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国都: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17:03:48 中财网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098

2015年
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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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
员)赵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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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15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6
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 10
第四节重要事项 .............................................................................................................................. 25
第五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8
第七节财务报告 .............................................................................................................................. 40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 ....................................................................................................................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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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新国都、新国都股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指
公司总部指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易联技术指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
新国都软件指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新国都指南京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新国都指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宝安分公司指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Exadigm指美国
Exadigm,Inc
瑞柏泰指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泰德信指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中正、中正智能指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大拿科技指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指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或组织)
本报告期指
2015年
1 月
1 日至
2015年
6月
30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大华会计师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银律师事务所指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好易联支付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
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体系指
银联商务指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好易联指广州好易联支付网络有限公司
深圳银联商务指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
信联征信指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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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支付、支付公司指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通联支付指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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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新国都股票代码
300130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新国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Xinguodu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XG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xinguodu.com
电子信箱
xgd-zqb@xinguodu.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艳芳方媛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
劲松大厦
17A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
劲松大厦
17A
联系地址
电话
0755-83481391 0755-83481391
传真
0755-86319990 0755-86319990
电子信箱
liyanfang@xinguodu.com fangyuan@xinguodu.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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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43,317,374.79 280,079,545.30 2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199,396.82 46,517,444.22 -24.3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31,848,938.56 46,858,936.97 -32.03%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49,691.73 -54,289,865.10 95.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116 -0.470 97.56%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05 -26.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05 -26.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7% 4.40% -1.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77% 4.44% -1.67%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1,560,333,171.24 1,381,259,985.93 1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1,177,071,224.51 1,130,378,477.77 4.13%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5.149 9.890 -47.94%
产(元/股)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
益金额
√是
□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86.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491,3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9,719.1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8,5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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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358.08
合计 3,350,458.2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个人征信牌照存在无法正常申请获得的重大风险,对公司征信业务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5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公示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拉卡拉信用、深圳前海征信中心、鹏元征信、中诚信、中智诚
征信及北京华道征信等八家企业做好开展个人征信工作的准备,准备期间为 6个月。201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对上述八
家机构进行调查验收,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仍暂未正式获得个人征信牌照。

2015年1月27日,公司已经公告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负责个人征信牌照的申请工作,并按照公司的战
略安排,探索个人征信业务商业模式,将个人征信业务与支付大数据相结合,协助客户设计新的风险评估模型、金融服务产
品,协助客户做好收单业务的风险控制,降低其风控成本,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仍在积极
推进个人征信牌照申请工作,但公司最终是否能够成功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牌照,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5年6月,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 43,031.78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49.31%,其中,来自银联商务的应收账款为人民
币16,622.23万元,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 38.63%,来自通联支付的应收账款为人民币6,196.80万元,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
14.40%,这主要是银联商务、通联支付的账款周期较长导致,尽管银联商务和通联支付的客户信用较好,但其账款周期过
长导致公司资金回流较慢,对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第三方支付客户的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0,835.86万元,
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25.18%。第三方客户的资金实力参差不齐,该部分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高。

3)海外市场开拓低于预期的风险
2015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大国际市场的拓展力度,逐步完善海外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公司上半年海外业务同比增长
68%。尽管海外市场发展空间巨大,但受到国际政治局势、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国外市场开拓存在较多困
难因素,可能导致海外市场拓展工作低于预期。

4)管理团队不能适应新的业务发展要求的风险
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将主要围绕移动互联网领域开展,但公司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员工团队并不具备移动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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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业务经验,不能很好的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人才是公司未来战略实施的核心要素,因此,公司如果不能加大互联网业
务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则有可能导致公司战略转型的失败。



5)收购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投资风险
2015年4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认购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大拿科技主要从事智能芯片接口协
议的研究与开发,拥有高超的物联网云平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处理技术,其技术已经成功在视频摄像头、车载记录仪、智
能家居等领域应用。但大拿科技目前仍处于技术开发和业务积累阶段,尚未形成清晰的盈利模式,其平台属性最终能否形成
规模,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收益,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6)发起设立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或组织)无法获得正常审批的风险
2015年6月,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人寿保险(或组织)。由于保险公司(或组织)的筹建、设立,以及本公司作为资金
出借人(即主要发起会员)事项均需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的可能性,因此本项出借资金计划的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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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密切关注移动互联网和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帮助客户降低支付运营业务综合成本、提升客户运
营效率为目标,主动积累电子支付产业链上下游的核心技术资源,以产品和服务覆盖商户交易活动全流程;积极研究电子支
付交易新场景和产品新形态;围绕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继续加大互联网运营模式的探索,布局符合未来移动互联网需求
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以提升输出管理能力和投融资管理水平为核心,积极打造上市公司投融资平台管理功能,实现
公司综合实力的跨越式大发展。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331.74万元,同比增长
22.58%,实现利润总额
3,702.02万元,同比下降
24.56%,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519.94万元,同比下降24.33%。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343,317,374.79 280,079,545.30 22.58%
212,335,737.35 160,451,148.76 32.34%
收入增长毛利率下降影
响所致
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33,769,945.08 34,707,567.11 -2.70%
76,715,250.45 52,647,654.56 45.71%
研发投入及股权激励费
用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3,567,240.72 -9,339,336.29 61.80%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1,035,905.37 2,370,004.86 -56.29%
软件存货实现销售结转
对应递延所得税费用减
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48,804,248.64 35,100,921.15 39.04%
加大投入技术人员增加
及薪资调增所致
研发投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49,691.73 -54,289,865.10 95.12%收入增长回款增加所致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3,994,090.16 -56,218,208.26 -369.59%
现金支付并购子公司所
致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3,417,018.65 -3,713,520.76 999.87%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33,226,763.24 -114,221,594.12 -104.19%
主要为收购子公司现金
支付所致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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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广创新产品,积极开拓市场,主动寻求多元化发展,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规模扩大,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70%;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45.71%,其中,研发投入同比增长39.04%,股权激励摊销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990.22
万元,同比增长
135.53%;财务费用同比增长
61.80%,主要系存款利息减少所致;以上综合因素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
24.33% 。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子支付技术领域的发展,以金融
POS终端软硬件的设计和研发为核心,从事以金融
POS机为主的电子支付
受理终端设备软硬件的生产、研发、销售和租赁,同时以金融
POS机等电子支付受理终端设备为载体,向商业银行、中国银
联、社会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提供电子支付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绝大部分收入依然来自国内电子支付受理终
端市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31.74万元,同比增长
22.58%。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国内外市场拓展力度,提升
主流金融机构客户采购占比,加快第三方收单服务客户拓展,使得公司获得了明显高于国内市场总体增长规模的收入增长业
绩。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同期增减同期增减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POS机销售
339,601,778.74 211,424,212.42 37.74% 24.35% 33.16% -4.12%
POS机出租
2,374,217.31 751,654.82 68.34% -33.27% -29.22% -1.81%
修配
256,305.98 110,852.85 56.75% -59.23% 100.00% 11.93%
读卡器
645,213.68 49,017.26 92.40% -75.85% -78.22% 0.83%
技术服务
439,859.09 0.00 100.00% 2,049.55% 0.00% 0.00%
合计
343,317,374.79 212,335,737.35 38.15% 22.58% 32.34% -4.56%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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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前
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
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或服务净利润
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软件技术开发与销售
33,806,900.99
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及计算机产品的开发、销售
21,353,106.58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主流产品的质量和研发投入之外,还投入了相当研发资源用于研发新产品,新产品关注产品应用场景
的属性,以智能化、互联网化为新方向,注重安全性、便捷性,注重硬件产品入口经营属性。公司创新业务中心负责研发的
收单服务云平台技术,以互联网技术、云平台技术为核心,立足于商户交易全流程,注重交易大数据收集与存储,围绕商户
线下支付场景的需求,可以为公司产品提供强大的后台功能支撑。该平台已建成投产,后续公司将持续投入大额资金对该平
台进行维护与升级开发,以确保能够持续为客户、商户提供高效、流畅的收单支付服务体验。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适用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金融POS设备作为一个软硬件一体化的产品,具备硬件入口性质和软件服务属性,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金融
POS设
备将成为连接线下和线上交易的关键节点,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商户经营活动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电子支付服务将
成为国内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围绕电子支付的设备、技术与服务也将成为市场刚需。同时,电子支付作为我国金融
技术服务的一项重要活动,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性关系着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从产品到技术,从业务流程到服务,都有着
明显的金融服务风控属性。公司作为一家国内主流的兼具硬件研发与生产、支付软件设计与开发能力的优秀电子支付综合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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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服务机构,拥有把握电子支付行业发展趋势的先天优势。



1)电子支付行业最新数据分析
根据目前央行公告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第一季度,我国支付系统(包含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
付跨行清算系统、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银行卡
跨行支付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和支付清算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
97.87亿笔,金额
896.93
万亿元,业务金额是第一季度全国GDP总量的
63.76倍。

其中: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业务持续增长。第一季度,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处理业务46.37亿笔,金额
10.72万亿元。日均处
理业务5 152.08万笔,金额
1 190.86亿元。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笔数保持高位增长。第一季度,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处理
业务7 926.06万笔,金额
8 606.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2.25%和16.88%。日均处理业务
88.07万笔,金额95.63亿元。

银行卡跨行消费业务增长显著。第一季度,银行卡消费业务60.38亿笔,金额
12.14万亿元。其中,跨行消费业务
38.66亿笔,
金额9.33万亿元,分别占银行卡消费业务量的
64.03%和76.83%。银行卡渗透率达
47.71%,与2014年第四季度持平;银行卡人
均消费金额达8 957.23元,同比增长
27.37%;银行卡卡均消费金额为
2 428.28元,同比增长11.72%;银行卡笔均消费金额2 012.09
元,同比下降20.49%。

电子支付业务保持较快增长,移动支付业务涨幅明显。第一季度,全国银行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本文所称电子支付是指客
户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ATM、POS及其他电子渠道,从结算类账户发起的账务变动类业务笔数和金额。

包括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
ATM业务、POS业务和其他电子支付等业务类型。)业务
227.39亿笔,金额772.54万
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71.24亿笔,金额602.9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2.79%和109.53%;电话支付业务0.49亿笔,金额
2.87万亿元,笔数同比下降46.71%,金额同比增长132.20%;移动支付业务13.76亿笔,金额39.7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85%
和921.49%。

第一季度,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本文所称网络支付业务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和数字电视支付
业务。)业务142.82亿笔,金额
9.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20.75%和84.75%。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快速增长。第一
季度,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业务5.85亿笔,金额5.9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26%和73.00%。日均处理
672.03万笔,
金额679.36亿元。

我国电子支付受理环境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末,我国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1 247.90万户,联网POS机具1
642.10万台,较2014年第四季度末分别增加44.50万户、48.60万台,分别增长3.6%和3%,每台
POS机具对应的银行卡数量为
304张,环比下降1.94%。

2)电子支付行业最新监管政策及其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随着我国电子支付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管机构基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报告期内,主要出台的
监管政策有:
2015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推动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移动金融是丰富金融服务
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发展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明确了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方向性原则,即遵
循安全可控原则、秉承便民利民理念、坚持继承式创新发展、注重服务融合发展。

2015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规定收单机构不得将特
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
等工作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不得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结算的账户。收单机构应当
通过协议禁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包服务机构转让或者转包业务;收单机构要切实履行商户核查工作,每年进行不少于一
次现场核查工作;明确因外包机构原因导致特约商户、持卡人或发卡银行资金损失的,收单机构应全额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2015年0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按照
“鼓励创新、
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
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
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另外,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
”的原则,
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
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2015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获准办理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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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以下简称
“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进行
分类并进行相应的限额管理;规定支付机构需要采用不少于两类验证要素对交易真实性进行验证,其中包括安全级别较高的
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允许支付机构在小额支付业务中简化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仅采用一类验证要素甚至不采用验证要素;
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支付机构仅为相关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清算及结算服务。

从上述监管政策可以看出,监管机构希望在鼓励创新和监管风险之间追求一个平衡,监管政策主要围绕两个核心要点开展:
1、明确业务主体资格及要求;
2、明确业务开展规范及风控标准。公司认为,这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的出台,有效规范了电子
支付业务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主体资质要求,对具体风控措施和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市场主体的权责划分,
控制业务发展过程中带来的资金风险和业务风险,有利于我国电子支付行业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监管政策
的出台客观上为公司的传统业务发展和新兴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时间窗口,为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
的政策环境。

2015年4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自2015年6月1日开始,正式放开银行
卡清算市场准入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可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中国银联在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垄断地位被打破,
外资银行卡机构可进入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并发卡。我国清算市场中有了更多的竞争者,商户得到的收单服务将更加完善。



3)电子支付受理设备与技术的发展趋势
商户经营活动的信息化趋势明显、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支付习惯变化已经成为电子支付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而基于电子支
付产生的大数据分析,将更好的作用于提升商户经营效率,满足消费者需求。电子支付行业将走向互联网化运营的思路,去
中介化、注重
IT风控能力、降低人力成本占比、通过低成本的方式快速满足商户个性化商业应用,成为未来收单服务机构核
心竞争力的主要内涵,随着电子支付交易数据的积累,未来电子支付业务与金融服务、商户线下流量经营、商户信息化服务
等业务相结合,有可能为市场带来众多的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我们认为未来电子支付受理设备与技术的发展方向是操作模
式简单化、应用开放化、硬件智能化、通讯方式互联网化、技术管理和服务平台化。

4)竞争对手情况
随着互联网公司腾讯和阿里巴巴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支付工具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快速兴起,手机生产商苹果等结合
自身的用户账户体系,推出了
Apple-Pay等支付服务,零售商沃尔玛、商业地产运营商万达集团等也开始进入电子支付领域。

随着电子支付工具形式的多样化,市场主体的增加,电子支付市场蓬勃发展,行业发展前景良好。除了传统金融
POS设备厂
商外,国内一些商用硬件设备厂商也试图进入金融
POS设备领域。但由于金融
POS设备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认证门槛,国内能
够与公司能够形成有效市场竞争威胁的电子支付受理终端设备的主要品牌主要有百富、联迪、新大陆。

在国外市场,目前惠尔丰、安智两大品牌在欧美地区占据着绝对的优势,百富、瑞柏等品牌则在东南亚地区占据着较明显的
优势。新国都在国外市场上的影响力目前仍然相对较弱,但
201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销售渠道,持续加大研发
和销售力量投入,力图海外市场稳步扩张。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2015年,公司继续密切关注移动互联网和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帮助客户降低支付运营业务综合成本、提升客户运营
效率为目标,主动积累电子支付产业链上下游的核心技术资源,以产品和服务覆盖商户交易活动全流程;积极研究电子支付
交易新场景和产品新形态;围绕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继续加大互联网运营模式的探索,布局符合未来移动互联网需求的
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以提升输出管理能力和投融资管理水平为核心,积极打造上市公司投融资平台功能,实现公司综
合实力的跨越式大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年度经营计划中的工作:


1)主动积累电子支付产业链上下游的核心技术资源
201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围绕电子支付产业,积极开展基于金融
POS终端产品和软件平台技术为核心的产业链上下游技术资
源,以产品和服务覆盖商户交易活动的全流程,重视交易数据的收集、沉淀和分析,结合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发展,研究
符合金融业务逻辑的产品分析模型,为电子支付运营服务、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浙江中正100%股权及大拿30%股权,将新型生物技术及高科技技术纳入公司技术储备,为实现支付平
台的飞跃化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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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保持主营业务的稳步增长,加大关键销售渠道的建设,研发重点新产品,争抢电子支付受理设备市场未来发展的主
动权
201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深耕国内电子支付受理终端市场,继续保持并扩大在主流客户如银联、通联、主要商业银行的采购
份额,积极参与第三方支付市场,抓住市场新变化,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国外市场,公司将加强海外市场售后服务体系
建设投入,巩固已有市场订单,开拓新市场业务。优化公司资源的投入产出比,相比
2014年,公司
2015年的市场和研发工作
策略以突出重点、突出关键为鲜明特色,即通过重点开展重要商业银行的招投标入围工作、产品销售落地工作,重点深入国
外已有订单市场;保障主流产品的供货,研发关键性新产品;通过突出重点和关键,聚焦优势资源,力争实现公司营业收入
平稳较快增长的前提下,抢占电子支付受理终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3)加大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电子支付技术运营模式的探索,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自有核心业务生态圈
201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加大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电子支付技术运营模式的探索,围绕电子支付技术服务的核心业务,构建自
有核心业务生态圈,建设平台型、多业务领域互相支撑的业务体系。

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征信牌照申请工作,将结合电子支付技术服务,以征信业务为手段,促进公司电子支付技术运营模式的完
善和发展,有利于公司建设自有核心业务生态系统。

4)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打造平台型公司
为了支撑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使上市公司充分发挥其资本优势,公司将通过将业务发展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促进公司战
略转型,使公司成为具备管理输出能力、专业投融资管理能力的平台型公司。

2015年上半年,公司在继
IBM、德勤等咨询管理服务项目后,继续投入预算资金,聘请专业管理咨询机构,重点对公司的中
高层管理团队开展基于业务管理能力、团队领导能力等方面的管理咨询服务;公司还将加强内部风控体系的建设,围绕财务
风险管理、法务风险管理、审计管理等三大核心风控模块,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为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与
能力打下管理基础。

5)加强品牌体系建设
2015年,公司将加强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理顺现有品牌关系,建设多品牌并行不悖的品牌管理体
系。

通过重新打造自有媒体平台,结合社会媒体的宣传推广,更精准、更充分的描述公司业务模式、产品情况和战略发展思路,
切实提升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清晰的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工作,有效提升公司投资
者关系工作质量。公司全新改版的官方网站已经上线试运营。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个人征信牌照存在无法正常申请获得的重大风险,对公司征信业务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5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公示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拉卡拉信用、深圳前海征信中心、鹏元征信、中诚信、中智诚
征信及北京华道征信等八家企业做好开展个人征信工作的准备,准备期间为
6个月。201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对上述八
家机构进行调查验收,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仍暂未正式获得个人征信牌照。

2015年1月27日,公司已经公告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负责个人征信牌照的申请工作,并按照公司的战
略安排,探索个人征信业务商业模式,将个人征信业务与支付大数据相结合,协助客户设计新的风险评估模型、金融服务产
品,协助客户做好收单业务的风险控制,降低其风控成本,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仍在积极
推进个人征信牌照申请工作,但公司最终是否能够成功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牌照,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5年6月,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
43,031.78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49.31%,其中,来自银联商务的应收账款为人民
币16,622.23万元,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
38.63%,来自通联支付的应收账款为人民币6,196.80万元,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
14.40%,这主要是银联商务、通联支付的账款周期较长导致,尽管银联商务和通联支付的客户信用较好,但其账款周期过
长导致公司资金回流较慢,对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第三方支付客户的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0,835.86万元,
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25.18%。第三方客户的资金实力参差不齐,该部分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高。

针对该风险,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6.98%。此外,在
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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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信用风险管控制度,调整业务部门销售提成考核指标,将货款的回收作为计提业务奖金的重要依据之一,以加强应收账
款风险的催收和管理工作,提升公司业务资金回款速度,缓解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压力。



3)海外市场开拓低于预期的风险
2015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大国际市场的拓展力度,逐步完善海外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公司上半年海外业务同比增长
68%。尽管海外市场发展空间巨大,但受到国际政治局势、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国外市场开拓存在较多困
难因素,可能导致海外市场拓展工作低于预期。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继续对已经出批量订单的市场区域继续加大力度深耕,把当地市场工作做得更扎实;拟收购美国
Exadigm,Inc,布局海外销售渠道和品牌,加快直接进入美国市场的步伐,为海外市场拓展工作迈出重要的一步;加大品牌
宣传力度,重点提高订单覆盖区域售后服务水平。

4)管理团队不能适应新的业务发展要求的风险
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将主要围绕移动互联网领域开展,但公司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员工团队并不具备移动互联
网业务经验,不能很好的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人才是公司未来战略实施的核心要素,因此,公司如果不能加大互联网业
务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则有可能导致公司战略转型的失败。

针对该风险,公司已经开始根据业务需求,有意识的进行人才结构优化工作,调整岗位,裁汰冗员,并通过主动收购,吸收
优秀的互联网业务团队加入,逐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引入互联网业务经营人才队伍。

5)收购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投资风险
2015年4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认购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大拿科技主要从事智能芯片接口协
议的研究与开发,拥有高超的物联网云平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处理技术,其技术已经成功在视频摄像头、车载记录仪、智
能家居等领域应用。但大拿科技目前仍处于技术开发和业务积累阶段,尚未形成清晰的盈利模式,其平台属性最终能否形成
规模,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收益,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凭借多年的商业经营,协助大拿科技进一步完成商业模式的构建,逐步形成规模;其次,公司将通过对
大拿科技输出管理,有效协助大拿科技尽快做好业务发展和管理。

6)发起设立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或组织)无法获得正常审批的风险
2015年6月,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人寿保险(或组织)。由于保险公司(或组织)的筹建、设立,以及本公司作为资金
出借人(即主要发起会员)事项均需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的可能性,因此本项出借资金计划的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633.4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61.0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772.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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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64,633.4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41,016.49万元。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公司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59,772.33万元,其中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已使用
3,041.83万元,
公司于
2015于
1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终止部分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14.18万元(含利息)注: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结息余额为
3,123.16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请参考下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
15,176.41万元;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将继续用于项目的运行与建设,超募资金累计已
使用
35,633.44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达截止报项目可
是否已募集资截至期截至期
调整后本报告本报告是否达到预定告期末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变更项金承诺末累计末投资
投资总期投入可使用期实现累计实到预计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目(含部投资总投入金进度(3)
额(1) 金额状态日的效益现的效效益重大变
分变更) 额额(2)=(2)/(1)
期益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运营销售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

2,690 2,690 1,967.88 73.16%
2012年
12月
10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
运营项目

5,621 5,621 3,041.83 54.12% 162.26 1,104.96否是
3.电子支付技术产研
基地建设项目

15,306 15,306 127.16
15,176.4
1
99.15%
2015年
12月
31

否否
4.项目结余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3,123.16 3,952.7723,617 23,617 3,250.32
24,138.8
9
162.26 1,104.96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超募资金投向
1.电子支付技术苏州
研发基地项目

25,684.6
1
25,684.6
1
4,810.74
17,233.4
4
67.10%
2015年
12月
31

否否
2..收购瑞柏泰公司
20%股权

2,000 2,000 2,000 100.00%
2013年
01月
11

64.21 543.45否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
--16,400 16,400 16,40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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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4,084.6
1
44,084.6
1
4,810.74
35,633.4
4
----64.21 543.45 ----
合计
--
67,701.6
1
67,701.6
1
8,061.06
59,772.3
3
----226.47 1,648.41 ----
1、“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的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具体原因为:2010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
2号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2号令”),根据该办法规定,国内非金融机构从事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
服务等业务的,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获得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的运营内容主要为与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基于“羊城通”公交卡的小额支付合作运营业务,以
及为商业银行、第三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由于受到
2号令实施和审批进度的影响,以及广州羊城通
有限公司在申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进度限制,本项目的实施进度缓慢,项目一直未能达到预计
收益。截止至
2015年
1月
26日,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仍未能取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对公司电
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直接产生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15于
1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部
分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14.18万元(含利息)。注: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结息余额为
3,123.16万元(含利息)2、“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
”(原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南京)的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具体原因为:
政府原本规定的项目土地建设规划要点由“建筑容积率
0.7≤R≤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5米,
绿地率≥45%”变更为“建筑容积率
0.7≤R≤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0米,绿地率≥45%”,建设
规划要点的变更导致南京项目土地的原定建设方案无法正常实施,且根据新的建设规划要点,项目地
块已经无法满足公司使用需求。该项目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经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已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资金分别迁移至深圳、苏州两地实施,其中在深圳,由公司通过租赁厂
房的方式实施电子支付设备生产中心;在苏州,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
施电子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情况详见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1、用超募资金增资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易联技术”)开展
“电子支付服务项目
”,项目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为:随着
2号令的推行,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且市场
竞争不断加剧。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主要是为了推进小额支付运营业务的进展,计划申
领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由于公司的小额支付运营业务受到阻碍,导致本项目无法实际开展,造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2012年
8月
27日,经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
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电子支付服务项目
”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 亿元的议
案》,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2010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
2号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2号令”),根据该办法规定,国内非金融机构从事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
服务等业务的,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获得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的运营内容主要为与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基于“羊城通”公交卡的小额支付合作运营业务,以
及为商业银行、第三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由于受到
2号令实施和审批进度的影响,以及广州羊城通
有限公司在申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进度限制,本项目的实施进度缓慢,项目一直未能达到预计
收益。截止至
2015年
1月
26日,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仍未能取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对公司电
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直接产生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15于
1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部
分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14.18万元(含利息)。注: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结息余额为
3,123.16万元(含利息)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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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
2011年
3月
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于
2011

4月
1日使用超募资金
1亿增资新国都软件公司。(注:现已更名为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2012

8月
27日,经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
支付服务项目”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亿元的议案》,终止该项目的实施。2、本公
司于
2011年
8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电子支付技术苏州
研发基地”的议案》,同意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超募资金)中支出
1.35亿元人民币,以货
币资金形式对苏州新国都投资。3、本公司于
2011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幕资金
4,500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
10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取人民币
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本公司于
2012年
8月
27日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幕资金
3,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

8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支取人民币
3,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本公司于
2012年
12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审议收购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
20%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万元向蔡敏女士购买其所持瑞柏泰公司
20%股权。2013

1月
5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2,000万元。6、本公司于
2014年
1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幕资金
8,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会议还通过了《审议增加投资“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3,000万元对“电子支付技术苏州研发基地项目”增加投资,其中
12184.61
万元由上市超募资金解决,815.39 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全部投资将以增资形式投入苏州新国都。

7、
2015 年 1 月
27日,公司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截止
至公告披露日期,超募资金专户—中信银行深圳市市民中心支行(账号:7442410182600061107)余
额为零,公司将其予以注销,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
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位于南京的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
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
赁房屋的方式实施。原投入南京的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
”总投资
15,306万元,扣除投入深圳生
产中心的
2,500万元,剩余的
12,806万元全部投入苏州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
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位于南京的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
基地项目”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
租赁房屋的方式实施。由于
2011年募集资金投入南京新国都土地使用权
1,475.71万元,本次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本公司将投入南京新国都的土地使用权金额为
1,475.71万元转为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并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2年
5月
2日和
2012年
5月
3日办理银行资金归还手续。

2、
2012年
8月
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
施方式的公告》,决定将项目中原计划在一类办事处北京、上海、广州、青岛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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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场所改为租赁实施(公告编号
2012-28)。

适用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截止
2010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1,293万元,
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0]240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经本公司
2011年
3月
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1293万元,公司于
2011年
4月
21日办理了银行资金置换手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适用
“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已完成项目建设,节余资金
829.6万(含利息)。项目原计划在一类办
事处北京、上海、青岛、广州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现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将原计划购置
房产的实施方式改为通过租赁房产来实施,因此节约了项目成本。

“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原计
划投资
5,621万元,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3年
12月
31日,由于
2010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 2 号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 号令”),根据
该办法规定,国内非金融机构从事网上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服务等业务的,必须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并获得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为与
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基于“羊城通”公交卡的小额支付合作运营业务,以及为商业银行、第三
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由于受到 2号令实施和审批进度的影响,以及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在申领预付
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进度限制,本项目的的实施进度缓慢,项目一直未能达到预计收益。截止至
2015

1月
26日,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仍未能取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对公司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
营项目产生直接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
“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余额为
3123.16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不适用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对应的原承本报告期实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预拟投入募集目可行性是
目诺项目资金总额
际投入金额
际累计投入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计效益否发生重大
金额(2) (3)=(2)/(1)态日期
变化(1)
(苏州)电(南京)电
15,306 127.16 15,176.41 99.15% 2015年
12否否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子支付技术
产研基地建
设项目
子支付技术
产研基地建
设项目

31日
增资易联技
术公司开展
电子支付服
务项目
否否
合计
--15,306 127.16 15,176.41 ----0 ----
1、公司分别于
2012年
3月
3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2年
4月
26 日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变更募投项目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及部分实施方式的议
案》,决定将原计划投入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
”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
中心迁移到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实施。其中,公司目前
未在深圳获得自有土地使用权,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由自建变更为租赁房屋建设。同
意将原位于南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
”中规划的研发中心、客服中心迁移到
苏州实施,项目规划的生产中心迁移到深圳宝安区以租赁房屋的方式实施。原投入南
京的“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
”总投资
15,306万元,扣除投入深圳生产中心的
2,500
万元,剩余的
12,806万元全部投入苏州项目。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向原募投项目支
付的人民币
1,475.7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交易税费、建筑方案设
计费),已全部用公司自有资金予以置换。2、增资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为:随着
2号令的推行,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发
生重大变化,且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易联技术开展电子支付服务项目,主要是为了推
进小额支付运营业务的进展,计划申领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由于公司的小额支付
运营业务受到阻碍,导致本项目无法实际开展,造成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2012

8月
27日,经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深圳市易联技术
有限公司“电子支付服务项目
”并退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亿元的议案》,
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以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截止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投入披露日期(如披露索引(如
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项目进度累计实际投入累计实现的收
金额有)有)
益金额
深圳市信联征
信有限公司
6,000 80 80 1.33% -58,491.81
2015年
01月
27日
巨潮资讯网:
2015-013深圳
市新国都技术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2015-053深圳
市新国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
司完成工商注
册登记的公
告。

浙江中正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
25,200 22,680 22,680 90.00% 0
2015年
05月
14日
巨潮资讯网:
2015-060深圳
市新国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
中正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公告;
2015-075深圳
市新国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
司工商变更完
成的公告
深圳市大拿科
技有限公司
5,000 1,500 1,500 30.00% 0
2015年
04月
10日
巨潮资讯网:
2015-046深圳
市新国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
支付技术有限
公司
20,000 0 0 0% 0
2014年
12月
18日
巨潮资讯网:
2014-114 深圳
市新国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2015-020深圳
市新国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
司完成工商注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册登记的公
告。

合计
56,200 24,260 24,260 ---58,491.81 ----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

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
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15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2014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该资产为
与交易对
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对公司经对公司损方的关联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或最终控
被收购或交易价格进展情况
营的影响益的影响
贡献的净是否为关
关系(适用
置入资产(万元)(注
2)利润占净联交易(注
5)
制方(注
3)(注
4)关联交易
利润总额
情形
的比率
深圳市大
拿科技有
限公司
深圳市大
拿科技有
限公司
30%股权。

5,000
该项目所
涉及资产
产权已全
部过户。

有利于公
司布局移
动互联网
前沿技术
研发领域,
获得一定
的市场先
发优势;有
效提升公
司的对外
输出管理
能力;有助
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
的业务整
合能力。通
过业务资
源整合与
协同,逐步
落实互联
网发展战
略,最终获
得一定的
自购买日
期至报告
期末为上
市公司贡
献的净利
润为
0。

0.00%否无
2015年
04

10日
巨潮资讯
网:
2015-046
深圳市新
国都技术
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
投资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未来发展
的市场先
机。

浙江中正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
权。

25,200
该项目所
涉及资产
产权已全
部过户。

有利于公
司生态产
业链布局,
增强公司
综合竞争
力;有助于
资源共享,
实现在市
场、客户和
产品方面
的优势互
补,提升公
司综合盈
利能力。

自购买日
期至报告
期末为上
市公司贡
献的净利
润为
0。

0.00%否无
2015年
05

14日
巨潮资讯
网:
2015-060
深圳市新
国都技术
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收购浙江
中正智能
科技有限
公司
100%
股权的公
告。



2、出售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2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了《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2014年4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
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4年5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了《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鉴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易敏、李晶旺、段挺东、涂祥荣、马垚鑫、李维、梁仰忍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14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159 人调整为 152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数由 646.34万份调整为 622.84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 20 万
份不变。

2014年7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鉴
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阳伟权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
单及授予登记的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52人调整为151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告完成了首次授予涉及的
15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21.64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新国 JLC1,期权代码:
036143。

2015年1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应全部注销,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139,000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已获授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077,400 股。

2015年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部分离职人员的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司
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的议案》,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015年4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完成的公
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的关于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32元调整为
15.22元相关事宜已经办
理完毕。

2015年5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可行权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2015年6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调整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的议案》,注销部分离职人员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时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053,400份调整为
12,106,800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2,106,800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00,000份。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15.22元调整为7.585元。

2015年7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公告》,公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公司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可行权期限从
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5月9日止,第
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145人,可行权数量2,421,360份,行权价格7.585元。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报酬的确定方是否履行必要
受托方名称委托金额委托起始日期委托终止日期实际收益期末余额
式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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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刘祥、江汉、汪
洋、韦余红、李
林杰、栾承岚、
赵辉
在其本人及关
联方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的股
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的股
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2010 年
11月,在公司
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刘祥、
江汉、汪洋、韦
余红、李林杰、
栾承岚、赵辉补
充承诺:“若在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含
第六个月)申报
离职,将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
2010年
09月
30

9999-12-31
自该承诺公告
至今,承诺人正
常持续地履行
承诺。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八个月(含第十
八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
份;本人若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含第
七个月、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将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含第
十二个月)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
份。因上市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人直
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遵守
前款承诺”。

刘祥、刘亚、江

(一)持有
5%
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做出的
重要承诺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
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
益,公司实际控
制人刘祥及持

5%以上的股
东刘亚、江汉共
同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做
出了以下承诺:
(1)刘祥、刘
亚及江汉共同
保证,不以自营
或以合资、合作
2010年
09月
30

9999-12-31
自该承诺公告
至今,承诺人正
常持续地履行
承诺。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等方式经营任
何与发行人现
从事的业务有
竞争的业务,刘
祥、刘亚及江汉
现有的或将来
成立的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及其他受
刘祥、刘亚及江
汉控制的企业
亦不会经营与
发行人现从事
的业务有竞争
的业务。(2)如
违反上述承诺,
刘祥、刘亚及江
汉同意承担给
发行人造成的
全部损失。(3)
本承诺函自出
具之日起生效,
并在刘祥、刘亚
及江汉作为发
行人股东或关
联方的整个期
间持续有效。

刘祥、刘亚、江

公司实际控制
人刘祥及关联
股东刘亚和江
汉共同承诺:
“如公司(含下属
子公司)因任何
违反税收征管
的法律、法规而
遭受税务主管
机关追讨欠税
并处罚的情况,
本人同意全额
承担相关的责
任。”
2010年
09月
30

9999-12-31
自该承诺公告
至今,承诺人正
常持续地履行
承诺。

刘祥、刘亚、江

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
上股东刘祥、刘
2010年
09月
30

9999-12-31
自该承诺公告
至今,承诺人正
常持续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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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亚、江汉出具承
诺函:“如今后
贵司因上市前
执行住房公积
金政策事宜被
要求补缴住房
公积金、缴纳罚
款或因此而遭
受任何损失时,
我们将及时、无
条件、全额补偿
贵司由此遭受
的一切损失”。

承诺。

刘祥、刘亚、江

公司实际控制
人刘祥及关联
股东刘亚和江
汉共同承诺:
“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人本
次发行股票并
上市,且发行人
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
所正式挂牌后,
若因公司租赁
厂房的产权瑕
疵导致发行人
被迫搬迁生产
场地,承诺人将
以连带责任方
式全额承担补
偿深圳市新国
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的搬迁
费用和因生产
停滞所造成的
损失。”
2010年
09月
30

9999-12-31
自该承诺公告
至今,承诺人正
常持续地履行
承诺。

公司
2014年
1月
3
日,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以超
募资金
8,200万
元补充流动资
2014年
01月
07

2014年
1月
7
日至
2015年
1

7日
公司未发生反
上述承诺的情
形,承诺履行完
毕。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金,同时承诺:
公司承诺在使
用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后
12个月
内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公司
公司于
2014年
12月
15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
止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议案,
披露了《关于终
止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并撤回
申请暨股票复
牌的公告》,同
时公司承诺自
公告发布之日
起三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2015年
01月
05

2015年
1月
5
日至
2015年
4

6日
公司未发生反
上述承诺的情
形,承诺履行完
毕。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转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40,601,25
0
35.52% 0 0
40,601,62
5
375
40,602,00
0
81,203,25
0
35.52%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0,601,25
0
35.52% 0 0
40,601,62
5
375
40,602,00
0
81,203,25
0
35.52%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00%
40,601,25
0
35.52% 0 0
40,601,62
5
375
40,602,00
0
0 0.00%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73,698,75
0
64.48% 0 0
73,698,37
5
-375
73,698,00
0
147,396,7
50
64.48%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698,75
0
64.48% 0 0
73,698,37
5
-375
73,698,00
0
147,396,7
50
64.48%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114,300,0
00
100.00% 0 0
114,300,0
00
0
114,300,0
00
228,600,0
0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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