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艾比森:2015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孙伟玲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5 半年度报告 ................................ ................................ ................................ ................................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 ................................ .................... 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 ................................ ................ 4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 ................................ ............................ 6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 ................................ .............................. 10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14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 15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 ................................ .............................. 16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 ................................ ...................... 76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 / 本公司 / 艾比森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 中银律师 指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艾投资 指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 惠州艾比森 指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 艾比森美国公司 指 艾比森美国公司 艾比森德国公司 指 艾比森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香港公司 指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艾比森中东公司 指 艾比森中东自由区公司 艾比森日本公司 指 艾比森日本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墨西哥公司 指 艾比森控股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指 艾比森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巴西公司 指 艾比森巴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威斯泰克 指 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LED 小间距显示产品 指 目前行业内一般把像素间距小于等于 4mm 的 LED 显示产品归为小间 距显示产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艾比森 股票代码 30038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艾比森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Absen Optoelectronic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bs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丁彦辉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业园一号 2 栋 1 - 5 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29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业园一号 2 栋 1 - 5 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2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absen.cn 电子信箱 dm@szabse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文磊 袁建川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 业园一号 2 栋 5 楼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 业园一号 2 栋 5 楼 电话 0755 - 28794126 0755 - 28794126 传真 0755 - 28792955 0755 - 28792955 电子信箱 dm@szabsen.com dm@szabse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巨潮资讯网)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业园一号 2 栋 5 楼公司投资管理 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55,433,885.48 471,282,281.64 - 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4 4 , 1 59,218.20 77,589,508.63 - 4 3 . 0 9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40,048,291.37 76,637,502.25 - 4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831,454.91 58,307,045.96 - 206.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股) - 0.3857 0.9232 - 141.78% 基本每股收益(元 / 股) 0.2 755 1.2285 - 7 7 . 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股) 0.2 755 1.2285 - 7 7 . 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 . 8 6 % 20.07% - 1 4 . 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5.31% 19.85% - 14.5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20 6 ,175,499.53 1,236,873,699.25 - 2. 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75 0 , 5 72,711.90 737,550,550.36 1 . 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 / 股) 4.6 823 9.2096 - 49. 16 %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0,773.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43,154.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027,032.0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57,025.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 0 16,538.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921.60 合计 4 , 1 10,926.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LED显示屏行业在不断的快速整合,行业内并购频繁发生,尤其是由上市公司主导的并购频 发;同时部分中小LED显示屏企业由于受困于资金、技术、品牌、市场等方面的原因也在快速的被市场淘 汰。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高,特别是向上市公司集中的趋势在加强。但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大型LED显示 屏企业在整个市场中的份额仍然占比有限,总体上LED显示屏行业集中度还有待提高。行业整合的过程中, 为了快速占领市场,企业间的竞争不断加剧。在这种快速竞争的过程中,如公司不能有效的巩固和提升核 心竞争优势,并迅速占领市场,则公司的发展就会放缓并被竞争对手超越。公司将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并巩 固原有客户市场,在坚持主业的同时,重点关注投资、并购等资本运作等,并根据条件适时介入围绕显示 屏相关的应用领域,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2、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LED应用产品行业是个技术进步很快的行业,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很快,上游的原材料尤其是芯片和 LED灯珠的价格不断下降,加上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及毛利率面临着下降的风险。公司将加大研发投 入和技术及产品创新,通过差异化的产品策略,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资产规模、人员数量、下属公司数量等方面都在不断的扩大,管理的复杂度 不断提高,如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业务快速发展的节奏,将势必影响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甚至拖累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将通过外聘战略咨询顾问、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现有管理团队的能 力,同时加大人才的引进,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不断调整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以应对公司规模扩张带来 的风险。 4、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公司的经营状况在较大程度上受海外市场的影响。虽然公司在海外市场 耕耘多年,但是海外市场仍然有很多不确定性,尤其是公司近年来加大了海外市场本地化的运作,更加直 接的面对越发复杂的政治、法律、经济环境,而公司同行也在不断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投入,公司海外业务 拓展面临的挑战不断加大。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业务拓展投入,聘请国际化的人才,提升海外运作的管理 能力,以巩固和扩大海外业务优势并防范和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国内市场的投入,使国内市 场业务占比得到合理提升,以分散海外市场拓展的风险。 5、部分年度经营规划提出的目标无法达成的风险 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提出:(1)完成2015年全年在星级酒店签约1,000块显示屏的目标;(2)2015 年的订单目标为20亿元,实现净利润2.38亿元。显示屏酒店运营模式从2014年开始构思和试水,但此项业 务真正在市场上推广始于2015年,新业务的开拓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从上半年的实际签约显示屏数 量来看,下半年实现全年目标存在较大压力,因此全年有无法达成1000块显示屏目标的可能性。公司的年 度经营规划是在2014年底形成的方案,20亿订单中有1.5亿原规划由LED照明业务实现,目前LED照明业务 已经终止,截止报告期末实际签订订单640万元,已无法完成这1.5亿目标。2015年上半年受显示屏市场整 体需求增长速度放缓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LED显示屏订单总额约为4.8亿元(含威斯泰克), 与全年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报告期内,已签订单合计约为4.9亿元,公司下半年完成全年目标存在很大压 力。同时,由于上半年业务的调整及各项成本支出增加,公司净利润也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下滑,全年净 利润目标存在无法达成的风险。虽然完成年度经营规划中提出的部分目标存在较大压力,但公司将会继续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力争通过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将齐心协力、 努力奋斗,缩小与年度经营规划中提出的目标的差距,实现业务的稳定增长。 6、投资并购风险 公司于2015年1月收购了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根据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 承诺约定,承诺2015年威斯泰克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报告期内威斯泰克实现净利润337万元,与业绩承 诺尚存较大差距。未来,公司可能会进行其他收购、兼并等外延式发展,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 达到并购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被收购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团队、业务拓展、客户资 源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融合,实现被收购公司与公司共同提升和发展的目标。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累计签单约为4.9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45,5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6%;实 现净利润4,551万元,同比下降41.3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6万元,同比下降43.09%。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年度经营规划开展工作,取得了如下经营成果: 1)全球化架构日渐成熟,海外运营能力快速提升,海外销售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长期以来以海外业务为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海外当地近距离的开拓市场,向客户提 供产品及解决方案,并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逐渐成为发展的必然选择。2014年公司就聘请专业咨询机 构为公司设计全球架构,2015年前公司已设立了艾比森美国公司、艾比森德国公司及艾比森控股香港公司 等三家海外公司,报告期内艾比森美国公司、艾比森德国公司已经具备了包括管理、营销、产品规划、售 后服务、财务等专业人员,艾比森控股香港公司在上半年也已开始试运行。2015年上半年又先后在日本、 阿联酋、墨西哥、俄罗斯、巴西设立五家全资子(孙)公司,报告期内,日本、迪拜等公司已经开始正式 运营。以这些海外公司为主体,公司与境外本地的专业杂志、网站和公关公司展开合作加大市场营销推广 力度,艾比森的国际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海外渠道不断夯实。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41,697万元,占 营业总收入的91.6%。艾比森美国公司2015年上半年销售收入11,383万元,艾比森德国公司销售收入660万 元。 2)小间距显示屏业务高速增长 小间距显示屏近年来成为行业发展的亮点,艾比森小间距显示屏具有电源双备份、交叉租赁、模块化 无线设计、超大视角、逐点校正、低灰高亮、智能连接、弧形显示等特点,公司小间距显示屏的以优异的 显示效果和出色的设计理念,深受客户的青睐。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小间距显示屏订单14,128万元,同 比增长95%,占上半年全部显示屏订单的30.4%。为应对小间距订单的快速增长,公司调整生产线,设立专 门的小间距显示屏生产线,保证小间距显示屏的交期和质量。上半年公司承接了丹麦电视二台、印尼央行 等项目。 (上图:丹麦电视二台) (上图:印尼央行会议室) 3)显示屏酒店运营模式探索初见成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在签约显示屏264块,其中报告期内签约显示屏211块,已签约酒店合计150 家(其中,四星和五星酒店合计121家)。截止报告期末,已签约的显示屏实际开始运营的为231块。报告 期内,已签约的显示屏共收到租金收入128.5万元。上半年,公司显示屏酒店运营团队基本成形,相继参 加了多场酒店和婚庆行业组织的活动和展会,公司显示屏酒店运营模式已得到了酒店行业的广泛认可。报 告期内,公司先后与维也纳酒店集团、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成都保利公园皇冠假日酒店、重庆保利花园 皇冠假日酒店、福州名城豪生大酒店、广州富力空港假日酒店、大理海湾国际酒店达成了协议。 (上图:广州富力空港假日酒店) (上图:重庆保利花园皇冠假日酒店) 4)并购威斯泰克使公司的产品线得到完善,开启了外延式发展的新的篇章 2015年1月公司出资收购威斯泰克60%股权,威斯泰克是国内舞台租赁显示屏及创意显示屏的标杆企业, 其产品深受海外客户的青睐,90%以上出口国际市场。公司一直以来在舞台租赁屏及创意屏上没有强有力 的产品,收购威斯泰克完善了产品线,实现优势互补,为公司重大项目的投标奠定了产品基础。公司以前 一直重视内生式增长,这是首次通过并购来实现外延式发展,今后将重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并购等方式来 实现增长。报告期内,威斯泰克实现营业总收入2672万元,净利润337万元。 5)照明业务的终止使公司的业务更加聚焦 公司从2010年正式进入LED照明行业,根据当时的市场调研并结合公司自身的情况,公司认为LED照明 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但LED照明行业由于技术和资金门槛较低,随着近年来行业无序和过度的扩张,行业 内的大多数公司处于低毛利水平,行业基本成了“红海”。而近年来公司LED照明业务一直没有起色,常 年处于亏损中,虽然2014年公司对照明业务进行了梳理和调整,2014年下半年照明业务有了新的变化,逐 渐能够不依赖公司注入资金维持运转。但是从2015年第一季照明业务的表现来看,照明业务短期内无法实 现快速发展和盈利,报告期内公司LED照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71万元。公司经过考虑,决定终止此项业 务,把公司的资源聚焦到LED显示领域。终止此项业务,涉及人员调整、生产调整和原有业务的执行等诸 多问题,公司提前做好了整体性方案,顺利的实现了业务的终止。公司撤出LED照明业务后,更加聚焦资 源在LED显示领域,公司将会加大市场开拓,确立LED显示大屏领域绝对领先地位,同时围绕LED显示屏开 展业务和模式的创新。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455,433,885.48 471,282,281.64 - 3.36% 营业成本 310,122,774.03 306,570,225.26 1.16% 销售费用 46,473,162.99 40,427,294.82 14.95% 管理费用 52,339,239.51 34,414,635.70 52.08% 主要系上半年计提限制 性股票激励成本 930 万 元所致 财务费用 - 5,519,482.30 - 4,652,185.73 18.64% 所得税费用 9, 1 40,702.02 13,415,930.81 - 31 . 87 % 系公司净利润水平下降 所致 研发投入 14,299,529.48 14,505,412.87 - 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61,831,454.91 58,307,045.96 - 206.04% 主要系公司支付货款增 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4,241,805.44 4,871,580.55 397.62% 主要系公司收回理财资 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35,412,672.84 - 26,180,000.00 35.27% 主要系公司分红支出所 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 69,498,927.36 40,018,875.31 - 273.67% 主要系公司经营性现金 流量大幅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3,931,610.90 1,873,780.77 109.82% 主要系已付款材料未到 金额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3 3 ,900,538.87 15,898,572.31 1 13 . 23 % 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款 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0,000.00 292,045,309.47 - 31.52% 系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下 降所致 在建工程 15,931,234.36 11,237,031.30 41.77% 主要系显示屏租赁工程 金额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694,100.00 1,988,752.25 - 65.10% 系租赁及装修费摊销所 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007,400.00 73,674,640.00 52.03% 系购买的办公楼款项增 加所致 预收款项 86,282,455.46 61,044,681.29 41.34% 系销售预收款项增加所 致 应付职工薪酬 15,202,144.71 23,252,858.66 - 34.62% 主要系支付预提的年终 奖所致 应交税费 - 28, 3 89,620.54 17,707,143.71 - 2 60 . 3 3% 系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所致 其他应付款 8,795,515.11 5,614,338.29 56.66% 主要系代收款项增加所 致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5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6%,主要是由于显示屏订单下滑和LED 照明业务萎缩及终止造成的。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LED显示屏及LED照明,但2015年第二季度公司已经终止了LED照明业务,同时公司从 2014年下半年开始在星级酒店从事显示屏租赁。报告期内,LED显示屏营业收入43197万元(含租赁收入 128.5万元),LED照明营业收入1371万元。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 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分产品 LED 显示屏 431,969,703.47 290,411,026.87 32.77% - 2.31% 2.95% - 3.44% P18 以上 25,017,915.80 18,093,871.21 27.68% 16.74% 17.72% - 0.60% P12 - P18 48,476,950.56 34,409,723.86 29.02% - 49.27% - 47.24% - 2.73% P12 以下 358,474,837.11 237,907,431.80 33.63% 10.24% 18.07% - 4.41% LED 照明 13,706,884.55 12,498,981.06 8.81% - 33.29% - 31.45% - 2.45% 其他 8,770,763.94 6,353,926.36 27.56% 25.66% 31.15% - 3.04% 合计 454,447,351.96 309,263,934.29 31.95% - 3.25% 1.34% - 3.08% 分地区 华东地区 8,818,546.74 7,774,377.74 11.84% - 2.60% 2.82% - 4.65% 华南地区 3,746,999.67 3,439,015.37 8.22% - 53.97% - 46.10% - 13.41% 华北地区 1,978,388.88 1,813,772.16 8.32% - 84.59% - 82.01% - 13.14% 华中地区 6,524,361.94 5,728,810.57 12.19% - 24.56% - 23.33% - 1.40% 西南地区 10,136,364.25 8,721,872.42 13.95% - 46.97% - 42.92% - 6.10% 西北地区 9,594,945.27 8,560,201.37 10.78% 18.08% 21.84% - 2.75% 东北地区 6,255,181.27 5,278,821.66 15.61% 177.72% 175.71% 0.61% 境外 407,392,563.95 267,947,062.99 34.23% 1.46% 7.42% - 3.65% 合计 454,447,351.96 309,263,934.29 31.95% - 3.25% 1.34% - 3.08%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大客户 本报告期 前五大客户 上年同期 第四名 16,994,752.18 3.73% 第四名 15,835,384.76 3.36%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前五大客户名单报告期与上年 同期相比,只有一个客户仍保持在前五名,存在较大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按订单生产产品,不同客户需 求产品及所需时间较难确定,且客户群体数量较多,因而出现不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排名变化。前五 大客户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进展顺利,陆续取得了如下的成果: (1)户内高清N系列产品,采用新一代智能监控、智慧模组,完全前后安装和前后维护设计,产品概 念创新,能符合户内多种用途。 (2)新一代户外SMD固装产品XD06、XD10产品,实现超轻薄、同一平台完全兼容前后安装等功能, 产品结构简单、易于维护,同时实现远程智能监控、可以帮助客户更好管理维护显示屏。 (3)高清户外数字灯箱L3,实现高亮高对比度、集群互动远程联播控制等功能。 (4)HDV高清系列全新概念超小间距系列产品,采用平板显示的概念,模组独立显示,无线一体化, 兼容多种安装和应用场合。 (5)户内租赁S3产品,产品超轻、性价比超值,对行业户内租赁格局产生很大影响。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全球LED显示屏制造业在不断的向中国转移,目前除了极个别传统的海外巨头还在从事显示屏制造外, 全球绝大多数显示屏产品都由中国企业提供,一些中国显示屏企业的规模已经在接近传统的国际巨头,并 在技术和产品质量上可以与这些国际巨头一争高下。目前,中国提供的LED显示屏产品已经占全球显示屏 市场的绝大多数份额,尤其在中国国内市场,中国企业占有绝对的控制地位。对LED显示屏行业来说,虽 然中国市场是个非常大的市场,但是更大的市场是国际市场,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把目光转向了国际 市场,中国企业之间在海外市场的争夺越来越激烈。随着国内显示屏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尤其是多家显 示屏企业走向资本市场,LED显示屏行业的并购重组在加快,显示屏行业的集中度在不断提高。随着显示 屏行业技术的进步,LED显示屏的应用效果越来越好,尤其是近年来舞台租赁屏、创意屏和小间距显示屏 的技术革新带来的视觉体验的升级,使显示屏应用的领域越来越多,租赁屏、创意屏和小间距成为行业发 展的最快的领域。LED显示屏作为当前最流行的信息显示工具,除了作为传统的传媒工具外,越来越被赋 予了新的应用价值,围绕显示屏开的商业模式越来越多,显示屏联网、屏体与移动互联的结合、显示屏销 售和服务的O2O、显示屏作为互联网入口等成为新的投资热点。 公司是中国LED显示屏行业中领军企业,显示屏出口规模多年来保持行业第一,公司拥有完善的全球 营销服务网络、领先的技术储备、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将致力于成为全球显示屏行业绝对领先地位的 企业,并围绕显示屏将公司打造为显示屏应用生态链平台服务公司。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制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规划,积极有序的推动各项工作,详情请见本报告“第 三节 董事会报告 1 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七 重大风险提示”。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066.1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9.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41.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282.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282.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94%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 )实际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 67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966 万股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 1,547 万股,老股转让数量 419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43 元。截至 2014 年 7 月 29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54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11.21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445.04 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6,066.1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由其出具 “ 大华验字 [2014]00283 号 ”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441.12 万元,其中, 2015 上半年度累计投入 1209.71 万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 LED 照明建设 项目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和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资金 1575.7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15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342.56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 ( 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 LED 显示屏建设 项目 否 14,588.1 12,006.6 5 1,209.71 12,006.6 5 1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869.31 9,653.88 是 否 2 、 LED 照明产品建 设项目 是 5,995.16 2,869.88 2,869.88 100.00% 否 是 3 、 LED 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是 5,482.91 3,907.15 564.59 14.4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066.1 7 18,783.6 8 1,209.71 15,441.1 2 -- -- 1,869.31 9,653.88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6,066.1 7 18,783.6 8 1,209.71 15,441.1 2 -- -- 1,869.31 9,653.8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1 、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已经终止且该项目终止之前处于投入期尚未产生收益。因此,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将无法达到预计收益。 2 、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与 LED 照明产品研 发相关的投入被终止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收益, 但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加适应市场需 求,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开始涉足 LED 照明业务。 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的 时候, LED 照明作为绿色节能产品,深受整个市场的追捧,当时公司通过广泛调研,认为 LED 照明 行业未来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市场规模会不断扩大,中国制造在此领域有先天优势。但是 LED 照明 作为市场追捧的热点,由于没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门槛,大量企业和资金开始不断进入这个领域,这 个行业在近年来产能快速扩张,产品价格不断下跌,除少数有品牌、技术和渠道的公司外,绝大多数 企业主要靠价格手段竞争,行业的毛利率普遍很低。公司经过近几年的不断辛苦努力经营, LED 照明 业务虽然有一定增长,但整体上增长缓慢, 2012 至 2014 年销售收入分别为 3,231.27 万元、 3,950.30 万元和 4,206.08 万元,而同期毛利率则不 断降低, 2012 年到 2014 年分别为 20.21% 、 11.61% 和 5.22% , 2015 年一季度 LED 照明产品订单仅约 640 万。公司从涉足 LED 照明业务以来不仅没有获得盈利,并 且每年都有一定程度的亏损 , 从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公司的资源能力上看,短期依然无法改变现状。因此, 如果继续投入 LED 照明业务,只会拖累主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 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根据公司照明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 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2014 年 9 月 , 公司 LED 显示屏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10569.75 万元;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置换金额 为 2869.88 万元;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564.59 万元;此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 [2014]004785 号鉴证报告 . 本报告期内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 换行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因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相关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的使用效率,公 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 目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 目 2,869.88 2,869.88 100.00% 否 是 LED 技术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LED 技术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3,907.15 564.59 14.4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合计 -- 6,777.03 0 3,434.47 -- -- 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 ( 分具体项目 ) 根据公司照明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替公司和股东创造更 大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 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 (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2015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净利润下降41.35%,降幅较大,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仍可 能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为:1、第三季度显示屏签单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增幅不大;2、 第三季度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下降;3、第三季度各种管理成本及销售费用与上年 同期相比仍可能呈上升趋势。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 当时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1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1日。 公司已于2015年5月11日完成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事宜,向206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45.50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总股本由7,863万股变更为8,008.50万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2015年5月,公司完成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即以公司权益分派时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股。经过权益 分派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5.50万股变更为291万股。 2015年6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40万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预提2015年度股权激励费用9,304,464.00元。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报酬的确定方 式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要 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 公司未来不为 激励对象依股 权激励计划获 取有关权益提 供贷款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 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 担保。 2014 年 09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履 行了相关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丁 彦辉、任永红、 邓江波承诺:除 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时将所持有的 部分发行人老 股公开发售外, 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的股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7 - 08 - 01 承诺人切实履 行了相关承诺。 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前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 人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在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 发 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 月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本人所 持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公司股 票,股票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公司上市 后六个月内公 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 司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股票收 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 期将自动延长 六个月;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 诺。 深圳大艾投资 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大艾 投资承 诺:除在 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 将所持有的部 分发行人老股 公开发售外,自 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在首次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7/8/1 承诺人切实履 行了相关承诺。 公开发行股票 前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本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天津富海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 伙) 公司股东富海 投资承诺:除在 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 将所持有的部 分发行人老股 公开发售外,自 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有限合 伙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 有限合伙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5 - 08 - 01 承诺人切实履 行了相关承诺。 丁彦辉 ; 任永红 ; 邓江波 "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的持 股意向公司控 股股东丁彦辉、 任永红、邓江波 承诺:对于本次 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 守已做出的关 于所持公司股 份流通限制及 自愿锁定的承 诺 ,在锁定期 内,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公司股份。 2014 年 07 月 15 日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