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易世达: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18日 11:42:00 中财网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赖建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家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周树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4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8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30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3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易世达股份、本公司或公司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光恒昱



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

浙江创新发展



浙江创新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之受托管理人

力科科技



大连力科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

世达重工



大连世达重工有限公司,关联方

山东石大



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格尔木神光



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喀什易世达



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云浮易世达



云浮市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能源开发公司



大连易世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



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票





人民币元

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易世达

股票代码

300125

公司的中文名称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易世达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Dalian East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ast New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赖建清

注册地址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B 座18-20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6023

办公地址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B 座18-20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602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dleast.cc

电子信箱

dalianyishida@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家厚

刘琦

联系地址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B 座20 层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B 座20 层

电话

0411-84732571

0411-84732571

传真

0411-84732571

0411-84732571

电子信箱

easthanjiahou@163.com

eastliuqi@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B 座20 层(公司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97,013,849.72

111,970,022.03

-1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19,627,168.43

10,680,337.98

-28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42,355,907.04

10,332,304.79

-509.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997,033.39

10,498,436.71

-452.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3135

0.089

-452.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9

-28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9

-28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1%

0.98%

-2.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3.90%

0.95%

-4.8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2,184,644,503.48

2,369,285,544.23

-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1,071,287,907.64

1,095,639,257.85

-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9.0787

9.2851

-2.22%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484,696.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1,4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3,808.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81.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91



合计

22,728,738.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新余新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易世达股份中的2582万股以每股20元的价格协议转
让给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2015年4月20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杭州光恒昱成为公司控
股股东,刘振东为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公告2015-030、034)。新股东承诺:未来仍将延续易世达原有战略,紧紧围绕节
能、清洁能源及新能源领域进行业务拓展,稳步拓展国内及海外余热发电市场,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但不能排除由于实际控
制人变更对公司未来的战略、组织架构及现有主营业务所带来的一定程度的影响和调整,提醒广大投资者予以重点关注。


2、增资协议诉讼风险

公司与刘里、海南亚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就增资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纠纷,各方
已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收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4)浦民初字第568号《民事判
决书》后,于2015年5月11日公告了《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目前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结果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进展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3、海外项目执行风险

公司正在执行的海外余热发电项目,存在政治、文化、法律、税收等方面与国内项目的较大差异以及汇率变动的风险,
项目自执行至验收结算过程中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对个别在执行的海外项目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
提醒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4、光伏电站日照时间差异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的光伏电站项目,受报告期光照时长整体低于往年平均水平影响,致电
站发电量低于预测数据,对本期合并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虽原股东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作出业绩补偿承诺,但仍存在计
提减值准备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01.38万元,同比下降13.36%;营业利润为-2,114.03万元,同比下降273.86%;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2.72万元,同比下降283.77%;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同比下降288.89%。


报告期内,国内水泥余热发电市场形势依然严峻,传统余热发电项目收入及毛利率水平均大幅下降;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受下游水泥市场低迷影响运转率偏低,整体上处于盈亏平衡状态;海外项目仍在执行过程中且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存货
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光伏发电项目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尚未体现。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因当地光照条件远低于历史
平均气象数据,处于亏损状况;公司投资设立的两个光伏业务子公司包头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哈密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
司均处于筹建期。


受上述原因的影响,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燃气运营业务及相关资产,向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转让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
公司65%的股权和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向廊坊华本油气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了持有的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15年5月14日,公司对上述天燃气领域的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已实施完毕,
款项全部收回,并确认了投资收益。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97,013,849.72

111,970,022.03

-13.36%



营业成本

74,070,772.29

82,372,562.51

-10.08%



销售费用

8,744,057.16

6,364,746.32

37.38%

售后维护费及佣金增加所


管理费用

28,830,242.92

18,202,873.26

58.38%

主要系职工薪酬、顾问咨询
费及研发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4,186,425.20

-6,864,244.90

306.67%

本期有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所致

所得税费用

-956,613.82

2,679,098.63

-135.71%

本期亏损

研发投入

5,105,287.60

2,187,082.15

133.43%

按研发计划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6,997,033.39

10,498,436.71

-452.41%

各种经营性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77,498,974.33

-303,427,496.30

125.54%

主要系去年同期收购控股
子公司、本报告期处置控股
子公司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8,562,555.35

-7,240,232.70

294.50%

支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




量净额

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3,058,907.84

-299,842,380.16

104.36%

主要系去年同期收购控股
子公司、本报告期处置控股
子公司所致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余热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但受制于宏观经济环境及水泥
行业结构调整,国内余热发电项目收入大幅下降,海外余热发电项目在执行或接近尾声暂未体现收入;光伏发电项目收入比
重增加,受光照时长低于往年平均水平影响未实现预期收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入比重略有增加。预计年度内公司营收情
况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余热余压发电系统的技术服务、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及工程总承包业务,以
及由上述业务衍生出的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业务模式。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紧紧围绕节能、清洁能源及新能源领域进行
业务拓展”的发展方向,已于2014年进入光伏发电领域,并在实现“余热发电业务”和“光伏发电业务”两步走的前提下,持续
拓展新能源及清洁能源领域。


本报告期内,公司余热发电业务总承包项目实现营业收入4,458.66万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932.10万元,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973.97万元。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建造合同

44,586,622.91

40,557,683.09

9.04%

-52.86%

-42.41%

-16.50%

光伏发电

29,739,720.88

15,631,879.80

47.44%

100.00%

100.00%

47.44%

能源服务

19,320,970.37

16,062,831.40

16.86%

20.88%

35.01%

-8.70%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建造合同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国内水泥余热发电市场形势严峻,本报告期无新增建造合同及部分现建造合
同延期,致使建造合同收入及毛利率水平均大幅下降;

(2)能源服务较去年同期收入上升而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去年同期在建的福建金银湖及喀什飞龙两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本
报告期内已产生收益,而受下游水泥市场低迷影响运转率偏低,致使收入上升而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

大连易世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能源再生发电站及其他清洁能源

659,697.76

淄博鑫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干熄焦余热发电

814,611.87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原有关键技术人员1人和核心技术人员1人离职(水泥窑余热发电),但未对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力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1)水泥余热发电业务方面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5-2020年中国余热发电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


十大余热发电公司排行榜中前五名公司为:①安徽海螺川崎工程有限公司②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③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④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⑤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1至6月,水泥产量共计10.77亿吨,同比下降5.30%,增速为近10年来最低。水泥
价格也出现恐慌式下跌,价格已经接近2006年的最低点。量价齐跌导致水泥行业利润大幅回落,1至5月行业累计实现利润仅
为93亿元,同比2014年同期下滑64%,销售利润率为2.8%,是自2007年以来的最差水平,亏损企业达到1339家(含粉磨站),
占比40%。水泥行业的不景气导致水泥余热发电业务开展亦步履维艰。


(2)太阳能光伏电站方面

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3月16日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
“为稳定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市场,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最新的《2015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
信息简况》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78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300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71
万千瓦。2015年1月-6月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73万千瓦,其中,新增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69万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
装机容量104万千瓦。”根据上述信息,2015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仅完成全年目标的43%,但市场对光伏的
投资热情已经凸显,很多传统行业的企业也逐步进入光伏投资领域,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上半年,A股上市公司光伏概念
股中,被用于光伏电站的募集金额就达到260亿元,电站规模达到3GW。光伏行业竞争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


公司于2014年10月通过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而进入太阳能光伏电站行业,并经2014年11月17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新疆和内蒙古分别投资设立了哈密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包头易世达新能
源有限公司,均为在上述地区开展并网光伏发电业务的前期工作,进一步拓展并网光伏发电业务。


(上述资料来源:前瞻网;工行投资银行部研究中心;新华网;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全面退出燃气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投
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审批和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重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梳理了内部
组织架构,下一步将深入完善内控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提高信息化管理程度,初期财务及协同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处于实施准备阶段。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的管理工作,但宏观经济形势的低迷,公司主要的客户群体水泥行业企业,因上
半年水泥量价齐跌导致行业利润大幅回落,存在很大的资金压力,增大了公司的回款难度,导致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延期以及
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对后期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的风险。面对如此严峻的回款形势,公司已优化应收账款回款工作小组的构
成,加大力度完成回款工作,同时严格控制后续新项目应收账款的规模。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

公司投资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均已竣工投产,但受水泥行业宏观形势影响,存在由于业主无法正常经营而导致投资达不
到预期回报的风险,存在由于水泥生产企业季节或政策性停产以及业主对水泥生产工艺的调整导致项目运营期增加及投资收
益率降低,或者由于项目自身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技术、管理等风险。公司已经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
的管理和运营。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779.78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257.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55.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5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17.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8,482.25万元,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于2010年9月28日
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702.47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7,779.78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0] 第3-002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
0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8,257.19万元,其中2015年半年度使用6,000万元,均系直接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15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6,646.93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6,646.93万元,定期存
款账户余额为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5,00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000

8,000



8,000

100.00%

2010年
11月01













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



7,760

7,760



7,773.94

100.00%

2013年
01月01


-157.24

342.62





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
心项目



5,071

5,071



5,070.95

100.00%

2015年
09月3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831

20,831



20,844.89

--

--

-157.24

342.62

--

--

超募资金投向

喀什飞龙合同能源管
理项目



3,600

3,600



3,612.3

100.00%

2014年
06月09


61.78

0.38





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
限公司



23,800

23,800

6,000

23,800

100.00%

2014年
11月01


-710.2

-853.3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7,400

27,400

6,000

27,412.3

--

--

-648.42

-852.95

--

--

合计

--

48,231

48,231

6,000

48,257.19

--

--

-805.66

-510.3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土建主体工程已结束,公司将根据目前战略发
展调整的实际情况,对原招股说明书中的研发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和调整补充。目前尚在研发项目立
项讨论阶段,相关设备采购工作暂停,待研发项目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及时对外公告并实施。2、
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原因:业主存在对水泥生产进行系统改造并导致余
热参数发生变化的行为,且业主延迟付款,目前该项目已暂停运行,待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
见后再恢复运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00万元投资“喀什飞龙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
理项目”(详见公司公告:2011-003),目前正常运营。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3,800万元收购格尔
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公告:2014-052)。该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0日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目前正常运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日完成对全资子公司湖北易世达新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吸收合并,湖北易世达法人主体注销,由山东石大负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
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营。(详见公司公告2013-03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易世达科技
园-研发中心项目款项1,189.64万元。2010年12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
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1,189.6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资金已完成置换。2、2014年12
月16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替代未到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向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格尔木神光
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款4000万元,于2015年1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


关联
关系

是否关
联交易

产品类


委托理财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
确定
方式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是否经
过规定
程序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预计收


报告期
实际损
益金额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保本保
收益

3,668.16(1)

2015年06
月12日

2015年09
月11日

协议
约定







18.34



民生加银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非保本
保收益

3,000

2015年06
月17日

2015年12
月31日

协议
约定









1.38

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





本金保
障型收
益凭证

10,000

2015年06
月25日

2015年09
月22日

协议
约定







123.28



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





本金保
障型收
益凭证

5,000

2015年06
月25日

2015年12
月22日

协议
约定







131.41



合计

21,668.16

--

--

--

0

--



273.03

1.38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含美元)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审议委托理财的董事会决议披露日
期(如有)

2015年03月19日

审议委托理财的股东大会决议披露
日期(如有)

2015年05月26日

委托理财情况及未来计划说明

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投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
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
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截至2015年7
月13日,公司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和美元6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
3亿元购买了理财产品。




注:(1)公司以600万美元购买理财产品,以2015年6月30日的汇率6.1136折算后为人民币3,668.16万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余热发电市场萎缩及光伏电站受季节气候影响微亏,而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上述情况至下
一报告期是否能有利改善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继续亏损的风险,提醒投资者予以重点关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的年度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4,696,001.2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868,627.22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118,000,0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总金额4,72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公司与刘里、海南
亚希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洋浦嘉润
实业有限公司就
增资海南亚希投
资有限公司的增
资协议纠纷。(详
见公司公告:
2014-066、068)

7,500



公司于2015年5月8
日收到海南省洋浦经
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4)浦民初字第
568 号《民事判决
书》。报告期内,公司
已提起上诉。


暂无

暂无

2015年05
月11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
com.cn;
公司公告
2014-066、068;
2015-042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被出售
资产

出售日

交易价
格(万
元)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资产为
上市公
司贡献
的净利
润(万
元)

出售对公
司的影响
(注3)

资产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占净利
润总额
的比例

资产
出售
定价
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与交易
对方的
关联关
系(适用
关联交
易情形)

所涉及
的资产
产权是
否已全
部过户

所涉及
的债权
债务是
否已全
部转移

披露
日期

披露索引

大连天诚
燃气有限
公司

大连易
世达燃
气有限
公司

2015-05-08

1,530

83.78

有利于公
司战略布
局,集中资
源发展余
热发电及

2.00%

协商









2015
年01
月29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1-29/1200588




光伏发电
项目

088.PDF

大连天诚
燃气有限
公司

大连吉
通燃气
有限公


2015-04-30

28,425

980.36

有利于公
司战略布
局,集中资
源发展余
热发电及
光伏发电
项目

23.46%

协商









2015
年01
月29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1-29/1200588088.PDF

廊坊华本
油气技术
有限公司

山东鑫
能能源
设备制
造有限
公司

2015-05-14

5,230

1,181.89

有利于公
司战略布
局,集中资
源发展余
热发电及
光伏发电
项目

28.28%

协商









2015
年03
月19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3-19/1200718607.PDF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淄博鑫港新能源
有限公司

2010年10
月13日

8,000

2011年09月21


2,000

连带责任保


5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额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度合计(A3)

2,0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合计(A4)

2,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格尔木神光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15年04
月10日

50,000

2015年04月09


50,000

连带责任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B2)

50,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保额度合计(B3)

5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B4)

50,0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B2+C2)

50,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计(A3+B3+C3)

52,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C4)

52,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8.5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52,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务担保金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52,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不适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不适用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为担保项目提供贷款余
额10%的风险准备金,并按贷款人要求存入指定账户。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将启动扣划保证金还款机制。保证人
有义务及时补足金额,确保贷款期限内账户额度持续满足贷款余额的10%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根据贷款
实际余额向指定账户以一年期定期形式存入保证金4900万元。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报酬的确定方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要
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1,53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燃
气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5月8日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1,530万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
公司49%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股权以5,23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廊坊
华本油气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5,230万元,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的股权以28,42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燃气有
限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目前吉通燃气暂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发函催办。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杭州光恒昱
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简称:光恒昱投
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其
因本次股权转让所取得的易世
达股份,自取得该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在锁定
期限届满后,光恒昱投资因本
次转让取得的易世达的股份如
需转让,亦会遵守当时的《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如光恒昱投资及其实际
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

2015年03月
28日

自取得股份之
日起36个月

正在履行




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详
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阎克伟

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
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公
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坚持与易
世达在资产、财务、人员、业
务、机构方面均实现独立。


2014年06月
05日

2015年4月20
日完成股份转
让,不再为持股
5%以上股东。


履行完毕

控股股东新
余新力科技
术工程有限
公司、阎克伟

控股股东新余新力科技术工程
有限公司、阎克伟及其控制的
公司过去、目前,及至将来均
没有、且决不会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
务或活动;亦不以任何方式从
事或参与生产或提供任何与公
司产品或服务相同、相似或可
以取代公司的产品或服务。


2014年06月
05日

2015年4月20
日完成股份转
让,不再为持股
5%以上股东。


履行完毕

控股股东新
余新力科技
术工程有限
公司、阎克伟

在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
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014年06月
24日

六个月

履行完毕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
承诺

控股股东新
余新力科技
术工程有限
公司

承诺过去、目前,及至将来均
没有、且决不会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
务或活动;亦不以任何方式从
事或参与生产或提供任何与公
司产品或服务相同、相似或可
以取代公司的产品或服务。


2009年11月
01日

2015年4月20
日完成股份转
让,不再为持股
5%以上股东。


履行完毕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是 □ 否


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的需要,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公告:2015-041、044)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7,232,568

40.03%







-6,709,042

-6,709,042

40,523,526

34.34%

1、国家持股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47,232,568

40.03%







-6,709,042

-6,709,042

40,523,526

34.3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8,609,787

24.25%







-904,654

-904,654

27,705,133

23.48%

境内自然人持股

18,622,781

15.78%







-5,804,388

-5,804,388

12,818,393

10.8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767,432

59.97%







6,709,042

6,709,042

77,476,474

65.66%

1、人民币普通股

70,767,432

59.97%







6,709,042

6,709,042

77,476,474

65.66%

三、股份总数

118,000,000

100.00%







0

0

118,000,0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原控股股东新余新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解除限售股26,724,654股;原实际控制人阎克伟于2015年3
月10日解除限售股2,979,208股。


(2)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2,582万股自2015年4月20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
锁定36个月。


(3)2015年1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解除高管锁定股份3,048,533股。2015年5月26日起,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离任锁定股份223,353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
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
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杭州光恒昱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0



25,820,000

25,820,000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2018年4月21日

神光新能源有限
公司

1,885,133





1,885,13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2016年12月24日

新余新力科技术
工程有限公司

26,724,654

26,724,654



0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2015年4月13日

何启贤

2,969,406





2,969,406

高管锁定股



韩志勇

138,114

33,087

35,009

140,036

离任高管锁定股

2015年11月27日

唐金泉

11,877,624

2,962,500

21,708

8,936,832

离任高管锁定股

2015年11月27日

刘艳军

148,701



30,000

178,701

离任高管锁定股

2015年11月27日

梁育强

22,500

5,625



16,875

高管锁定股



张军

169,077

19,050

50,009

200,036

离任高管锁定股

2015年11月27日

韩忠环

175,066



58,356

233,422

离任高管锁定股

2015年11月27日

阎克伟

2,979,208

2,979,208



0

离任高管锁定股

2015年3月10日

韩家厚

30,000





30,000

高管锁定股



张源

113,085

28,271

28,271

113,085

离任高管锁定股

2015年11月27日

合计

47,232,568

32,752,395

26,043,353

40,523,526

--

--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635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光恒昱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88%

25,820,000

25,820,000

25,820,000

0





唐金泉

境内自然人

7.57%

8,936,832

-2,950,000

8,936,832

0

质押

7,500,000

阎克伟

境内自然人

4.24%

4,997,823

2,018,615

0

4,997,823








何启贤

境内自然人

2.52%

2,969,406

-989,802

2,969,406

0





黄华清

境内自然人

2.44%

2,884,600

474,600

0

2,884,600





神光新能源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

1,885,133

0

1,885,133

0





张映浩

境内自然人

1.52%

1,792,000

1,792,000

0

1,792,000





范立义

境内自然人

1.30%

1,534,523

1,534,523

0

1,534,523





银河资本-银河
证券-银河资本
-汇冕1期资产管
理计划

其他

1.23%

1,452,025

1,452,025

0

1,452,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宝
盈先进制造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1.10%

1,300,000

1,300,000

0

1,30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
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
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阎克伟和股东何启贤具有关联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阎克伟

4,997,823

人民币普通股

4,997,823

黄华清

2,884,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84,600

张映浩

1,7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2,000

范立义

1,534,523

人民币普通股

1,534,523

银河资本-银河证券-银河资本-
汇冕1期资产管理计划

1,452,025

人民币普通股

1,452,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
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

应伟国

1,253,155

人民币普通股

1,253,155

杨小芬

1,080,496

人民币普通股

1,080,496

深圳市武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
享8号-武当证券投资基金

887,683

人民币普通股

887,683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睿策诺
亚对冲管理型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877,827

人民币普通股

877,827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股东阎克伟和股东何启贤具有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4)

1、股东黄华清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43,100股外,还通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41,500股,实际合计持股2,884,600股。2、股东
范立义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4,500股外,还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00,023股,实际合计持股1,534,523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控股股东性质

有限合伙

变更日期

2015年04月20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4-21/1200880788.PDF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15年04月21日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刘振东

新实际控制人性质

自然人

变更日期

2015年04月20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4-21/1200880788.PDF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15年04月21日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期初持股数

本期增
持股份
数量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期末持股


期初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获授
予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本期被注
销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赖建清

董事长

现任

















吴爱福

董事;总裁

现任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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