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莱茵体育: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5-11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 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以 下简称“宁波银行”)的授信贷款额度和保本理财账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莱 茵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莱茵达”)开立融资类保函,以质押方式为香 港莱茵达向澳门国际银行贷款2,000万元港币提供担保,期限一年。香港莱茵达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香港莱茵达资信及经营状况良 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5年4月8日起至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 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3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香港莱茵达授 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港币,为公司为香港莱茵达借款 2,000万元港币提供相应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 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第一座5字楼511室 注册资本:陆拾伍万美元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和投资咨询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0.23万元,负债总额0万 元,所有者权益0.2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94万元。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9.95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 有者权益19.95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96万元。 三、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用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的授信贷款额度和保本理 财账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开立融资类保函,以质押方式 为香港莱茵达向澳门国际银行贷款2000万元港币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授信一 亿港币,此次用信2000万元港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香港莱茵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香港莱茵达提供 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目前香港 莱茵达经营情况较好,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可有效监控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 上述借款偿还风险可控,公司对香港莱茵达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8月20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2015年 8月20日,实际担保余额2,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 产的0.43%,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1%。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截止到2015年8月20日,实际担保余额1,5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32%,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91%。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余杭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 月20日,实际担保余额1,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 的0.21%,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61%。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借款50,000万元提供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 际担保余额50,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69%, 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37%。 5、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际 担保余额5,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7%,占 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4%。 6、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借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际担保余额 6,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28%,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64%。 7、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胜马文化传 播(上海)有限公司承租上海怡丰城房产事宜向上海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 供2,359,186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际担保余额 2,359,186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05%,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14%。 8、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际 借款余额25,8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52%,占 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67%。 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借款8,879.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际借款余额 6,992.4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49%,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25%。 1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借款35,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际借款 余额28,022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99%,占公司 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02%。 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城东支行借款20,28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 的总资产的4.34%,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32%。 12、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借款6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际借款余 额10,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14%,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07%。 1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天城路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 际借款余额1,000万。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21%,占 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61%。 14、公司为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 款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8月20日,实际借款余额9,320 万。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99%,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 计的净资产的5.6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香港莱茵达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内保外 贷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解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该公司 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本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香港莱茵达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各项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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