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鲍斯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037 2015年 08月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金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齐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 管人员 )张娇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448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0股。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 具标准审计报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2015半年度报告 ................................................................................................................................2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3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5 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8 第四节重要事项 ..............................................................................................................................17 第五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2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6 第七节财务报告 ..............................................................................................................................37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 ....................................................................................................................126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鲍斯股份指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鲍斯集团指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 南海药化指奉化南海药化集团有限公司 永兴投资指奉化永兴投资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指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指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6月 30日 上年同期指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6月 30日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鲍斯股份股票代码 300441 公司的中文名称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鲍斯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Ningbo BaoSi Energy Equipment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金岳 注册地址奉化市西坞街道尚桥路 1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505 办公地址奉化市西坞街道尚桥路 1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50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cnbaosi.com 电子信箱 chenj@cnbaosi.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军陈露蓉 联系地址奉化市西坞街道尚桥路 18号奉化市西坞街道尚桥路 18号 电话 0574-88661525 0574-88661525 传真 0574-88661529 0574-88661529 电子信箱 chenj@cnbaosi.com chenlr@cnbaosi.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总收入(元) 149,546,105.26 134,201,112.52 1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20,594,269.33 24,229,029.72 -1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9,561,905.75 23,192,882.78 -15.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50,271.11 32,646,142.25 -79.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0799 0.5152 -84.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8 -23.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8 -23.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2% 10.57% -4.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6.01% 10.12% -4.1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567,513,137.92 483,251,101.43 1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442,884,745.46 257,602,476.13 7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5.2425 4.0657 28.94%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09,165.78为政府补贴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497.2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6,299.46 合计 1,032,363.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一、螺杆主机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螺杆主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大型企业及国内少数具备螺杆主机生产能力的优势企业,公司以低成本、高 性价比的螺杆主机展开市场竞争,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今后国内螺杆主机市场竞争格局可能会发生变化,具备螺杆主机设 计、生产能力的企业数量会逐步增多,竞争对手会逐步增加,螺杆主机市场价格可能进一步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 负面影响。 为应对来自境内外的竞争压力,公司将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生产管理水平,保证产品的质量;加 强售后服务工作,力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吸引新的客户并与其合作;同时,公司也将进一 步加快冷藏冷冻用制冷螺杆主机应用领域的开拓,拓宽产品应用领用,开辟新市场,寻求更多发展机会。 二、螺杆工艺机市场开发风险 螺杆工艺机的下游客户一般为国内大型石油、石化、煤矿、化工企业。尽管本公司在螺杆工艺机市场开发、客户培育等 方面进行了长期努力,但市场形势变化导致公司客户需求方面与原计划出现较大偏差。 为此,公司需要不断挖掘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制化的技术解决方案及设备。未来,公司将在螺杆工艺机产品基础上, 进一步发展可燃气抽采、增压、提纯、液化的成套装备项目,进入能源回收利用领域,以谋求更大的产业空间。 三、下游行业需求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螺杆主机系列产品,本公司的螺杆主机系列产品主要供应国内螺杆空压机装配客户,最 终用户包括轻工制造、矿山、电子、机械制造、电力、冶金、医药、食品、石油及化工等众多行业、领域,具有 “量大面广” 的特征,但部分行业如矿山、冶金、电力的周期性较强,对螺杆空压机采购需求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从而 影响到对本公司螺杆主机的销售。如果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对本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带来影响。 对此,公司将在订单承接之前审慎分析行业政策的走向,分析客户的资信情况,将项目风险控制在前端;同时加强收款 条件的风险控制,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时跟踪工程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客户资信情况的变化,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 及时调整公司的产品生产计划以及工程进度,尽量消除和缓解因客户原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四、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拥有与螺杆主机、螺杆工艺机等产品相关的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已取得发明专利共 8项(其中日本发明 专利1项,俄罗斯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16项,外观设计2项。由于公司申请的专利中目前尚有部分未获得核准,其它未 申请专利的非专利技术亦不受专利法的保护,易被泄密和窃取,从而影响公司发展。 为此公司将制定技术保密制度,与相关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并采取了相应的技术保密措施,以减少技术泄密或被盗用 的风险。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基于对螺杆压缩机行业的深刻理解,实行产品、市场、技术三位一体、独具特 色的战略定位,在产品方面,公司以螺杆主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核心业务,与国内大多数螺杆空压机整机企业避免同质 化竞争,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更高。以螺杆主机核心业务为依托,公司大力发展螺杆工艺机及可燃气回收成套设备业务, 进入可燃气能源回收领域,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在市场方面,公司紧紧抓住螺杆压缩机行业的进口替代市场机遇,以低成 本、高性价比的螺杆主机与国外产品展开竞争,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技术方面,公司不断提高螺杆主机的核心技术能 力,不断完善生产加工工艺水平,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我国经济已进入深度调整期,处于 “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 ”三期叠加。 2015年上 半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通缩问题凸显,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受大环境经济影响,产品所处行业需求疲软,导致公司 业绩受到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954.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43%;营业利润 2,231.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39%;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59.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00%。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产品螺杆 主机和螺杆整机毛利率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为 31.22%,较去年同期下降 5.92%,其次为资产减值损失 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上升所致。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49,546,105.26 134,201,112.52 11.43% 营业成本 102,650,154.31 85,425,315.50 20.16% 销售费用 4,667,711.84 4,280,248.37 9.05% 管理费用 11,225,165.20 11,302,629.29 -0.69% 财务费用 4,331,240.32 4,526,773.04 -4.32% 所得税费用 3,003,718.70 4,097,232.15 -26.69% 研发投入 4,525,355.61 4,879,322.34 -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6,750,271.11 32,646,142.25 -79.32% 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 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5,861,199.76 -23,062,695.13 31.23% 本期建购固定资产现金 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78,991,187.61 6,226.66 1,268,496.45%支付上市费用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69,928,652.71 9,594,757.61 628.82%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3月23日,公司与海安澳中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生物质燃气螺杆压缩机组 LGN35/0.002-0.4(变频) 2 套;生物质燃气螺杆压缩机组 LGN35/0.002-0.4(软启)5套;生物质燃气螺杆压缩机组 LGN2/0.002-0.4(变频)1套的合同, 合同正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由于对方公司工程延期,合同推迟。 2014年7月26日,公司与武宣必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 10×104Nm3/d方沼气提纯制 CNG成套设备的合同,合同正 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2014年10月8日,公司与珲春市耀天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 1×104Nm3/d煤层气压缩制CNG标准站成套设备 的合同,合同正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2014年11月17日,公司与阳泉信达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煤矿瓦斯气浓缩制 LNG成套设备的合同,合同正在执行 中,尚未执行完毕。 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与山西沁水县鸿泰加油站签订了关于 3×104Nm3/d方煤层气增压制 CNG标准站(一期)成套设备的合 同,合同正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属通用设备制造业压缩机行业。经营范围:煤层气、天然气、石油伴生气负压抽采和增压螺杆压缩机组及液化系统、煤 层气脱氧提浓装置、油气混输泵、大罐抽气设备、压力容器、真空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空气、冷媒螺杆式压缩 机及部件的设计、制造、加工;压缩机易耗件的销售;可燃气液化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及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螺杆压缩机主机及整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954.61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11.43%;营业利润2,231.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3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59.43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15.00%。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螺杆主机 88,890,947.46 61,139,938.49 31.22% -1.83% 7.43% -5.92% 螺杆整机 50,963,842.55 34,762,387.91 31.79% 48.53% 62.78% -5.97%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前 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6月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 占采购总额 比例 供应商A 589.65 10.31% 供应商B 472.52 8.26% 供应商C 421.61 7.37% 供应商D 288.20 5.04% 供应商E 261.06 4.56% 合计 2033.04 35.53% 2014年1-6月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 占采购总额 比例 供应商A 1067.42 17.63% 供应商F 717.95 11.86% 供应商G 408.14 6.74% 供应商C 406.58 6.71% 供应商H 278.15 4.59% 合计 2878.24 47.54% 报告期公司前 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6月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 (万元) 占全部营业收 入的比例 客户A 2136.75 14.29% 客户B 1313.32 8.78% 客户C 686.47 4.59%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客户D 625.07 4.18% 客户E 563.83 3.77% 合计 5325.44 35.61% 2014年1-6月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 (万元) 占全部营业收 入的比例 客户D 2008.84 14.97% 客户F 1687.02 12.57% 客户G 730.75 5.45% 客户B 478.32 3.56% 客户H 475.22 3.54% 合计 5380.16 40.09%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或服务净利润 上海鲍斯压缩机有限公司螺杆压缩机的销售 -498,417.39 重庆鲍斯可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可燃气建设工程的项目的技术研发、咨 询、设计 -119,713.95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适用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螺杆主机系列产品。本公司的螺杆主机系列产品主要供应国内螺杆空压机装配客户,最终用 户包括轻工制造、矿山、电子、机械制造、电力、冶金、医药、食品、石油及化工等众多行业、领域,具有 "量大面广"的特 征。 近年来国内经济形势依旧复杂,螺杆空压机下游应用领域与宏观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紧密相关的行业,如矿山、冶金、电力 等周期性较强行业资金面持续偏紧,从而导致公司销售规模有所减少。 此外,根据近年来的经济形势导致的下游业绩状况以及同行业公司的竞争策略,公司根据市场供需及自身成本情况,采取了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主动降价以维护乃至增强市场竞争地位,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详见第二节之七“重大风险提示”。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13.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9.8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00.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718.72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23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418.72万元,另减除审计验 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发行费用 1105.12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3.6万元。2015 年 6月 1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 6500.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5年 1月至 6月,募集资 金项目共计投入 539.86万元,累计投入 6600.31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期益化 承诺投资项目 螺杆压缩机主机建 设项目 否 11,000 11,000 267.28 4,809.83 43.73% 2016年 12月 31 日 0 0否否 螺杆压缩机整机产 业化项目 否 7,505 7,505 272.58 1,790.48 23.86% 2016年 12月 31 日 0 0否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 4,991.3 4,991.3 0 0 0.00% 0 0否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496.3 23,496.3 539.86 6,600.31 -- - - 超 募资金投向 合计 -23,496.3 23,496.3 539.86 6,600.31 -- 0 0 -- 未 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5年 4月 30日, 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为 6,500.31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 2015】2020号《关于宁波鲍斯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500.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 事会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公司置换已完 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适用 2015年 5月 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 “非标准审计报告 ”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6月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84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44.8万元,现金红利已于2015年7月8日实施到位。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00 每 10股转增数(股) 1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84,48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公司股本总数 844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转增 10股,共计转增股本 8448万股,转增股本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6896万股,本次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9月9日,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本公司 2013年9月9日至 2015年9月8日期间内所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债务提供保 证担保。截止 2015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该借款同时由公司以土地使 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3年9月9日,陈金岳、周利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 2013年9月9日至 2015年9月8日期间内所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担 保。截止 2015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该借款同时由公司以土地使用权 及房屋建筑物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4年5月28日,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 2014年5月23日至 2016年5月22日期间内所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715万元的债务提供保证 担保。截止 2015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500万元。该借款同时由公司以土地使用 权及房屋建筑物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4年5月28日,陈金岳、周利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 公司 2014年5月23日至 2016年5月22日期间内所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 2015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500万元。该借款同时由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房 屋建筑物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委托金额委托起始日期委托终止日期 报酬的确定方 式 实际收益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要 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怡诺鲍斯集团有 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鲍斯集团、实际控制人 陈金岳及其配偶周利娜共同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2)公司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 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鲍斯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 月的锁定期;(3)鲍斯集团所持公司 股票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 2015年 04月 23日 2020-04-22正在履行中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4)如遇除权除息,上述股票 价格均作相应调整;(5)如未履行上 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 奉化南海药化集 团有限公司;奉化 永兴投资有限公 司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发行上 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3)所持公司股票 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4)如遇除权除息,上述股票价格均 作相应调整;(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 2015年 04月 23日 2018-04-22正在履行中 怡诺鲍斯集团有 限公司;奉化南海 药化集团有限公 司;奉化永兴投资 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持 有股份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5%(含本 数)的股东鲍斯集团、永兴投资、南 海药化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公司股份,鲍斯集团、永兴投资、 南海药化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 持鲍斯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 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 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 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 如发生鲍斯集团、永兴投资、南海药 化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 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鲍斯集 团、永兴投资、南海药化在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分别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10%、25%、 25%;如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2015年 04月 23日 2020-04-22正在履行中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发 行人股份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 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股东鲍斯集 团、永兴投资、南海药化将该部分出 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 司所有。 宁波鲍斯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 201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 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确定了公 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 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 按法定顺序分配;(2)存在未弥补亏 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3)同股 同权、同股同利;(4)公司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二)利 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三) 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 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五) 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与比例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2015年 04月 23日 9999-12-31正在履行中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 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上述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 一:(1)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万 元( 2)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2、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业 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 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公司同时 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 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 配方案。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 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 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六)利润分配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 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 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 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 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 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 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 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 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 派发事项。(七)董事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 序和决策机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 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 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 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 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 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 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 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 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4、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 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 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公司如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 的较大变化”由董事会根据本章程的 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国家制定的 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 损;(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 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 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2、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 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 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 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三分之 二董事表决同意,且经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时,须经三分之二监事表 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 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陈金岳;怡诺鲍斯 集团有限公司;奉 化南海药化集团 发行人控股股东鲍斯集团、实际控制 人陈金岳及其配偶周利娜以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南海药化与永兴 2012年 05月 10日 9999-12-31正在履行中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奉化永 兴投资有限公司; 周利娜 投资就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作出 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公司(本 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鲍斯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 拥有与鲍斯股份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 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将来 也不会从事与鲍斯股份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 2、本公司(本人)将不投资与 鲍斯股份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或项 目,以避免对鲍斯股份的生产经营构 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保证本人及与 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鲍斯股份的生 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3、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由此给鲍斯股份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 的全部损失。 怡诺鲍斯集团有 限公司;陈金岳;周 利娜;奉化南海药 化集团有限公司; 奉化永兴投资有 限公司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促进公 司持续规范运作,避免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损害公司利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鲍斯集团、 实际控制人陈金岳及其配偶周利娜, 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永兴投资、南海 药化就避免及减少关联交易问题,向 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不 利用股东地位及与鲍斯股份之间的关 联关系损害鲍斯股份利益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 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鲍斯股份的资 金或其他资产; 3、尽量减少与鲍斯股 份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 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 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鲍斯 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 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4、将严格和 善意地履行与鲍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不会向鲍斯股份谋求任 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公司(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 2015年 04月 23日 9999-12-31正在履行中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 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 给鲍斯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 失。 怡诺鲍斯集团有 限公司;陈金岳;周 永川;周利娜 发行人控股股东鲍斯集团、实际控制 人陈金岳及其配偶周利娜、关联自然 人周永川于 2010年 10月 30日出具承 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 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或发行人其他资 产;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 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 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 用支出;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 为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 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自股份公司 设立以来,公司未有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等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2010年 10月 30日 9999-12-31正在履行中 宁波鲍斯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怡诺鲍斯集团有 限公司;陈金岳;陈 军;陈立坤;范永 海;丁以升;邬义 杰;张尧洪;贾安 全;吴常洪;周齐良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鲍斯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 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 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 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的 120%时,在 10个工作日内召开 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 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 深入沟通;(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 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30日内实施相关 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 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 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 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 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 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目的而实施的回 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 2015年 04月 23日 2018-04-22正在履行中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 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 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公司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 币 1,000万元,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2)控股股东增持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5号——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 票进行增持; ②控股股东鲍斯集团承 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3)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单 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总金额不少于 人民币 100万元。(4)其他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 允许的措施。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 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 的相应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 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 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后的 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 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后,应在 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 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日内依法注 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 件触发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 公告。 ②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 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 续后的 30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 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股价稳定方案公 告之日起 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 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 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 票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怡诺鲍斯集团有 限公司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首 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 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项目 收益需要在募投项目投产后逐步体 现,可能导致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 率较发行前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鉴 于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继续提高螺 杆主机市场占有率,进入能源回收利 用领域;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 日实现预期效益;加强募投项目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利润 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 护等综合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 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 期回报。公司承诺如下: 1、继续提高 2015年 04月 23日 9999-12-31正在履行中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螺杆主机市场占有率,进入能源回收 利用领域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投入, 公司已快速成长为国内主要的螺杆主 机供应商,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巩固 和提高螺杆主机的市场占有率,继续 做大产业规模。同时,公司将以可燃 气回收利用成套装置为主攻方向,加 大对可燃气抽采、提纯及液化成套装 置的研发力度,进入能源回收利用领 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 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予以置换,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早日建成投产,尽快发挥经济效益。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加快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进度, 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 益。 3、加强募投项目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 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 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 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 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 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 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 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 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 者回报及权益保护公司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详细规定了利润 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 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利 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的 修订程序等。公司上市后将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同时,公 司制定了《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者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以 及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方式分配 利润的遵循原则进行了规定。 5、其他 方式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 法规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 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 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 实施。 陈金岳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金岳承诺,若位 于聚潮路 55号的江口厂区两栋生产 车间之间,以及生产车间外围搭建了 临时钢棚建筑物因责令拆除等原因而 导致的费用开支及相关损失,均由其 全额予以承担。 2015年 04月 23日 9999-12-31正在履行中 陈金岳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金岳对公司可能 存在的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情况承 诺:“公司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 鲍斯股份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 社保、住房公积金或因未缴纳社保、 住房公积金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本人 愿无条件代鲍斯股份及其子公司承担 上述所有补缴金额、承担任何罚款或 损失赔偿责任,保证鲍斯股份及其子 公司不因此受到损失。” 2015年 04月 23日 9999-12-31正在履行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是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万元) 30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姓名 林鹏飞,徐朗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是否较 2014年年报审计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是 √否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360,00 0 100.00% 63,360,00 0 75.00% 3、其他内资持股 63,360,00 0 100.00% 63,360,00 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3,640,00 0 84.66% 53,640,00 0 63.49% 境内自然人持股 9,720,000 15.34% 9,720,000 11.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120,00 0 21,120,00 0 21,120,00 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21,120,00 0 21,120,00 0 21,120,00 0 25.00% 三、股份总数 63,360,00 0 100.00% 21,120,00 0 21,120,00 0 84,480,00 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6号”文核准,于 2015年4月23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工作,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1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0718.7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405.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313.6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15】140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股后,公司总股本由6336 万股增至8448万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112万股,全部为新股。 本次发行新股后,公司总股本由6336万股增至8448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15】155号”文同意。公司于 2015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公开发行新股,总股本由6336万股增加至8448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 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报告期公司基本每股收 益为0.29元/股,同比增长 -23.68%。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5.2425元/股,同比增长 28.94%,主要系报 告期内公司发行新股,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096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报告期 末持股 数量 报告期 内增减 变动情 况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持有无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怡诺鲍斯集团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70% 47,052, 000 47,052, 000 奉化永兴投资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5% 3,420,0 00 3,420,0 00 奉化南海药化集 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3,168,0 00 3,168,0 00 陈军境内自然人 2.37% 2,000,0 00 2,000,0 00 周齐良境内自然人 2.37% 2,000,0 00 2,000,0 00 吴常洪境内自然人 2.37% 2,000,0 00 2,000,0 00 陈立坤境内自然人 2.37% 2,000,0 00 2,000,0 00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范永海境内自然人 1.09% 920,000 920,000 夏波境内自然人 0.71% 600,000 6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工银 瑞信战略转型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0.35% 294,733 294,733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3)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控股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金岳,陈金岳与股东陈立坤为父子 关系,陈金岳与股东吴常洪为舅甥关系。 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294,733人民币普通股 294,733 张晓洲 244,600人民币普通股 244,600 邹海 230,471人民币普通股 29,700 林新 230,000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 吕爱莲 190,000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 陈庆宣 138,199人民币普通股 138,199 郎素珍 129,200人民币普通股 129,200 崔桂红 122,800人民币普通股 122,8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健 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10,000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 田为民 98,800人民币普通股 98,800 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无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 4) 公司股东邹海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9700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771股。公司股东陈庆宣通过中国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8199股。公司股东郎素珍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9200股。公司股东崔桂红通过中天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2800股。公司股东田为民通过江海证券有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8800股。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 期初持股 数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期末持股 数 期初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获授 予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量 本期被注 销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量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陈军 董事、董事 会秘书、副 总经理 现任 2,000,000 0 0 2,000,000 0 0 0 0 陈立坤董事现任 2,000,000 0 0 2,000,000 0 0 0 0 吴常洪副总经理现任 2,000,000 0 0 2,000,000 0 0 0 0 周齐良财务总监现任 2,000,000 0 0 2,000,000 0 0 0 0 范永海 董事、总经 理 现任 920,000 0 0 920,000 0 0 0 0 夏波职工监事现任 600,000 0 0 600,000 0 0 0 0 贾安全总工程师现任 200,000 0 0 200,000 0 0 0 0 合计 -- 9,720,000 0 0 9,720,000 0 0 0 0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14年年报。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5年 08月 24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汇会审【2015】3154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林鹏飞,徐朗 半年度审计报告是否非标准审计报告 □是 √否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06月 30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8,391,710.98 28,552,231.8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907,924.81 7,305,084.00 应收账款 78,952,572.68 47,386,231.12 预付款项 4,721,582.95 5,476,608.0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88,963.85 2,554,179.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4,993,101.38 117,615,302.3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23,065.29 1,513,192.49 流动资产合计 288,578,921.94 210,402,828.9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5,371,062.45 164,848,177.83 在建工程 41,200,163.14 49,996,668.8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1,467,935.56 52,249,629.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765,783.75 2,036,788.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35,903.08 3,717,007.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93,368.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8,934,215.98 272,848,272.49 资产总计 567,513,137.92 483,251,101.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000,000.00 84,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1,276,211.63 46,750,682.83 预收款项 4,639,068.02 19,292,649.5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071,550.96 2,527,370.32 应交税费 4,499,001.80 1,000,847.40 应付利息 80,833.31 296,926.67 应付股利 8,448,000.00 其他应付款 4,087,663.40 149,439.5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1,102,329.12 156,017,916.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00 5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2,994,277.21 14,048,642.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994,277.21 69,048,642.99 负债合计 124,096,606.33 225,066,559.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4,480,000.00 63,3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3,701,631.80 11,685,631.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240,395.72 18,240,395.7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6,462,717.94 164,316,448.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42,884,745.46 257,602,476.13 少数股东权益 531,786.13 582,065.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3,416,531.59 258,184,542.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7,513,137.92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