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奥瑞金:关于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证券”)签订了关于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的战略合 作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平安证券的合作将覆盖体育文化项 目的筛选与投资顾问、再融资保荐、债务融资顾问等全方位的资本运作。 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3.注册资本:人民币706,379.82 万元 4.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或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5.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安证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7.本公司与平安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第一大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平安集团 是立足保险、银行、投资的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其在实体产业、金融产业, 传统行业、互联网等新兴行业拥有全方位的行业布局和庞大的资源网络,平安证 券依托平安集团深厚的战略资源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甲方: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甲方选择乙方担任产业基金的唯一投资顾问,为产业基金投资运作提供 全方位的投资顾问服务。 3. 产业基金规模初定为5亿元人民币,可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募集。 4. 乙方应选派有项目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产业基金投资顾问团队, 并保证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 5. 乙方积极寻找文化体育领域内的投资项目,为产业基金提供项目资源; 积极寻找资金方,为产业基金募集优先级资金份额。 6. 乙方为产业基金运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后管理服务。 7. 乙方积极协调平安集团下属的相关子公司及业务部门,协助甲方实现产 业基金投资收益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业务。 8.在发生实际业务合作时,双方应就具体业务协调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权 利和义务以及费用支付在另行签订的《投资顾问协议》予以明确约定。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 见》,确定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超5万亿元的发展目标,把全民健身上升 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进行扶持,体育产业已成为推 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升级也为体育产 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条件。政策和消费的双重助力将推进我国体育产业的长足发 展。 面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巨大空间,公司与平安证券在体育文化产业领域进行合 作,对优质的体育产业投资标的进行筛选、储备和孵化,为公司整合体育产业链 资源提供充足准备,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外 延式发展的步伐。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可借助体育平台为下游客户提供拓展市场渠道、品牌推 广等多方面的增值服务,深化与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公司“综合包装 解决方案提供商”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通过与平安证券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 可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利用优质的客户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战略目 标,可为公司持续发展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待进一步商谈后签 订具体协议、合同等,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目前体育产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尚在逐步完善中,国内体育产业资源市场 化程度不高,市场基础还比较薄弱,可能由于政策、市场、业务经营模式、人才 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流 程,做到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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