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300价值: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8月)

时间:2015年08月11日 22:33:30 中财网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年
9月
28日《关于核准银河沪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09]1025号)的核准,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
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年
6月
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5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为准。


1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19
六、基金的募集
.....................................................................................................................41
七、基金合同生效
.................................................................................................................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41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51
十、基金的投资
.....................................................................................................................51
十一基金的业绩
.................................................................................................................64
十二、基金的财产
.................................................................................................................65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66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72
十五、基金的费用
.................................................................................................................73
十六、基金税收
.....................................................................................................................76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6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77
十九、风险揭示
.....................................................................................................................81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8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6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0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2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4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19


2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及《银
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9、《基金法》: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
6月
9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
2014年
7月
7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
2014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4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27、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5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工作日
38、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6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
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
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
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7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号中建大厦
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号中建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年
6月
14日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
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现任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1988年

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
员,研究局金融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

2008年
6月进入中国
银河金控,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8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2006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上海机电(集团)
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
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

2006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
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
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
10月被选举为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
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

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周远鸿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
商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财务
处副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现任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任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董事、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
公司等监事)。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
10月被选举为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
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
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
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
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
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2002年
6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连任。历任
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

9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2010年
11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办公
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现
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
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
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
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
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
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
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
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
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
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
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
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纪检委员;亚洲证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
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监事吴磊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3年
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
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

10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
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
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
路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
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
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
经理。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
公司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支持保障部总监等职。现兼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罗博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10年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华夏银行、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期间从事企业金融、投资银行业务及上市公司购并等
工作。2006年
2月起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设计经理、衍生品
数量化投资研究员、行业研究员。2009年
12月起担任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
3月起担任银河沪深
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
3月担任银河定投宝中证滕安价值
100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
峰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11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12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内控架构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和风险定
位管理系统等。其中,内控架构体系分成员工自律、各部门内设风险经理的监督
和检查、总经理领导下的监察部的监督和检查、董事会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及督
察长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等四个层次。


与此相适应,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管理制度体系来加强和完善内
部风险控制,包括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指引、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暂行办法
与业务手册等五个层次;风险定位管理系统则是在分析公司业务和流程中的风险
点、评估风险的大小和等级、针对潜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基础上形成
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变化,对内部风险控
制体系进行及时的修整和完善。


基金管理人依据内部控制指引制定了监察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
源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和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业务操作程序与风险控制措施,
从而进一步防范风险,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
施。



(1) 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专门设立了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下设督察长
办公室作为其常设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公司监察部
的日常工作。督察长可列席公司的任何会议,每月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分
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如发现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督察长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公司董事长报告。



(2)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公司财务管理与基金会计核算严格区分。公司财务管理主要
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和准则,如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及成本开支情况。与此同时,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基金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
计岗位工作手册,根据全面性、独立性、相互制约等原则针对各个风险点建立起
了严密的基金会计控制系统。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3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规范公司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正当权利、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基础。为此,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化、标准化的聘用、培训、考评、晋升及淘汰制度
体系,提高员工业务与道德素质,努力塑造出业内一流的员工队伍。



(4)投资控制制度
i.
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
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
实施投资策略、进行具体的证券选择、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
指令,中央交易室交易员负责交易执行;
ii.
投资决策权限控制。基金经理小组对单只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例的,须
提交书面报告,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视投资比例而定)批准
后才能执行;
iii.
警示性控制。中央交易室对有问题的交易指令进行预警,并在投资组合
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达到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比例限制时进行预警。

对投资比例的预警是通过交易系统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在
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系统自动预警,中央交易室及时向
基金经理小组反馈预警情况;
iv.
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禁止行为,制定证券投资限
制表,包括受限制的证券和受限制的行为(如反向交易、对敲和单只证
券投资的一定比例等)。基金经理小组构建组合时不能突破这些限制,
同时中央交易室对此进行监控,通过预先的设定,交易系统能对这些情
况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v.
一致性控制。对基金经理小组下达的投资交易指令、交易员输入交易系
统的交易指令和基金会计成交回报进行一致性复核,确保交易指令得到
准确执行;
vi.
多重监控和反馈。中央交易室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包括上述警示
性控制和禁止性控制)。中央交易室本身同时受基金经理小组及监察稽
核的双重监控:基金经理小组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行;监察稽核部门
监控有问题的交易。

14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5)会计控制制度
i.
具有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核算业务的操作及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
务有章可循;
ii.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双人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
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iii.
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
理制度;
iv.
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6)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
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
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15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年
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
代码
601939)。于
2014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
2,079亿美元,居全球上
市银行第四位。



201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67,441.30亿元,较上年增长
8.99%;客
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94,745.23亿元,增长
10.30%;客户存款总额
128,986.75
亿元,增长
5.53%。营业收入
5,704.70亿元,较上年增长
12.16%;其中,利息
净收入增长
12.28%,净利息收益率
(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
入比重为
19.02%;成本收入比为
28.85%。利润总额
2,990.86亿元,较上年增

6.89%;净利润
2,282.47亿元,增长
6.10%。资本充足率
14.87%,不良贷款

1.19%,拨备覆盖率
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
新增11万户和68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
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
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1.75
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
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
1.45万个营业网点
30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
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
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
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
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
“养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
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
新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
1万
个、结算量达
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6,593万张,消费交易额
16,580.81
亿元,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
14.18%,
金融资产增长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
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年“世界银

16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
500
强排名第
29位,新兴市场
500强排名第
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4年全球
上市公司
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
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强排名第
38位。

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
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
房金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
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
共有员工22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
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
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
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
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
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
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
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
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17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
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
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
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年
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1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
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
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
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18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
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
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19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
(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赵冉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6号院
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
25楼
2515室(邮
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号(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
1号新世纪广场
B座
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
17号赛格景苑
2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20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1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A座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22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网址:www.cib.com.cn
(1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户服务热线: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1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全国) 96400(江苏)
23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网址:
www.njcb.com.cn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罗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1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杨晓天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24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68778075
传真:(
021)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吴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25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65161666
传真:(
0551)65161600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2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6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2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标志商务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27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3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许方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3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3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28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29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23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21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
(4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59号投资广场
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30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
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4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31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宗瑞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6)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层
32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48)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
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28042
联系人:徐轶清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
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4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人代表:雷杰
电话:(010)57398059
传真:(010)57398058

联系人:刘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0755)82569143
传真:(025)84579763、(0755)82492962
联系人:孔晓君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3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5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8号中国人寿大厦
1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5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法人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
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0层经纪业务管理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84683893
传真:(
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5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楼

34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 0571-8711251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5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 层-21
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6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
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服服务电话:4008881888
(6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36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 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37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cn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38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10)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2)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13)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
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9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
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具体以上证所最新
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路
59号中坤大厦
15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王肖东、朱振武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
021)22288888
传真:(
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40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六、基金的募集

(一)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09年
9月
28
日证监许可
[2009]1025号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与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股票型指数基金


2、存续期间:不定期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09年
12

28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
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
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可选择通过上述
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和赎回。场内申购、赎回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41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相关规则。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
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名单和
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下一开
放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42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认)购确认日
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认)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
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
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
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
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
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43


银河沪深
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
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10元;

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
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
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
不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
份额不足
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份的,投资
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4、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
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5、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