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航新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12:03:27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5-3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2014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 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7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68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59.3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23.1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
年4月17日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00040385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分别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惠南镇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拟投入募
集资金

项目审批

备案情况

环保部门

审批情况

11

机械维修产业化
技术改造项目

上海
航 新

5,726.18
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出
具的沪浦发改产备
(2014)127号备案
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
境保护和市容卫生
管理局出具的沪浦
环保环表决字
[2011]第1464号审
批意见

12

航空机载电子设
备维修能力扩展
技术改造项目

航新
电 子

11,314.01
万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员会出具的
11010637611001286
号备案证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出具的穗环管影
[2011]168号复函

33

研发中心建设项


航新
电 子

5,386.34
万元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出具的
140100376119012号
备案证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
护和城市管理局开
具的穗开环影字
[2014]36号

44

航空机载电子设
备维修能力扩展
(二期)技术改
造项目

航新
电 子

5,096.57
万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员会出具的
14010637611000116
号备案证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
护和城市管理局开
具的穗开环影字
[2014]48号

55

其它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

航新
科 技

6,000.00
万元





合 计

33,523.10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2、2015年4月23日,公司根据上述资金使用计划,将6,000万元转为补充
流动资金。


3、2015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58.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4、截至2015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15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均在 2 年以上,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
期间内出现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情况
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5、信息披露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
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
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
性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
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一
年。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航新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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