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再升科技:201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01 公司简称:再升科技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郭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正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简荣巧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其他 无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9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3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再升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报告期 指 2015年1-6月 上期同期 指 2014年1-6月 上期、上年度 指 2014年度 再升净化 指 重庆再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再盛德 指 重庆再盛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宣汉正原 指 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 达州中一 指 达州中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滤纸、空气过滤纸 指 玻璃纤维滤纸 芯材 指 真空绝热板芯材(VIP芯材) 公司章程 指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再升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ONGQING ZAISHENG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AISHENG TECHNOLO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茂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秀琴 舒展 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 道197号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 道197号 电话 023-67176293 023-67176293 传真 023-88202892 023-88202892 电子信箱 liuxiuqin@cqzskj.com suzi@cqzskj.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01120 公司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01120 公司网址 www.cqzskj.com 电子信箱 mail@cqzskj.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1幢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再升科技 603601 无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2015年3月6日 注册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500112000016316 税务登记号码 500112663564835 组织机构代码 66356483-5 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公司于2015年1月首发新股1700万股,2015年3月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七、 其他有关资料 无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3,727,051.98 104,421,622.19 -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57,004.89 20,517,874.11 -2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9,717,640.53 20,362,687.05 -5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1,024.71 19,199,045.42 -80.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2,383,771.97 197,121,267.08 53.40% 总资产 359,701,821.67 257,281,752.05 39.8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9 0.1829 -43.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29 0.1829 -43.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678 0.1815 -62.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1 11.78 减少6.6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3.36 11.69 减少8.33 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本期因应对更加复杂的市场竞争,公司在人工、品牌宣传等方面的费用大幅增加,导致本期净利 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净资产的增加主要是由本期新股发行和本期经 营净利润形成。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下降是因为本期净资产增加、经营净利润的下降所致。 本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总股本由5100万股增加为6,800万股,公司因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由6,800万股增加为14,960万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最新股 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4,548.1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6,152,318.1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77,988.4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920,417.24 合计 5,039,364.36 四、 其他 无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管理层工作勤免尽责,努力按照公司年初目标推动各项工作,但由于受外部 市场激烈竞争影响,本期公司净利润下降较大。为保证2015年年初目标的实现,公司管理层将进 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努力拓展新的市场和领域,力争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1、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727,051.98元,同比下降0.67%;利润总额17,587,904.35 元,同比降低2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57,004.89元,同比下降28.08% 。公 司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 (1)为应对市场变化和更加急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加大了销售推广,销售费用上升; (2)用工成本上涨导致公司费用、成本增加; (3)天然气能源价格的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 2、上市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募集资金13,430万元,扣出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10,410.55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00万元,使用期 限不超过6个月;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金额2,974.71万元,按计划进度使用募集资 金804.69万元。截止2015年8月13日,募集资金已使用2,165.58万元。 另有关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3,727,051.98 104,421,622.19 -0.67 营业成本 66,046,086.08 61,148,851.82 8.01 销售费用 9,416,647.93 8,178,733.30 15.14 管理费用 15,505,521.46 9,242,954.77 67.76 财务费用 -226,684.17 817,616.38 -12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1,024.71 19,199,045.42 -80.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70,177.03 -13,753,072.88 -4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58,623.19 4,890,293.31 1,639.34 研发支出 5,596,921.87 3,423,969.33 63.4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其中:滤纸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4.95%,保 持了稳定增长;VIP芯材及隔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销量基本持平;玻璃棉对外销售 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5.9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因劳动用工和天然气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成 本上升,同时主营产品滤纸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营业成本上升了8.01%。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主要为市场竞争加剧,相关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员工待遇提高,用工成本等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短期借款减少、汇兑损益减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市场竞争加剧,员工薪酬及新产品营销拓展 费用等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增加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新生产线投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新股发行,短期贷款减少。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8.08%,扣出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东的 净利润为9,717,640.5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2.28%。主要原因:为应对市场变化和更加急烈 的市场竞争,公司加大了销售推广,销售费用上升;用工成本上涨导致公司费用、成本增加;天然 气能源价格的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总额13,430万元,扣出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0,410.55万元,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00万元,募投项目支付金额804.69万元,募投项目 按计划进度稳步推进;公司其他融资主要为向银行贷款,报告期内取得银行授信融资金额9,000 万元,目前累计贷款金额1,690万元。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727,051.9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7%;实现净利润 14,757,004.8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8.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9,717,640.5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2.28%。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结构。“玻纤过滤毡”成功推入市场,丰富了产品结构, 新增产品类别,为公司发展打下了基础。 3、公司加强了营销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拓展了国际市场的份额,为公司建立玻纤制品国际品 牌奠定基础。 (4) 其他 无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制造业 102,625,857.06 65,175,053.25 36.49 -1.19 7.08 减少4.9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减(%) 减(%) (%) VIP芯材及 AGM隔板 29,421,401.99 22,923,866.28 22.08 -2.33 3.89 减少4.67 个百分点 滤纸 68,335,942.28 38,737,381.48 43.31 14.95 29.74 减少6.46 个百分点 玻璃纤维 棉 4,868,512.79 3,513,805.49 27.83 -65.92 -60.70 减少9.58 个百分点 合计 102,625,857.06 65,175,053.25 36.49 -1.19 7.08 减少4.9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占营业收入比重最大的滤纸销售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4.95%; VIP芯材及隔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销量基本持平;报告期内,玻璃纤维棉对外销售 大幅下降,致其收入下降了65.92%。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主营产品滤纸销量上升的同时,为 提升产品品质引进新材料及因能源价格略有上升等造成成本有所增加。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61,105,070.72 -8.45% 国外 41,520,786.34 11.87% 合计 102,625,857.06 -1.19%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9.54%,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为VIP芯材国 内销售略有下降;国外销售收入主要因VIP芯材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大,报告期内VIP芯材国外销 售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5.12%,整个国外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87%。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持续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报告期,公司与东华大学建立院士工作站,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 在微纤维方面的研究,但不局限于微纤维,将进一步开发在合成纤维、化学纤维等方面的研究, 继续丰富产品结构; 2、 报告期,公司荣获重庆市第二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 保持了持续的研发能力。截止2015年8月13日,公司获得国家授权专利累计达29项。 4、 良好的控制能力和完整的检测手段。公司建立了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一 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具有行业内先进的检测设备,产品质量有保障。 5、 产业一体化优势,有利于公司产品成本控制和材料价格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的控制。 6、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无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2015 首次发行 104,105,500.00 8,046,855.56 8,046,855.56 96,058,644.44 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合计 / 104,105,500.00 8,046,855.56 8,046,855.56 96,058,644.44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总额13,430万元,扣出发行费用3,019.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0,410.55万元,其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00万元,募投项目支付金 额804.69万元。截止2015年8月13日,公司已使用募投项目资金2,165.58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 变更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 告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 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 符合 计划 进度 项目进 度 预计 收益 产生 收益 情况 是否 符合 预计 收益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收 益说明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 序说明 新型 高效空气 滤料扩建项目 否 64,000,000.00 1,379,210.55 1,379,210.55 是 2.16% 无 - 年产5000吨高 效节能真空绝 热板芯材产业 化项目 是 32,000,000.00 5,198,394.74 5,198,394.74 是 16.24%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更有 利于公司之间的专业分工、 降低成本,整合资源,公司 将原材料生产以及就近实 施本项目放至宣汉正原微 玻纤。本项目只变更募集资 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 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 具意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洁净与环保技 术研发测试中 心建设项目 否 8,105,500.00 1,469,250.27 1,469,250.27 是 18.13% - 合计 / 104,105,500.00 8,046,855.56 8,046,855.56 - - - - -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总额13,430万元,扣出发行费用3,019.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410.55万元, 其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00万元,募投项目支付金额804.69万元。截止2015年8月 13日,公司已使用募投项目资金2,165.58万元。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投资项目资金总额 变更后的 项目名称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变更项目拟投 入金额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是否符合 计划进度 变更项目的 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 情况 项目进 度 是否符合 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 度和收益说明 年产5000吨 高效节能真 空绝热板芯 材产业化项 目 年产5000 吨高效节能 真空绝热板 芯材产业化 项目 32,000,000.00 5,198,394.74 5,198,394.74 是 16.24% 是 合计 / 32,000,000.00 5,198,394.74 5,198,394.74 是 / 16.24% / /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更有利于公司之间的专业分工、降低成本,整合资源,公司将原材料生产以及就近实施本项目放至宣汉正原微玻纤。本项目不存 在变更投资项目,仅为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意见, 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其他 无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公司名称:重庆再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东路9号2幢1-5层 法人代表:郭彦 成立日期:2002年9 月 20 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 实缴资本: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净化设备;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五金;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 2015 年6 月 30 日,重庆再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48.11万元,净资产为 1,065.93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 975万元,营业利润149.52万元,净利润135.59 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再盛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空港东路9号 法定代表人:郭茂 注册资本:1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22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 后经营);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空气净化材料,玻璃纤维制品,净化设备,建筑材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截至 2015 年6 月 30 日,重庆再盛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089.96万元,净资产为1,534.1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4,209.77万元,营业利润 124.78万元,净利润96.74万元。 (3)公司名称: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陶伟 成立日期:2010年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缴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856.42万元,净资产为2,427.82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 3,432.48万元,营业利润153.24万元,净利润171.56 万元。 (4)公司名称:达州中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叶程龙 成立日期:2012年9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缴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本报告期内,达州中一新材料公司完成注销工作。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元 (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并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5股(含 税)。本报告期分配2014年度现金红利13,600,000.00元,送股34,000,000.00元,本次利润分 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6,070,482.97,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47,600,000.00 元,剩余 5,895,143.94元。 上述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屇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15-008),并经公 司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15-026)。公司于2015 年5月20日《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7),2015 年5月26日完成现金红利发放。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1、2015年3月,公司子公司再升净化与招行重庆渝北支行签订2014渝北字第6691141201号最 高额抵押合同,以本公司子公司再升净化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空港东路9号的房产(产证 号:201房地证2008字第00901号、201房地证2009字第07924号)为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2014年渝北字第6691141201号)3000万元作担保,抵押 期限从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 2、2015年,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渝北工流最高额抵(2015) 1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2幢(权证号:201 房地证2013字第062747号、201房地证2013字第062747号)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渝北支行将要(及/或已经)与本公司在2015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1日期间签订人民币 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 律文件(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该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限额为 9,000.00万元。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 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再升 科技 注1 2014.9.18-2015.1.22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再升 科技 注2 2014.5.27 2015.1.22-2018.1.21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再升 科技 注3 2014.5.27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郭茂 注4 2012.2.17 长期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郭茂 注5 2014.5.27 2015.1.22-2020.1.21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郭茂 注6 2014.12.8 2014.12.8-2015.1.22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郭茂 注7 2014.12.12 2015.1.22-2018.1.21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郭茂 注8 2014.5.27 2015.1.22-2018.1.21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郭茂 注9 2013.9.25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郭茂 注10 2012.2.17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郭茂 注11 2014.5.27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郭茂 注12 2012.2.20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上海 广岑 注13 2014.12.8 2014.12.8-2015.1.22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上海 广岑 注14 2014.12.12 2015.1.22-2016.1.21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上海 广岑 注15 2014.2.27 2015.1.22-2018.1.21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西藏 玉昌 注16 2014.12.8 2014.12.8-2015.1.22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西藏 玉昌 注17 2014.5.27 2015.1.22-2018.1.21 是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西藏 玉昌 注18 2014.12.22 2015.1.22-2016.1.21 是 是 注1: 1、在本次发行申请期间,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向发审委委员提供资金、物品等馈赠及其他 利益,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向发审委委员提供本次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保证不以不正当手 段影响发审委委员对发行人的判断。 2、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审委的审核工作。 3、在发审委会议上接受发审委委员的询问时,本公司保证陈诉内容真实、客观、准确、简洁,不 含与本次发行审核无关的内容。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2: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 则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则触发相关责任主体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相关责 任主体应按预案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关程序和措施。 2、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负有稳定股价的责任和 义务。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要求拟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 具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3、 稳定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应结合回购股份时公司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在不低于回购股份的上一年度公司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5%,不高于公司回购股份的上一年度归属 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的区间确定。 公司回购股份后,应及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 4、 稳定股价的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措施稳定股价。其中,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和/或其他合法方式或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要约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相关责任主体回购或增持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 5、实施稳定股价的期限 相关责任主体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期限为12个月,自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相关责 任主体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之日起算。 6、稳定股价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在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的情况下,首先触发公司回购股份的 义务。公司董事会应于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订公司股份回购预案 并进行公告;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由公司实 施股份的相关决议;公司应在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提请召开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并就公司股份回购预 案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的10个交易日内 制订并公告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告实施回购 的具体方案后30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 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10个交易 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 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开始实施增持。控股股东应将增持股份计划应书面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并不免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30日内开始实施增持, 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10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份的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并开始实施增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将其增持股份计划应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并不免除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和公司回购股份的义 务。 7、稳定股价措施的中止和恢复。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稳定公司公司股价措施期间,若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相关责任主体可中止实施股份 回购、股份增持等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在稳定公司股价期 限内,若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 况,则相关责任主体应恢复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 8、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若公司未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注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该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4: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再升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担任再升科技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营、合资 或联营,从事或者参与与再升科技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不会利用本人 从再升科技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再升科技相竞争的活动;亦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 可能损害再升科技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注5: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 的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开始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 方式减持: (1) 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 公开承诺的情况。 (2) 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 一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 (3) 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 数的2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数的 40%。 (4) 减持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 减持期限:至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 要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低于发行价转让的,转让所得利益全部归 公司所有,且所持剩余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注6: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市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本人(或本企业) 的实际情况,本人(或本企业)决定不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在公司 首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出售本人(或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及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过程 中转让老股 注7: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郭茂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 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注8: 1、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 的,则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则触发相关责任主体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相 关责任主体应按照预案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关程序和措施。 2、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负有稳定股价的责 任和义务。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要求拟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具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3、稳定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控股股东郭茂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应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增持股份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稳定股价的措施 控股股东郭茂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要约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增持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实施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实施稳定股价的期限 控股股东郭茂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期限为12个月,自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郭 茂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之日起算。 6、稳定股价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在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的情况下,首先触发公司回购股份的 义务。公司董事会应于符合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订公司股份回购预案 并进行公告;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由公司实 施股份的相关决议;公司应在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提请召开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并就公司股份回购预 案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的10个交易日内 制订并公告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告实施回购 的具体方案后30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 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10个交易 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 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开始实施增持。控股股东应将增持股份计划应书面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并不免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30日内开始实施增持, 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10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份的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并开始实施增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将其增持股份计划应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并不免除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和公司回购股份的义 务。 7、稳定股价措施的中止和恢复。 控股股东郭茂采取稳定公司公司股价措施期间,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郭茂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稳定股价 措施,并由公司公告。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在稳定公司股价期限内,若再次出现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控股股东郭茂应恢复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 8、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郭茂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的约束措施:若本人未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则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 将相当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乘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 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的金额,从当年及以后年度公司应付 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中扣除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 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未在公司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请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 预案,或者未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 份回购预案,或者未就股份回购预案以本人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导致公司未履行股 份回购义务的,则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从当年及以后年度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 酬中扣除人民币300万元归公司所有。若因此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9:郭茂保证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部分员工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而引起的任何处 罚或加收滞纳金,本人以自有资金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注10:若因税务机关依法撤销重庆再盛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减按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决定,并补征应征未征税款,导致再盛德及再升科技遭受处罚或经济损 失,本人将以自有资金补缴应征未征税款,并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处罚或经济损失。 注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误 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该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人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 注12:郭茂保证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被追缴任何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此而引起的任 何处罚或加收滞纳金,本人以自有资金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以确保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13: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市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本人(或本企业) 的实际情况,本人(或本企业)决定不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在公司 首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出售本人(或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及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过程 中转让老股。 注14: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 发售的部分股份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海广岑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上海广岑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注15: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 的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或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开始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方式 减持: (1) 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 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 一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 (3) 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 数的25%;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数的 50%。 (4) 减持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 减持期限:至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 要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低于发行价转让的,转让所得利益全部归 公司所有,且所持剩余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注16: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市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本人(或本企业) 的实际情况,本人(或本企业)决定不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在公司 首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出售本人(或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及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过程 中转让老股。 注17: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 的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或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开始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方式 减持: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一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 (3)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数 的25%;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解禁限售股总数的50%。 (4)减持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至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要重 新公告减持计划。 注18: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 发售的部分股份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西藏玉昌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西藏玉昌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 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无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 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遵照执行。依法履行信息批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 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1、 股东及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完全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效保障了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是具有独立完整 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的企业,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超 越股东大会直接干涉公司内部管理、经营决策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能独立运作,公司 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全面分开。 2、 董事及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和审 计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的主任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具有专门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公司 规则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各董事均勤勉尽责,以非常认真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促进公 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的支持。 3、 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会议。公司监事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会人数及人员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位监事本着 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司 监事会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4、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公平性,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平等地获得信息。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无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51,000,000 100.00 25,500,000 35,700,000 61,200,000 112,200,000 75.00 1、发起人股份 51,000,000 100.00 25,500,000 35,700,000 61,200,000 112,200,000 75.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500,000 16.67 4,250,000 5,950,000 10,200,000 1,870,000 12.5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42,500,000 83.33 21,250,000 29,750,000 51,000,000 93,500,000 62.50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7,000,000 8,500,000 11,900,000 37,400,000 37,400,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 8,500,000 11,900,000 37,400,000 37,400,000 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1,000,000 100.00 17,000,000 34,000,000 4,760,000 98,600,000 149,600,000 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1月,公司因发行新股1,700万股,总股本由5,100万股增加为6,800万股;2015年5 月,公司因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总股本由6,800万股增加为14,960万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无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 数 报告期解 除限售股 数 报告期增加 限售股数 报告期末限 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 期 郭茂 35,700,000 / 42,840,000 78,540,000 首发限售股 2018.1 上海广岑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5,100,000 / 6,120,000 11,220,000 首发限售股 2016.1 西藏玉昌商 务咨询有限 公司 3,400,000 / 4,080,000 7,480,000 首发限售股 2016.1 殷佳 2,890,000 / 3,468,000 6,358,000 首发限售股 2016.1 陈志雄 850,000 / 1,020,000 1,870,000 首发限售股 2016.1 邓刚 850,000 / 1,020,000 1,870,000 首发限售股 2016.1 向宓 850,000 / 1,020,000 1,870,000 首发限售股 2016.1 张汉成 850,000 / 1,020,000 1,870,000 首发限售股 2016.1 秦弘 510,000 / 612,000 1,122,000 首发限售股 2016.1 合计 51,000,000 / 61,200,000 112,200,000 首发限售股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6,35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 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郭茂 42,840,000 78,540,000 52.50 78,540,00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上海广岑投 资中心(有 限合伙) 6,120,00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