资料,根据公告显示变更后的
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将全部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以及购置除公司生产
的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外的其他设备。


2012年9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
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公司向子公司销售一条HE600-2000型LFT-D全自动
生产线,合同金额为1,550万元,其中: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金额为645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上述设备,子公司付清合同一价款。


2012年11月5日,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
产设备“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
公司向子公司销售十条HE600-2500型LFT-D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公司产品
实际入库含税金额。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子公司支付的合同二项下设
备预付款5,950万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2台HE系列复合材料
液压压机,涉及金额1,180万元。


2013年3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中发现公告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
表述有误,与相关资料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并客观导致了公告内容与募资资金实际
使用情况存在差异。发现此情况后,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层高度重视,责成董事会秘
书立即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配合监管部门的问询和核查,并积极认真
地进行妥善处理。福建证监局接获公司报告后于2013年4月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13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2号,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25万元向公司购买3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的上述行为
违反了《证券法》第15条的有关规定,责令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2013年4月12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1,825 万元归还子公司向公司购买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12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1,825万元归还子公司向公司购买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13
年4月1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012的《关于福建证监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进展情况公告》。


2013年4月13日和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
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
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3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358.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98.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085.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951.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4.06%

承诺投资项目、超募资金
及节余募集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
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50,000.00

18,241.05



15,722.58

86.19

2014-12-31

-2248.92





2、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32,624.97

32,624.97



32,836.80

100.65

2015-6-30

170.9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2,624.97

50,866.02



48,559.38

95.47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14,100.00











2、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4,326.73

4,326.73



4,326.73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326.73

4,326.73



18,426.73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98.94

3,098.94











合计



86,951.70

55,192.75

3,098.94

70,085.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由于“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是以2008年第四季度之前获得募集资金为前提的规划安排,因为募集资金于2010年底才到位,因此该项目的实施进展也相应顺
延。此外,公司的生产安排主要是围绕订单展开的,2015年受宏观经济环境不利及客户资金紧张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的订单出现下滑,而又有部分原本预计在2015年提货的客户推迟交货,致




项目)

使该项目的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导致该项目在2015年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的市场推广未达预期,致使该项目已有的产能未能充分发挥,导致该项目在2015年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此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月
26日归还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5,500万元贷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7日归还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洪山支行1,800
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8日归还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2,000万元贷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2,000万元贷款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白马支行1,000万
元贷款。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节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12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原募投项目的二区建设,今后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择机扩大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604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并将截至2012 年5月31日尚未投入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其中包含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利息收益866.02万元和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604万元)以及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
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不含结余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的65.25%。


2013年5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
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0年12月25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2,581,134.72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以102,581,134.72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2,581,134.72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2109号《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周慧敏女士、刘秋芬女士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3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止)。2015年3月11日,公
司已将上述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
效率,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0,986,277.31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划转金额为30,989,371.54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司“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计划编制于2008年,目前外部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过后,世界




具体原因

经济复苏缓慢,我国经济增长也有所放缓,公司部分主营业务产品的下游市场增长情况也与预期有所变化。同时公司上市以来,各项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大幅上涨,外购实物价格和各项费用标
准也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原募投项目二区工程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现有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原募投项目一区工程已基本满足公司近期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发展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若继续
投入原募投项目二区建设,将导致投资成本增加、产能空置,加重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负担,出现投资效益不佳的情形。


基于以上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经过审慎考虑适当调整了未来5-10年的发展规划,在立足做大做强液压成型设备主业的基础上,提升公司产品的整线配套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同时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向下游复合材料制品领域发展。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
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
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

2012年6月14日和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公告》(编号:2012-026,以下简称“公告”)及相关资料,
根据公告显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将全部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以及购置除公司生产的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外的其他设备。


2012年9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公
司向子公司销售一条HE600-2000型LFT-D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1,550万元,其中: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金额为645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上述设备,子公司
付清合同一价款。


2012年11月5日,公司与子公司海源新材料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公司向子公司销售
十条HE600-2500型LFT-D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公司产品实际入库含税金额。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支付的合同二项下设备预付款5,950万元。截至2013年
3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2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涉及金额1,180万元。


2013年3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中发现公告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表述有误,与相关资料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并客观导致了公告内容与募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差异。发现此情况
后,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层高度重视,责成董事会秘书立即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配合监管部门的问询
和核查,并积极认真地进行妥善处理。福建证监局接获公司报告后于2013年4月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13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2号,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25万元向公司购买3 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5条的有
关规定,责令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2013年4月12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1,825万元归还子公司向公司购买 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13日和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




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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