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东吴新经济: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2号)
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2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 3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7 六、基金的募集 ....................................................... 4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九、基金的投资 ....................................................... 49 十、基金的业绩 ....................................................... 59 十一、基金财产 ....................................................... 6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1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64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6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67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7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9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9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99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9年9月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9】【1024】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09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 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 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其他有关规定及《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 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17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 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 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 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 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 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4.法定代表人:任少华 5.设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82 号 7.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 8.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9.联系人:钱巍 10.电话:(021)50509888 11.传真:(021)50509884 12.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50509666 13.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14.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 70%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3000 30% 合 计 10,000 100% 15.简要情况介绍: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基金投资总部、专户业务事业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 营销管理部、北京营销中心、上海营销中心、广州营销中心、苏州分公司、产品策略部、营销 策划部(加挂电子金融部)、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财务管理 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北京办事处等19个职能部门。公司已管理的第一只产品东吴嘉 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二只产品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 年12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三只产品 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4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四只产品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1月5 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五只产品东吴进取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5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六只产品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12 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七只产品东吴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于2010年5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八只产品东吴新创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0年6月29日基金合同 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九只产品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已管理的第十只产品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 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一只产品东吴新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2011年9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 二只产品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托 管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三只产品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2012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 四只产品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五只产品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 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六只产品东吴 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3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七只产品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于2014年5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八只产 品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永敏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财 政局科员、苏州市税务局副科长、苏州市税务局三分局局长、苏州市税务局科长、苏州市审计 局副局长,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辉峰先生,副董事长,大学,高级国际商务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轻工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五金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轻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浩兰生国际 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任少华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查员, 苏州中辰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证券投资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济师,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总经济师、总裁助理兼任期货筹备组组长、研究所 所长,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东吴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吴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证 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现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全卓伟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处、规划发展 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企业改革处副处长。现任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 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炯先生,职工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 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 贝政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讲师、 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人文 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陈如奇先生,独立董事,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新疆人民银行巴州中心 支行科员,新疆农业银行巴州及自治区分行科长、处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处长、副行长,交 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等职。 2、监事会成员 顾锡康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电子计 算机厂工程师、室主任,苏州人民银行科技科硬件组组长,苏州证券电脑中心经理、技术总监, 东吴证券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经理、 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员工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 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 3、高管人员 吴永敏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任少华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王炯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产品策略部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徐军女士,督察长,大学,会计师、审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 计处科员、副处长,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总裁助 理等职务,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徐嶒,硕士,香港中文大学毕业。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埃森哲咨询公司上海 分公司任行业研究员,自2011年1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从事投资研究工作, 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5年5月12日起担任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自2015年5月29日起担任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 29日起担任东吴新创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任壮,2009年12月30日至2011年5月14日; 吴圣涛,2010年4月2日至2012年8月22日。 邹国英,2012年8月10日至2014年12月30日。 张楷浠,2014年6月14日至2015年6月19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少华 公司总经理; 杨庆定 基金投资总部总经理; 陈 宪 研究策划部总经理; 戴 斌 基金投资总部副总经理; 王立立 基金投资总部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承销证券; (6)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10)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 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 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 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监察 稽核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 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 应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 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 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 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 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经营 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务风险 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事 项。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独立的 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5)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 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 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 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 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 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 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 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 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 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 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 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 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于2014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2,079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201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7,441.30亿元,较上年增长8.9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94,745.23亿元,增长10.30%;客户存款总额128,986.75亿元,增长5.53%。营业收入5,704.70 亿元,较上年增长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28%,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9.02%;成本收入比为28.85%。利润总额2,990.86亿元,较上 年增长6.89%;净利润2,282.47亿元,增长6.10%。资本充足率14.87%,不良贷款率1.19%,拨备 覆盖率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11万户和68 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1.75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 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万个营业网点30类柜面 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 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颐”为主品 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 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 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万个、结算量达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万张,消费交易 额16,580.81亿元,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14.18%,金 融资产增长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 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 总额位列全球第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第29位,新兴市场500强排名第3位;在 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 强排名第3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 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科 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 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 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 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 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 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 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 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 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 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 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 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14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 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 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 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 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 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 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 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 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 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 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 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 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邮政编码:200135 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 50509884 联系人:钱巍 客服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50509666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2) 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 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7048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峰 电话:(010)85108226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传真:(010)66105662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010)85238670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 83195049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杨成茜 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40066-99999(免长途费)0755-961202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12)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服电话:0577-96699 公司网址: www.wzbank.cn (13)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电话:4008-311-777 公司网址:www.yantaibank.net (1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吴北路14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项喻楠 电话:0512-69868389 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热线: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 sywg.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2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400 888 528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2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2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方文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2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29)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 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021-962506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523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肖亦玲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 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3)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 周晖 联系人: 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公司网址: www.cfzq.com (3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3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3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40F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马瑾 电话:(021)20328720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4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服电话:0471-4961259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4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李蔡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4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水晨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20066 客服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4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梁旭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电话:0755-8202 3442 传真:0755-8202 6539 客服热线:400 600 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4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宫龙云 联系人:戴莉丽 电话:021-32229888-25122 传真:021-62878783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址:www.ajzq.com (4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4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68778081 传真:021-687781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82400862 传真:0755-82433794 客服热线:400881616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4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5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层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0591-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219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5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5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0551-96518或者40080965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5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1915 传真:021-33303353 客服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5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56)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联系人: 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热线: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om.cn (5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热线: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49层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 赖君伟 电话:0755-23902400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热线:40018-40028 公司网址:www.wkzq.com.cn (59)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联系人:聂晗 电话:0755-33331188 传真:0755-33329815 客服热线:4006543218 公司网址:www.tyzq.com.cn (6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联系人:倪丹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客服热线:68777877 公司网址:www.cf-clsa.com (6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5783711 联系人:周妍 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6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热线: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6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6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孔泉 电话:0755-82083788 传真:0755-82083408 客服热线: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6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热线: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6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转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 5ifund.com (6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6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 766 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7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85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7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7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7038 客服热线:96098,4008696098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7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7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热线: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 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任少华 联系人:钱巍 电话:021-50509888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负责人:陶修明 电话:010-66523388 传真:010-66523399 经办律师:王勇、余红征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8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经办注册会计师:谈建忠 魏娜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六、基金的募集 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24 号文)批准,于2009年11月12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9年12月25日,基金募集 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800,643,534.52 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11,594.64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9 年12月29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8,44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1.00 元人民币计算, 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800,855,129.16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 者所有。其中,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630,530.65份 (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7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根据《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 生效的条件。本基金于2009年12月30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 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 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申购与赎回应当在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 人委托或授权的销售代理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代理人,并予以 公告。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人应该在销售机构指定的营业场所按照指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若基 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 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90天开始办理申购。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90天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 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 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 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 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 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 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 1.2% 2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以上(含) 1000元/笔 3、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含1年) 0.5% 1 年- 2 年(含2年) 0.25% 2 年以上 0 4.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 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二: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5,000元、150万元、350 万元和1,0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4 申购金额(元,A) 5,000.00 1,500,000.00 3,500,000.00 10,00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1.50% 1.20% 0.80% 固定费用1000元 净申购金额(C=A/(1+B)) 4926.11 1482213.44 3472222.22 9,999,000.00 申购费(D=A-C) 73.89 17,786.56 27,777.78 1,000.00 申购份额(=C/1.100) 4478.28 1347466.76 3156565.66 9,090,000.00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在先进先出的原则下,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三:(1)假定某投资者在持有本基金不超过一年时间内的T日赎回20,000.00份,其赎回费 率为0.5%,现假定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20,000.00×1.250=25,000.00元 赎回费用=25,000.00×0.5%=125.00元 净赎回金额=25,000.00-125.00=24,875.00元 (2)假定某投资者在持有本基金的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时间内的T日赎回20,000.00 份,其赎回费率为0.25%,现假定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55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 如下: 赎回金额=20,000.00×1.550=31,000.00元 赎回费用=31,000.00×0.25%=775.00元 净赎回金额=31,000.00-775.00=30,225.00元 (3)假定某投资者在持有本基金的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时间内的T日赎回10,000.00 份,其赎回费率为0 %,现假定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 下: 赎回金额=10,000.00×1.300=13,000.00元 赎回费用=13,0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3,000.00-0=13,000.00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8.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0.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9.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