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商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17:02:56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872 股票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 [052]



招商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578,536,303股
. 发行价格:3.457元/股
. 发行对象: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轮船
股份”)


限售期:股票自本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交易
或转让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8月11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
手续,向招商局轮船股份发行的578,536,303股股份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该部分新增
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2018年8



月11日为周六,2018年8月12日为周日,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2018年8月13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
行人”)向招商局轮船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578,536,303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1,999,999,999.48元。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核
准结论和核准文号

1、2014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4年12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国资产权[2014]1116
号《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
题的批复》文件,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2014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


4、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5、2015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局
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662号),核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578,536,303股

4、发行价格:3.457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3.65元/
股)的95%,即3.47元/股,发行股数不超过576,368,876股。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出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2015年6月5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3.457元/股,
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78,536,303股。(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6月
9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号。)

5、募集资金量与发行费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2015年7月29日出具的
XYZH/2015SZA4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9.48元,扣除发行费用11,832,905.01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167,094.47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578,536,303.00元,计入资本公积1,409,630,791.47元。


6、保荐机构


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5年7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招商局轮船
股份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
XYZH/2015ZA4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7月28日
15时止,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1家参与招商轮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款项1,999,999,999.48元。


2015年7月28日,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
项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根据XYZH/2015SZA4005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7
月29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9.48元,扣除发行
费用11,832,905.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167,094.47元。其中:
计入注册资本578,536,303.00元,计入资本公积1,409,630,791.47元。


2015年8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
人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资格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3)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无需履
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国务院
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以及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
发行对象为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
及要求,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本次认购资金的来源为自有资金,不
包括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本次非公开发行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78,536,303股,发行数量占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的10.92%。招商局轮船股份认购股份的价
款总额为1,999,999,999.48元。


(二)发行对象情况

企业名称: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招商局大厦五


成立日期: 1948年10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59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1455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经营国内、外水上旅客和货物运输;国内、
外码头、仓库及其车辆运输、国内、外拖船和驳船运输业务的投资和
管理;船舶和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修理、建造和买卖业务;交通运输
各类设备、零配件、物料的销售和采购供应业务及其他贸易业务;国
内、外船舶的客货各项代理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水上及陆上建筑工程
的建造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为
旅客服务的有关业务;其他投资业务;同石油开发有关的各项工程业
务及后勤服务业务;海上救助、打捞和拖船业务;各类船舶、钻井平
台和集装箱的检验业务;在内地拓展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业务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招商局大厦五


联系电话:010-5652 9858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由4,720,921,809股增加至5,299,458,112
股。由于本次发行后,招商局轮船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
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没有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和控制
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末持股数量
(股)

比例(%)

质押或冻
结情况

1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32,481,959

40.93



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国家

911,886,426

19.32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05L-
FH002沪

国有法人

235,763,000

4.99

未知

4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2,297,936

0.68



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6,600,000

0.35

未知

6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14,700,000

0.31

未知

7

长城证券-浦发银行-长城
浦发共赢7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其他

12,855,663

0.27

未知

8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000,000

0.21

未知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
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9,207,515

0.20

未知

10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8,850,088

0.19

未知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股份登记日2015年8月11日),公司前十名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末持股数量
(股)

比例(%)

质押或冻结
情况

1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11,018,262

47.38



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国家

912,886,426

17.23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05L-
FH002沪

国有法人

235,763,000

4.45

未知

4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2,297,936

0.61

未知

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6,600,000

0.31

未知

6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

14,700,000

0.28

未知

7

李欢

其他

13,348,262

0.25

未知

8

李红彪

其他

12,983,708

0.25

未知

9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000,000

0.19

未知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国家

9,999,914

0.19

未知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00%

578,536,303

10.9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20,921,809

100.00%

4,720,921,809

89.08%

股份总额

4,720,921,809

100.00%

5,299,458,112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
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
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二)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购建5艘节能环保型VLCC油轮及6
艘节能环保型散货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
集资金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油轮船队及散货船船队规模、优化船
队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股东基础的扩大和股
东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
理结构。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21层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保荐代表人:施伟、朱明

项目协办人:乔端

项目组成员:王芳、夏莲文

电话:027-85481899


传真:027-85481890

(二)联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1楼

负责人:宫少林

保荐代表人:卫进扬、沈韬

项目协办人:岳东

项目组成员: 罗少波、王玉亭、肖哲、战海明、丁力、张峻豪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负责人:肖微

签字律师:张建伟、胡义锦、魏伟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四)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负责人:叶韶勋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韶勋、潘传云

电话:(86-755) 82900800


传真:(86-755) 82900815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5SZA40056号《验资报告》;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的《保荐机构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招商局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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