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商轮船:关于增加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5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 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4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向 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议批准 了公司在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 进行结构性存款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 经公司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批准,董事会同意在2015年度内增加公司在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25亿元。公司在2015年 度内购买招商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不 超过55亿元。 .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本项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向关联方招商银行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同意在2015 年度内增加公司在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 性存款额度25亿元。公司在2015年度内购买招商银行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不超过55亿元,同一笔款项重复购买 不计算额度。 因本公司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 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召开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时,李晓鹏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 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中文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深圳市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年3月31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地位: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252亿元 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 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 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 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 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招商银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详见其公布 的定期报告。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关联关系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是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与招商银行存在仍在进行中的结构性存款安排,具体信 息如下: 1、结构性存款金额人民币14.7亿元,存款期为2015年7月23 日至2015年9月23日(上期到期续存),利率为2.7%(年化); 2、结构性存款金额人民币19.9亿元,存款期为2015年7月28 日至2015年9月28日,利率为2.68%(年化)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 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将参考市场 同期各银行的利率水平进行交易。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现金管理收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 司构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批准了《关于批准公司增加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 董事长李晓鹏先生因担任招商银行董事,此议案时实行了回避表 决。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张宝林对该项关联交易进 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尹永利、张宝林对该项关联交易发 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一定金额限度向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结 构性存款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购买相关产品的合同条款未发现不符合市场原则、显失公平或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 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交易本 身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参照一般商业条款,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向招商银行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关联交易额度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 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阅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 独立意见。交易本身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未发现有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就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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