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双杰电气: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1:14:33 中财网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043

2015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志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赵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7945600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
出具标准审计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9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3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35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3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双杰电气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杰远电气



北京杰远电气有限公司

智远电力



北京双杰智远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律所、律所



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



2015年半年度

三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kV



千伏,电压单位

高压、低压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分
为高压和低压,对地电压 1kV 及以上为高压,对地电压 1kV 以下
为低压。对高压电压等级,习惯上细分为中压( 1kV-35kV)、高压
(66kV-220kV)、超高压(330kV-750kV)、特高压(1000kV 以上)

配网



在电力网中主要起分配电能作用的网络,可分为110kV、66kV、35kV、
20kV、10kV、6kV的高压配电网和0.4kV 的低压配电网

型式试验



检查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是新产品鉴定
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型式试验,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

试验在被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

六氟化硫、SF6



六氟化硫(SF6),在常态下是一种无色、无臭、无毒、不燃、无腐蚀
性的气态物质,化学稳定性强,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及优异的灭
弧性能。是一种优于空气和油的超高压绝缘介质材料,也是一种效能
超强的温室气体

环网柜



户外或户内安装和运行的实现环网配电功能的一组开关设备

(六氟化硫)气体环网柜



12kV 六氟化硫充气式配电环网柜产品

固体绝缘环网柜



固体绝缘全封闭环网柜,是一种采用硅橡胶灌装、环氧树脂浇注绝缘
筒作为绝缘介质,不使用六氟化硫作为绝缘介质的低碳新型环网柜



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双杰电气

股票代码

300444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双杰电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 SOJO Electric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OJ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志宏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111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111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ojoline.com

电子信箱

zqb@sojolin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涛

孙雪冬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111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111

电话

010-62987100

010-62987100

传真

010-62988464

010-62988464

电子信箱

zqb@sojoline.com

zqb@sojolin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0,727,219.25

182,763,146.93

1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4,379,003.11

9,499,124.74

5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元)

13,044,834.67

9,203,566.26

41.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32,068.69

-2,008,712.45

221.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176

-0.0194

190.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9

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9

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

2.76%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

2.68%

-0.2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83,746,217.47

703,904,031.24

5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80,560,334.10

395,952,313.17

9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6585

3.8271

47.85%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524.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72,947.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87.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5,441.49



合计

1,334,168.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的风险

国内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的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激烈,以施耐德电气、ABB、西门子等公司为代表的跨国公司
通过在国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战略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争夺中国市场份额,对国内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压力,加剧了行
业内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迅速壮大自身综合实力,则有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为此,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扩大核心产品生产规模、加快技术升级、开发替代性新产品、优化产品结
构,另一方面寻求与其他厂家合作,共同生产、销售固体绝缘环网柜,保持对固体柜市场的占有率。


2、产品质量风险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品质量关系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造成电力系统的严重事故,甚至对电网造成
损害。电力系统客户对产品质量有着极高的要求。公司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不仅会给客户带来损失,也会对公司的市场
开拓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强化质量管理理念,通过建立质量跟踪卡制度、质量看板制度以及严格的工序管理制度等对产品
质量加强流程控制;公司对外协定制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通过与国内外实力较强的企业合作,众多核心部件实现了模
具化生产,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公司良好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并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


3、一定时间内无法完全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主要将新增SVI开关生产能力30,000回路、配套柜体生产能力25,000套、柱上开关生产
能力10,000台、40.5kV智能型中压开关设备生产能力5,500台。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期后三年达产,但由于新增产能
与现有产能相比大幅提高,如果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新增产能在一定时间
内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为此,首先公司持续开拓电力客户和非电力客户,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组织的招标活动,扩大业务规模;其次
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开发引领市场的新产品,同时对传统产品进行改造,保持公司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吸引高
级人才加盟公司,增加公司的研发实力;第三,加大公司和产品宣传,扩大市场影响力,促进产品销售,消化增长产能。


4、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逐期增加,2014年、2013年和2012年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
别为32,549.52万元、23,846.98万元和22,728.86万元,分别占当期末总资产的46.24%、39.25%和43.98%,虽然公司的应收账
款债务方主要为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电力公司,应收账款有较好的回收保障,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较高的应收账
款仍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运营资金压力,在外部资金环境紧张时,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首先公司制定应收账款回收的相关销售政策,加大回款力度;其次在公司运营资金紧张时,利用贷款、发行股
票和债券等方式,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第三,对客户按照回款情况进行分类,回款较差的客户将减少或杜绝业务往来。


5、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收入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内,第一、二季度实现的收入较少,第三、四季度实现的收入较高,


占全年收入的60%以上。公司的产品销售和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公司客户以电力系统为主,由于电力
系统客户各年资本支出、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多集中在下半年,通常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投资计划,然后经历方案审查、立
项批复、请购批复、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程序。受客户经营行为影响,公司生产、销售存在季节性波动,造成公司各季度的
经营业绩不均衡,净利润、现金流量存在波动,因此季节性特征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组织、资金调配和运营成本带来一定的影
响。


为此,一方面公司积极开拓非电力系统的客户,保持生产和经营的正常进行;其次更合理的安排生产与销售的衔接。


6、毛利率无法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风险

2014年、2013年、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94%、40.43%和38.91%,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中环网
柜产品对公司毛利的贡献最高,2014年、2013年、2012年环网柜产品的毛利贡献率分别为81.05%、81.35%和76.83%。由于
环网柜产品技术含量较高,不但要求企业能够进行标准配置产品的生产,而且要求企业具有解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综合服务
能力,通过系统方案设计、箱体结构设计、功能性能设计及相应的工艺处理后对标准配置产品进行改进以满足客户需求。但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产品供给的增加将导致产品售价的相应调整,未来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为此,一方面公司持续对产品成本进行梳理,对传统产品进行改造升级,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在销售过程
中优化产品结构,着重推广毛利率较高的产品,使毛利率能够保持在比较稳定的水平。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较2014年同期有所增长,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072.72万元,较上年同期18,276.31
万元增加2,796.41万元,增长率为15.30%。2015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37.90万元,较上年同期949.91万元增加487.99万
元,增长率为51.37%。2015年上半年末资产总额为108,374.62万元,负债总额为30,318.5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8,056.03
万元,所有者权益较上年39,595.23万元增加38,460.80万元,增长率为97.13%。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339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2.85万元,增长率为15.39%;管理费用为2515.59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154.61万元,增长率为6.55%;财务费用97.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11万元,增长率为-43.77%。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构思一代”的研发指导思想,巩固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公
司的研发、技术实力。首先,加大核心产品研发投入,特别是固体绝缘环网柜的研发投入,在核心产品方面领先同行业其他
企业;其次,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与激励机制,提高中层研发工程师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建立知识结构合理、新老
员工结合的研发技术团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三,通过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方式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在产品
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占据优势,研发力量和技术水平得到提升。在指导思想和团队的支持下,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升
级和技术创新得以持续进行,使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继续保持市场领先,产品质量更加安全、稳定、可靠,市场认可度和
品牌知名度也持续提升。截止报告期末,双杰电气及其子公司共申请专利142项,软件著作权7项;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02项,
其中发明28项(国际发明1 项),实用新型71项,外观设计3 项;软件著作权7项。专利申请受理中40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10,727,219.25

182,763,146.93

15.30%



营业成本

134,836,083.81

114,907,450.36

17.34%



销售费用

33,962,741.94

29,434,202.87

15.39%



管理费用

25,155,890.07

23,609,763.03

6.55%



财务费用

977,572.40

1,738,651.92

-43.77%

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824,167.98

1,679,208.18

127.74%

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

13,997,199.22

12,572,192.01

11.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2,068.69

-2,008,712.45

221.08%

上半年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78,678.10

-9,381,740.33

-24.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1,152,835.70

-11,144,442.35

3,430.38%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1,935,926.15

-22,510,136.73

1,707.88%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驱动公司收入及利润同比增长的因素是公司致力于“做输配电领域国内一流的设备供应商,引领国内设备


制造业的进步”。现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固体绝缘环网柜产品核心技术体系,产品销量保持快速增长,行业内多家企
业开始涉足固体绝缘环网柜领域,公司市场先行者的带动作用已经初步体现。具体因素如下:

销售方面:销售较上年同期增长,其中核心产品环网柜销售同比增长近25%,占全部销售收入的70%以上;

利润方面:核心产品环网柜的销售对毛利贡献最大,毛利贡献率近80%;其次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冲回、财务费用有
所下降;

新产品推广:公司参加了中国国际智能电网产业关键技术大会暨产品展示会、2015中国国际智能电网产业关键技术峰会
等,对公司和核心产品进行了宣传和推广,也对公司的业绩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12kV及以下环网柜、箱式变电站、柱上开关、高低
压成套开关柜、配网自动化监控系统及其它配电自动化产品。公司产品适用于电力、铁路、石化、地铁、市政建设、军工、
钢铁、煤炭等行业,目前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电力行业。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的业务模式,销售以直销方式为主,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大部
分产品销往电力系统,该类用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的各级电力公司及电力系统下属公司,这些电力企业对
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具有较好的信誉度,为公司的优质客户。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发展道路,多年来致力于新产品的研
发和制造工艺的改良,并依靠产品创新不断进行区域市场开拓。除港、澳、台地区外,目前公司产品已经进入全国其他所有
省、市、自治区。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环网柜

151,297,863.82

91,496,996.10

39.53%

24.29%

32.66%

-3.82%

箱式变电站

23,761,291.47

18,579,960.29

21.81%

-27.29%

-24.25%

-3.13%

柱上开关

18,795,575.98

13,273,559.42

29.38%

0.89%

-16.75%

14.97%

高低压成套开关


3,839,275.03

3,807,089.86

0.84%

-20.54%

-2.72%

-18.16%

其他

12,536,072.54

7,562,709.32

39.67%

401.71%

388.57%

1.62%

分地区

华东地区

88,959,791.12

56,319,951.33

36.69%

92.00%

66.98%

9.49%

西北地区

18,258,035.88

12,198,985.48

33.19%

-63.75%

-53.21%

-15.05%

华北地区

32,853,057.61

21,333,582.04

35.06%

-24.39%

-27.59%

2.86%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西南地区

44,289,855.58

25,020,537.14

43.51%

52.59%

34.52%

7.59%

东北地区

13,900,110.60

8,948,533.06

35.62%

188.19%

178.75%

2.18%

华中地区

9,618,901.87

8,715,299.09

9.39%

74.69%

188.96%

-35.83%

国外

2,350,326.18

2,183,426.84

7.10%

173.72%

166.85%

2.39%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的业务模式,根据取得客户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公司产品
环网柜、箱式变电站、柱上开关、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等产品其主要原材料有各壳体、机加件、变压器及配件、电容器及其
控制器、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绝缘件、铜及其他有色金属机加件等。因产品结构相对稳定,公司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且供应商的采购内容相对固定。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1-6月

同比增减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总额

4,018.20

2,286.70

1731.5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总额占报告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30.09%

21.90%

8.19%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变化对公司未来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报告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销售,客户主要在电力、铁路、石化、地铁、市政建设、军工、钢铁、
煤炭等行业。目前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电力行业,主要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的各级电力公司及电力系统下属公
司。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6月

2014年1-6月

同比增减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总额

5,215.74

6,348.06

-1132.3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总额占报告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24.74%

34.73%

-9.99%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399.72万元,新立项研发项目4项,顺延研发项目7项,申请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7
项。公司研发方向包括固体绝缘技术、环保气体绝缘技术、屏蔽技术、永磁机构及控制单元等,通过自主研发、外部单位
联合研发、与高校等研究院所联合开发等重要研发方式,结合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引进的高端人才,使公司在相关研究领域
内的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宏观经济方面,2015年5月19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制造2025》,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
国战略。文件强调要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
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
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10大领域。


行业发展方面,一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家着力解决能源供应、生态环境和电网安全问题,建设特高压骨干网架,加
快推动后续特高压工程建设,大幅提高电网优化配置资源能力,满足国家规划的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和大可再生能源基
地电力输送和消纳。在加快特高压骨干网架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各级电网建设,完善电网结构,合理分层分区,实现各电
压等级电网有机衔接、交直流协调发展。


另一方面,经过“十一五”以来的建设与改造,配电网结构明显改善,但配电网尤其是农村配电网发展仍然滞后。在最
近召开的“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动员部署会”上,国家电网公司宣布,在年初已安排超过900亿元农网投资基础上,再
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673.8亿元,2015年全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达到将近1,600亿元。此次共计新建和改造110(66)
千伏变电站415座、线路8500多公里,35千伏变电站978座、线路9300多公里,10千伏线路13万公里、配变14.4万台,低压线
路32.4万公里、户表改造627.3万户。按照规划,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将于2016年7月前全部完工。


综上所述,《中国制造2025》和特高压工程及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给配电设备制造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为公司的发展
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各项指标较去年同期都有所增长。


1、产品研发方面,公司继续加大核心产品的技术研发投入,通过引进高级技术人才,以及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增强
公司产品的设计能力,继续保持公司在相关研究领域内的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市场营销方面,首先加强销售渠道建设和客户关系管理,努力维护和开发优良客户,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其次,
利用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成功开拓欧洲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向东南亚、非洲、澳洲及俄罗斯
的客户推广公司产品;第三,积极与国外同行业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引进和吸收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公司拓展国际市
场提供机会。


3、生产管理方面,首先利用本次募投项目的契机,继续完善产品结构,保持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力;其次继续加强生产
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通过不断进行工艺改进,加强制造过程控制,强化成本控制,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从
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4、人力资源方面,公司一方面重点引进高级研发人才、市场销售人员,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
人才激励、培训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为员工提供提升职业发展的空间与平台,以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5、内部管理方面,一方面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将财务管理运用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方面,通过财务管理对公司的各业
务流程进行分析,从而带动企业总体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继续积极推进扁平化管理,建立
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不断深化目标考核责任制、员工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推进自主管理、
目标管理,以满足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之“七、重大风险提示”。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975.4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1.9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44.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IPO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83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56.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36,975.42万元。根据公司募投资金使用计划,公司IPO建设项目《30000回路/年智能型固体绝缘环网柜(二期)》、《智
能型柱上开关生产线》、《智能配电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和《智能型中压开关设备技改项目》共计划投入资金48,462.39万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累计投入资金7,644.4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6,596.6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
为36,553.51元,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3.14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30000回路/年智能
型固体绝缘环网柜
(二期)



15,374.09

15,374.09

149.58

5,666.92

36.86%

2017年
06月30


0

0





智能型柱上开关生
产线



5,056.05

5,056.05

0

888.93

17.58%

2016年
06月30


0

0





智能配电设备技术
研发中心



2,600

2,600

23.21

660.49

25.40%

2016年
06月30


0

0





智能型中压开关设
备技改项目



25,432.25

25,432.25

249.12

428.12

1.68%

2017年
06月30


0

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462.39

48,462.39

421.91

7,644.46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48,462.39

48,462.39

421.91

7,644.46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2015年7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核字[2015]第BJ05-009
号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7,222.5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3.00

每10股转增数(股)

1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37,945,6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41,383,680.00

可分配利润(元)

190,247,095.26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7,945,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
137,945,6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75,891,200股;

2、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7,945,6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383,6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本公司于2009年7月开始向云南双杰湘能电力
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湘能电力”)供货,截至2010
年3月底,累计供货1,965,120.00元,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已还款666,500.00元,尚欠
1,298,620.00元。


2014年10月20日本公司就尚欠款项向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湘能电力,请求法院判令湘能
电力支付货款1,298,620.00元、合同违约金
259,724.00元,本公司已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支付
强制执行保证金1,558,344.00元,截止本报告期
末案件尚未了结。


此诉讼金额较小,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20%,
对公司盈利及发展影响不大。


155.83



尚未结案

对公司盈利及
发展影响不大

尚未结案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报酬的确定方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要
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袁
学恩、周宜平、陆金学、许专、
魏杰、张党会、刘中锴、刘颖、
张志刚、李涛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2015年04
月22日

2015年04
月23日至
2018年04
月22日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袁
学恩、周宜平、陆金学、许专、
魏杰、张志刚、李涛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此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015年04
月22日

2015年04
月23日至
2015年10
月22日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赵志宏、赵志兴、
赵志浩、袁学恩、周宜平、陆
金学、许专

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10%,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股份公司,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4、本确认书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2015年04
月22日

2018年04
月23日至
2020年4月
22日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

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2015年04

2018年04

截至本公




杰、张志刚、李涛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不低于发行价。


月22日

月23日至
2020年4月
22日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

为稳定公司的控制权结构,保证赵志宏对公司的影响力,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约定:如果三人就提案或所需表决事项未达成合意,则以赵志宏的意见作为一
致行动的意见;在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影响公司控制权时,三人采取一致行动,
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2015年04
月22日

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公司

(一)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确保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
分红。


2、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若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在确

2015年04
月22日

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保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3、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5、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计划:

为保证股东的合理权益回报,依据《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为:年度实现盈利在提取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在确保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另行
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
并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
和监督。


(三)公司上市后的长期分红回报规划: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的基本原则,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公
司在确保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
增。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回报规划。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
实施的股利分配规划作出适当的修改,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
政策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
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承诺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2015年04
月22日

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双杰电气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
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双杰电气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双杰电气产
品的业务活动;也不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或在上述企业或经济组
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双杰电气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存在构成竞争的可能,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双杰电气,并将该商业机
会让予双杰电气;

2、承诺人愿意完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双杰电气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赵志浩已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作出承诺:

承诺人承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双杰电气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
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项及交易事
项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
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赵志宏、袁学恩、陆金
学、许专、魏杰、张志刚、李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
规则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在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
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公司回购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并且符合股票回购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

2015年04
月22日

2015年04
月23日至
2018年04
月22日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意,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
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回购股
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时公司股本的1%,并且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


(3)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相关条件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
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控股股东增持: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控股股东在符合股
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的20%,不超过最近一年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
利的40%,且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
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控股股东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用于购入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的20%(税后),但
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获得薪酬的40%(税后)。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




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
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本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
《关于稳定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履行赔偿责任。


2015年04
月22日

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赵志宏、袁学恩、陆金学、
许专、魏杰、褚旭、谢德仁、
魏光耀、闵勇、张党会、刘中
锴、刘颖、金俊琪、李旭晗、
张志刚、李涛

承诺: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
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
后五日内,(或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生效后五
日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
成票,以确保发行人履行完成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如因前述事由导致承诺人需要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
效判决在随后三十日内,向投资者依法履行完毕赔偿责任。


2015年04
月22日

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公司总经理:袁学恩

承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其独立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不以口头、书面或
其他任何方式与除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之外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不做出其他影
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安排。


2015年04
月22日

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袁
学恩、周宜平、陆金学、许专、
魏杰、褚旭、谢德仁、魏光耀、
闵勇、张党会、刘中锴、刘颖、

承诺: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015年04
月22日

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
告之日,承
诺人遵守
了上述承
诺。





金俊琪、李旭晗、张志刚、李


5、本承诺书自公司盖章或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有)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万元)

31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姓名

赵恒勤、李俊霞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如有)



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姓名(如有)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是否较2014年年报审计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北京市科委网站通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目前,公示期
已结束,等待领取认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2、根据北京市科委网站通知,北京杰远电气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目前,公示期已结束,
等待领取认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北京市科委网站通知,北京双杰智远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目前,公
示期已结束,等待领取认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459,200

100.00%

0

0

0

0

0

103,459,200

75.00%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103,459,200

100.00%

0

0

0

0

0

103,459,20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3,166,784

12.73%

0

0

0

0

0

13,166,784

9.54%

境内自然人持股

90,292,416

87.27%

0

0

0

0

0

90,292,416

65.46%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34,486,400

0

0

0

34,486,400

34,486,4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0

0.00%

34,486,400

0

0

0

34,486,400

34,486,400

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03,459,200

100.00%

34,486,400

0

0

0

34,486,400

137,945,6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6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486,400股
A股股票,于2015年4月20日取得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5)第BJ05-007号的《验
资报告》。2015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公司完成新股发
行登记,登记数量137,945,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345.92万元,变更为13,794.56万元。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486,400股A股股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6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09元,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13元,股本总数增加
33.33%,新增股东分享收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增加44.44%。


上年同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83元,本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66元,增长
47.85%,主要由于发行新股,资产和股份数量增加。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
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赵志宏

24,522,537

0

0

24,522,537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袁学恩

19,436,832

0

0

19,436,832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赵志兴

9,334,224

0

0

9,334,224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赵志浩

9,334,224

0

0

9,334,224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陆金学

7,844,151

0

0

7,844,151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许专

5,997,782

0

0

5,997,782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青岛华仁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4,213,656

0

0

4,213,656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6-4-22

周宜平

4,035,946

0

0

4,035,946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张党会

2,743,776

0

0

2,743,776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魏杰

2,580,576

0

0

2,580,576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8-4-22

其他股东

13,415,496

0

0

13,415,496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限售

2016-4-22~2018-4-22

合计

103,459,200

0

0

103,459,200

--

--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79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数量

增减变动
情况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


数量

赵志宏

境内自然人

17.78%

24,522,537

0

24,522,537

0



0

袁学恩

境内自然人

14.09%

19,436,832

0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