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华映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时间:2015年08月12日 21:34: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7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在福州
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
会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李钦彰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5年半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 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会主席李钦彰先生
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


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公司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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