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真视通: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3日 18:05:21 中财网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024

2015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胡小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马静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2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33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6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真视通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真视通

股票代码

00277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真视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 Transtrue Technology Inc.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Transtru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胡小周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岚

鞠岩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
科技会展中心B1008

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
科技会展中心B1008

电话

010-59220193

010-59220193

传真

010-59220128

010-59220128

电子信箱

wulan@zzstworld.com

juyan@zzstworld.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4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2014年年报。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1,664,577.64

241,040,299.66

1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615,973.40

25,394,145.20

2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30,349,118.22

23,389,501.73

29.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2,029,570.75

-67,651,157.14

8.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2

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2

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3%

10.34%

0.5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897,849,506.32

741,455,776.79

2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3,934,683.12

269,625,454.97

90.61%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3,6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347.27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092.09



合计

266,855.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5 年上半年,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整体下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经营环境,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对外进一步加大营销力度,发挥公司核心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内进一步深化成本费用管控,强化绩效管
理,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生产经营任务。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66.46万元,同比增长12.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1.60万元,同比增长
20.56%。


上半年,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公司于2015年6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真视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3号)。公司于2015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并于2015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71%,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6.99%,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
比均变动较小。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减少导致利息费用降低,同时报告期内增加七天通
知存款、银行理财导致利息收入增加。研发投入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4.11%,变动较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
年同期相比增长较大,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新股发行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71,664,577.64

241,040,299.66

12.71%



营业成本

204,276,332.98

174,604,864.20

16.99%



销售费用

10,941,163.38

10,992,253.96

-0.46%



管理费用

22,848,490.80

22,650,120.25

0.88%



财务费用

-553,826.41

429,049.37

-229.08%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减少
导致利息费用降低,同
时报告期内增加七天通
知存款和银行理财导致
利息收入增加。


所得税费用

4,837,127.73

4,154,372.90

16.43%



研发投入

7,481,882.14

7,802,176.02

-4.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62,029,570.75

-67,651,157.14

8.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981,580.01

-446,172.42

-120.00%

报告期内购软件63.73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96,713,051.62

-19,736,486.12

1,096.70%

报告期内新股发行收募
集资金款项22,690.00万
元,偿还短期借款
2,005.54万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33,701,900.86

-87,833,815.68

252.22%

报告期内新股发行收募
集资金款22,690.00万
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详见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一、概述。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交通

15,126,241.84

13,085,091.10

13.49%

13.25%

20.97%

-5.53%

金融

19,681,487.47

13,529,304.50

31.26%

24.15%

10.95%

8.18%

能源

113,886,872.10

82,535,155.85

27.53%

9.08%

13.74%

-2.97%

政府

45,346,785.94

38,897,573.53

14.22%

-18.63%

-11.94%

-6.52%

其他

77,623,190.29

56,229,208.00

27.56%

50.15%

61.31%

-5.01%

分产品

多媒体信息系统

240,364,229.56

180,381,390.27

24.95%

36.41%

41.38%

-2.64%

生产监控与应急
指挥系统

13,054,645.97

10,385,607.31

20.45%

-72.11%

-68.05%

-10.12%

其他

18,245,702.11

13,509,335.40

25.96%

1.27%

-6.94%

6.54%

分地区

东北

6,337,992.17

4,654,631.25

26.56%

99.33%

76.96%

9.29%

华北

165,546,614.26

121,720,068.84

26.47%

-3.08%

1.39%

-3.25%

华东

18,444,134.43

12,921,278.46

29.94%

9.02%

7.68%

0.87%

华南

20,433,955.04

17,384,319.70

14.92%

-16.50%

-19.48%

3.14%

华中

13,527,486.51

9,403,864.86

30.48%

128.33%

120.77%

2.38%




西北

17,235,690.06

13,063,883.88

24.20%

44.97%

49.03%

-2.07%

西南

30,138,705.17

25,128,285.99

16.62%

284.31%

373.49%

-15.71%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与创新优势

(1)设计与咨询优势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公司不断加深对多媒体视讯行业的理解,逐渐了解并熟悉各重点行业用户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
深入理解用户的需求。公司通过对客户需求、行业发展趋势的不断探究和经验总结,逐步形成和提升了公司的咨询和设计能
力,这不仅使得公司能够准确地把握客户的既定需求,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有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2)技术与研发优势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注重技术的积累与创新,不断加大对多媒体视讯行业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力度。公司
研发中心专门从事多媒体视讯领域的软件平台开发和面向客户需求的应用软硬件开发,并设立售前、研发和实施三个部门。

公司从技术研发的源头上使技术与客户需求融合,以保证公司的技术及解决方案引领行业应用趋势。


(3)应用创新优势

基于公司核心技术的多媒体视讯综合解决方案的创新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业务平台上已形成跨平台、跨
系统的统一应用。在应用上延伸至日程管理、数据统计分析、会务安排、信息分享、设备维护智能提醒等多种应用功能管理;
第二,基于对用户需求的理解与把握,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第三,将3D技术应用于虚拟仿真培训与演练
等。


2、实施与服务优势

(1)方案实施优势

多媒体视讯系统结构复杂、投资额较高,且用户多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和政府部门,需要稳定的系
统支持。用户不但要求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深厚的技术背景,还要求其深刻了解行业的生产经营流程,因此看重具有行业成
功实施案例的提供商。成功案例及行业经验的丰富积累,使本公司更容易获得新老客户的信任而赢得业务合同,在市场竞争
中处于优势地位。持续不断的项目实施是公司解决方案设计与研发能力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


(2)完善、高效的售后服务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售后服务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从技术到服务、从服务到规范的转型。公司通过突破传统支持模式,
实现售后服务产品化,从而使服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公司设有售后服务事业部,负责公司各业务、项目的售后服务业务,
包括为用户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到现场支持、远程诊断服务和专家专项服务等多项服务。凭借自身服务优势,公
司先后参与了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的部分应急保障和技术支持,以及汶川地震、南方十省
雪灾及北京市政府H1N1病毒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部分应急保障和会议支持。


3、品牌与客户优势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为行业用户提供全面、规范、高品质的服务。公司一直专注于多媒体视讯综合解决方案方面应用技
术的研发,并把握行业解决方案的发展趋势,从而使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在业内获得了良好的美誉度。大量的项目实施成功
案例使公司在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确立了公司的行业品牌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成功地为数以百计的重要客户提供了多媒体视讯综合解决方案,尤其是在能源、政府、金融等重点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其中,公司服务的政府部门客户有财政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
二十多家部委、机关,约占国务院部委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公司服务的中央企业客户有中石油、中石化、华能集团、中粮
集团、中国航天、中国航空等三十多家大型企业,约占中央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4、人才与资质优势

(1)人才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十余年来数百个大中
型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服务,公司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专家、技术专家、优秀项目经理和工程实施人员。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大多具有十年以上的行业技术经验和丰富的管理经验,高管团队和核心技术人才十分稳定。经过多年的项目实
践,公司的核心研发人员队伍已锻炼成为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完成较高复杂度的软件项目研发及实施,并且精通多种
不同设备的接口与底层开发程序。


(2)资质优势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资质、音视频工程企业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
与施工贰级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多项资质。公司凭借综合技术实力,已构建起规划、咨
询、设计、软硬件开发、系统实施、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完善的多媒体视讯系统“一站式”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


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
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
方式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
际损益金


浙商银行





封闭式理

3,000

2015年

2015年



3,000



14.2

14.2




北京分行

财产品

01月09


02月10


浙商银行
北京分行





封闭式理
财产品

2,000

2015年
01月21


2015年
03月19




2,000



16.87

16.87

浙商银行
北京分行





封闭式理
财产品

2,500

2015年
02月17


2015年
03月24




2,500



13.9

13.9

浙商银行
北京分行





封闭式理
财产品

2,000

2015年
03月23


2015年
04月23




2,000



9.77

9.77

浙商银行
北京分行





封闭式理
财产品

1,500

2015年
05月13


2015年
06月23




1,500



9.44

9.44

合计

11,000

--

--

--

11,000



64.18

64.18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有)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有)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762.75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3号),公司于2015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2.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5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762.75万元。并于2015年6月29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公司上市时间距半年度报告出具时间较近,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多媒体信息系统项目



8,804

8,804

0

0

0.00%

2017年
06月30


0





生产监控与应急指挥
系统项目



7,456

7,456

0

0

0.00%

2017年
06月30


0





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
需的营运资金项目



5,502.75

5,502.75

0

0

0.00%

2017年
06月30


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762.75

21,762.75

0

0

--

--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1,762.75

21,762.75

0

0

--

--

0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由于公司上市时间距半年度报告出具时间较近,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
在北京银行结算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北京万源
通会技术
服务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其他科技
推广和应
用服务业

技术服务

1,000,000.00

1,031,119.12

963,640.11

1,495,282.98

-9,474.54

-9,492.74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幅度

5.00%



35.00%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区间(万元)

3,485.85



4,481.81

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3,319.8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多媒体信息系统业务较去年同期增长,同时公司加大对账龄长的应收
账款的催款力度,本年账龄长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资产减值损失有
所降低,导致净利润增加。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根据该议案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末的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6元(含税),预计共支付红利9,600,000元,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全体股东以现
金方式派发完毕。截止本报告期末股利已派发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九、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北京真视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
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并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在6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与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本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底
价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同时承诺,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
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本公
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
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相应赔偿
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015年06月29日

长期

严格履行

北京真视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5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相关议案。并于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份回购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

2015年06月29日

长期

严格履行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
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
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
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
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20%,每年总计不超过50%。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
续5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
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公司违反本预案的惩罚措
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其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胡小周、王国红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2015年06月29日

三年

严格履行

胡小周、王国
红、陈瑞良、马


一、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二、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三、如本人所持股份公
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四、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本人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50%,每年剩余未减持
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本人

2015年06月29日

长期

严格履行




将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如股份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
价相应进行调整。五、本人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在减持前3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
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股份公司。


胡小周、王国红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相关事宜承诺如下:一、
股份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本人将在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股份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015年06月29日

三年

严格履行

胡小周、王国红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
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
股份;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并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在6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
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
权、除息行为,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
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同时承诺,如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诺
未得到实际履行起30日内,本人自愿同意发行人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至本人
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30日内,其
自愿同意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至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
事项,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5年06月29日

长期

严格履行

胡小周、王国红

2011年4月8日,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运营,稳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胡小周、王国红签
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两人在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中一致行使投
票权。


2011年04月08日

2022年4月
8日

严格履行

胡小周、王国红

一、除股份公司外,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直接或间

2015年06月29日

长期

严格履行




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对任何与股份公
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二、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对任何与股份公司
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三、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
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四、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
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五、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
划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
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上述“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
配偶的父母。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
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
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
宜。


胡小周、王国红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
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
合理价格确定。二、本人将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
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信息披露。三、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股份公司的
经营决策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
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2015年06月29日

长期

严格履行

金石投资有限
公司

一、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拟在两年内逐步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
市场价格确定。二、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5%以上时,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股份
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
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2015年06月29日

长期

严格履行

陈瑞良、马亚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2015年06月29日

2016年6月
29日

严格履行




陈瑞良、马亚

一、股份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本
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股份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在上述股份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时,本人将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就
本人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
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
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二、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如本人系在股份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应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收盘价格低于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二)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
被触发。如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内,本人的增持价格应不低于
该每股净资产值。本人承诺,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薪酬(税
后)总和的30%,但不超过本人上年度的薪酬(税后)总和。三、本人承诺本人将不会出现下
列情形:(一)对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股价议案
未予通过;(二)在股份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本人符合收购上市公司情形时,如经各方
协商确定并通知由本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本人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公告增持
具体计划;(三)本人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四、本人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
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时,股份公司有权将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扣
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的部分)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本人如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主
动履行股价稳定预案规定义务的,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
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本人职务,或由股份公司董事会解聘本人职务。五、如股价稳
定预案实施过程中涉及应当截留应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本人应当促成股份
公司按时足额截留,否则,本人应当向中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中小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2015年06月29日

三年

严格履行

陈瑞良、马亚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
则:1、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
关认定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30日内,本人自愿同意发行人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

2015年06月29日

长期

严格履行




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2)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上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
起30日内,其自愿同意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全部薪酬、津贴,直至履行相关承诺。如未能履
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十、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十一、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100.00%











60,000,000

75.00%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60,000,000

100.00%











60,000,00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733,940

7.89%











4,733,940

5.92%

境内自然人持股

55,266,060

92.11%











55,266,060

69.08%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0

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00%

20,000,000







20,000,000

80,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2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1193号),公司于2015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15年6月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过户。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发行2,000万股新股,因新股发行临近报告期末,发行所增加的股份对报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
股收益无影响。


2014年末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49元;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8,000万股,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6.42元,比2014年末增加了1.93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发行2,000万新股后,股份总数由6,000万股变为8,000万股。公司总资产较年初增长了21.09%,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长了90.61%,资产负债率由年初的63.64%下降至报告期末的42.76%。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4,00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有
的普通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普通股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王国红

境内自然人

21.42%

17,132,460

0

17,132,460

0

冻结

17,132,460

胡小周

境内自然人

12.84%

10,273,200

0

10,273,200

0

冻结

10,273,200

陈瑞良

境内自然人

6.22%

4,973,940

0

4,973,940

0

冻结

4,973,940

马亚

境内自然人

5.87%

4,697,640

0

4,697,640

0

冻结

4,697,640

金石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5.16%

4,128,420

0

4,128,420

0

冻结

4,128,420

吴岚

境内自然人

4.49%

3,592,320

0

3,592,320

0

冻结

3,592,320

肖云

境内自然人

3.30%

2,640,420

0

2,640,420

0

冻结

2,640,420

罗继青

境内自然人

3.30%

2,640,420

0

2,640,420

0

冻结

2,640,420

李拥军

境内自然人

3.30%

2,640,420

0

2,640,420

0

冻结

2,640,420

杨波

境内自然人

1.38%

1,105,320

0

1,105,320

0

冻结

1,105,32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






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
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
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王国红和胡小周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1,000

人民币普通股

91,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78,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66,500

人民币普通股

66,5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66,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61,5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2,500

人民币普通股

32,5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
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
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
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4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陈剑

独立董事

离任

2015年03月27


主动离职

张凌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15年03月27


被选举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3,415,420.07

170,287,744.4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630,010.00

2,272,042.00

应收账款

205,861,719.41

184,997,349.98

预付款项

18,897,852.07

16,559,451.6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443,111.84

20,723,071.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33,988,926.47

336,670,369.4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88,237,039.86

731,510,028.6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021,215.04

4,581,351.8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351,770.77

2,061,978.3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39,480.65

3,302,417.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612,466.46

9,945,748.13

资产总计

897,849,506.32

741,455,776.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

21,055,4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8,157,053.95

32,574,784.52




应付账款

101,907,177.53

80,458,792.94

预收款项

248,799,962.43

300,749,708.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23,318.60

15,583,802.41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