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石大胜华: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15-02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24]号)核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51 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15]第3-00022 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926,8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600,654.31元。上述资金已 于2015年5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1,623,891.36元(其 中:10×104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200,000,000 元;研发中心项目15,000,000 元; 补充流动资金76,623,891.36元),余额为54,147.2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等制度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于2015年6月9日在东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黄河路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以下简称 “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和相关银行以及招商证券均严格履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开户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期初存放 金额 期末余额 1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营 黄河路支行 山东石大胜华 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42926322041 9,192.68(注1) 0 2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 中山路支行 山东石大胜华 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531902014010904 20,000 5.0556(注2) 3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日照 分行 山东石大胜华 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8110601014400000323 1,500 0.3592(注3)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黄河路支行中的账户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注2:余额为账户利息。 注3:余额为账户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 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净额29,160.06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162.38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162.38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如 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 整 后 投 资 总 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2) -(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收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10×104吨/ 年碳酸二 甲酯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20,000 20,000 0 100% 2011年 12月 2,723.77 是 否 研发中心 项目 -- 1,500.00 -- 1,500.00 1,500 1,500 0 100% -- -- -- 否 补充流动 资金 -- 7,660.0654 -- 7,660.0654 7,662.3891 7,662.3891 2.3237 (注:差额 为账户利 息) 100% -- -- -- 否 合计 -- 29,160.0654 -- 29,160.0654 29,162.3891 29,162.3891 2.3237 -- -- 2,723.7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08,541,206.95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 2015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 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募集资金7,660.065431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内容 详见2015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资金结余金额5.4147万元,形成原因主要是由于专户资金所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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