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卡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18:04:13 中财网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068

2015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国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杨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四节 重要事项.............................................................................................................................. 18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第七节 财务报告.............................................................................................................................. 33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6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股份公司、金卡股份、本公司、公司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谷卡公司



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龙湾农商银行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辰能源



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华辰投资



石嘴山市华辰投资有限公司

克州华辰



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鼎盛热能有限
公司”)

华辰车用



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克州盛安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星泽燃气



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司

金凯有限公司



乐清金凯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股股东、金卡工程、工程公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金凯投资、高管公司



石河子金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国家产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实际控制人



杨斌、施正余

《公司章程》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年6 月30 日

A 股



每股面值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金卡股份

股票代码

300349

公司的中文名称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金卡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OLDCARDHI-TECH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OLDCAR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斌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261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25600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1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ina-goldcard.com

电子信箱

stock@china-goldcar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方国升

孟令娇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


电话

0571-56615623

0571-56615623

传真

0571-56615621

0571-56615621

电子信箱

stock@china-goldcard.com

stock@china-goldcar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69,436,902.16

271,624,003.20

-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58,804,680.23

69,837,661.93

-1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59,015,557.14

69,864,500.06

-15.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326,017.91

8,680,177.80

-345.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185

0.0482

-345.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67

0.39

-16.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67

0.39

-16.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7%

9.00%

-2.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9%

9.00%

-2.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34,787,401.79

1,156,126,756.97

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910,055,234.04

869,253,687.76

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5.0559

4.8292

4.69%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338.07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6,277.82

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科技成果
奖、科技型基金奖励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6,402.32

捐赠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402.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816.57



合计

-210,876.91

--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重大风险提示

1、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智能燃气表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而面临回款期变长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同时,公司的车用燃气
销售业务在区域内非独家经营,存在着其他竞争者进入从而导致客户分流、销售下降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GDP增速放缓。公司的智能燃气表事业和天然气运营事业受宏观环境的影响较大。如与公司
业务相关的上下游行业发展增速下滑,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将相应下降。


3、技术风险

随着物联网技术、智慧城市、智能家居不断发展,客户对智能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如不能准确地预测行业内技术
发展趋势,及时将更先进的技术应用于产品设计和开发工作,进行产品升级,公司市场拓展计划及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将会
受到影响。


4、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公司终端产品智能燃气表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可能对居民生活甚至生命造成一定的影响。天然气运营业务更是
与居民安全息息相关。若居民提出侵权责任索赔、诉讼或仲裁,均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不利影
响。


5、政策风险

2013年起,公司相继收购了多家天然气运营商。如油价波动较大,而国家未及时调整天然气价格,将对公司的天然气运
营事业造成影响。公司生产的物联网燃气表可以应对阶梯气价政策,虽然多地要求2015年年底前推广阶梯气价,但政策的具
体落实尚待进一步观察。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9,436,902.1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81%;营业成本158,986,899.90元,同比降低2.17%;
销售费用28,709,769.36元,同比增长24.39%;管理费用26,977,373.80元,同比增长16.58%;财务费用-1,544,641.49元,同
比增长72.47%;所得税费用9,032,013.21元,同比增长26.33%;营业利润为61,263,325.60元,同比降低14.77%;利润总额
为71,149,786.48元,同比下降13.04%;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04,680.23元,同比下降15.80%;公司投入研发经
费11,148,973.55元,同比增长44.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26,017.91元,同比降低345.69%。


报告期内,经公司管理层及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销售业绩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但是上半年度公司加大了对研发和销
售的投入,用于海外市场开拓、搭建金卡移动互联平台及物联网燃气表新产品的研发,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下滑。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69,436,902.16

271,624,003.20

-0.81%



营业成本

158,986,899.90

162,521,679.30

-2.17%



销售费用

28,709,769.36

23,081,144.13

24.39%



管理费用

26,977,373.80

23,141,619.26

16.58%



财务费用

-1,544,641.49

-5,610,515.07

72.47%

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减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增加,理财产品收益计入投资收益所致

所得税费用

9,032,013.21

7,149,733.91

26.33%



研发投入

11,148,973.55

7,706,124.09

44.68%

主要系研发人力资源成本、委外技术费等增长
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1,326,017.91

8,680,177.80

-345.69%

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长绝对额略高于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增长绝对额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8,960,704.08

-25,021,840.89

-455.36%

主要系公司支付星泽燃气增资款1.2亿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7,500,449.84

-12,578,918.03

239.13%

主要系收到定增项目保证金3,500万元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42,786,272.15

-28,920,581.12

-393.72%

主要系公司支付星泽燃气增资款1.2亿所致。





货币资金

215,460,936.86

359,949,575.52

-40.14%

主要系公司支付星泽燃气增资款1.2亿所致。


预付款项

28,726,082.40

5,317,487.56

440.22%

主要系预付办公楼款项、材料款项增长所致。


应收利息

0.00

15,003,542.71

-100.00%

系本期收到上期的定期存款应收利息所致。


其他应收款

26,640,899.84

7,088,555.96

275.83%

主要系投标保证金、押金、经营性备用金增加
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0.00

0.00

大幅增长

系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所
致。


长期股权投资

248,305,378.83

40,958,211.43

506.24%

主要系公司确认对星泽燃气2亿元股权投资所
致。


在建工程

13,638,533.71

9,622,669.73

41.73%

主要系公司加气站建设、办公楼装修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768,553.00

102,315,890.00

-80.68%

主要系公司预付星泽燃气投资定金8,000万元
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其他应付款

46,863,502.52

14,130,308.86

231.65%

主要系当期公司暂收的定增项目的保证金
3,500万元所致。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行业分类/产品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1-6月

同比增减(%)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仪器仪表行业

销售量(台)

984,693

961,206

2.44%

生产量(台)

981,089

851,716

15.19%

天然气销售业务

销售量(立方米)

22,776,188.04

22,180,370.59

-6.33%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我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两部分:

(1)智能燃气表销售业务属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仪器仪表行业。经营范围为:电子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燃气设备、仪
器仪表的制造、销售;软件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主要产品为智能燃气表及系统软件。


(2)天然气销售业务属清洁能源行业。经营范围为:天然气汽车加气、天然气撬块加气、天然气技术咨询,燃气、能
源开发、能源开发、维护、燃气用具及配件销售、维修等。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毛利率比
上年同期
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行业













计算应用服务业、
仪器仪表行业

227,793,250.88

125,046,067.47

45.11%

4.19%

1.73%

1.33%

天然气销售业务

41,643,651.28

33,940,832.43

18.50%

-21.42%

-14.30%

-6.77%

产品













IC卡智能燃气表
及系统软件

178,472,792.80

99,545,040.39

44.22%

-3.06%

-3.55%

0.28%

天然气销售业务

41,643,651.28

33,940,832.43

18.50%

-21.42%

-14.30%

-6.77%

地区













华东区域

58,011,491.77

34,053,158.36

41.30%

0.55%

2.40%

-1.06%

华中区域

48,694,663.12

29,249,007.63

39.93%

9.83%

10.73%

-0.49%

华北区域

32,463,753.75

16,094,474.83

50.42%

-4.03%

-11.31%

4.07%

西北区域

83,222,303.61

54,735,168.81

34.23%

-7.98%

-7.90%

-0.06%

东北区域

28,751,715.74

15,616,548.11

45.68%

15.62%

10.91%

2.30%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55,969,880.2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0.65%



注:由于燃气供应商较集中导致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较大,但已和燃气供应商签订年度供气合同且采购价由当地物价局制定
并监督,全年供气有保障,并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1,976,052.99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1.87%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

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


燃气的采购、生产、销售供应;燃气撬装供气;燃气灶具、厨房设备
及配件的销售、维修;厨房设计、安装

11,620,980.25

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
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

1,810,466.72

石嘴山市翰达实业有限公


天然气的销售;天然气撬装供气;燃气用具的销售、维修;天然气汽
车加气、天然气撬装加气;天然气技术咨询服务

1,058,450.60

宁夏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零售;天然气汽车加气;天然气施工工程管理咨询;天然气的
技术开发及应用;机电零配件销售

-218,140.20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本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研发项目共计12项,目前正在申请专利2项。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说 明

1

超声智能电子流量计

采用了超声波传感技术,实现燃气表的全电子计量功能,增加了公司智能燃气计量产
品的系列。


2

城市天然气能量计量系统

基于物联网技术和气体组份分析技术基础上,将天然气的计量、结算回归到最合理、
公平的能量结算的系统平台。


3

IC卡表硬件模块化

硬件电路采用模块化设计,规范了电子元器件的选型,减少了器件种类,电机驱动和
IC卡电路采用集成芯片方案。除液晶屏和按键外,全部采用了贴片器件,最大限度的
减少了人工焊接工序,提高制造效率和直通率。计量采样部分采用了全新设计的板载
取样的结构替代原有的FPC采样,简化了生产过程,同时提高了采样分辨率10倍,
也增强了抗磁攻击能力。


4

中燃CPU卡温压补偿表

采用CPU卡作为充值存储介质,配合板上的ESAM加密模块,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安
全性。在表具内部添加温度和压力传感器,对计量的结果做温度和压力校准,提高了
计量的准确性。采用新的电源设计,只使用3节碱性电池供电,减少用户的使用成本。


5

PBOC卡智能燃气表

PBOC卡智能燃气表采用银行系统发行的金融卡作为用户卡,完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卡规范(PBOC规范),数据信息使用密钥管理体系,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并且容
易和金融应用组成一卡通系统,方便用户消费及管理。


6

热式计量

目前户用燃气计量主要都是采用皮膜式计量,其结构复杂、体积大,压损大、精度受
机械磨损影响缺点。因此决定开发一种物联网热式燃气表,其采用先进的MEMS传




感器技术,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无机械部件,不受机械磨损影响,压损小,不易
老化,使用寿命长,全电子式的结构等诸多优点,完全可以替代传统的膜式燃气表,
再结合我公司强大的物联网平台,未来具有无限的市场潜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及
经济效益。


7

阀门内置铝壳表项目

设计并生产出体积小、适用于高低温环境下使用的阀门,提高可靠性。


8

阀座组件自动装配系统

实现阀座自动装配,并将阀座组件装配到下壳体中,实现工序无人化。


9

下壳体定位精度自动检测及
涂胶偏移量自动补偿系统

使自动涂胶设备智能化,更加准确的完成涂胶过程,实现涂胶机精度自动补偿减少用
胶量,从而减少压损,提高产品质量。


10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系统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使用,采用了移动公共无线网络(移动、典型、联通),实现端到
端的数据传输和远程的阀门控制,解决了原来因为采用微功率模式的信号不稳定,提
高了数据的准确及时,全面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解决燃气管理过程中总遇到的问题。


11

智能终端远程抄表软件
Android版

安卓系统的应用,使得抄表更加方便快捷,解决了传统的依赖于专用手持机进行抄表,
实现APP的推广使用。


12

智能燃气表管理系统V3.0

通过该系统可以提供给燃气公司一个很好的运营平台,管理普通机械表、IC卡预付费
燃气表、无线远传燃气表、物联网燃气表,分别能够完成安装、抄表、收费、远程控
制等各模块的需求,通过采用专业的报表和多种的数据统计分析,移动的支付让用户
用气更加的方便快捷。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9.1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

9.1.1智能燃气表行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2015年2月28日宣布,今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
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阶梯气价的推行对天然气计量方式无疑带来了新的要求,这直接催生了对于智能燃气表
的需求。


与此同时,“大数据”、“互联网+”等创新技术概念迅速融入传统行业。从目前海外国家的情况来看,智能燃气表、电
表、水表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推广。通过使用智能计量仪表,尤其是具备互联功能的仪表,可以实现:(1)提升能源消耗监测、
统计的精确性,巡查能源偷用情况,降低收入损失,节省能源消耗。(2)实现终端与平台系统的远程互联,具备用能信息互联,
预付费,负载控制,故障预警等功能。(3)基于用能信息的大数据,对不同用户进行对比,提出节能方案等增值服务。由于智能
燃气表能够更即时、准确计量用能信息,因此对于修正日常能耗浪费行为,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英国燃气公司于2014年末
发起智能燃气表测试试验,结果显示,在10周的试验时间内,使用智能燃气表的客户比不使用燃气表的客户节省了6%的燃气,


一名普通消费者一年能够节约100多美元的能源支出。


2013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加快推进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
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指出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的源头,对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现代国防建设、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发达工业国家都把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技术列为国家发展战略。目前产业发展呈现一大趋势,是创新驱动发展,随
着传感技术、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和现场总线技术的快速发展,采用新材料、新机理、新技术的传感器与仪器仪表实现了
高灵敏度、高适应性、高可靠性,并向嵌入式、微型化、模块化、智能化、集成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未来5-15年,是我国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充分利用业已形成的较为完备的技术体系、制
造体系和配套供应体系,转变产业发展思路和观念,推动从硬件加软件的“生产型制造”向应用服务加提供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的“服务型制造”发展的产业形态变革,实现我国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创新、持续、协调发展。


公司牢牢把握国家政策的要求,不断钻研行业内领先技术,以满足市场的需要。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
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在已通气城市推行阶梯气价。据媒体公开报道,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北、江西、沈阳、兰州、成都、襄阳等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实行阶梯气价,或准备于2015
年年底前推行阶梯气价政策。目前公司已积极推出符合市场新需求的产品,特别是公司研发成功的物联网表,可以迎合阶梯
气价政策,将会成为占有优势的竞争者。同时,公司正在着力于利用传感器技术,研发全电子化的热式燃气表,解放大量劳
动力,提高智能燃气表的灵敏度和稳定性,培育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9.1.2 天然气行业

我国天然气利用领域主要包括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等。伴随我国能源结构逐步调整,天然气
利用结构也在不断优化。


居民用气和交通用气拉动,城市燃气需求量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随着我国城市燃气管网的进一步完善,燃煤锅炉改造以
及大气污染治理的推进,城市燃气消费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居民用气方面,一方面,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推进步伐的加快,
城市燃气管网的覆盖面将扩大,居民生活用气量将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多地实施煤改气项目,供暖用气量将大幅增加。同时,
政策将助推天然气汽车迎来黄金发展期。作为我国交通领域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天然气汽车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
重视,我国几乎所有省份都有天然气汽车的应用,车辆规模已接近200万辆。《行动计划》中提到,制定天然气交通发展中长期
规划,加快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以城市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积极有序发展LNG和CNG汽车。国家燃气汽车工程研究中心
副主任邹博文预测,2015年年底我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有望达到400万辆。


“煤改气”工程的推进将使工业燃料用气进一步增加。工业燃料在《天然气利用政策(2012)》中被列入优先发展类。去
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
煤改电工程建设。今年4月份发布的《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也明确支持推进“煤改气”

工程,要求到2020年累计满足“煤改气”工程用气需求1120亿立方米。



天然气产业链的全方位发展,对于保障天然气供应将产生积极作用,城镇化推进、环境保护和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将拉动
我国天然气需求继续快速增长,天然气供需仍将保持紧平衡状态。天然气价改“三步走”战略的完成,对于促进天然气使用效
率的提高、保障天然气供应将发挥积极作用。


9.2 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的变动趋势

目前燃气表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前卫克罗姆
表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山城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无法获得关于所有竞争对手销
量的公开数据资料,无法统计出所有主要竞争对手的市场占有率情况。


天然气运营行业已存在多家实力雄厚、有多年天然气运营经验的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作为天然
气运营行业的后进入者,无论业务规模还是经营区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10.1 引领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物联网表的性能,膜式燃气表JK/G2.5和JK/G1.6获得了国际权威认证机构NMi Certin B.V.(荷兰国
家计量院)的型式认证,并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颁发的“2014年度物联网解决方案”的荣誉证书。

10.2 开发海内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的海外产品认证稳步开展,并开始参与多个海外产品投标项目,为公司海外市场开拓锻炼队伍、夯实基
础。同时,参与了国际展会,培育海外市场。


10.3 延伸横向纵向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高端制造、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积极寻找收购标的。


10.4 完善财务管理

公司完善各类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财
务协同效应。


10.5 加强公司内控管理

公司继续重视并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公司内控的管理,完善各项审批流程,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规范化、
常态化。


10.6 强化子公司管控

针对已收购的天然气运营项目,公司派出管理团队,并每月召开视频会议讨论经营情况,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提升天


然气运营项目的效益。


10.7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选送高管至知名高校就读EMBA等,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大量招聘互联网
人才,选择更具吸引力的办公地点。同时,开展员工集体活动,提升员工福利,加强团队凝聚力。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竞争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技术风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政策风险,敬请查阅第二
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中七、重大风险提示部分的内容。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司
类别

最初投资成
本(元)

期初持股
数量(股)

期初持
股比例

期末持股
数量(股)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账面值
(元)

报告期损益
(元)

会计核算
科目

股份
来源

浙江温州龙湾
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
银行

64,260,000.00

31,500,000

3.01%

31,500,000

3.01%

64,260,000.00

3,780,000.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竞价
认购

阿图什市农村
信用合作联社

其他

10,000.00

10,000

0.02%

10,000

0.02%

10,000.00

1,500.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

合计

64,270,000.00

31,510,000

--

31,510,000

--

64,270,000.00

3,781,500.00

--

--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5月5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0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800万元。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交易对方
或最终控
制方

被收购或
置入资产

交易价
格(万
元)

进展情况
(注2)

对公司经营的影
响(注3)

对公司损
益的影响
(注4)

该资产为
上市公司
贡献的净
利润占净
利润总额
的比率

是否
为关
联交


与交易对
方的关联
关系(适
用关联交
易情形

披露日期
(注5)

披露索引

石嘴山市
星瀚市政
产业(集
团)有限
公司

石嘴山市
星泽燃气
有限公司

45%股权

20,000

所涉及的
资产产权
已全部过


增资星泽燃气是
公司进军清洁能
源战略的重大突
破,有利于拓展西
北地区燃气经营,
为公司带来新的
利润增长点。


自购买日
起至报告
期末为本
公司贡献
净利润
501.75万


8.53%





2014年12
月09日

http://www.
cninfo.com.
cn/finalpage/2014-12-
09/1200453642.PDF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关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万元)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获批的
交易额
度(万
元)

是否超
过获批
额度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可获
得的
同类
交易
市价

披露
日期

披露索引

石嘴山市
星泽燃气
有限公司

本公司
自2015
年2 月
起持有
星泽燃
气45%
股权。


销售
商品

本公司
向星泽
燃气销
售燃气


根据公
平、公
允原则
确定

市场价

266.26

1.08%

2,000



电汇、
银行承
兑汇票

/

2015
年04
月21


http://www.
cninfo.com.
cn/finalpage/2015-04-
21/1200875415.PDF

石嘴山市
瀚达实业
有限公司

本公司
间接持
有瀚达
实业有
限公司
33.5%
的股权

销售
商品

本公司
向翰达
实业销
售燃气


根据公
平、公
允原则
确定

市场价

34

1.75%

100



电汇、
银行承
兑汇票

/

2015
年04
月21


http://www.
cninfo.com.
cn/finalpage/2015-04-
21/1200875415.PDF

石嘴山市
星泽燃气
有限公司

本公司
自2015
年2 月
起持有
星泽燃
气45%
股权。


采购
商品

石炬公
司、华
辰兴业
向星泽
燃气采
购车用
天然气

根据公
平、公
允原则
确定

市场价

2,044.83

100.00%

6,000



电汇、
银行承
兑汇票

/

2015
年04
月21


http://www.
cninfo.com.
cn/finalpage/2015-04-
21/1200875415.PDF

合计

--

--

2,345.09

--

8,10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
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如适用)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与浙江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农商银行”)存在
存款类日常交易。


由于本公司董事方国升先生自2013年2月1日起担任龙湾农商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龙湾农商银行自2013年2月1日起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公司与龙湾农商银
行之间的存款类日常交易构成了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在浙江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9,840.26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金卡股份:关于公司与龙湾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3年05月06日

巨潮资讯网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杭州谷卡智能系
统有限公司

2015年03
月23日

10,000

2015年02月15


6,018.92

一般保证

一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合计(B1)

10,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B2)

6,018.9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保额度合计(B3)

1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B4)

6,018.92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10,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B2+C2)

6,018.9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计(A3+B3+C3)

10,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C4)

6,018.92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61%

其中: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浙江金卡高科技
工程有限公司、石
河子金凯股权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2年02月
06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杨斌、施正余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
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总额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本公司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2012年02月
06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戴意深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2年02月
06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张
宏业、张恩满、张
华、方国升、何国
文、黄光坤、姚艳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
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2012年02月
06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监事朱央洲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
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总额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本公司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2012年09月
24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浙江金卡高科技
工程有限公司、石
河子金凯股权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
杨斌、施正余、戴
意深、张宏业、张
恩满、张华、方国
升、何国文、黄光
坤、姚艳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
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
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并愿意完
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2年03月
14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监事朱央洲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
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
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

2012年09月
24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并愿意完
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浙江金卡高科技
工程有限公司、石
河子金凯股权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
杨斌、施正余、戴
意深、张宏业、张
恩满、张华、方国
升、何国文、黄光
坤、姚艳

针对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本人(本公
司)、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
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
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
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而给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
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也针对关联交易作出承诺:"
本人(本公司)、本人(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保证遵循市场交易
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
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发生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由本人承
担赔偿责任。"

2012年03月
14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监事朱央洲

针对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本人(本公
司)、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
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
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
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而给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
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2012年09月
24日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杨斌、施正余

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中承诺,"浙江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均
不得退出一致行动及解除本协议"。


2009年10月
09日

自公司上市
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杨斌、施正余

"如果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
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此前年度应由发行人
或金卡工程应缴付的社会保险费,杨斌、
施正余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
代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发
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承诺人对此
承诺连带责任。""如果浙江金卡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此前
年度应由发行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杨
斌、施正余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
无偿代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费用,保
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承诺人
对此承诺连带责任。"

2011年03月
14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郭刚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
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2015年04月
13日

三十六个月



余冬林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
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15年05月
06日

三十六个月






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郭刚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
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
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并愿意完
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5年04月
13日

三十六个月



余冬林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
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
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并愿意完
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5年05月
06日

三十六个月



郭刚

针对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本人(本公
司)、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
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
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
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而给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
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2015年04月
13日

三十六个月



余冬林

针对关联交易作出承诺:"本人(本公
司)、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
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
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
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而给发

2015年05月
06日

三十六个月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
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杨斌

“本人并同时促使或建议相关股东在今
年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在法律、法
规许可范围内,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积极采取增持等措施,坚定对上市公司
发展的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
展。”

2015年07月
08日

2015年12
月31日

承诺人严格
信守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有)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克州华辰已经于2015年7月8日,获得当地工商局核准,由曾用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鼎盛热能
有限公司”变更为“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控股子公司克州华辰天然气已经于2015年7月8日,获得当地工商局核准,由曾用名称“克州盛安车用天然气有限公
司”变更为“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135,000,000

75.00%

-

-

-

-

-

135,000,000

75.00%

3、其他内资持股

135,000,000

75.00%

-

-

-

-

-

135,000,00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


81,948,900

45.53%

-

-

-

-

-

81,948,900

45.53%

境内自然人
持股

53,051,100

29.47%

-

-

-

-

-

53,051,100

29.47%

二、无限售条件股


45,000,000

25.00%

-

-

-

-

-

45,000,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0

25.00%

-

-

-

-

-

45,0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180,000,000

100.00%

-

-

-

-

-

180,000,0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433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


数量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5.94%

64,696,500

0

64,696,500

0

质押

4,600,000

杨斌

境内自然人

22.76%

40,974,450

0

40,974,450

0

质押

16,564,800

石河子金凯股权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
法人

9.58%

17,252,400

0

17,252,400

0





施正余

境内自然人

5.39%

9,704,460

0

9,704,460

0

质押

1,800,000

戴意深

境内自然人

1.32%

2,372,190

0

2,372,190

0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


境外法人

0.90%

1,618,871

1,618,871

0

1,618,871





中信银行-招商优质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8%

1,584,349

1,584,349

0

1,584,34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


其他

0.56%

1,000,000

-700,737

0

1,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
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0.54%

980,000

-200,701

0

980,000





鹏华资产-中信证券-
鹏华资产清水源14期资
产管理计划

其他

0.44%

800,039

800,039

0

800,039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
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
注3)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施正余先生、杨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此外公司未发现其
他股东之间具有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1,618,871

人民币普通股

1,618,871

中信银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1,584,349

人民币普通股

1,584,34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80,000

鹏华资产-中信证券-鹏华资产清水源14期资产管
理计划

800,039

人民币普通股

800,039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99,743

人民币普通股

699,743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649,738

人民币普通股

649,73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高端制造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59,910

人民币普通股

559,9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461,300

人民币普通股

461,3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
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