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汉威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自本公司于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起至2015 年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共有两次募集资金,第一次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09]957号”《关于核准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二次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937号”《关于核准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泽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不超过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57号”《关于核准河南汉威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委托主 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5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7.00 元。由主承销 商国金证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200万股。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29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205 万元,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09 年9 月30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841.05 万元后,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63.95 万元,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验证,已由其出具中磊验字[2009]第00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专 户存放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初始日金额 截止日金额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28,205.00 0.21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10,000.00 787.55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37号”《关于核准河南汉威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泽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 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取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向五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买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80%股权与沈阳金建数字城市软件有限公司48.91%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5,691,0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9.52元。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3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500 万元,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2014 年12 月18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400.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0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28-000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 至2015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初始日金额 截止日金额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15,500.00 97.97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人民币15,500 万元,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403.04 万元, 余额为人民币96.9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万97.97万元,差额为人民 币1.0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63.95万元,累计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443.82万元。 2009 年,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5.62万元。 2010 年,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249.68万元。 2011 年,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207.22万元。 2012 年,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119.49万元。 2013 年,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5.37万元。 2014 年,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71.24万元。 2015 年1-6 月,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1.39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 募投项目 截至2015年6 月30 日,公司在年产8万支红外气体传感器及7.5万台红外 气体检测仪仪器仪表项目上使用募投资金7,015.34万元;在年产25万台电化学 气体检测仪器仪表项目上使用募投资金9,715.64万元;在客户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上使用募投资金2,500.66万元。 2、设立全资子公司 根据2010年5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 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4,900万元投资注 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智威宇讯科技有限公司。 3、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根据2010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郑州创威煤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3,000万元对子公司郑州创威煤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4、扩建研发中心 根据2010年10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建研发中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万元扩建 研发中心(包括开发中心及检测中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556.99万元。 5、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2011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 序竞得编号为“郑政出[2011]12号”地块及编号为“郑政出[2011]13号”地块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该建设用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根据2012年11月21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376.75万元置 换已投入的用于购买“郑政出[2011]13 号”土地的募集资金,2013 年1 月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置换了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623.25万元。 6、归还银行贷款 根据2010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 7、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剩余未制定使用计划超募资 金2,267.04万元及超募资金利息441.09万元(合计2,708.13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2014年1月1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未制定使 用计划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0万 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01万元。 2014 年度,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323.04万元。 2015 年1-6 月,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0万元。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的现金对价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报告书披露的 配套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约定该专户仅用于上市公司为收购购买嘉园环保有限公 司80%股权与沈阳金建数字城市软件有限公司48.91%股权支付现金对价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5 年6月30 日止,本公司已使用此募集资金支付现 金对价15,000万元。 2、支付发行股份费用 公司支付股份发行费用合计403.04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97.97万元(含利息1.0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 A 股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 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 按规定及时将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如下: 1、根据2010年11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2011年4月29日,公司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超募资金人民币2,9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6 个月。 2、根据2011年5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 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年11月2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6 个月。 3、根据2011年1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 计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5月10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4、根据2012年5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合计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11月10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5、根据2012年11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合计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5月16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6、根据2013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年产25 万台电化学气体检测仪器仪表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400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未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中,使用3,100万元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013年12月4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6 个月。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7.76 万元,占前次 所募集资金净额合计的1.50%。尚未使用资金结余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前次募投项目 发生的应付款项,后期将按照付款计划支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附件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3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3,423.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9年: 105.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0年: 11,249.68 2011年: 10,207.22 2012年: 8,119.49 2013年: 3,785.37 2014年: 19,094.28 2015年1-6月: 861.39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的差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1 年产8万支红外气体传 感器及7.5万台红外气 体检测仪仪器仪表项目 年产8万支红外气体传 感器及7.5万台红外气 体检测仪仪器仪表项目 7,020.00 7,079.63 7,015.34 7,020.00 7,079.63 7,015.33 -64.29 100% 2 年产25万台电化学气体 检测仪器仪表项目 年产25万台电化学气体 检测仪器仪表项目 8,560.00 10,378.85 9,715.64 8,560.00 10,378.85 9,715.63 -663.21 100% 3 客户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 客户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 2,577.00 2,500.66 2,500.66 2,577.00 2,500.66 2,500.66 100% 4 购买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80%股权与沈阳金建数字 城市软件有限公司 48.91%股权 购买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80%股权与沈阳金建数字 城市软件有限公司 48.91%股权 15,500.00 15,500.00 15,403.04 15,500.00 15,500.00 15,403.04 -96.96 不适用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的差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超募资金投向 5 投资设立北京智威宇讯 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北京智威宇讯 科技有限公司 4,900.00 4,900.00 4,900.00 4,900.00 不适用 6 增资子公司郑州创威煤 安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子公司郑州创威煤 安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不适用 7 扩建研发中心 扩建研发中心 4,500.00 4,556.99 4,500.00 4,556.99 56.99 100% 8 物联网产业园土地 物联网产业园土地 2,623.25 2,623.25 2,623.25 2,623.25 100% 9 归还银行贷款 归还银行贷款 1,000.00 1,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1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08.13 2,708.13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3,157.00 50,482.39 53,423.05 33,157.00 50,482.39 53,423.05 注1: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年产8万支红外气体传感器及7.5万台红外气体检测仪仪器仪表项目、年产25万台电化学气体检测仪器仪表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系尚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后期将按照付款计划支付。 注2: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购买嘉园环保有限公司80%股权与沈阳金建数字城市软件有限公司48.91%股权事项已完成,募集资金支付收购现金对价及发行费用后,结余96.96万元已补充 流动资金。 注3: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使用超募资金扩建研发中心建设已全部完成,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56.99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1-6月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 1 年产8万支红外气体传感器及 7.5万台红外气体检测仪仪器 仪表项目 33.96% 注:1 157.33 109.68 223.58 1,566.09 否 2 年产25万台电化学气体检测 仪器仪表项目 86.05% 注:2 1,130.31 1,224.50 813.98 5,027.99 是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 购买嘉园环保有限公司80%股 权 不适用 注:3 3,449.79 1,881.21 5,331.00 是 4 购买沈阳金建数字城市软件 有限公司48.91%股权 不适用 注:4 1,177.42 384.50 1,561.92 是 注1:该项目201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项目效益,投产期第一年达产20%,实现营业收入2,291万元;投产期第二年达产70%,实现营业收入8,018万元; 投产期第三年达产100%,实现营业收入11,454万元,净利润2,892万元。 注2:该项目201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项目效益,投产期第一年达产30%,实现营业收入3,196万元;投产期第二年达产70%,实现营业收入7,457万 元;投产期第三年达产100%,实现营业收入10,652万元,净利润2,572万元。 注3:根据嘉园环保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签订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嘉园环保有限公司股东承诺: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孰低数不低于3,353.20万元、4,289.34万元、5,252.41万元。2014年度,嘉园环保有限公司已实现承诺利润。 注4:根据沈阳金建数字城市软件有限公司股东签订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沈阳金建数字城市软件有限公司股东承诺: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1,156.09 万元、1,355.66万元、1,497.80万元。2014年度,沈阳金建数字城市软件有限公司已实现承诺利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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