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盾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2:05:47 中财网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053

2015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5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8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16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41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8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122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金盾股份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本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0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金盾股份

股票代码

300411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 JIANG JIN DUN FAN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INDU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淼根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363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36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jindunfan.com/

电子信箱

zqb@jindun.cc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钦义发

贾凯文

联系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电话

0575-82952012

0575-82952012

传真

0575-82952018

0575-82952018

电子信箱

zqb@jindun.cc

zqb@jindun.cc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62,711,660.11

161,856,804.10

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21,911,823.26

18,544,899.87

1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0,877,373.26

17,123,649.87

21.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0,758,088.99

-685,999.56

-7,299.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3172

-0.0114

-2,682.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5

-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5

-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9%

7.08%

-2.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3.99%

6.54%

-2.5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747,120,996.67

847,027,695.81

-1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525,997,483.65

511,894,905.65

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3.2875

6.3987

-48.62%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27,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2,550.00



合计

1,034,45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持续成长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领域。此类项目主要为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目。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放缓地铁、
隧道的投资建设,公司主要产品及募投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成长性
风险。

2、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坚持高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备相应高素质的技术
团队。公司通过与行业内权威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
与联合开发能力。若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通风机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后续研发投入不足,
或在技术更新、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研究方向偏差、无法逾越的技术问题、产业化转化不力等情况,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
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核心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制度和比
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一套核心技术开发的保密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
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可能产生的泄密问题严加防范。但是随着通风机行业的发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
如果发生研发和技术队伍人才流失或严重技术泄密现象,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资金的周转要求提高,且按照流体机械产品行业的惯例,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一
般用合同金额的10%货款作为质保金,于项目工程整体安装调试并经检验合格后1-2年内收回。同时,公司的部分客户付款
审批流程时间较长,从申请付款到最终收到款项的时间跨度较长,由于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慢,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公司客户出现经营不善,不能及时还款,公司可能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为规避应收帐款的风险,公
司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等措施,注重挖掘各行业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优良资信记录的优质客户,
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应收账款能够及时的收回。此外公司还采取了明确信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信用审批程
序,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增强了对业务人员在回款工作方面的考评力度。加强与客户之间的
沟通,加快回款的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在迅速扩大,公司在发展战略、制度建设、
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5年上半年,国内经济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内运行,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公司抓住通风系
统行业的良好机遇,加强市场开拓,强化内部管理,继续巩固高端风机制造行业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271.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3%,实现净利润2,19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6%。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62,711,660.11

161,856,804.10

0.53%



营业成本

97,308,239.92

100,277,472.05

-2.96%



销售费用

14,323,283.14

13,627,688.15

5.10%



管理费用

13,603,812.53

11,966,477.58

13.68%

研发投入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615,042.94

3,158,776.14

-80.53%

归还银行贷款导致利息
支出减少

所得税费用

3,407,942.40

6,633,910.68

-48.63%

上年同期所得税税率为
25%,报告期为15%。


研发投入

6,282,757.18

5,138,408.31

2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50,758,088.99

-685,999.56

-7,299.14%

应收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49,230,736.44

-25,992,352.25

-89.40%

募投项目投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9,504,653.62

14,447,665.58

-1,065.59%

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239,493,674.82

-12,230,381.26

-1,858.19%

上述现金流增减综合影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71.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增长85.49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1)地
铁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定,实现销售收入13,075.52万元,占报告期总收入80.36%;(2)随着国家一系列核电相关政策的出台,
公司依托三代核电AP1000的先发优势,不断开拓核电市场,实现销售收入605.49万元。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风机、消声器、风阀等通风系统设备及通风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年
来,公司抓住国内地铁、公路、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快速成长为在地铁、隧道和核电风机及通风系统
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之一。公司主导产品涵盖地铁、隧道、核电等高端产品应用领域,形成了从产品设计、制造、
系统集成到检测的完整体系。公司地铁隧道类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北京地铁、上海地铁、新加坡等60多条地铁线,以及浙江诸
永高速公路、达成铁路工程、新加坡色拉亚岛隧道等近200条重点隧道工程,地铁类、隧道类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同
时,公司不断向核电通风系统领域拓展,公司已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书。产品已成
功应用于秦山核电站、福清核电站、浙江三门核电站、山东海阳核电站等核电建设项目。作为搭乘”华龙一号“走出国门的核
级风机制造企业,公司今年6月中标的巴基斯坦核电通风系统项目,为公司实现技术创新和生产能力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大好
机遇。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分产品类别













地铁类产品

130,755,182.10

80,227,384.07

38.64%

112.89%

111.95%

0.27%

隧道类产品

7,673,926.52

5,068,892.47

33.95%

-83.27%

-81.93%

-4.89%

民用与工业类产


14,445,374.04

8,316,493.12

42.43%

-68.67%

-73.40%

10.23%

核电类产品

6,054,953.84

2,496,339.38

58.77%

-5.98%

-4.68%

-0.56%

船用类产品

3,418,011.10

1,052,677.97

69.20%

164.23%

158.21%

0.72%

分地区分类













华南

69,077,611.61

41,076,665.99

40.54%

18,355.69%

19,697.44%

-4.03%

华东

63,665,726.20

38,984,075.83

38.77%

-40.84%

-41.57%

0.77%

华中

18,715,565.86

11,114,977.37

40.61%

47.69%

32.68%

6.72%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以地铁隧道类产品为主,今年地铁类产品比例有所增加,受企业产能影响,公司在产能接近饱和的情况
下首先确保地铁类产品的生产,对于民用与工业类产品,针对性的选择部份毛利较高业务,导致民用与工业类产品毛利率与
去年同期增长较大。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因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的,属正常变化,对公
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绝大部份均通过招投标形式取得,前五大客户的变化较大,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前五大客
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2014年12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本 节能部分)》的公告,指出:”加快节
能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资
源环境压力。“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当前更好发挥交通运输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意见》,意见中明
确指出:“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影响。”表明了国家大力支持基建设施
发展的决心。

1、地铁领域

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2012年伴随着北京、天津、重庆、武汉、成都、苏州、昆明、杭州等城市新建成地铁项
目投入试运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总里程达2064公里。我国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到2015年有望达到3904公里,到2020年达到7395


公里,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将迎来黄金十年。

2、隧道领域
(1)公路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十二五”期间,我国交通基本建设投资总规模约6.2 万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31.9%。到2015
年,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0.8 万公里。受国际经济环境及国家紧缩政策的影响,“十二五”期间的
前两年,公路隧道风机设备市场将会平稳增长,2015 年,公路隧道通风系统市场增幅预计可达到27%,市场规模达到89.09 亿
元。

(2)铁路隧道
根据中华铁道网公布的信息,“十二五”期间,我国铁路建设仍将保持较快发展,新线投产规模在3 万公里以内,安排基
建投资为2.8 万亿元,到2015 年,全国铁路营运里程将由现在的9.1 万公里增加到12 万公里左右。2010 至2020 年,如果新
增铁路隧道9,000 公里,则新增的风机系统市场规模将达到13.5亿元。

3、核电领域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的数据,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火力发电耗能高、污染重,大力发展清洁、
稳定、高效的核电项目,是中国大幅降低对于火力发电依赖的重要途径,我国将继续推进核电的长期发展以实现能源多元化、
降低碳排放。2013 年1 月,国务院正式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15 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 万
千瓦,在建规模1,800 万千瓦。2012 至2015 年新增装机容量2,781.7 万千瓦,到2020 年总装机容量有望达到7,000 万千瓦,
核电市场空间巨大。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通过的2015年度经营计划。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强化内部管理等措施提高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71.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3%,实现净利润2,19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6%。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请参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之
七、重大风险提示”。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65.9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894.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89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5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用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并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
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7332.13万元。2015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15894.2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
系统投资项目



11,530

11,530

2,608.38

6,538.99

56.71%

2015年
12月31


0

0





三代核电(AP1000)
通风空调系统产业
化项目



7,878

7,878

3,486.65

6,888.17

87.44%

2015年
12月31


0

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2,457.97

2,467.04

2,467.04

100.37%



0

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408

21,865.97

8,562.07

15,894.2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4,408

21,865.97

8,562.07

15,894.2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7332.13万元。2015 年 1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7332.1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适用

2015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4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8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6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日;该方案已于2015年6月2日实施完
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报酬的确定方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要
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周纯;周建灿

"1、公司股票上
市后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
股及股份变动
的相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控
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义务;3、
若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拟减持
公司股票,其将
通过合法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票锁定

2014年12月31


2017-12-31

正常履行中




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4、自
公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

王淼根;马夏康

"1、公司股票上
市后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股东持股
及股份变动的
有关规定,规范
诚信履行股东
的义务;3、自
公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

2014年12月31


2017-12-31

正常履行中

周建灿;王淼根;
陈根荣

"1、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

2014年12月3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持有公司股份
的25%,离职半
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6个月内申
报离职,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7个月至
第12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届满
后拟减持公司
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
价;4、自公司
股票上市至减
持期间,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下限
和股份数将相
应进行调整;5、
若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6、上述承诺不
会因为本人职
务的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改
变。"

陈根荣;上海诚
鼎二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杭州诚鼎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盛万投资
有限公司

"1、公司股票上
市后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股东持股
及股份变动的
有关规定,规范
诚信履行股东
的义务;3、自
公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

2014年12月31


2015-12-31

正常履行中

周建灿;周纯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2014年12月31


2019-12-31

正常履行中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1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1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王淼根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2014年12月31


2019-12-31

正常履行中




进行减持,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2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2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陈根荣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12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2014年12月31


2017-12-31

正常履行中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2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2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上海诚鼎二期
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12个
月后,如其确需
减持股份的,通
过大宗交易方
式或直接在二
级市场交易进
行减持,且减持
价格不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014年12月3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马夏康

若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拟减持

2014年12月31


2017-12-31

正常履行中




公司股票,其将
通过合法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票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浙江金盾风机
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
行前滚存利润
的分配安排经
2011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
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依其所持
股份比例共同
享有。(二)本
次发行后公司
股利分配政策、
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修
订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
案》、201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章程》
(2014修订),
本次发行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
如下: 1、利润
分配原则:公司
实施积极的利
润分配政策,重

2014年12月3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视对股东的合
理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利润分配
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
司坚持按照法
定顺序分配利
润和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的原
则。2、利润分
配形式:公司可
采取现金或股
票与现金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利润分配
中,现金分红优
于股票股利。具
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应当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公司
在股本规模及
股权结构合理、
股本扩张与业
绩增长同步的
情况下,可以采
用股票股利的
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公司应
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
金或股利分配。

3、公司现金分
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和期间间
隔 (1)实施现
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或




半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为
正值,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符合《公
司法》规定的分
红条件下,应采
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

(2)利润分配
期间间隔 在满
足利润分配条
件前提下,原则
上公司每年进
行一次利润分
配,以现金分红
为主,但公司可
以根据公司盈
利情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
最低金额或比
例 公司具
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20%;
公司在实施上
述现金分配股
利的同时,可以
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
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 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
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可以按
照此项规定处
理。4、发放股
票股利的具体
条件 公司在经
营情况良好、累
计未分配利润




超过股本总数
120%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
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整体利
益时,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采
用发放股票股
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在确定以
股票方式分配
利润的具体金
额时,应充分考
虑以股票方式
分配利润后的
总股本是否与
公司目前的经
营规模、盈利增
长速度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来
债权融资成本
的影响,以确保
分配方案符合
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5、利
润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和机
制(1)公司每
年利润分配预
案由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盈利情
况、资金供给和
需求情况拟订。

董事会审议现




金分红具体方
案时,应当认真
研究和论证公
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方案
进行审核并发
表独立明确的
意见,董事会通
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
议。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进行审议
时,应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包括但
不限于电话、传
真和邮件沟通
或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
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不
符合现金分配
条件、或公司符
合现金分红条
件但不提出现
现金利润分配
预案,或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
润低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时,公司应
在董事会决议
公告和年报全
文中披露未进
行现金分红或
现金分配低于
规定比例的原
因,并对公司留
存收益的确切
用途及预计投
资收益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
议制定或修改
利润分配相关
政策时,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制定或修
改利润分配相
关政策时,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
过。 6、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随
意变更。公司根
据生产经营、重
大投资、发展规
划等方面的资




金需求情况,确
需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的,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且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需事先征
求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的意见,
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同意,并分
别经公司1/2以
上独立董事、1/2
以上外部监事
同意,方能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须
经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 2/3 以上
通过。为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意
见,公司应通过
提供网络投票
等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必要时独
立董事可公开
征集中小股东
投票权。

7、利润分配政
策的披露 公司
应当在年度报
告中详细披露
利润分配政策
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并对以下
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1)现金
分红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要求;
(2)现金分红
标准和比例是
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
是否完备;(4)
独立董事是否
尽职履责并发
挥了应有的作
用;(5)中小股
东是否有充分
表达意见和诉
求的机会,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
益是否得到充
分维护等。

如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或变更的,还应
详细说明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
和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

周纯;周建灿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
风机的研发销
售,我们作为金
盾风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
人,在此确认我
们没有在与金
盾风机所从事
的相同行业进
行投资和任职,
并作出以下承
诺: 1、截

2014年12月3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人及
本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目前
没有、将来也不
会直接或间接
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独
资、合资、合作
和联营)从事或
参与任何与金
盾风机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或类似
业务。 2、
自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起,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从
任何第三方获
得的任何商业
机会与金盾风
机之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将立即通知,并
将该等商业机
会让与金盾风
机。 3、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承诺将不向其
他与金盾风机
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公司、企
业、组织或个人
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
渠道等商业秘
密。 4、若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控制公司的
产品或业务可
能与金盾风机
的产品或业务
构成竞争,则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控制企业将以
停止生产构成
竞争的产品、停
止经营构成竞
争的业务等方
式避免同业竞
争。 5、本
人承诺将约束
本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按照
本承诺函进行
或者不进行特
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金盾
风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
失。"

上海诚鼎二期
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
风机的研发销
售,我们作为金
盾风机5%以上
的股东,在此确
认我们没有在
与金盾风机所
从事的相同行
业进行投资和
任职,并作出以
下承诺:

2014年12月3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1、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
企业及本企业
投资的企业目
前没有、将来也
不会直接或间
接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
合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何
与金盾风机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企业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
金盾风机之业
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本企业将
立即通知,并将
该等商业机会
让与金盾风机。

3、本企业承诺
将不向其他与
金盾风机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组
织或个人提供
技术信息、工艺
流程、销售渠道
等商业秘密。

4、若本企业或
本企业投资的
企业的产品或
业务可能与金
盾风机的产品
或业务构成竞




争,则本企业或
本企业投资的
企业将以停止
生产构成竞争
的产品、停止经
营构成竞争的
业务等方式避
免同业竞争。

5、本企业承诺
将约束本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人按照本承诺
函进行或者不
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
本企业将向金
盾风机赔偿一
切直接和间接
损失。"

王淼根;陈根荣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
风机的研发销
售,我们作为金
盾风机5%以上
的股东,在此确
认我们没有在
与金盾风机所
从事的相同行
业进行投资和
任职,并作出以
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目前没有、将来
也不会直接或
间接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

2014年12月3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于独资、合资、
合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何
与金盾风机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从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金盾
风机之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
实质性竞争的,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将立即通知,
并将该等商业
机会让与金盾
风机。 3、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承诺将不向
其他与金盾风
机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公司、企
业、组织或个人
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
渠道等商业秘
密。 4、若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控制公司的
产品或业务可
能与金盾风机
的产品或业务
构成竞争,则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控制企业将以
停止生产构成
竞争的产品、停
止经营构成竞
争的业务等方
式避免同业竞
争。 5、本
人承诺将约束
本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按照
本承诺函进行
或者不进行特
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金盾
风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
失。"

周建灿;周纯;王
淼根;陈根荣

公司上市后6个
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其
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


2014年12月31


2015-06-30

已履行完毕

周建灿;周纯

"1、如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性
影响的,将敦促
公司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2、

2014年12月3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若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75.00%





60,000,000



60,000,000

120,000,000

75.00%

3、其他内资持股

60,000,000

75.00%





60,000,000



60,000,000

120,000,00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800,000

9.75%





7,800,000



7,800,000

15,600,000

9.75%

境内自然人持股

52,200,000

65.25%





52,200,000



52,200,000

104,400,000

65.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25.00%





20,000,000



20,000,000

40,000,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25.00%





20,000,000



20,000,000

40,0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80,000,000

100.00%





80,000,000



80,000,000

160,000,0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1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8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6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日;该方案已于2015年6月2日实施完毕。 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资本公积金减少80,000,000.00元。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1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4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8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60,000,000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由80,000,000股增加至160,000,000股。如按未变动前股本80,000,000股计算,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
0.27元,稀释每股收益0.27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5750元。以最新期末股本160,000,000股计算,报告期
末基本每股份收益 0.14元,稀释每股收益0.14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2875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周建灿

17,214,000

0

17,214,000

34,428,000

首发限售股

2017年12月31


周纯

8,610,000

0

8,610,000

17,220,000

首发限售股

2017年12月31


王淼根

13,716,000

0

13,716,000

27,432,000

首发限售股

2017年12月31


陈根荣

10,128,000

0

10,128,000

20,256,000

首发限售股

2015年12月31


马夏康

2,532,000

0

2,532,000

5,064,000

首发限售股

2017年12月31


上海诚鼎二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600,000

0

3,600,000

7,200,000

首发限售股

2015年12月31


杭州诚鼎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400,000

0

2,400,000

4,800,000

首发限售股

2015年12月31


上海盛万投资有
限公司

1,800,000

0

1,800,000

3,600,000

首发限售股

2015年12月31


合计

60,000,000

0

60,000,000

120,000,000

--

--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92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
末持股
数量

报告期
内增减
变动情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持有无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周建灿

境内自然人

21.52%

34,428,000


17214000

34,428,000



质押

32,000,000

王淼根

境内自然人

17.15%

27,432,000

13716000

27,432,000







陈根荣

境内自然人

12.66%

20,256,000

10128000

20,256,000







周纯

境内自然人

10.76%

17,220,000

8610000

17,220,000



质押

15,400,000

上海诚鼎二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0%

7,200,000

3600000

7,200,000







马夏康

境外法人

3.17%

5,064,000

2532000

5,064,000







杭州诚鼎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

4,800,000

2400000

4,800,000







上海盛万投资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5%

3,600,000

1800000

3,60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4%

1,031,078

515539

1,031,078







刘静娜

境内自然人

0.63%

1,013,000

506500

1,013,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周建灿、周纯父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

1,031,078

人民币普通股

1,031,078

刘静娜

1,0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3,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丝路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865,200

许煜

808,760

人民币普通股

808,76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

583,200

人民币普通股

583,200

朱克军

481,228

人民币普通股

481,228

陈雪凤

434,00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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