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平股份: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5年6 月30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09年7月22日《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2010年4月2日证监许可[2010]402号《关于核准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4月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72.00元的价格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该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人民币柒亿 贰仟万元整(CNY 720,000,000.00),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人民币66,568,000.00元后, 实际募得资金为人民币653,432,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4月19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业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验证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2973 号验资报告。 (二))201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5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70,000,000.00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561,071.04 2、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70,000,0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60,859.04 4、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 212.00 2015年6月30日专户余额 0.00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61,071.04元; 2、2015年上半年,对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合计70,560,859.04元。其中70,000,000.00元用于增资 参股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0,859.04元为补充流动资金。 3、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212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 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5年6 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本公司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平信息技 术(南昌)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情况列示如下: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上海四平支行 121908717910201 600,000,000.00 0.00 已使用完毕 上海银行五角场支行 316696-00003177499 53,432,000.00 0.00 已使用完毕 华夏银行上海大柏树支行 4334200001810200268440 0.00 已使用完毕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70060122000071051 0.00 已使用完毕 小计 653,432,000.00 0.00 华平信息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70060122000073522 0.00 已使用完毕 小计 0.00 合计 653,432,000.00 0.00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61,071.04元,支出金额70,560,859.04元(已 扣除银行手续费212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余额共计为0.00元。 (二)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2010年5月1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5月1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 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6月21日,公司、华平信息技术(南昌)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年7月6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7月6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 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 年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募集资金 原投资总额为13,027.12 万元,根据采购设备及软件的市场价格下降情况及根据目前项目实际需要 对相关采购物品进行调整后,投资总额更改为10,108.25 万元。根据目前的公司总部选址及预计的 建设进度,公司将投资进度延长到2013年6月。 根据本公司2011年11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资概算结构调整的议案》,在总投资额10,108.25万元、投资进度到2013年6月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对各项目的投资概算结构作相应调整,于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实施地 点调整》的议案,对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上海购房,现改为在北京和广州 购房,上海为租赁,公司将在北京和广州分别设立技术支持中心,将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 计划购房款为 1,657.50 万元及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 1,462.50 万元转给研发 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使用,合计购房款为 4,320 万元。 2013年5月9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将原计划在北京和广州购房更改为在 上海购房,技术支持中心仍在北京和广州采用租赁方式,合计购房款仍为4,320万元。 2013年7月29日,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完成的情况下,将三个募投项目(全媒 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全部结余 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93.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4月1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899.25万元(含截止2014年3 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超募资金账户后期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本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2014年11月11日,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用于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计划将南昌结项 的超募资金7,405.3万元(含利息收入)中的7000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用于增资参股 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后本公司占目标公司30%的股份。华平南昌公司剩余的 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作为华平南昌公司的铺底流动资金进行使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343.20 2015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56.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21.9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014.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3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2015年半 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2015年半 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 是 5,825.62 2,146.88 - 2,146.88 100.00% 2013/6/30 578.65 是:注1 否 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 是 3,614.90 1,366.14 - 1,366.14 100.00% 2013/6/30 352.14 是:注1 否 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 是 3,586.60 6,462.13 - 6,462.13 100.00% 2013/6/30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是 - 593.75 - 593.75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027.12 10,568.90 - 10,568.90 100.00% - 930.79 - - 超募资金投向 华平信息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是 10,000.00 3,490.7 0 3,490.7 100.00% 2014/12/31 - 不适用 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基地 否 24,000.00 24,000.00 0 24,000.00 100.00% 2015/6/30 - 不适用 否 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否 7,000.00 7,000.00 7,000.00 7,000.00- 100.00% 2015/6/30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否 26,955.36 26,955.36 56.08 26,955.36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7,955.36 61,446.06 7,056.08 61,446.06 - - - - 合计 - 80,982.48 72,014.96 7,056.08 72,014.96 - 930.7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与调整后计划进度相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55,234.95 万元。 2011年4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设立华平信息技术(南昌) 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新增加的研发中心进行电子白板、电子地图、智能视频等方面的研究和开发。 2011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 2012年11月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万元。 2013年3月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7月29日,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使用24,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总部基地用房的议案,同意使用24,000 万购买总部基地用房(包括购房款、购房税费及装修费等,具体金额以房屋买卖协议的实际发生税费为准),合计面积约13,816.68平方米。 2013年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00万元。 2014年4月1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10,899.25万元(含截止2014年3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超募资金账户后期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 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2014年11月11日,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用于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城 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计划将南昌结项的超募资金7,405.3万元(含利息收入)中的7000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用于增 资参股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师京城公司”),增资后本公司占目标公司30%的股份。华平南昌公司剩余的资金 及后续产生的利息作为华平南昌公司的铺底流动资金进行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对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 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上海购房,现改为在北京和广州购房,上海为租赁,公司将在北京和广州分别设立技术支持中心,将全媒体统一协同 通讯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 1,657.50 万元及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 1,462.50 万元转给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使用, 合计购房款为 4,320 万元。 2013年5月9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研发与 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将原计划在北京和广州购房更改为在上海购房,技术支持中心仍在北京和广州采用租赁方式,合计购房款仍为4,32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以前年度发生: 情况 2010 年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募集资金原投资总额为 13,027.12 万元,根据采购 设备及软件的市场价格下降情况及根据目前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采购物品进行调整后,投资总额更改为 10,108.25 万元。公司已将投资进度 延长到 2013 年 6 月。 2012 年9月18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对实 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上海购房,现改为在北京和广州购房,上海为租赁,公司将在北京和广州分别设立技术支持中心, 将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 1,657.50 万元及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 1,462.50 万元转给研发与技术 支持中心项目使用,合计购房款为 4,320 万元。 2013年5月9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研发与技术 支持中心项目将原计划在北京和广州购房更改为在上海购房,技术支持中心仍在北京和广州采用租赁方式,合计购房款仍为4,320万元。 2013年7月29日,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公司三 个募投项目完成的情况下,将三个募投项目(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 全部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93.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无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截止至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三个投资项目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 全部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93.75万元,出现结余的原因系因近年电子技术的进步及电子价格降低,公司采购成本降低以及募集资金的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公司已于2013年度将三个募投项目(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研发与技术 支持中心项目)的全部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93.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共五个,鉴于涉及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截止 至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成。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其他情况 备注 注1:本公司募投项目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已研发完成并实现销售产生收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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