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银之杰: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1:18:47 中财网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年
08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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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向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秋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
管人员)张春雷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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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 9
第四节重要事项 ................................................................................................................................................................................ 24
第五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9
第七节财务报告 ................................................................................................................................................................................ 41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 ......................................................................................................................................................................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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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指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之杰金融设备指深圳市银之杰金融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银之杰技术开发指深圳市银之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亿美软通指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安数字指深圳市科安数字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票联金融指深圳票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华道征信指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发起设立的互联网保险公
司,已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
易安保险指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依托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实现资金融通、支
付、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以及与之相关的互联网应用。

包括不限于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网络信贷、金融产品销售、信用
评价、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

互联网金融指
通过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
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其信用信息,并对使用者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的活动。根据信用评价对象的不同,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

征信指
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
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

个人征信指
达到足够量级的,经过新的处理模式能够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
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从而产生更广泛的市场价值的信息资产。

大数据指
以大数据资源为基础,经过数据分析、挖掘和处理,为特定的市场需
求提供以市场推广和精准营销为目标的有价值信息的服务活动
大数据运营指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深圳票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商业银行提供的票
据自助结算金融服务业务。

票联通指
对通过摄像、扫描等方式获得的数字图像进行传输、图像处理、识别、
存储、管理等一系列信息化应用的技术。

影像技术指
银行在受理诸如支票等涉及客户签章的业务时,核对客户签章与预留
银行的签章是否相符的业务操作程序。

验印指
通过重新构造银行的业务流程、组织流程、管理流程,改造传统的银
行模式,形成以流程为核心的全新的银行模式。本报告中多特指商业
银行为达到以上变革目的而进行的信息化建设。

流程银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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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银之杰股票代码
300085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银之杰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InfoGem Technologie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INFOGE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向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座
5B2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座
10A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yinzhijie.com
电子信箱
invest@yinzhiji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奕林丽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10A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10A
联系地址
电话
0755-83930085 0755-83930085
传真
0755-83562955 0755-83562955
电子信箱
liuyi@yinzhijie.com linli@yinzhiji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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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23,061,726.45 46,433,811.44 38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87,765.61 2,708,300.98 283.5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12,200,507.53 2,660,171.73 358.64%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384,200.44 -23,844,988.36 77.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807 -0.0983 -17.90%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8 0.0056 253.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7 0.0056 251.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 0.52% +0.72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46% 0.51% +0.95百分点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995,110,031.58 963,205,269.18 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835,023,720.72 832,517,621.68 0.30%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1.5892 3.1688 -49.85%
产(元/股)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043.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1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07,635.3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0,871.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15
合计 -1,812,741.9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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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新业务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持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推进公司业务向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延伸发展。已经
开展或布局的业务包括:合资成立深圳票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开发银行支票自助金融服务市场;合资成立北京华道征信有限
公司发展个人征信服务业务;发起设立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等。目前,票联金融开发的以商业银行支票自助金融服务为核心
的票联通业务已经在深圳地区开通上线;华道征信已经被中国人民银行列入
“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机构名单
”;发起
设立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的筹建批复。但是鉴于:票联通业务尚还处于被客户逐步接受和认可的
阶段,目前仅在深圳地区的
30余个银行网点上线运行;华道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尚处于准备工作阶段,尚未正式获得中国人
民银行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经营许可;发起设立的易安保险正在筹建,尚待中国保监会的开业批复,因此,公司新业务的发
展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新业务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从战略高度充分重视新业务的发展,充分调集公司人才、技术、资金和平台资源,发挥公司各项
业务的整合优势,与各合作方一起,努力推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



2、产业并购的整合风险


2014年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了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亿美软通成为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年,公司以增资收购的形式,取得了以经营家居安防产品的跨境电商为主要业务的深圳市科安数字
有限公司51%的控股权,科安数字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收购完成后,亿美软通和科安数字均作为独立经营实体存
续并由其原有经营管理团队继续运营,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情况符合收购预期。但由于上述并购企业所处的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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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业务模式、发展阶段、企业文化等与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差异,纳入上市公司控制后,对并购公司的内部控制、
规范运作、业务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上述并购实施后,公司存在未来能否顺利完成整合的不确定性。如果并购整合
效果不及预期,亿美软通和科安数字的业绩承诺无法达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尊重不同企业管理体系的差异性,从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市场协同、人才激励等各个方面
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与流程,加强内部管控和文化融合,以实现有效的整合,努力创造产业并购良好的协同效应。



3、短期盈利能力风险

近年来,公司按照战略发展规划,推进公司业务向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延伸,已经开展和布局的业务包括:个
人征信服务业务、银行支票金融服务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等,并且公司仍在按照战略规划继续推进在互联网金融以及大数
据运营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实施以上战略布局,是公司为企业长远发展而采取的积极措施,并且在各项战略投资实施之前,
公司已对新兴业务的市场空间和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是由于部分新业务,如个人征信服务、票联通业务、互联
网保险业务等,在业务开展初期阶段需要比较高的投入,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不具备盈利能力,因此可能致使公司存在短期盈
利能力下降的风险,一定时期内影响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将从战略高度充分重视新兴业务的进展,全力推进新业务的健康发展,科学把控新兴业务投
资进度,降低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将努力推进成熟业务的业绩提升,保持公司整体盈利情况的合理性。



4、运营资金短缺风险

随着公司新业务板块持续拓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日益扩大。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需求,将
给公司的业务运营和后续发展带来风险。针对该项风险,公司首先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有效
利用,持续改善公司现金流情况,确保日常运营资金充足;同时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和其他融资渠道,积极筹措运营
发展资金,降低公司运营资金短缺的风险。



5、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的难度大为增加,对公
司管理团队的人才储备、管理水平以及驾驭经营管理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能解决人
才、文化、管理能力、管理效率等方面的新的挑战,将对公司的有效运营和业务发展带来一定风险。公司目前具有较好的人
才基础,并将持续引进、储备高素质人才。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水
平,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抗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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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进取,把握市场机遇,继续推进落实公
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信息化、移动商务服务等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并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公司在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服务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在个人征信、互联网保险、大数据服
务等业务领域均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使公司的业务结构逐步形成了以互联网金融为核心的全产业生态圈,为公司更长远的发
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金融信息化服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传统优势产品领域,紧密围绕行业热点、市场需求进行深度挖掘和创新,
持续落实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计划,推动公司主营业务业绩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新产品印章智能控制机已经在中国
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银行取得了招标入围或上线应用,市场推广成果良好。


在移动商务服务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的B2C短彩信服务业务、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业务发
展良好,并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大数据运营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亿美软通利用大数据精准营销服务优势和医药
行业龙头企业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福建片仔癀银之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投入运营,是公司利用移动
商务大数据优势开展大数据运营服务业务的重要实践。


在个人征信服务领域,2015年1月,公司子公司华道征信被中国人民银行列入 “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机构名单 ”,
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个人征信准备工作的八家机构之一。报告期内,华道征信一方面严格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
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正式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以
机构用户和个人用户的业务需求为导向,从信用评估模型、征信数据源、征信产品设计、征信系统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开展个
人征信的业务准备工作。


在互联网保险领域,公司发起设立的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6月获得中国保监会的筹建批复,将在自获
得筹建批复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并经中国保监会验收合格后正式开始营业。


通过以上投资和收购的外延式发展方式,公司稳步推进了业务领域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延伸发展,进
一步拓宽和丰富了业务领域,为公司整体长远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223,061,726.4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80.39%;实现营业利润 16,403,836.94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2202.62%;净利润 10,387,765.6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3.55%。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信息化软硬件产品和服务的收入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由于公司新产品研发投入加大,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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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的票联金融服务和征信服务等战略业务尚处于投入期,研发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利息收入减少,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公司收购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科安数字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所致。


随着公司上市以后,尤其是近两年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日渐清晰并逐步得到落实,公司业务布局、协同资源优势、品牌影
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此基础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秉持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务实进取的开拓精神,推动公
司整体业务规模和产业领域升级,努力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开拓者和领导者,为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较期初增减变动原因
86,325,198.14 45,987,536.86 87.71%
主要原因公司预付收购
合作意向金,及子公司
亿美软通预付通讯服务
运营成本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835,002.00 1,417,892.67 -41.11%
主要原因系母公司银行
存款减少及银行存款利
率下降所致。

应收利息
48,455,868.92 33,558,835.37 44.39%
主要原因系子公司科安
数字的电子商务业务规
模快速增长,并在本报
告期合并报表的影响。

存货
12,084,951.61 7,200,221.70 67.84%
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亿美
软通应收酬金等款项的
增加,在本报告期合并
报表的影响。

其他流动资产
19,624,942.28 14,473,634.61 35.59%
主要原因是公司研发项
目支出增加及研发人力
成本增长造成的影响。

开发支出
7,191,581.81 4,439,134.26 62.00%
主要原因系可抵扣的企
业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的
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859,197.39 62,958,365.40 33.20%
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亿美
软通短彩信预付费业务
在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
影响。

预收款项
17,429,531.84 12,762,341.33 36.57%
主要原因系因公司收入
增长引起的各项税费增
加。

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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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309,457.96 467,211,676.96 -56.06%
主要原因系实施201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
股东转增股份所致。

资本公积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223,061,726.45 46,433,811.44 380.39%
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亿美
软通与科安数字营业收
入在本报告期合并报表
的影响。

营业收入
131,499,679.91 21,890,110.68 500.73%
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亿美
软通与科安数字营业成
本在本报告期合并报表
所致。

营业成本
28,462,013.42 9,783,719.67 190.91%
主要是子公司亿美软通
与科安数字的销售费用
在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
影响。

销售费用
45,475,166.53 17,402,708.49 161.31%
主要是子公司亿美软通
与科安数字的管理费用
在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
影响。

管理费用
-4,505,120.01 -3,473,775.28 -29.69%
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亿美
软通带来的利息收入增
加所致。

财务费用
2,461,295.04 -951,221.40 358.75%
主要原因系应纳税所得
额增加引起的。

所得税费用
28,682,817.78 23,822,778.77 20.40%
主要是子公司亿美软通
在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
影响。

研发投入
1,015,124.79 385,716.71 163.18%
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增
加对应的已交税费相应
提高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2,918,847.27 1,056,128.21 176.37%
主要是子公司亿美软通
在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
影响。

资产减值损失
-1,792,177.60 -169,364.90 -958.18%
主要原因系票联金融、
华道征信等合营企业在
本报告期尚未盈利而承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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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损失部分增加。

1,188,536.12 2,540,164.57 -53.21%
主要原因系本期软件产
品即征即退税款减少所
致。

营业外收入
2,123,710.79 2,923.05 72,553.93%
主要原因系支付的对外
捐赠所致。

营业外支出

3)现金流量变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42,384,200.44 -23,844,988.36 -77.75%
主要原因系公司因存储
备货所发生的采购材料
成本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7,612,471.14 19,800,087.35 -289.96%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
司三个月以上的银行存
款减少,以及支付收购
合作意向金、子公司亿
美软通支付对外投资款
等因素的影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8,462,891.20 -6,505,875.92 30.08%
主要原因系本期与上期
股利分配金额的差异所
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88,588,034.90 -10,550,776.93 -739.64%
主要原因是由于上述经
营活动、投资活动、筹
资活动现金流变动因素
的综合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上年度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全资收购了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通过现金增资收购了深圳市
科安数字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上收购企业在本报告期内并入公司合并报表,推动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80.39%。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是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软件产品、软件开发、金融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投资发展支票自助
结算金融服务和企业移动支付业务;提供移动商务服务和大数据运营服务;投资发展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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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上年度公司实施收购兼并,公司主营业务在原来金融信息化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移动商务服务和电子商务业务。

报告期内,金融信息化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398.6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1,284.08万元,实现净利润 -1,183.84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子公司亿美软通和科安数字自2014年11月1日起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报告期内,子公司亿美软通的短彩信移动通讯服务和移动互联网应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3,288.97万元,实
现营业利润2,136.96万元,实现净利润 1,813.52万元;子公司科安数字的电子商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87.14万元,实现营业
利润626.9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2.65万元。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同期增减同期增减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金融软件 28,212,790.77 14,944,532.62 47.03% -26.21% -9.38% -9.84%
金融专用设备 15,774,098.99 12,488,021.66 20.83% 150.06% 159.13% -2.77%
短彩信通讯服务 113,420,738.88 77,102,336.73 32.02%
移动互联网应用
服务
19,468,912.51 1,871,363.84 90.39%
电子商务 43,871,331.22 24,514,502.82 44.12%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4年11月收购了亿美软通100%股权,以及科安数字51%的控股权。通过以上收购,使公司主营业务从金融信息
化行业扩展到移动商务和电子商务行业,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金融信息化、移动商务以及电
子商务行业的净利润分别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88.97%、138.06%、40.53%。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4年11月收购了亿美软通100%股权,以及科安数字51%的控股权。通过以上收购,使公司主营业务从金融信息
化行业扩展到移动商务和电子商务行业,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金融信息化、移
动商务以及电子商务行业的业务收入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9.72%、59.58%、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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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实施收购兼并,使公司主营业务从金融信息化行业扩展到移动商务和电子商务行业,公司产品和服务在金融软

件产品、软件开发、金融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短彩信通讯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家居安防电子产品

跨境电商等新的产品和服务领域。


5、公司前 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73,900,767.2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报告期内采购总额比例 47.13%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47.13%,较上年同期占比增长2.24百分点。公司向单一供应
商采购比例未超过30%,不存在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亿美软通和科安数字纳
入合并报表,带来主要供应商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公司前 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4,802,850.9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报告期内销售总额比例 11.12%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为11.12%,较上年同期占比减少24.38百分点。公司向单一客
户销售比例未超过30%,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况。前五大客户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亿美软通和科安数字纳入合
并报表,带来主要客户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或服务净利润
深圳票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先进的票据支付技术和与票据跨
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

-2,964,1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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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行业业务创新层出不穷,市场需求日新月异。作为金融信息化和新兴金融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十分重视
研发投入,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走自主创新的产品研发道路。公司一方面努力做好提高、完善现有产品的各项技术和功
能,另一方面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主要包括:

项目名称技术目标业务目标
印章智能控制机 1.解决银行及其他大型组织机构中的重要印章的远程监管问题;
2.采用安全设备保管印章;
3.计算机智能控制提取、加盖印章功能;
4.自动留存印章使用记录;
5.实现重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继续完善公司现有产品的
功能和性能,提升公司新产
品业务收入
票据自助柜员机 1.能够7*24小时自助式接收客户多种类支票;
2.双面扫描接收到的支票,并实时的传递支票影像到后台作业中
心;
3.提供实物支票的有效保管和存储。

支持达成票联通项目稳定
运行,形成符合市场应用需
求的产品升级,拓宽公司产
品线
远程视频签约项目 1.通过远程视频技术实现业务远程签约;
2.采用产业标准技术、可扩展的系统架构、开放式语言,保证系统
可在异构的平台之间移植;
3.保证数据管理和应用、信息的安全性和灾难恢复的快速有效性;
4.保持统一的管理界面、安全控制机制、开发接口标准,增强可拓
展性。

形成符合市场应用需求的
新产品,拓宽公司产品线
远程开户解决方案 1.通过视频通信、人脸识别、卡证识别等技术,实现远程开户应用;
2.有效加快银行开户业务办理效率;
3.自动留存客户开户信息。

形成符合市场应用需求的
新产品,拓宽公司产品线
流程银行业务平台系统 1.通过流程作业的方式使银行传统作业型网点向营销型网点转变;
2.采用影像处理机制,前台业务采集、上传、影像拆分、切片录入、
组合拼装,解决银行网点分散处理向集中作业的转变;
3.应用工作流引擎提供灵活的业务规则设计和实施;
4.应用内容管理技术为非结构化数据提供归档、查询和备份。

形成符合流程银行建设需
要的IT解决方案,拓宽公司
产品线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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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特许经营权丧失,重要无形资产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公
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9、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在做好公司金融信息化领域主体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把握
市场机遇,将公司业务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领域进行延伸拓展,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1)继续落实和推进公司金融信息化领域的重点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好挖掘既有客户潜
力和开拓新客户的工作,重点努力拓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领域的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新
产品印章智能控制机已经在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银行取得了招标入围或上
线应用,市场推广成果良好。

(2)务实推进公司投资的支票金融服务业务、征信服务业务,早日实现新业务模式、新业务领域的创收和盈利。报告
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公司合资经营的支票金融服务业务、征信服务业务。

支票金融服务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票联通”业务在深圳地区的深入推广,同时积极开拓其他城市的试点
运营工作。

征信服务业务方面,2015年1月5日,华道征信被中国人民银行列入“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机构名单”,成为国
内首批开展个人征信准备工作的八家机构之一。报告期内,华道征信一方面严格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正式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以机构用
户和个人用户的业务需求为导向,从信用评估模型、征信数据源、征信产品设计、征信系统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开展个人征信
的业务准备工作。


(3)利用上市公司品牌和融资平台工具,积极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筹划进行了非公开
发行股份再融资事宜,公司于5月22日对外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并已于7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再融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

10、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新业务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持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推进公司业务向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延伸发展。已经
开展或布局的业务包括:合资成立深圳票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开发银行支票自助金融服务市场;合资成立北京华道征信有限
公司发展个人征信服务业务;发起设立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等。目前,票联金融开发的以商业银行支票自助金融服务为核心
的票联通业务已经在深圳地区开通上线;华道征信已经被中国人民银行列入 “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机构名单 ”;发起
设立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的筹建批复。但是鉴于:票联通业务尚还处于被客户逐步接受和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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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目前仅在深圳地区的 30余个银行网点上线运行;华道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尚处于准备工作阶段,尚未正式获得中国人
民银行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经营许可;发起设立的易安保险正在筹建,尚待中国保监会的开业批复,因此,公司新业务的发
展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新业务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从战略高度充分重视新业务的发展,充分调集公司人才、技术、资金和平台资源,发挥公司各项
业务的整合优势,与各合作方一起,努力推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


(2)产业并购的整合风险
2014年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了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亿美软通成为本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年,公司以增资收购的形式,取得了以经营家居安防产品的跨境电商为主要业务的深圳市科安数字有
限公司51%的控股权,科安数字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收购完成后,亿美软通和科安数字均作为独立经营实体存续
并由其原有经营管理团队继续运营,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情况符合收购预期。但由于上述并购企业所处的细分行业、
业务模式、发展阶段、企业文化等与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差异,纳入上市公司控制后,对并购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
运作、业务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上述并购实施后,公司存在未来能否顺利完成整合的不确定性。如果并购整合效果
不及预期,亿美软通和科安数字的业绩承诺无法达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尊重不同企业管理体系的差异性,从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市场协同、人才激励等各个方面
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与流程,加强内部管控和文化融合,以实现有效的整合,努力创造产业并购良好的协同效应。


(3)短期盈利能力风险
近年来,公司按照战略发展规划,推进公司业务向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延伸,已经开展和布局的业务包括:个
人征信服务业务、银行支票金融服务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等,并且公司仍在按照战略规划继续推进在互联网金融以及大数
据运营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实施以上战略布局,是公司为企业长远发展而采取的积极措施,并且在各项战略投资实施之前,
公司已对新兴业务的市场空间和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是由于部分新业务,如个人征信服务、票联通业务、互联
网保险业务等,在业务开展初期阶段需要比较高的投入,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不具备盈利能力,因此可能致使公司存在短期盈
利能力下降的风险,一定时期内影响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将从战略高度充分重视新兴业务的进展,全力推进新业务的健康发展,科学把控新兴业务投
资进度,降低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将努力推进成熟业务的业绩提升,保持公司整体盈利情况的合理性。


(4)运营资金短缺风险
随着公司新业务板块持续拓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日益扩大。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需求,将
给公司的业务运营和后续发展带来风险。针对该项风险,公司首先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有效
利用,持续改善公司现金流情况,确保日常运营资金充足;同时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和其他融资渠道,积极筹措运营
发展资金,降低公司运营资金短缺的风险。


(5)经营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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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的难度大为增加,对公
司管理团队的人才储备、管理水平以及驾驭经营管理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能解决人
才、文化、管理能力、管理效率等方面的新的挑战,将对公司的有效运营和业务发展带来一定风险。公司目前具有较好的人
才基础,并将持续引进、储备高素质人才。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水
平,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抗风险的能力。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895.0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84.0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958.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32.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48号”核准,公司于 2010年 5月 13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1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1,049,260.04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388,950,739.96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137,251,000.00元,其余 251,699,739.96元为用于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上述资金已于 2010年 5月 18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18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10年 8月 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4,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3月 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博世金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使用
超募资金 833.10万元收购其拥有的支票打码机的 6项专利技术、相关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相关存货、固定资产等有
形资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项资产收购已使用超募资金 733.10万元。2013年 11月 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万元发起设立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开展征信服务业务及其相关业务。

2014年 3月 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4年 4月 9日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 6月 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4,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38,895.07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5,817.95万元,其中
已使用超募资金 12,233.1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万元,公司其余超募资金 8,936.87万元及衍生利息尚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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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达截止报
是否已募集资截至期截至期项目可行
调整后本报告本报告是否达到预定告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变更项金承诺末累计末投资性是否发
投资总期投入可使用期实现累计实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目(含部投资总投入金进度(3)生重大变
额(1) 金额状态日的效益现的效效益
分变更) 额额(2)=(2)/(1)化
期益
承诺投资项目
商业银行全国票据
影像交换业务处理是
2,932 599.58 599.58 100.00% -501.61否是
系统升级改造
商业银行同城票据2013年
影像交换业务处理否
3,763.6 3,763.6 3,763.6 100.00% 06月
3076.41 1,386.60是否
系统日
2013年
银企对账管理系统否
3,144.9 3,144.9 3,144.9 100.00% 06月
30196.18 1,737.66是否

2013年
客户服务中心否
1,705.2 1,705.2 1,705.2 100.00% 06月
30160.39 2,068.04是否

2013年
研究开发中心否
2,179.4 2,179.4 2,179.4 100.00% 06月
30--否

商业银行集中运营
作业平台

0 2,212.6 2,212.6 100.00%
2014年
08月
10

138.90 952.68是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
119.82 84.02 119.82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725.1 13,725.1 84.02 13,725.1 ----571.88 6,646.59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北京博世金信2012年
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否
833.1 833.1 733.1 88.00% 12月
0521.73 520.15是否
资产日
投资设立北京华道
征信有限公司

2,000 2,000 2,000 100.00%
2013年
12月
23

-33.98 -28.06是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
13,500 13,500 4,000 13,500 100.00%------------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333.1 16,333.1 4,000 16,233.1 -----12.25 49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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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58.2 30,058.2 4,084.02 29,958.2 ----559.63 7,138.6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不适用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
25,169.97万元,经公司
2010年
8月
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4,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经公司
2012年
3月
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33.10万元收购北京
博世金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支票打码机的
6项专利技术、相关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及相关有形资产。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本项资产收购已使用超募资金
733.10万元。

经公司
2013年
11月
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万元发起
设立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开展征信服务业务及其相关业务。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经公司
2014年
3月
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4年
4月
9日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经公司
2015年
6月
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部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尚有超募资金
8,936.87万元及衍生利息尚未使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12年
3月
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
点从深圳市科技园科发路
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
1栋
6F变更至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座
10A。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10年
8月
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8,793,875.86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验并出具了深鹏所
股专字[2010]438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经公司
2015年
6月
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4,000万元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公司于
2015年
6月实际使

4,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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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无。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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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未在本报告期前及本报告期内对本报告期的盈利进行预测,本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15年的公司经营计
划。公司总体按照已披露的计划开展工作,详细情况见本节“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之“1、报告期内总体经
营情况”及“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政策,《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5
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4月30日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262,722,219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881,666.5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262,722,219股。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于2015年5月12日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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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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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并于2013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
摘要》、《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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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确定2013年8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28名激励对象133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3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由32万份调整为64万份,行权价格由11.39元调整为5.67元。鉴于原激励对象曹维亮、张保斌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2013年度业绩未能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公
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激励计划中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共计28万份全部进行作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2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股权激励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2013年5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05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摘要、关于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2013年07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修订说明、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的法律意见
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的独立意见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0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
告、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独立董
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
立意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市星河律
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及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0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3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已
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的公告、减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
立董事关于201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
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14年08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完成的公告
2014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
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
见书
2015年0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 2014年10月,公司与咏传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公司位于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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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深南中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界东南金运世纪大厦10 A—10L号共12套房产出租给咏传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租赁面积为1,853.96平方米,月租金为385,623.68元,租赁期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该房屋租
赁合同已经深圳市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备案,合同登记备案号为“福EK053098”。


2. 2013年11月,公司与廖珮怡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廖珮怡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座5B2的房产出租给公司办公,租赁面积为588.82平方米,月租金为82,435.00元,并约定第二年月租金调整为85,379.00
元,租赁期自2013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止。该房屋租赁合同已经深圳市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备案,合同登记备
案号为“福EK050774”。

3. 2014年1月,公司与杨春葵、冯苏军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杨春葵、冯苏军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
数码城天祥大厦AB座10A-1、10A-2的房产出租给公司办公,租赁面积分别为400平方米、812.48平方米,月租金分别为
55,860.00元、113,462.83元,租赁期自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止。该房屋租赁合同已经深圳市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
局备案,合同登记备案号分别为“福E053776”、“福EK053777”。

4. 2012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银之杰金融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
同》,约定将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华宁路华联工业区2号2楼的房产出租给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银之杰金融设备有限公司办公,租赁面积为1,800平方米,月租金为18,000.00元,租赁期自2012年6月
19日至2015年5月19日止。该房屋租赁合同已经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登记备案号“宝LA014209(备)”。

5、2013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君天首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畔文化创意产业园1131号君天大厦六层出租给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面积为2,287平
方米,月租金为347,815元,租赁期自2014年3月16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资产租赁收益
出租方名租赁方名租赁资产租赁起始租赁终止租赁收益租赁收益是否关联
关联关系
称称情况
涉及金额
日日(万元)确定依据
对公司影
交易
(万元)响
深圳市银
之杰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咏传电子
科技(上
海)有限公
司深圳分
公司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中路的金
运世纪大
厦 10层
A-L号共12
套房产
4,112.63
2015年 01
月 01日
2015年 06
月 30日
136.45租赁合同
占公司净
利润的
13.14%
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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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本公司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
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
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013年 07月
29日
激励计划实施
期间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遵守以上
承诺,未发生违
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冯军、李岩、深圳弘道天
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注 1
2014年 12月
05日
2014年 12月
05日至2017年
12月 04日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上述股东
均遵守以上承
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
况。

冯军、李岩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注 2
2014年 01月
01日
2014年 01月
0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上述股东
均遵守以上承
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
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冯军、李岩、深圳弘道天
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注 3
2014年 11月
13日
长期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上述股东
均遵守以上承
诺,未发生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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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的情
况。

冯军、李岩、深圳弘道天
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
2014年
05月
20日
2014年
01月
01日至
2020年
12月
04日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上述股东
均遵守以上承
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
况。

上市前股东、共同实际控
制人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5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6
2010年
05月
26日
(一)公司股
票上市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
诺:三十六个
月;(二)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
诺:长期。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上述股东
均遵守以上承
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
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
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个
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
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
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014年
03月
07日
2014年
3月
7
日至
2015年
4

8日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遵守以上
承诺,未发生违
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公司已于
2015年
4月
8
日履行完毕以
上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1:

作为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冯军、李岩及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交易对所获得的银之杰股票锁定期事宜,
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前述期限届满且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
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本次向我们发行的
全部股份扣减其各自累积应补偿的股份数后可解锁,扣减后我们各自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的,则我们分别可解锁
的股份数为
0。”



2:
作为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冯军、李岩关于亿美软通的业绩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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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美软通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亿美软通按照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预测的净利润数,其中,
2014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3840万元、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4800万元、2016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6000万元。”

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业绩补偿义务人冯军、李岩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补偿。



3:

为规范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关联交易,作为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冯军、李岩及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
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银之杰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亿美软通)的关联交易,不
会利用自身作为银之杰股东之地位谋求与银之杰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亿美软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银之杰股东之地位谋求与银之杰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亿美软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



2、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持股、间接持
股或委托持股)、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与银之杰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亿美软通)按照公平、
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
程序和回避制度,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银之杰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人/本公司保证将依照公司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
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银之杰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亿美软通)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银之杰及其股东
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人/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给银之杰造成的损失向银之杰进行赔偿。”



4:

为了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作为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冯军、李岩及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包括本人
/本公司关联人,关联人定义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独自经营、合资经营、联营、租赁经
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权益等)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银之杰及亿美软通构成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银之杰及亿美软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2、在今后的业务中,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银之杰及亿美软通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即本人/本
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本人
/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实际
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银之杰及亿美软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银之杰或亿美软通认定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银之杰或亿美软
通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
/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银之杰或亿美软通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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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4、本人/本公司及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银之杰及亿美软通的合法权益。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至本人/本公司获得的银之杰股份全部解锁前及之后三年内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本公
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所得利益归银之杰所有,如给银之杰或亿美软通
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1.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何晔承诺:三十六个
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公司监事周峰和李玟臻,高级管理人员刘奕、许秋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
公司共同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和李军,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晔,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了以下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
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权益。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
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4、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
7月
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
投资价值的充分信心,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向军和共同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李军计划自
2015年
7月
13日起六个
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
产管理等方式等)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
7月
15日至
7月
29日期间,董事长
陈向军和总经理李军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385,000股,增持金额合计
21,072,213元,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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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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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129,195 52.58% 138,053,076 -76,119 137,976,957 276,106,152 52.55%
3、其他内资持股 138,129,195 52.58% 138,053,076 -76,119 137,976,957 276,106,152 52.5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027,406 2.67% 7,027,406 0 7,027,406 14,054,812 2.6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1,101,789 49.90% 131,025,670 -76,119 130,949,551 262,051,340 49.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593,024 47.42% 124,669,143 76,119 124,745,262 249,338,286 47.45%
1、人民币普通股 124,593,024 47.42% 124,669,143 76,119 124,745,262 249,338,286 47.45%
三、股份总数 262,722,219 100.00% 262,722,219 0 262,722,219 525,444,438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62,722,219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262,722,219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5,444,438股。

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未引起公司股东结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月5日,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解除高管锁定股76,119股。

2、2015年4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62,722,21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262,722,219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5,444,438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5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4月30日,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权益分派方案;5月12日,上述方案实施完毕。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2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本转增事项。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262,722,219股增加至525,444,438股。

本次股本变动,对公司有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财务指标 2015年1-6月 2014年
股本变动后股本变动前
基本每股收益 0.0198 0.0056 0.0112
稀释每股收益 0.0197 0.0056 0.011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5892 3.1688 3.1688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数
张学君 41,863,500 41,863,500 83,727,000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何晔 35,883,000 35,883,000 71,766,000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陈向军 17,941,500 17,941,500 35,883,000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李军 17,941,500 17,941,500 35,883,000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末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每年按照上年末
刘奕
1,020,000 1,020,000 2,040,000高管锁定股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每年按照上年末
许秋江
729,000 69,000 660,000 1,320,000高管锁定股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每年按照上年末
周峰
28,476 7,119 21,357 42,714高管锁定股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冯军
7,127,617 7,127,617 14,255,234
资产重组股份限
售承诺
2017年
12月
4

深圳弘道天瑞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7,027,406 7,027,406 14,054,812
资产重组股份限
售承诺
2017年
12月
4

李岩
6,927,196 6,927,196 13,854,392
资产重组股份限
售承诺
2017年
12月
4

股权激励对象
1,640,000 1,640,000 3,280,000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满足解锁条件
下,根据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安排
进行解锁
合计
138,129,195 76,119 138,053,076 276,106,152 ----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505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持有无限售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持报告期内增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条件的股份条件的股份
股数量减变动情况股份状态数量
数量数量
张学君境内自然人
21.25% 111,636,000 55,818,000 83,727,000 27,909,000
何晔境内自然人
18.21% 95,688,000 47,844,000 71,766,000 23,922,000
陈向军境内自然人
9.11% 47,844,000 23,922,000 35,883,000 11,961,000质押
6,700,000
李军境内自然人
9.11% 47,844,000 23,922,000 35,883,000 11,961,000质押
12,150,000
冯军境内自然人
2.71% 14,255,234 7,127,617 14,255,234 0 质押
4,400,000
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67% 14,054,812 7,027,406 14,054,812 0 质押
7,027,406
李岩境内自然人
2.64% 13,854,392 6,927,196 13,854,392 0 质押
3,6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汇添富移动
其他
1.43% 7,522,084 7,522,084 0 7,52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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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华融·聖熙
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其他
1.38% 7,255,720 3,627,860 0 7,255,7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0.87% 4,588,109 4,358,727 0 4,588,109
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三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
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
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数量
张学君
27,909,000人民币普通股
27,909,000
何晔
23,922,000人民币普通股
23,922,000
陈向军
11,961,000人民币普通股
11,961,000
李军
11,961,000人民币普通股
11,961,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7,522,084人民币普通股
7,522,084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聖熙
6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255,720人民币普通股
7,255,7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588,109人民币普通股
4,588,109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4,580,840人民币普通股
4,580,840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4,457,357人民币普通股
4,457,35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4,414,326人民币普通股
4,414,326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三人为公司共
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股股
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名无限售
流通股股东和前
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不适用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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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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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持有本期获授本期被注期末持有
本期
的股权激予的股权销的股权的股权激
本期增持股减持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期初持股数期末持股数励获授予激励限制激励限制励获授予(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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