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三联虹普: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2:05: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5-069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刘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星 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三联虹普

股票代码

30038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梅

张碧华

电话

010-64392238

010-64392238

传真

010-64391702

010-61391702

电子信箱

hanmei@slhpcn.com

zbh@slhpcn.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03,162,721.45

193,465,568.48

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64,349,757.43

42,544,907.51

5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60,685,317.88

42,254,551.31

43.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1,145,196.66

43,904,523.36

-307.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6103

1.0976

-155.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54

1.0636

-29.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54

1.0636

-29.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9%

16.17%

-7.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8.29%

15.07%

-6.7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1,193,121,111.13

1,347,574,776.35

-1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719,871,751.89

708,861,994.46

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4.8200

13.2895

-63.73%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4,671.30

国家支撑计划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3,595,132.09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9,000.02

科技奖励及投资奖励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24,363.86



合计

3,664,439.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14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刘迪

境内自然人

45.32%

67,692,800

67,692,800

质押

17,920,000

刘学斌

境内自然人

15.38%

22,971,200

22,971,200

质押

4,593,178

李德和

境内自然人

3.37%

5,040,000

5,040,000





赵建光

境内自然人

3.00%

4,480,000

4,480,000





北京建元金诺投
资中心(有限合
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2,240,000

2,240,000





福建省金怡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1,680,000

1,680,000

质押

546,000

江苏天宇建元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1,680,000

1,68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移动互联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1.11%

1,663,860

1,663,86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策略回报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0.87%

1,299,887

1,299,887





韩梅

境内自然人

0.85%

1,265,600

1,265,600

质押

42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刘迪和刘学斌为姐弟关系。赵建光担任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代
表; 赵建光持股 99%的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托为江苏天宇建元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人。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行业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在国内合成纤维行业新增工程量放缓的
背景下,公司作为聚酰胺产业发展的引领者,依托技术及研发优势,深度挖掘行业潜力,不断加强新工艺及装备技术的研发,
聚焦高品质、多元化产品,及相关添加剂技术等服务领域,推动产业形成上下游科技协同新生态。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广
大容量聚酰胺聚合节能减排技术、聚酰胺工程塑料及薄膜切片技术及新一代节能高效的聚酰胺纺丝工程技术等,持续提高主
营业务市场占有率及盈利水平,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316.2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1%,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6,434.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25%。


此外,伴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蓬勃兴起,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突破和广泛应用正在重构
制造业技术、生产、运营和服务体系。 响应国家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及“中国制造2025”等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寻求业
务突破,推进外延式发展战略,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并通过基金对外投资,率先于行业切入互联网、大数据金融领域,进一
步拓展公司新的服务范围,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工具,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速。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聚合项目整体工
程技术解决方案
收入

41,507,191.05

21,456,073.29

48.31%

-52.85%

-61.36%

11.39%

纺丝项目整体工
程技术解决方案
收入

161,469,991.13

91,314,556.53

43.45%

64.39%

29.58%

8.92%

其它收入

185,539.27

99,416.23

46.42%

-97.42%

-98.80%

62.26%

合计:

203,162,721.45

112,870,046.05

44.44%

5.01%

-13.56%

10.6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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