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云煤能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说明书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云煤能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收购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 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评估说明书 评估报告编号: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118号 评估报告日: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01--22006 邮编:100036 电话:(010)51716866 传真:(010)51716800 云南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131号汇都国际6层 邮编:650011 电话:(0871)3140132 、3131176 传真:(0871)3184386 云煤能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所持有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说明书 目 录 第一章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 1 第二章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2 一、 委托方概况 ........................................................................................................................................... 2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 3 二、 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 7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 7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 10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 11 六、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的说明 ......................................................................................................... 12 七、 资料清单 ............................................................................................................................................. 12 第三章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 15 一、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 15 二、 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 16 三、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 18 四、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如有申报)的类型、数量 ........................................................................... 18 五、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值(或者评估值) ............... 18 第四章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 19 一、 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 19 二、 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 20 三、 核实结论 ............................................................................................................................................. 21 第五章 评估技术说明 ...................................................................................................................................... 22 一、 成本法 ................................................................................................................................................. 22 二、 市场法 ................................................................................................................................................. 70 三、 收益法 ................................................................................................................................................. 71 第六章 评估结论及分析 .................................................................................................................................. 94 第一章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评估说明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 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第二章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 委托方概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 股票代码:600792.SH 股票简称:云煤能源 注册号:530000000019964。 住 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46室。 法定代表人:张鸿鸣。 注册资本:98,992.36万元。 实收资本:98,992.36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23日。 公司的经营范围:焦炭、煤气、蒸汽、煤焦化工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生产 限分公司);煤炭经营;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管理商品) 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燃气工程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昆钢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2、历史沿革 云煤能源原名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龙产业‖),曾 用名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11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马 龙化建(集团)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按募集设立方式进行股份制改组成立的。 云煤能源于1997年01月20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100万元, 其中社会公众股1,500万股,已于1997年0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上市后经过多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份变更为12,622.50万股。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6月8日获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调整云 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方案的复函》(云国资规划 函[2006]72号)批准,并经2006年6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 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向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股份,公司流通股股东共获付1,188万 股股份。 2011年8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马龙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1]1343号)文件核准,马龙产业将原有经营业务的全部资 产及负债作价1元出售给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 并向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发行股份27,400万股,购 买昆钢控股持有的云南昆钢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煤焦化‖)100%股 权,所发行股份的价格与该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的差额17,740.53万元由昆钢控股 以现金补足。 以2011年8月31日为马龙产业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基准日,马龙产业与 云天化集团和昆钢控股进行了相关资产交付。2011年9月1日,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对马龙产业向昆钢控股非公开发行27,400万股股份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209号《验资报告》。2011年9月8日,马龙产业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证券变更登记,并取得《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马龙产业的总股数变更为40,022.50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2,622.50万股,限售流通股27,400万股。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马龙产业于2011年10月10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法定代表人等工商注册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准日时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或“本公司”)。 注册号:530427000001571。 住 所: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戛洒大道。 法定代表人:普光跃。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壹佰陆拾万元。 实收资本:壹亿叁仟壹佰陆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9日。 营业期限:自200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19日。 公司的经营范围:矿浆管道输送;矿产品销售;管道制造技术及管道输送技 术(管道自动控制系统集成、高低压电器设备成套、冶金综合自动化技术运用) 咨询服务;长距离管道网络系统。(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2、基准日期后的工商登记变动后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 注册号:530427000001571。 住 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戛洒大道。 法定代表人:普光跃。 注册资本:19,260万元整。 实收资本:19,26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9日。 营业期限:自200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19日。 公司的经营范围:管道物流运行、维护与管理;管道输送技术研究与开发; 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咨询服务;矿产品销售;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仪器仪 表、电气成套设备及机械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及销售。(以上经 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 营活动)*** 3、企业历史沿革: 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9日,成立时注册资本13,160 万元,其中: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16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货币 13,160.00 100% 本公司是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按照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 司“主业优强、相关多元”的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承担着大 红山铁精矿管道输送、东川铁精矿管道输送、东川高压输水管道。2010年被授予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至2012年管道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2013年起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本公司的人员结构: 目前,本公司在职人数287人,专业技术结构:技术员35人(占在职人数比 例11.84%),初职68人(占在职人数比例23.69%),中职18人(占在职人数比例 6.27%),高职7人(占在职人数比例2.43%)。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82人(占 在职人数比例28.57%),大专131人(占在职人数比例45.64%),中专及以下74人 (占在职人数比例25.78%)。专业结构:涵盖机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 机、工业电气自动化、工商管理、经济学等专业。平均年龄37岁,男女比例3:1。 5、本公司生产情况介绍: 目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为:大红山铁精矿管道输送运营、东川铁精矿管 道输送运营。管道公司管道线路由美国管道系统工程公司指导设计并出具可行性 研究报告,大红山精矿输送管道设计使用寿命年限为30年,东川包子铺精矿输送 管道设计使用寿命年限为12年。 大红山铁精矿输送管道是目前国内最长、沿线地型复杂,控制难度较高的管 线。大红山精矿输送管道于2007年1月正式投产,全长约171公里,沿途设七个泵 站、四个压力检测站,管线途经4个县市,12个乡镇,其中小断面隧道10条,跨 越23个,全线最低标高670m,有三处海拔超过2000米,最高处标高为2190m,矿 浆输送压力24.44MPa。目前改造完成后的设计输送能力为年输送500万吨铁精 矿。在精矿管道设计寿命期间,在正常工况下,系统将500万吨精矿通过PS1 和 PS2 全部输送到PS3 的两个矿浆搅拌槽,然后分别喂料给PS3现有的泵站和新建 的泵站(安装2 台主泵,其中一台也是老系统的备用泵),将350万吨精矿输送到 安宁(昆钢)终端,150万吨精矿输送玉溪研和(玉钢)终端。 东川包子铺精矿输送管道于2010年底正式投产,全长约10.748公里,矿浆管 道采用自流跌落的方式把矿浆从包子铺铁矿输送到位于达朵村西北部(海拔1180 米)的过滤车间,然后供水管道采用高压输水的方式,将生产用水从过滤车间输 送到包子铺选厂。精矿自流跌落管设计输送能力为年输送50万吨铁精矿。 6、本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 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情况及股东权益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1/12/31 2012/12/31 2013/12/31 2014/11/30 流动资产 25,416.88 23,575.14 15,142.90 15,601.58 非流动资产 73,187.83 111,540.77 133,663.05 128,920.16 资产总额 98,604.71 135,115.91 148,805.95 144,521.74 流动负债 48,864.10 70,637.73 41,829.33 34,445.04 非流动负债 20,391.76 25,553.87 69,704.20 69,862.60 负债合计 69,255.87 96,191.60 111,533.53 104,307.64 股东权益 29,348.85 38,924.31 37,272.41 40,214.10 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48,272.77 52,961.70 46,201.93 41,704.60 营业总成本 22,031.14 30,125.27 29,722.70 25,853.95 营业利润 26,241.63 22,836.43 16,479.24 15,850.65 利润总额 26,234.53 22,498.52 17,453.41 19,086.35 净利润 22,378.51 18,922.96 14,947.88 15,983.03 7、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8、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1%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 2% *公司享受国家营改增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综合税负超过3%的部分 即征即退。 二、 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因云煤能源拟实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昆钢控股公司所持有云 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100%股权事宜,委托北京亚 超评估公司以201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所涉及管道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云煤能源实施股权收购事宜提供 价值参考。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本公司经审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资产科目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科目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 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 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 144,521.74万元,负债总额104,307.64万元,净资产40,214.10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本公司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为:“瑞华专 审字[2014]第53050004号”)。本次评估工作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账面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账面价值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21,440,012.52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34,931,178.88 应付票据 6,400,000.00 应收账款 90,706,620.70 应付账款 140,837,364.67 预付款项 4,265,469.67 预收款项 429,325.00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1,656,632.55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 28,001,859.79 其他应收款 1,302,261.39 应付利息 5,213,371.80 存货 3,370,287.69 应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其他应付款 5,571,855.88 其他流动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156,34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156,015,830.85 流动负债合计 344,450,409.69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借款 625,99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股权投资 3,750,000.00 专项应付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预计负债 - 固定资产 1,281,412,711.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在建工程 3,924,298.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72,636,000.00 工程物资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8,626,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 负 债 合 计 1,043,076,409.6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所有者权益: 油气资产 - 实收资本 192,600,000.00 无形资产 114,359.64 资本公积 - 开发支出 - 减:库存股 - 商誉 - 专项储备 16,495,304.44 长期待摊费用 - 盈余公积 33,420,13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2.66 未分配利润 159,625,588.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9,201,602.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2,141,024.04 资 产 总 计 1,445,217,433.7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5,217,433.73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二)主要资产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本公司重大实物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存货、固定资产 分布于大红山精矿输送管道线路、东川包子铺精矿输送管道线路及各泵站内,均 为本公司所拥有,且不存在他项权利状况。 1、存货:存货为备品备件等在库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的账面价值337.03 万元,共137项,全部为办公、生产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劳保用品 等。 2、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截止评估基准日,本公司共拥有房屋建筑物70项,账面原值合计9,828.03 万元,账面净值合计8,435.83万元,面积37,819.91平方米,主要建成时间为2008 年5月、2010年9月,2012年9月,主要是为生产厂房和办公用房。 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7,819.91平方米,由于土地使用权为长期租赁用 地,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的面积是本公司根 据图纸、工程结算资料申报并经评估人员核实后确定的。本公司承诺拥有该房屋 建筑物的所有权。 构筑物112项,账面原值合计21,652.36万元,账面净值合计16,730.54万元, 主要建成时间为2008年5月、2010年9月,2012年9月,主要为管道运输以及 泵站相关构筑物。 (2)机器设备类资产 截止评估基准日,本公司拥有机器设备共887项,账面原值 74,748.69万元, 账面净值53,201.56万元,有部分设备为进口设备,机器设备的购置时间为2008 年至2014年,主要为日常生产所用,处于在用状态,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 需。 截止评估基准日,本公司拥有管道共有31项,账面原值65,337.48万元,账 面净值46,047.70万元,购置时间为2008年和2012年,主要为管道运输管道及 辅助管道,均处于正常用状态,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 截止评估基准日,本公司拥有车辆共有21辆,账面原值603.53万元,账面 净值445.42万元,购置时间为2007年和2014年,主要为日常办公所用,均处 于正常用状态,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 截止评估基准日,本公司拥有电子设备共有248项,账面原值4,455.88万元, 账面净值3,280.22万元,购置时间段为2000年至2014年,主要日常办公生产用 的电脑、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等,部分电子设备陈旧,均处于在用状态,可 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纳入本次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原始入账价值为188.81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 价值为17.69万元,企业按照平均年限法进行摊销。 截止2014年11月,本公司共计申请国内专利482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 232项,实用新型专利250项,申请国际专利7项。获得授权国内专利共计262 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74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88项,获得授权国际专利 2项。另外,管道公司获得软件著作权授权24项,拥有1项注册商标。 本公司拥有以一种矿浆管道运输装置、一种矿浆管道运输阀门装置、一种利 用浓度对矿浆浆体分级存储的系统等12项发明专利为核心的高压力长距离浆体 管道输送运行技术专利群;以一种长距离浆体管道输送压力检测系统及检测方 法、一种高压力长距离浆体管道输送多级泵站在线切换方法、一种管道运输备用 泵无扰动切换方法等16项发明专利为核心的高压力长距离浆体管道远程控制技 术专利群;以及以一种高落差跌落式矿浆运输管道、一种高落差跌落式管道消能 运输装置等发明专利为核心的矿浆管道重力势能逐级跌落消能输送关键技术专 利群。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如有申报)的类型、数量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其他拥有的、账面未记录的其他资产。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1月30日。 该基准日为本公司会计结算日,有利于资产的清查,且距离本次经济行为 日期较接近,故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1)本公司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7,819.91平方米,建筑物尚未办理房 屋所有权证,本次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的面积是本公司根据图纸、工程结算资 料申报并经评估人员核实后确定的。本公司特此承诺拥有该房屋建筑物的所有 权。 (2)截止评估基准日,本公司经营办公楼及主要生产厂区占用土地使用权 均是长期租赁使用,厂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7,941.25平方米,其中:所占工 业用地的出租方为昆钢控股公司、昆钢集团公司;所占林地的出租方为当地农民, 租金为厂区建设时一次性支付的补偿款。截止评估基准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及 办公楼房屋租赁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土地名称或用途 面积(㎡) 租赁协议约定租赁 期限 租赁协议约定 租赁费用(元/ 年) 出租方 备注 一、 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717,941.25 1 新平县戛洒镇1#2#加压站 20,877.90 2014.1.1-2014.12.31 152,826.23 昆钢控股 每年一签 2 新平县新化乡新营盘村(4 号泵站) 7,537.00 管道公司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性、修规手续 杂木林地 3 峨山县富良棚乡 21,091.23 2014.1.1-2014.12.31 229,261.67 昆钢集团 每年一签 4 晋宁县夕阳乡绿溪村(5号 泵站) 11,322.00 管道公司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性、修规手续 杂木林地 5 昆钢脱水站水池 1,917.60 2014.1.1-2014.12.31 42,704.95 昆钢集团 每年一签 6 昆钢脱水站 230,313.40 2014.1.1-2014.12.31 1,483,218.30 昆钢集团 每年一签 7 安宁草铺脱水站 19,780.00 管道公司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性、修规手续 杂木林地 8 东川脱水站 6,860.27 管道公司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性、修规手续 杂木林地 9 老安八铁路 383,540.41 2014.1.1-2014.12.31 2,051,941.19 昆钢集团 每年一签 10 新九乡蚂蟥沟社(攀枝花) 14,701.44 管道公司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购买手续 杂木林地 二、 办公楼房屋面积合计 4,384.52 9 昆钢建设街82号办公楼 4,046.52 2014.9.1-2019.8.31 3,200,000.00 昆明工业 职业技术 学院 到期后续签 10 昆钢红卫山办公楼 338.00 2014.1.1-2014.12.31 10,140.00 昆钢集团 每年一签 *注:表中土地和房屋面积为租赁合同约定的面积或者厂区建设时测量的面积,与实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时红线图测量的面积有所差异,最终应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准。 六、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截止评估基准日,目前本公司处于稳定运营阶 段,收益情况详见收益法表格中的历史数据。本次公司申报评估的经营收益情况 基于管道设计输送能力和预计精矿需求情况进行预测,详见《收益法预测申报 表》。 七、 资料清单 本次评估提供的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 资产清查申报表; 2. 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或文件; 3. 审计报告; 4. 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文件; 5. 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工程资料; 6. 重大合同、协议; 7. 财务会计资料; 8. 其他资料。 (此页无正文) 委托方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委托方单位负责人: (签章)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 月 05 日 (此页无正文) 被评估单位名称: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公章) 被评估单位负责人: (签章) 签署日期:2014 年 12 月 05 日 第三章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参加评估工作的人员,对委托方、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中确定的评估范围进行了复核, 委托评估对象是管道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管道公司经审定的全部资产和负 债,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144,521.74万元,负债 总额104,307.64万元,净资产40,214.10万元。 (二)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项目主要是: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 负债(递延收益)。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0.80%,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89.20%; 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33.02%,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66.98%。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和存货是管道公司的主要资产,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88.67%,存货占资产总额的 0.03%,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0.27%。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管道公司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为:“瑞华专审字[2014]第 53050004号”)。本次评估工作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管道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账面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账面价值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21,440,012.52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34,931,178.88 应付票据 6,400,000.00 应收账款 90,706,620.70 应付账款 140,837,364.67 预付款项 4,265,469.67 预收款项 429,325.00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1,656,632.55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 28,001,859.79 其他应收款 1,302,261.39 应付利息 5,213,371.80 存货 3,370,287.69 应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其他应付款 5,571,855.88 其他流动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156,34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156,015,830.85 流动负债合计 344,450,409.69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借款 625,99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股权投资 3,750,000.00 专项应付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预计负债 - 固定资产 1,281,412,711.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在建工程 3,924,298.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72,636,000.00 工程物资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8,626,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 负 债 合 计 1,043,076,409.6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所有者权益: 油气资产 - 实收资本 192,600,000.00 无形资产 114,359.64 资本公积 - 开发支出 - 减:库存股 - 商誉 - 专项储备 16,495,304.44 长期待摊费用 - 盈余公积 33,420,13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2.66 未分配利润 159,625,588.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9,201,602.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2,141,024.04 资 产 总 计 1,445,217,433.7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5,217,433.73 二、 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截止评估基准日,管道公司重大实物资产为在建工程、存货和固定资产。委估资产 主要布于大红山精矿输送管道线路、东川包子铺精矿输送管道线路及各泵站内,均为管 道公司所拥有,且不存在他项权利状况。 1、存货:存货为备品备件等在库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的账面价值337.03万元, 共137项,全部为办公、生产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 2、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截止评估基准日,管道公司共拥有房屋建筑物70项,账面原值合计9,828.03万元, 账面净值合计8,435.83万元,面积37,819.91平方米,主要建成时间为2008年5月、2010 年9月,2012年9月,主要是为生产厂房和办公用房。 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7,819.91平方米,由于土地使用权为长期租赁用地,建筑 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的面积是管道公司根据图纸、工程 结算资料申报并经评估人员核实后确定的。管道公司承诺拥有该房屋建筑物的所有权。 构筑物112项,账面原值合计21,652.36万元,账面净值合计16,730.54万元,主要建 成时间为2008年5月、2010年9月,2012年9月,主要为管道运输以及泵站相关构筑 物。 (2)机器设备类资产 截止评估基准日,管道公司拥有机器设备共887项,账面原值 74,748.69万元,账面 净值53,201.56万元,有部分设备为进口设备,机器设备的购置时间为2008年至2014年, 主要为日常生产所用,处于在用状态,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 截止评估基准日,管道公司拥有管道共有31项,账面原值65,337.48万元,账面净 值46,047.70万元,购置时间为2008年和2012年,主要为管道运输管道及辅助管道,均 处于正常用状态,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 截止评估基准日,管道公司拥有车辆共有21辆,账面原值603.53万元,账面净值 445.42万元,购置时间为2007年和2014年,主要为日常办公所用,均处于正常用状态, 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 截止评估基准日,管道公司拥有电子设备共有248项,账面原值4,455.88万元,账 面净值3,280.22万元,购置时间段为2000年至2014年,主要日常办公生产用的电脑、 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等,部分电子设备陈旧,均处于在用状态,可以满足企业生产 经营所需。 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云南省应用技术研究院管道输送技术研究中心的管道支撑镇墩。在建工 程的账面价值392.43万元,共1项,镇墩结构为混凝土,建筑面积约600㎡,开工日期 为2013年12月。 三、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原始入账价值为188.81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17.69万元,企业按照平均年限法进行摊销。 截止2014年11月,管道公司共计申请国内专利482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2 项,实用新型专利250项,申请国际专利7项。获得授权国内专利共计262项,其中, 授权发明专利74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88项,获得授权国际专利2项。另外,管道公 司获得软件著作权授权24项,拥有1项注册商标。 管道公司拥有以一种矿浆管道运输装置、一种矿浆管道运输阀门装置、一种利用浓 度对矿浆浆体分级存储的系统等12项发明专利为核心的高压力长距离浆体管道输送运行 技术专利群;以一种长距离浆体管道输送压力检测系统及检测方法、一种高压力长距离 浆体管道输送多级泵站在线切换方法、一种管道运输备用泵无扰动切换方法等16项发明 专利为核心的高压力长距离浆体管道远程控制技术专利群;以及以一种高落差跌落式矿 浆运输管道、一种高落差跌落式管道消能运输装置等发明专利为核心的矿浆管道重力势 能逐级跌落消能输送关键技术专利群。 (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经清查核实,未发现管道公司存在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四、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如有申报)的类型、数量 经清查核实,未发现管道公司存在表外资产的情况。 五、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 账面值(或者评估值) 本评估报告未引用其他机构的报告。 第四章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 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核实的主要过程:现场核实自2014年11月14日至12月05日,参加清查 核实的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有:唐凯文、孔雪梅等,参加清查核实的评估人员有: 于伟、李应峰、江庆、刘飏、潘妍妍、李军、陈再康。资产核实由被评估单位负 责提供财务资料和情况,负责提供实物资产的资料和情况。核实的主要方法如下: 1、依据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核实评估表,对委托评估的全部资产进行范 围核查。在被评估单位财务部门、设备及存货管理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配合下, 由评估人员现场核查各类资产的数量、检查记录账簿,观察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2、对往来账项的核实。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与总帐一致的基础上,首先 核实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明细表。抽查被评估单位向债务人 函证;索取可能获取的依据,如:合同、函证件、必要的明细账页和记账凭证、 有关往来款项的书面情况说明等。 3、对存货的核实。评估人员首先核实评估明细表与会计报表、总账、明细 账的一致性;在存货现场对各类存货的数量予以抽查核实。存货均为在库周转材 料。评估人员现场对各类存货的数量予以抽查,根据盘点日存量倒轧评估基准日 的实存数量,未发现差错。在库周转材料均整齐摆放于各库货架或固定货位,做 到一个品种一个标签,标签上详细注明其品名、规格、型号等,实物入、出库有 手续、有签字、有登记。 4、对建筑物(含构筑物)的核实。首先了解建筑物的内外环境,资产的形 成过程、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按厂区平面图清点每栋建筑物,了解主要建筑物 的建设、改建、大修和维护情况,查证施工结算书文件;逐栋查勘建筑的结构、 装修和设备,并作现场记录;最后,判断各种贬值因素,确定每栋建筑物的成新 度。对建筑物未使用任何检测仪器进行测量、检测或鉴定。 5、对车辆权属的确认。索取车辆行驶证,在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配合下, 对委托评估的车辆进行权属和使用状况核查。对权属关系不完全明确的车辆由被 评估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在评估说明书中揭示。 6、对机器设备的核实。机器设备的核实采用对100万以上的设备进行抽盘 核实,做到名称和型号与明细表对应;并且了解机器设备的内外部环境,资产的 形成与历史沿革,生产流程、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询问在用机器设备的技术性 能、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维修等情况,观察了设备的运行情况。最后,进行现场 记录和拍照取证,判断各种贬值因素,判断每项实物的成新。对机器设备未使用 任何检测仪器进行检测或鉴定。 7、对电子设备的核实。首先了解电子设备的内外部环境,资产的形成与历 史沿革,生产流程、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查证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了解被评 估单位产品结构的安排和设备改造的计划、主要设备在评估基准的利用状况和今 后持续使用的可能。注意剔除2014年11月30日后增加的设备;最后,进行现 场记录和拍照取证,判断各种贬值因素,判断每项实物的成新。 8、对无形资产的核实。评估人员首先核对无形资产评估申报表;对于接受 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及研发的专有技术,索取可能获取的依据,如:专利权证明 文件、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取得凭证、相关评估报告、必要的明细账页 和记账凭证等。并询问相关技术人员以核实无形资产的预计寿命年限和对未来收 益的贡献。 被评估单位与评估人员对应予调整的项目逐项研究,并取得一致意见。 二、 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本次委托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均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无房产 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数量)系该公司根据图纸、工程结算资料并经评估人员核 实其工程备案和付款凭证等资料后确定的。管道公司承诺拥有上述房屋及构筑物 所有权,最终的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及构筑物面积(数量)应以房屋产权证 办理机关实际测量确定的结果为准。 由于评估基准日期后,管道公司租赁的土地使用权除了位于老安八铁路的宗 地继续租赁使用外,其他宗地已取得或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本评估报告已根 据基准日期后土地使用权的重大变动事项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三、 核实结论 经清查核实,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负债项目真实存在、合法,会计记录账实相 符、账账相符。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均为管道公司所拥有或所控制。在资产 清查核实日,管道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固定资产基本使用正常,能满足生产经营 的需要。 第五章 评估技术说明 一、 成本法 货币资金 (一)清查核实的范围 管道公司申报的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截止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共14户,账 面价值为 21,440,012.52 元。 (二)清查核实的过程及方法 被评估单位在交通银行安宁支行、工商银行东川支行、工商银行昆明昆钢支行、 农业银行新平县支行营业部、富滇银行昆明昆钢支行、招商银行滇池路支行、安宁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罗白分社、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中国工商 银行昆明关上支行、农业银行玉溪市红塔支行、中国银行玉溪市支行、中国银行昆 明市昆钢支行、平安银行昆明拓东支行等13家金融机构共开立了14个存款账户,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为21,440,012.52 元。评估人员对 银行存款采用发函询证、与银行对账、核对及抽查会计凭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核实。 经清查核实可以确认,截止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账面值为21,440,012.52元。 (三)评估过程 管道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放于各金融机构,在评估基准日及以后意外损失的风险 极小,本次评估以货币资金的清查核实值作为评估值。 (四)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管道公司的货币资金评估值为21,440,012.52元。 应收票据 (一)清查核实的范围 被评估企业申报的应收票据,截止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为34,931,178.88元,坏 账准备账面值为0.00元,应收票据账面值为34,931,178.88元,共计70个明细账户, 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户名(结算对象) 出票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账面价值 1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 2015年4月 无 2,000,000.00 2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 2015年4月 无 2,000,000.00 3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 2015年4月 无 731,178.88 4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1,000,000.00 5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6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7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8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9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10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11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12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13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14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15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1,000,000.00 16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1,000,000.00 17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0 18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0 19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0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1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2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3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4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5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6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7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8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29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0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1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2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3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4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5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6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7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8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39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40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41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42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43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44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45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46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47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48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49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0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1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2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3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4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5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6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7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8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59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60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61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300,000.00 62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63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64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65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66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67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68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69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200,000.00 70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 2015年5月 无 500,000.00 合 计 34,931,178.88 (二)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 ①根据被评估企业填报的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复核加计数额的正确性,并与 明细账、总账、会计报表核对相符。 ②检查应收票据明细账,并抽查会计凭证,抽查结果:凭证有效、合规、记录 完整、会计处理正确,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记录一致、数额相符,未发现不符事项。 ③寄发询证函,对于未回函的应收票据,采取替代程序并抽查款项于评估基准 日期后的收回情况等。 ④分析判断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评估人员与企业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进行逐 户分析。通过分析,按账龄及欠款人情况,认定属经常业务往来,不会产生坏账损 失。 通过上述清查核实可以确认,被评估企业的应收票据真实、存在、并为其所有, 截止评估基准日,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34,931,178.88元,坏账准备账面值为0.00 元,应收票据账面值为34,931,178.88元。 (三)评估过程 ①确认已确定的坏账损失 通过对各欠款户的分析判断,企业无已确定的坏账损失。 ②预计坏账损失 通过评估人员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分析判断,无预计坏账损失。 ③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个别估价法。 应收票据评估值 = 应收票据账面值 - 已确定坏账损失 - 预计坏账损失 ④评估案例 应收票据评估明细表第1项—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收2,000,000.00 元, 应收票据评估值 = 应收票据账面值 - 已确定坏账损失 - 预计坏账损失 =2,000,000.00–0.00 –0.00 =2,000,000.00(元) (四)评估结论 经本次清查评估,管道公司应收票据的评估价值为34,931,178.88元。 应收账款 (一)清查核实的范围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应收账款,截止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90,706,620.70元,坏账 准备账面值为0.00元,应收账款净额为 90,706,620.70 元,共计4个明细账户,主 要为一年以内应收客户的管道运输款。 (二)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 ①根据被评估企业填报的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复核加计数额的正确性,并与 明细账、总账、会计报表核对相符。 ②检查应收账款明细账,并抽查会计凭证,抽查结果:凭证有效、合规、记录 完整、会计处理正确,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记录一致、数额相符,未发现不符事项。 ③寄发询证函,对于未回函的其他应收款项,采取替代程序并抽查款项于评估 基准日期后的收回情况等。 ④分析判断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评估人员与企业有关人员对应收账款进行逐 户分析。通过分析,按账龄及欠款人情况,认定属经常业务往来,不会产生坏账损 失。 通过上述清查核实可以确认,被评估单位的应收账款真实、存在、并为其所有, 截止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账面值为90,706,620.70元,坏账准备账面值为0.00元, 应收账款净额为90,706,620.70元。 (三)评估过程 ①确认已确定的坏账损失 通过对各欠款户的分析判断,企业无已确定的坏账损失。 ②预计坏账损失 通过评估人员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分析判断,无预计坏账损失。 ③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个别估价法。 应收账款评估值 = 应收账款账面值 - 已确定坏账损失 - 预计坏账损失 ④评估案例 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第3项—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运输款,应收 76,484,489.55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 = 应收账款账面值 - 已确定坏账损失 - 预计坏账损失 =76,484,489.55 –0.00 –0.00 =76,484,489.55(元) (四)评估结论 经本次清查评估,应收账款的评估价值为90,706,620.70 元,评估无变动额。 预付款项 (一)清查核实的范围 管道公司申报预付账款账面价值4,265,469.67 元,共计14个账户,预付账款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账龄 账面价值 业务内容 比重(%) 1 1年以内 1,129,221.05 预付材料款、购油款、电费、 办公用品费等 26.47% 2 1-2年 1,628,376.62 预付电费定金款 38.18% 3 5年以上年 1,507,872.00 预付材料款、电费定金、征 地费用 35.35% 预收账款合计 4,265,469.67 100.00% (二)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 ①根据被评估单位填报的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复核加计数额的正确性,并与 明细账、总账、会计报表核对相符。 ②检查预付账款明细账,并抽查会计凭证,抽查结果:凭证有效、合规、记录 完整、会计处理正确,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记录一致、数额相符,未发现不符事项。 ③分析判断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评估人员与企业有关人员对预付账款进行逐 户分析。通过分析,按账龄及欠款人情况,认定属经常业务往来,不会产生坏账损 失。 通过上述清查核实可以确认,被评估单位的预付账款真实、存在、并为其所有, 截止评估基准日,预付账款账面值为4,265,469.67元。 (三)评估过程 ①已确认的坏账损失 被评估单位未提出有已确认的坏账损失。 ②预计坏账损失 通过评估人员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分析判断,管道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一 年以内发生的经常性业务往来的预付材料款、预付的电费及定金、预付的土地征地 费用等,预计不会发生坏账损失。 ③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个别估价法。 预付账款评估值=预付账款账面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 (四)评估案例 预付账款评估明细表第1项—峨山供电有限公司电费定金款,预付1,200,000.00 元, 预付账款评估值=预付账款账面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 =1,200,000.00-0.00-0.00 =1,200,000.00(元) (五)评估结论 经本次清查评估,管道公司预付账款的评估价值为4,265,469.67 元,评估无变 动额。 其他应收款 (一)清查核实的范围 管道公司申报评估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303,812.50 元,坏账准备账面值 为1,551.11元,账面净值为1,302,261.39 元,共计10个明细账户,主要为一年以内 的职工备用金借款及代采工程物资退税款,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人)名称(结算对象) 业务内容 发生日期 账龄 账面价值 1 云南省安宁市龙箐山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 水桶押金 2010年8月 4-5年 9,000.00 2 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保证金 防火保证金 2013年1月 1-2年 20,000.00 3 昆钢集团公司动力能源分公司 安全保证金 2014年7月 1年以内 20,000.00 4 何明 氧气瓶押金 2011年5月 3-4年 8,000.00 5 王跃程 备用金 2013年9月 1-2年 2,500.00 6 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采工程物资退税 2014年11月 1年以内 1,172,801.70 7 云南昆钢集团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费 2014年11月 1年以内 36,900.00 8 攀枝花市盛开租赁服务部 租车押金 2013年12月 1年以内 10,000.00 9 周迎昆 备用金 2010年4月 1年以内 4,610.8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