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三联虹普: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2:03:37 中财网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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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年
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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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
员)李明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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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15半年度报告
................................................................................................................................2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4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6
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9
第四节重要事项
..............................................................................................................................26
第五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6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0
第七节财务报告
..............................................................................................................................31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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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本公司、三联虹普指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指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会计师、审计机构、天衡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指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敏喆指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敏喆指上海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长乐虹普指长乐三联虹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恒逸锦纶指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指
2015年
1-6月
锦纶
6、聚酰胺
6、尼龙
6指聚己内酰胺纤维,由己内酰胺聚合而成
锦纶
66、尼龙
66指聚己二酰己二胺纤维,由己二酸和己二胺聚合而成
分子式为
NH(CH2)5CO,分子结构呈环状,是生产锦纶
6切片的原材

己内酰胺、
CPL指
以己内酰胺为主要原料,经聚合、造粒、萃取、干燥后,而得到的呈
白色柱形颗粒状的聚已内酰胺,是纺制锦纶
6纤维的原材料
锦纶
6切片指
有机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专业术语,指单体小分子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相
互连接成为链状大分子,从而得到一种新的材料的过程。本招股说明
书中泛指把低熔点的己内酰胺在一定的条件下经历一系列的化学变
化,转变成高熔点不溶于水的线形聚合物聚己内酰胺的过程
聚合指
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过程,将高分子化合物原材料制成胶体溶液或熔
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纺丝指
聚酰胺
56指指戊二胺和己二酸聚合而成的聚酰胺
指由生物基戊二胺与石油基己二酸通过缩合聚合方法制备得到的生
物基聚酰胺产品,其中生物基戊二胺主要由淀粉、蓖麻油等天然植物
生物基聚酰胺
56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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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经过发酵制备而成
泰纶指指用生物法制备的聚酰胺
56纤维
基金、北京众成、众成创新、众成创新基金指北京众成创新信息产业投资基金
金电联行指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联金电指北京三联金电联行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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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三联虹普股票代码
300384
公司的中文名称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三联虹普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 Sanlian Hope Shin-Gosen Technical Service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anlian Hop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迪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号院
1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9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泽路
2号院(西区)
3号楼
W-301、W-302、W-303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02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lhpcn.com
电子信箱
slhp@slhpc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韩梅张碧华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泽路
2号院(西区)
3号楼
W-301、W-302、W-303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泽路
2号院(西区)
3号楼
W-301、W-302、W-303
联系地址
电话
010-64392238 010-64392238
传真
010-64391702 010-61391702
电子信箱
hanmei@slhpcn.com zbh@slhpc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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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03,162,721.45 193,465,568.48 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4,349,757.43 42,544,907.51 51.2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60,685,317.88 42,254,551.31 43.62%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1,145,196.66 43,904,523.36 -307.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103 1.0976 -155.60%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754 1.0636 -29.11%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754 1.0636 -29.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9% 16.17% -7.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8.29% 15.07% -6.78%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1,193,121,111.13 1,347,574,776.35 -1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719,871,751.89 708,861,994.46 1.55%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4.8200 13.2895 -63.73%
产(元
/股)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94,671.30国家支撑计划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3,595,132.09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9,000.02科技奖励及投资奖励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24,363.86
合计
3,664,439.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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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聚酰胺行业投资速度放缓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走向、聚酰胺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上游原料供应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等因素影响,
聚酰胺行业的投资速度将有可能放缓,公司主要业务对聚酰胺行业发展存在较强的依赖性,若聚酰胺行业的投资速度放缓,
将影响到公司的业务扩张速度和盈利水平。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能力以及整体运营服务能力。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可
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技术条件等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还有可能因市场情况出现变化等原
因使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的风险。

另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和
达产周期,若公司净利润水平无法同比例提高,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聚酰胺行业产能集中的特点仍然存在,公司的市场定位是坚持为高端聚酰胺企业提供服务,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
状短期内难以回避。

2015年1-6月,公司前
5大客户实现收入172,281,417.72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84.80%。若公司出现核心客

户流失或核心客户无法正常履行与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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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行业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在国内合成纤维行业新增工程量放缓的
背景下,公司作为聚酰胺产业发展的引领者,依托技术及研发优势,深度挖掘行业潜力,不断加强新工艺及装备技术的研发,
聚焦高品质、多元化产品,及相关添加剂技术等服务领域,推动产业形成上下游科技协同新生态。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广
大容量聚酰胺聚合节能减排技术、聚酰胺工程塑料及薄膜切片技术及新一代节能高效的聚酰胺纺丝工程技术等,持续提高主
营业务市场占有率及盈利水平, 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316.2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01%,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6,434.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1.25%。

此外,伴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蓬勃兴起,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突破和广泛应用正在重构
制造业技术、生产、运营和服务体系。响应国家提出的 “互联网+”行动计划及“中国制造2025”等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寻求业
务突破,推进外延式发展战略,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并通过基金对外投资,率先于行业切入互联网、大数据金融领域,进一
步拓展公司新的服务范围,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工具,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速。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03,162,721.45 193,465,568.48 5.01%
营业成本 112,870,046.05 128,179,123.68 -11.94%
销售费用 737,974.08 666,305.62 10.76%
管理费用 20,963,639.87 18,299,980.28 14.56%
财务费用 -4,828,074.20 -2,608,748.63 -85.07%银行理财收益所致
所得税费用 11,658,261.73 7,359,244.13 58.42%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1,145,196.66 43,904,523.36 -307.60%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所致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7,966,361.99 -15,243,836.45 280.26%投资众成创新基金所致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079,997.50 29,253,583.33 -75.80%
偿还贷款利息及分配股
利所致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42,040,727.92 57,914,389.95 -345.26%
银行承兑到期兑付及基
金投资所致加额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各项聚酰胺聚合及纺丝工程项目按预期进度有序推进,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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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签订尚未完成竣工决算的订单合同金额为 143,025.74万(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为 77,319.39

万元(不含税)。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是国际一流的聚酰胺新材料工程技术服务商,主营业务是以“交钥匙工程”模式向聚酰胺生产企业提供成套聚酰胺聚合及
纺丝整体工程解决方案,服务能力横跨聚酰胺行业两个完整产业链单元,在聚酰胺工程服务领域极具竞争优势。具体服务
内容包括:前期规划(工厂排布、产品方案等)、工程设计、主工艺设备设计及制造、设备采购、系统集成、指导开车及产
品质量保证、售后技术支持等。自公司创立以来,成功研发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聚酰胺聚合及纺丝成套工艺及装备技术,
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于2012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向全国四十多家合成纤维企业(其中全
国规模排名前十名的聚酰胺纤维生产厂中有八家是公司的长期客户)提供工程服务,凭借先进的工程技术和研发理念,定向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耗能耗,大大提升国内聚酰胺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各聚酰胺聚合及纺丝工程项目稳步推进,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同时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大大提
高项目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大幅增长。 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20,316.2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01%,实现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434.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1.25%。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同期增减同期增减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聚合项目整体工
程技术解决方案41,507,191.05 21,456,073.29 48.31% -52.85% -61.36% 11.39%
收入
纺丝项目整体工
程技术解决方案161,469,991.13 91,314,556.53 43.45% 64.39% 29.58% 8.92%
收入
其它收入 185,539.27 99,416.23 46.42% -97.42% -98.80% 62.26%
合计: 203,162,721.45 112,870,046.05 44.44% 5.01% -13.56% 10.69%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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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前
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上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9,842,891.80 67,701,802.03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83.75% 66.76%

报告期公司前
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上年度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72,281,417.72 164,179,356.3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84.80% 84.86%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能力的提升,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发先进的工艺及装备技术,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及市
场竞争力。公司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发展方向,对现有
工艺技术进行优化研究,不断完善、提升技术水平;对前瞻性的新技术及配套装备进行深度研发,培育新市场,形成蓬勃向
上的生态产业链,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进展情况
1半消光聚酰胺6切片聚合工
艺及装置的深度研究(单线
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
开展聚合反应釜国产化研究:结合聚合工艺流程和设备结构,
深入研究聚合反应釜内三阶段特性,解决设备国产化的聚合工
艺问题,包括对聚合温度、压力、含水量、分子量调节剂、停
留时间等参数与产品特性的关系进行研究。开展产能放大以及
配套的成套工艺研究:主要包括聚合反应釜及配套工艺的热态
小试研究和冷态模拟研究,解决工程放大中反应釜结构设计、
传质传热不匀等实际问题。

研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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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消光聚酰胺6切片聚合工
艺及装置及二氧化钛在全
消光纤维中对染色性能的
影响研究
探究反应中二氧化钛的温度、浓度、分散剂添加量、添加方式
等因素对聚合物熔体流动性的影响方式;通过对二氧化钛在己
内酰胺熔体中的分散性研究,提高全消光切片的产品质量;通
过对国外知名厂家的二氧化钛产品及全消光切片进行综合分
析,探究国外先进技术水平;同时,收集纺丝生产厂家实际生
产数据(染色、组件周期等),研究聚合工艺对切片质量的影
响,并探索影响二氧化钛凝聚的主要原因,分析二氧化钛浓度
增加后对产品染色性能的影响。

研发阶段
3生物基聚酰胺56(泰纶)聚
合及纺丝工程技术及装备
研究
与凯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利用聚酰胺技术向生物基聚酰
胺56(泰纶)技术移植,攻克生物基聚酰胺 56(泰纶)聚合、
纺丝工程技术难点,快速推进其产业化进程,进而开发生物基
聚酰胺成套工艺路线及装备。此项目研发可以快速推进生物基
聚酰胺56(泰纶)的产业化进程及其在纺织行业的应用,开辟
中国纺织业新增长点。

产业化阶段
4聚酰胺双向拉伸薄膜生产
工艺技术及装备研究
聚酰胺双向拉伸薄膜具有强度高、隔氧性好等特点,应用于高
级食品保鲜,前景广阔,但目前国内此项工工艺技术及装备缺
失。本项目拟对国外先进的薄膜制造技术进行探究,探索制造
过程中制造温度、拉伸速度、切片粘度等因素对聚酰胺薄膜的
性能影响。同时,对国外的专业聚酰胺薄膜生产装备进行学习
研究,致力于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装备。

研发阶段
5聚酰胺 6母丝生产工艺技术
及装备研究
本项目针对聚酰胺6母丝生产工艺的特点,通过对纺丝箱体、吹
风窗、喷丝板等设备进行提升研究,探究纺丝温度、侧吹风风
速及上油浓度等工艺参数对母丝生产品质的影响,解决传统聚
酰胺 6母丝生产技术效率低问题( 300-450米/分钟),进一步提
高分牵速度,提升生产效率。

产业化阶段
6功能性并列型复合纤维生
产技术及装备研究
以熔体输送与分配为研究对象,探究两种不同熔体在不同温度
体系下的流动特性,包括动力粘度、压力降变化、粘度变化、
熔体停留时间以及熔体温度等各种变化对熔体质量的影响,从
实验数据中挖掘出影响复合纺熔体质量的权重指标,优化得到
最合适的熔体输送与分配的方案和分配结构;同时对两种熔体
的混合界面特性进行深入研究,构建合适的计算机几何模型,
通过确定边界条件与其他数据化的生产条件,探索材料的流变
特性与模型曲线的契合关系,建立各种不同熔体的比例与产品
表观特性的内在对应关系,以期开发出熔融复合纺的纺丝组件
与喷丝板的最优化的设计,形成可产业化的成套工艺新技术+核
心装备的新局面。

研发阶段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除报告期内已公告的获得专利情况外,公司还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
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 20旦1孔尼龙6半消光全牵伸纤维生产工艺
专利号: ZL 2010 1 0532867.3
专利申请日: 2010年11月2日
专利权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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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限:二十年
授权公告日: 2015年08月05日
证书号:第 1745370号
本发明涉及一种20旦1孔尼龙6全牵伸纤维的生产工艺技术,该技术通过温度、供给量、转速等工艺参数的控制,显著提升产
品质量,同时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本专利技术已应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将有利于公司发
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适用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2015年,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升级大潮的蓬勃兴起,以智能制造、工业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技术突破及广泛应用正
在重构制造业的生态体系。 “互联网 +”正在深刻影响传统制造业,并将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
业结合,促进信息技术和传统产业的 “生态融合”,催生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报告期内,面对行业发展格局的变化,公
司不断加强新技术研发及推广,持续保持主营业务优势地位。同时,充分发挥公司生产性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竞
争优势,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通过外延并购,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技术与合成纤维工
业深度融合,构建合成纤维行业新生态。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在聚酰胺新材料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各项计划有序推进:

(1)在主营业务方面,持续稳定推进各聚酰胺聚合及纺丝项目有序执行,主营业务收入稳步提升;技术革新方面,聚合领
域,在报告期内,工程塑料聚合切片生产线顺利开车成功,标志着公司服务范围已涵盖聚酰胺聚合全部三大关键应用领域,
即纺丝、薄膜、工程塑料领域;纺丝方面,全面推广新一代节能高效的聚酰胺纺丝工程技术,核心装备升级包括24丝饼双胞
胎组件的纺丝箱体及双胞胎卷绕系统,配合螺杆高频电磁加热、硅酸盐稀土保温及新型计量泵传动等工艺技术推广,综合节
能达30%以上,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技术的持续开发及推广不仅增强了公司技术壁垒及市场竞争力,还大大提高
项目毛利率,利润大幅增长。

(2)响应国家“中国制造 2025”发展战略,推进聚酰胺产业向智能化,物联网化升级,公司具备先发优势。从宏观上看,
相比于德国,美国的工业优势,中国目前在工业 2.0、3.0方面实力欠缺,即在质量优先、机器人和高档数控机床等方面因
国内工业历程短需要补课。反观合成纤维行业,由于是民生产业,自建国后备受重视,使其工业发展历程最长,产业链最完
整,因此率先于国内各工业行业完成基于工业 2.0、3.0工艺技术方面的原始积累,也自然形成如三联虹普这样具备国际水
准的专业工程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发挥自主知识产权工程工艺优势,成功帮助聚酰胺生产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大幅提高
物流流转效率,节约人工成本。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添加剂、涂层技术、应用研究等领域的开发及配套智能化工艺技术及装
备的研发,从而实现标准化生产向个性化、功能化生产的进步,最终通过物联网,云技术和信息化营销技术支撑产业科技持
续创新与发展。

(3)《“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生物产业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生物材料技术将是影响未来
的战略性科技。报告期内,公司加码生物基聚酰胺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生物基聚酰胺是目前已知最具规模化生产前景的
生物材料方向)。2015年3月,公司与凯赛公司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发生物基材料-聚酰胺56聚合、纺丝工艺和设备技术的合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作合同》。本次战略协作集合三联虹普在石油基聚酰胺聚合、纺丝领域的工程技术开发优势及凯赛生物材料研发优势,攻克
万吨级聚酰胺56聚合、纺丝工程技术难点,快速推进产品产业化进程。

生物基聚酰胺材料有着非常广阔的市场应用空间,降低人类对石化产品的过度依赖,减少环境和能源压力,同时具备可降解、
可植入人体、阻燃性高等性能优势。在塑料业、包装业、制造业和医药行业等领域有着大规模的需求。此外,双方将定向研
发聚酰胺56与涤纶共聚反应,实质性化解涤纶纤维性能缺陷,对国内4000万吨涤纶产业升级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目前该合
作项目进展顺利,万吨级产业化生产线预计明年一季度开车。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是公司未来布局生物工程领域的切入点。

随着全球工业发展趋势和能源战略要求,公司把握时代契机,不断引领行业发展,为公司未来生物基整体业务布局打下良好
的基础,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做出应尽的努力。


(4)在外延式发展方面,公司于2015年4月设立了北京众成创新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投资方向聚焦国内外创新金融产业、
创新健康产业、物联网产业及新媒体文化体育服务产业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公司。报告期内基金投资情况如下:
①、 2015年4月17日,基金与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电联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同意
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中,北京众成以现金出资 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金电联行以现金出资 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40%。

②2015年4月21日,基金与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电联行”)签署了《关于金电联行(北京)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北京众成向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2亿元,取得金电联行增资后 20%股
权。

与金电联行的合作为公司产业整合、技术推广提供了互联网金融这一强有力的杠杆效应,从而促进公司主业加速发展,放大
公司本身的营运能力和影响力。目前,双方共同出资注册的合资公司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人员组织架构已经就位。合
资公司将致力于深耕纺织行业,针对产业上下游协同效力差、资金紧缺、中小企业发展难等核心痛点,利用公司对产业生态
的经验和技术驱动力,以及金电联行大数据金融技术实力,从技术、产品、金融、物流等多维度打通产业上下游供应链,真
正挖掘产业链B2B商业价值。其中产业供应链金融一揽子解决方案及化纤产业线上征信平台预期于年底前完成。

(5)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规范和完善治理结构,为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平台,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文化、经营、管
理协同效应,打造企业综合软实力。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详见第二节第七条重大风险提示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159.9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07.13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截至 2015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3,207.13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达截止报项目可
是否已截至期
募集资金本报告截至期末本报告是否达到预定告期末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调整后投变更项末投资
承诺投资期投入累计投入可使用期实现累计实到预计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资总额(1)进度(3)
总额金额金额(2)状态日的效益现的效效益重大变
分变更)=(2)/(1)
期益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工程开发中心建
设项目
否 10,304.4 10,304.4 0 330 3.20%否否
苏州敏喆机械有
限公司厂房及配
套设备建设项目
否 11,184 11,184 11.66 10,303.67 92.13% 153.6 929.15否否
长乐运营服务中
心建设项目
否 4,761 4,761 0 13 0.27%否否
购置办公用房否 10,910.59 10,910.59 0 2,560.46 23.47%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37,159.99 37,159.99 11.66 13,207.13 153.6 929.15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37,159.99
37,159.99 11.66 13,207.13 --
153.6
929.15 --

达到计划进度“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吴
淞江科技产业园吴淞路南侧,目前尚未开始建设,未产生效益。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
建设项目”目前未达到预定的生产规模,导致其未达到预计效益。 “购置办公用房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
益。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无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不适用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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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
公司将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号院
1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
目”、原实施地点为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厂房内的“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
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新征
150亩地块建设,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
吴淞路南侧。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于
2014年
11月
17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适用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
证,并出具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
2014)00699号)。依据该鉴证报告,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共计
人民币
12,228.21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不适用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投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无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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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
“非标准审计报告
”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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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细化

《公司章程(草案)》的股利分配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
回报,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股利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于
2014年
1 月
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4年
2

7 日召开的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
的议案》,对公司
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截至
2014
年12月31日总股本
5,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股派发
10元(含税)现金股利的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
53,34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8股,共计转增
9,601.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14,935.2万
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已于
2015年5月实施完成。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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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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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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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刘迪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持有的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处担任
董事、监事和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个月内若发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
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满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公司控股
股东如需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则控股股东应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提
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
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
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
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
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不高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2014年
08

01日
做出承诺时
至承诺履行
完毕
正常履行
中,不存在
违反该承
诺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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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1)本人作为公司主要创始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以实现和确保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
营成果。(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5%,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
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
份,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
法进行。(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
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在前述违法事实经证券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认定之
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回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召开董事会、拟定回购方案、确定回购数量、确定回购价
格、召集审议回购事项的股东大会等,公司保证,在股东大
会通过回购议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回购价
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述违法事实认定之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期间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
回购底价作相应调整;(5)刘迪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回购议案时,其本人将投赞成票。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本人将严格履行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
承诺事项(以下简称
“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
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
中的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
束: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不包括发
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下同)目前均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
何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下同)所从事
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

2、本人在今后的任何时
间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
合资、合作、联营、提供技术、渠道、客户资料等信息)参
与或进行任何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活动。

3、除发行人外,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由本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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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提供技术、
渠道、客户资料等信息)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
务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4、本人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任何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
人所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则其将立
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5、本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如违反上述声明、确认及承诺,
愿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6、本承诺自本人签
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或于发行人任职之前提下,持续有效;若本人不再作为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且从发行人处离职,本声明
之有效期持续至自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且离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整。



持股
5%
以上股
东刘学

(1)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通过长期持有公
司股份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
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0%,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
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
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2014年
08

01日
做出承诺时
至承诺履行
完毕
正常履行
中,不存在
违反该承
诺情形
公司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可按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
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
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
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
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不
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公司可不再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2014年
08

01日
做出承诺时
至承诺履行
完毕
正常履行
中,不存在
违反该承
诺情形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
事项(以下简称
“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
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
的义务或责任,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
任,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②若
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
公司将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若对于任一承
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不得
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
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直至新的承
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④若对于任一承诺,
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
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⑤若对于任一承诺,
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不得以任何
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直
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如本次公
开发行后,遇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于上市后不能按
既定计划贡献利润,公司原有业务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
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在短期内会
出现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用
多种措施保证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
报能力,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国务院发
布国办发〔
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
求,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
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
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
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4)在前述违法事实经证券监管
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回
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董事会、拟定回购方案、确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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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数量、确定回购价格、召集审议回购事项的股东大会等,
公司保证,在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议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
成回购事宜。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
述违法事实认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
者。期间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底价作相应调整;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承诺是否及时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计划(如
有)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5年4月设立了北京众成创新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总规模为
50亿元人民币。首

期规模不低于5亿人民币,存续期限
20年。基金投资方向包括国内外创新金融产业、创新健康产业、物联网产业及新媒体文
化体育服务产业等。相关公告已于
2015年4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028.
2、2015年4月17日,基金与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电联行
”)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共

同出资设立公司。其中,北京众成以现金出资
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金电联行以现金出资
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相关公告已于
2015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030。

3、2015年4月21日,基金与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电联行”)签署了《关于金电联行(北京)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北京众成向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2亿元,取得金电联行增资后
20%股
权。相关公告已于
2015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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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 74.99% 72,000,000 72,000,000 112,000,000 74.99%
3、其他内资持股 40,000,000 74.99% 72,000,000 72,000,000 112,000,000 74.9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000,000 3.75% 3,600,000 3,600,000 5,600,000 3.75%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000,000 71.24% 68,400,000 68,400,000 106,400,000 71.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40,000 25.01% 24,012,000 24,012,000 37,352,000 25.01%
1、人民币普通股 13,340,000 25.01% 24,012,000 24,012,000 37,352,000 25.01%
三、股份总数 53,340,000 100.00% 96,012,000 96,012,000 149,352,0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 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

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8股,共计转增 96,012,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 149,352,000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 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

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8股,共计转增 96,012,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 149,352,00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股派发 1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
派发现金53,34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8股,共计转增 96,012,000股。该方案已于 2015年5月实
施完毕。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15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实施了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

本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18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 149,352,000股。在公司主营业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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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稳定的情况下,由于股本增加,导致每股收益下降。


变动前变动后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1.206 0.754 -37.48%
每股净资产(元
/股)
13.5 4.82 -64.30%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数
刘迪
24,176,000 0 43,516,800 67,692,800首发承诺
2017-7-31
刘学斌
8,204,000 0 14,767,200 22,971,200首发承诺
2017-7-31
李德和
1,800,000 0 3,240,000 5,040,000首发承诺
2015-7-31
赵建光
1,600,000 0 2,880,000 4,480,000首发承诺
2015-7-31
北京建元金诺投
资中心(有限合
伙)
800,000 0 1,440,000 2,240,000首发承诺
2015-7-31
江苏天宇建元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 0 1,080,000 1,680,000首发承诺
2015-7-31
福建省金怡投资
有限公司
600,000 0 1,080,000 1,680,000首发承诺
2015-7-31
韩梅
452,000 0 813,600 1,265,600首发承诺
2015-7-31
张碧华
180,000 0 324,000 504,000首发承诺
2015-7-31
其它股东
1,588,000 0 2,858,400 4,446,400首发承诺
2015-7-31、
2017-7-31
合计
40,000,000 0 72,000,000 112,000,000 --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143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持报告期持有有限售持有无限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股数量内增减条件的股份售条件的股份状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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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数量股份数量

刘迪境内自然人
45.32% 67,692,800 67,692,800 0质押
17,920,000
刘学斌境内自然人
15.38% 22,971,200 22,971,200 0质押
4,593,178
李德和境内自然人
3.37% 5,040,000 5,040,000 0
赵建光境内自然人
3.00% 4,480,000 4,480,000 0
北京建元金诺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2,240,000 2,240,000 0
福建省金怡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1,680,000 1,680,000 0质押
546,000
江苏天宇建元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1,680,000 1,680,00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移动互联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1.11% 1,663,860 1,663,860 1,663,86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策略回报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0.87% 1,299,887 1,299,887 1,299,887
韩梅境内自然人
0.85% 1,265,600 1,265,600 0质押
42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无成为前
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3)
刘迪和刘学斌为姐弟关系。赵建光担任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代表;赵建光持股
99%的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托为江苏天宇建元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3,860人民币普通股
1,663,8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99,887人民币普通股
1,299,88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163,522人民币普通股
1,16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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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
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125,797人民币普通股
1,125,797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90,000人民币普通股
69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
449,960人民币普通股
449,96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8,631人民币普通股
448,63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4,400人民币普通股
424,400
毛迎雪
408,270人民币普通股
408,270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
4)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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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持有本期获授本期被注期末持有
本期减的股权激予的股权销的股权的股权激
任职状期初持股本期增持
姓名职务期末持股数持股份励获授予激励限制激励限制励获授予
态数股份数量
限制性股性股票数性股票数限制性股数量
票数量量量票数量
刘迪董事长、总经理现任
24,176,000 43,516,800 0 67,692,800 0 0 0 0
李德和董事、副总经理现任
1,800,000 3,240,000 0 5,040,000 0 0 0 0
董事、董事会秘
韩梅书、财务总监、现任
452,000 813,600 0 1,265,600 0 0 0 0
副总经理
杨慕文董事现任
0 0 0 0 0 0 0 0
贾路桥独立董事现任
0 0 0 0 0 0 0 0
王洪松独立董事现任
0 0 0 0 0 0 0 0
杨庆英独立董事现任
0 0 0 0 0 0 0 0
于佩霖监事现任
160,000 288,000 0 448,000 0 0 0 0
吴清华监事现任
132,000 237,600 0 369,600 0 0 0 0
赵少勤职工监事现任
0 0 0 0 0 0 0 0
张建仁副总经理现任
172,000 309,600 0 481,600 0 0 0 0
合计
--
26,892,000
48,405,600 0 75,297,600 0 0 0 0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14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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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9,882,493.43 461,923,221.3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633,000.00 22,142,000.00
应收账款 38,057,680.20 32,772,228.93
预付款项 116,258,881.03 126,760,157.6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52,742.53 1,248,916.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7,288,900.70 177,906,545.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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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0,000.00 350,000,000.07
流动资产合计 802,673,697.89 1,172,753,069.9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9,700,000.00 9,6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8,973,785.34 111,746,920.4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3,706,102.32 44,122,610.49
开发支出 94,740.00 94,740.0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262,184.02 7,597,41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10,601.56 1,660,018.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0,447,413.24 174,821,706.44
资产总计 1,193,121,111.13 1,347,574,776.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7,000,000.00 5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802,379.00 71,340,000.00
应付账款 78,909,623.45 86,588,5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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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 246,594,770.03 409,423,465.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1,878.92 343,656.00
应交税费 12,234,863.27 12,674,775.38
应付利息 150,055.56 94,1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16,820.35 2,550,552.8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5,950,390.58 633,015,141.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298,968.66 5,697,639.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98,968.66 5,697,639.98
负债合计 473,249,359.24 638,712,781.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352,000.00 53,3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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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
资本公积 263,295,047.16 359,307,047.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304,650.31 33,304,650.3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73,920,054.42 262,910,296.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9,871,751.89 708,861,994.4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9,871,751.89 708,861,994.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93,121,111.13 1,347,574,776.35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7,454,353.66 430,425,669.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800,000.00 21,002,000.00
应收账款 38,057,680.20 32,772,228.93
预付款项 140,698,719.03 110,716,429.7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16,427.38 791,825.69
存货 111,125,019.71 171,699,556.9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97,752,199.98 967,407,711.1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9,700,000.00 9,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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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20,000,000.00 32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1,002,541.39 36,416,164.8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13,542.70 874,250.02
开发支出 12,900.00 12,900.0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262,184.02 7,597,41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1,881.67 1,617,480.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8,763,049.78 376,118,213.17
资产总计 1,376,515,249.76 1,343,525,924.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7,000,000.00 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5,962,379.00 71,340,000.00
应付账款 74,683,330.11 94,585,818.17
预收款项 246,594,770.03 409,423,465.08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10,850,463.00 11,602,572.53
应付利息 150,055.56 94,1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07,680,242.57 4,448,475.5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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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合计 662,921,240.27 641,494,497.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318,135.35 577,806.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18,135.35 577,806.65
负债合计 665,239,375.62 642,072,304.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352,000.00 53,3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63,295,047.16 359,307,047.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304,650.31 33,304,650.31
未分配利润 265,324,176.67 255,501,922.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275,874.14 701,453,619.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76,515,249.76 1,343,525,924.2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03,162,721.45 193,465,568.48
其中:营业收入 203,162,721.45 193,465,5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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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1,843,505.70 146,724,946.49
其中:营业成本 112,870,046.05 128,179,123.6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6,056.53 1,071,621.46
销售费用 737,974.08 666,305.62
管理费用 20,963,639.87 18,299,980.28
财务费用 -4,828,074.20 -2,608,748.63
资产减值损失 593,863.37 1,116,664.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
3,595,132.09 345,486.1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74,914,347.84 47,086,108.09
加:营业外收入 1,093,671.32 2,818,043.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76,008,019.16 49,904,151.64
减:所得税费用 11,658,261.73 7,359,244.1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4,349,757.43 42,544,907.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349,757.43 42,544,907.5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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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4,349,757.43 42,544,907.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4,349,757.43 42,544,907.5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54 1.0636(二)稀释每股收益 0.754 1.0636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03,162,721.45 193,465,568.48
减:营业成本 116,013,739.02 128,546,9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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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 1,396,036.57 1,071,621.46
销售费用 737,974.08 665,905.62
管理费用 15,224,986.27 13,838,553.68
财务费用 -4,736,184.54 -1,030,488.73
资产减值损失 1,696,005.28 -2,259,043.4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
663,698.63 345,486.1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73,493,863.40 52,977,530.85
加:营业外收入 814,671.30 1,387,803.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
74,308,534.70 54,365,334.4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146,280.21 7,865,674.2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3,162,254.49 46,499,660.1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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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3,162,254.49 46,499,660.1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401 1.1625(二)稀释每股收益 0.7401 1.1625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863,954.00 135,395,053.6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6.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01,771.60 11,471,558.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066,031.60 146,866,612.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4,943,756.94 61,181,657.0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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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2,298,057.70 11,138,008.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191,355.40 20,419,244.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78,058.22 10,223,178.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211,228.26 102,962,089.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145,196.66 43,904,523.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688,600.23 50,445,486.1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688,600.23 50,445,486.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554,962.22 65,689,322.5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1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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