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腾信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4:08:50 中财网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蔡可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
本 12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 元(含税),送
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
具标准审计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10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3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65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2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腾信创新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思尔投资



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前身为腾信互动(北京)
咨询有限公司

星月创投



浙江星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好望角投资



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汇金立方



北京汇金立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派通天下



北京派通天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腾信聚力



北京腾信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云微星璨



北京云微星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瀚天星河



北京瀚天星河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孚信广告



广州孚信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TCI



Transcosmos Inc.,系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艾瑞



艾瑞咨询集团(iResearch)是一家专注于网络媒体、电子商务、网络
游戏、无线增值等新经济领域,深入研究和了解消费者行为,并为网
络行业及传统行业客户提供市场调查研究和战略咨询服务的专业市
场调研机构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2015 半年度(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腾信股份

股票代码

300392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腾信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 Tensyn Digital Marketing Technology Joint Stock Company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Tensy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徐炜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2 号楼 601 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2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2 号楼 601 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2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tensynchina.com/

电子信箱

board@tensynchin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鹏

谢楠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2 号楼 601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2 号楼 601


电话

010-52937866

010-52937866

传真

010-52937865

010-52937865

电子信箱

board@tensynchina.com

board@tensynchin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2 号楼 6 层腾信创新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08,640,829.11

361,812,229.64

6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56,706,418.44

38,266,544.69

4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55,483,541.44

35,788,480.27

5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467,296.31

-33,679,852.98

-71.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074

-0.70

-89.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30

4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30

4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3%

12.37%

-5.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6.97%

11.34%

-4.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1,133,280,346.84

962,406,363.55

1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808,864,252.61

765,597,834.17

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6.3193

11.96

-47.16%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28,000,000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
益金额

□ 是 √ 否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87.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26,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3,810.20



合计

1,222,877.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对重大客户依赖或重大客户减少互联网营销投入导致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风险



2012年度至2015年半年度,公司前10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51,894.87万元、56,997.95万元、76,097.38万元和58013.16万
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7.12%、82.28%、90.67%和95.33%,其中自2011年公司竞标取得伊利股份客户,2012年度至2015
年半年度公司伊利项目的销售额分别为18,482.53万元、29,832.44万元、50,265.63万元和29,467.4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27.47%、43.07%、59.89%和48.41%。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服务现有重要客户或增加新客户、或部分客户大幅降低在互联网
营销的投入金额,或重大客户可能因各种原因取消与公司的合作,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收入大幅
下降。




(2)市场竞争激烈或恶性竞争导致公司经营业务下滑的风险




公司所处互联网营销服务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激烈。随着竞争将继续加剧,市场竞争格局将逐步走向集中。互联网
营销行业市场空间的扩大可减小行业竞争的激化程度,但如果市场空间不能按预期放大、或出现更多的市场进入者,市场竞
争将更加激烈,或者部分竞争对手采用恶性竞争的方式,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冲击。




(3)专业人才和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属的互联网营销服务行业是新兴行业,对各类专业人才有较大需求。公司互联网广告和公关服务业务的开拓和开
展、技术平台的开发和完善均依赖于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才、创意人才、市场开拓人才和研发人才。因此,如果该等专业
人才或核心人员出现大规模流失,将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较大的冲击,影响服务质量和服务持续性。




(4)公司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方面,通常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高于上半年,主要是由于营销客户在下半
年呈现较大的营销投入,上半年相对较少。此外,一季度国内传统节假日较多,用户上网时间减少,网络流量相对较小,客
户对互联网营销服务的需求较小。另一方面,通常供应商给予公司返点政策与公司采购规模呈阶梯型的正比例关系,即累计
采购金额越大,返点比例越高。因此,由于上述返点政策的影响,一年中随着公司业务收入的增长,使得公司的业绩随着累
计采购量的增长体现出逐步放大的现象。因此,公司业务季节性特征及返点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公司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
动。




(5)公司快速发展导致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规模将在目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
大。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和人员的增加会使得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因此公司在完善管理体系、有效管理和运
作、提高管理层管理水平、保证公司运营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6)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互联网营销服务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国家出台了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关于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在内的
一系列产业政策,对该行业给予支持和鼓励。若未来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影响行业的竞争格局,并对公司的业务发展
造成影响。




(7)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导致公司税后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公司是经北京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12年至2014年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同时,公司因开发新技术等发生
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加计扣除。公司在2012年度至2014年度内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当期净利润比例等
情况如下:



年度

税收优惠金额

净利润

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2014年

1,163.17

8,954.48

12.99%

2013年

1,178.24

7,741.66

15.22%

2012年

1,025.22

6,033.18

16.99%






如果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8)互联网媒介资源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制定投放策略,并根据策略方案向各互联网媒介采购相应的媒介资源。2012年度至2015年半年
度,公司采购的互联网媒介资源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4.22%、92.91%、95.91%和95.61%,公司媒介资源采购占营业成
本比重较高。随着互联网用户数量持续增长,且用户黏度增加,互联网媒介的价值在不断增加。此类优质媒介资源相对稀缺,
媒介价格呈稳步上升趋势。近几年,新浪、搜狐、网易等重要互联网媒体的刊例价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如2012-2014年网
易新闻频道流媒体广告刊例价年均涨幅约为20%。不断增长的媒介采购价格给服务商及客户带来一定冲击,短期内给互联网
营销服务商带来一定经营风险。如果媒介资源价格上涨过快,将会影响公司客户投放需求,也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864.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22%;实现营业利润6,523.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54.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5,5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03%。本期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946.73万较上年同期下降71.89%。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608,640,829.11

361,812,229.64

68.22%

本年度业务规模扩大所
致。


营业成本

502,495,715.53

296,685,261.41

69.37%

本年度业务规模扩大所
致。


销售费用

10,619,605.59

8,489,527.81

25.09%

主要为人员规模扩大,
工资提高所致。


管理费用

12,116,821.99

8,388,313.38

44.45%

主要为人员规模扩大,
工资提高所致,另外审
计机构及律师服务费不
再能于募集资金中抵扣
也导致本期管理费用提
高。


财务费用

377,463.06

466,037.23

-19.01%



所得税费用

10,064,562.06

6,802,864.47

47.95%

利润规模加大导致管理
费用提高。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9,467,296.31

-33,679,852.98

-71.89%

由于收款情况优化,导
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较上年同期好转。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61,559,263.79

-430,095.00

37,463.62%

本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了总部基地建设项
目。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5,571,906.25

-728,000.00

-2,239.00%

本期公司增加了银行贷
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55,454,653.85

-34,837,947.98

346.22%

主要为总部基地建设项




加额

目资金投入所致。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68.22%,公司本报告期原有客户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并且新增重点客户,营业收入增长
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重点客户加大订单金额所致。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公告收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公告,确定公司为“伊利集团 2015 年媒介
互联网购买项目”中标供应商。双方已签订服务合同但未约定服务总金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执行该客户订单金额
29,467.40万元。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在互联网上提供广告和公关服务,通过分析相关数据,使得广告和公关服务的精准度更高,服
务效果更好。


公司的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主要包括策略制定、媒介采购、广告投放、网站建设及创意策划、广告效果监测及优化等
服务。公司的互联网公关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公关策略制定、舆情监控及社会化媒体营销等服务。


本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和公关服务的过程中,需要辅助以技术手段进行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从而提高营
销服务效果。公司通过对互联网营销服务进行平台化和标准化开发及应用,建立了稳定和持续的盈利模式。同时,本公司还
重点储备了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作为培育并择机进行扩张的潜在优势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864.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22%;实现营业利润6,523.07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54.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5,5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03%。本期公
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946.73万较上年同期下降71.89%。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互联网广告服务

553,307,005.72

461,986,598.23

16.50%

62.44%

63.81%

-0.70%

互联网公关服务

55,333,823.39

40,509,117.30

26.79%

161.23%

176.43%

-4.03%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 5 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自前五大客户取得销售收入53,527.19万元,上年同期自前五大客户取得销售收入30,059.32万元。其中,内
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迪爱慈广告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均为前五大
客户,本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新增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自这两家客户取得销售金额
分别为15,775.32万元和3,230.98万元。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未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1) 行业自身发展趋势




互联网营销行业在2015年仍然保持高速增长趋势,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5Q1中国网络广告
市场规模为378.7亿元,同比增长36.6%。一季度网络广告处于淡季,出现常规的季度性回落。预计在
后三季度将继续保持40%左右的速度继续稳健增长。从同比增长速度来看,分类广告、电商广告和视
频贴片广告同比分别增长78.6%、52.9%和45.7%。可以看出,传统品牌客户在互联网投放广告,尤其
是视频广告的规模仍然保持高速增长趋势。





(2) 国家政策鼓励网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
动计划。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
际市场。” 随后,商务部发布的《“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电子商务、网络购物与其他产
业深度融合、转型升级的任务部署。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74亿,较2014年底增
加1249万人,半年度增长率为3.5%;我国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增长迅速,达到2.70亿,半年度增长率为
14.5%,手机购物市场用户规模增速是整体网络购物市场的4.1倍,手机网络购物的使用比例由42.4%提升
至45.6%。移动网络购物用户的增长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推动力。




公司作为互联网营销行业国内领先企业,不断坚持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在
汽车、金融等垂直领域进行互联网营销和电商相结合的创新。




(3) 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本土主要的互联网营销服务提供商,目前服务的客户主要为快速消费品、汽车、金融、家
电等行业的品牌客户,主要与跨国广告集团在中国的互联网营销子公司或部门形成竞争。随着公司逐步完
善自身服务体系、加强技术研发水平,并逐步在汽车等垂直行业向电子商务领域快速渗透,公司“营销+电
商”的模式将巩固公司原有的服务优势,并提高公司在互联网数据的分析和挖掘能力,从品牌营销向“品牌
+实效”营销演进,形成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年度经营经营计划拓展了新的客户、例如汽车类的大客户,同时不断升级相关的技术手段,提高员工的业务水
平,逐渐完善了技术加服务的经营规划。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 对重大客户依赖或重大客户减少互联网营销投入导致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风险




2012年度至2015年半年度,公司前10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51,894.87万元、56,997.95万元、76,097.38
万元和58013.16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7.12%、82.28%、90.67%和95.33%,其中自2011年公司竞标
取得伊利股份客户,2012年度至2015年半年度公司伊利项目的销售额分别为18,482.53万元、29,832.44万
元、50,265.63万元和29,467.4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7.47%、43.07%、59.89%和48.41%。如果公
司不能持续服务现有重要客户或增加新客户、或部分客户大幅降低在互联网营销的投入金额,或重大客户
可能因各种原因取消与公司的合作,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收入大幅下降。




公司采取积极拓展客户以及完善服务项目等方式降低客户集中度,减少客户流失风险。从去年下半年
开始,公司发力拓展汽车行业的客户,并从互联网营销服务拓展为为汽车客户提供汽车电商整体解决方案。





(2) 互联网媒介资源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制定投放策略,并根据策略方案向各互联网媒介采购相应的媒介资源。报告
期内,公司采购的公司媒介资源采购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随着互联网用户数量持续增长,且用户黏度增
加,互联网媒介的价值在不断增加。此类优质媒介资源相对稀缺,媒介价格呈稳步上升趋势。不断增长的
媒介采购价格给服务商及客户带来一定冲击,短期内给互联网营销服务商带来一定经营风险。如果媒介资
源价格上涨过快,将会影响公司客户投放需求,也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在汽车、家电 、金融等行业客户数量的增多,公司进一步加深和
互联网媒体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并获得更完善的媒体营销数据。通过媒体采购体量的上升获得更好的媒介
资源采购价格,并通过营销和广告投放数据挖掘更具价值的媒体资源,降低媒体资源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




(3) 对社会化媒体营销、移动互联网营销以及互联网电商等领域的前期投入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的风险




社会化媒体、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电商是互联网近年来发展的热点,公司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在这些领
域进行了布局。新业务拓展前期需要在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进行投入,短期会有投入产出比不确定所
带来一定经营风险。如果前期投入过快过大,也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对新业务投资的公司进行完善的财务管理,并利用自身在互联网营销行业的经验和技术积累对新
业务的前期投入的合理性进行严格评估,对未来的产出进行合理测算,保证新业务的风险在可控的合理范
围内。




(4) 专业人才和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属的互联网营销服务行业是新兴行业,对各类专业人才有较大需求。公司互联网广告和公关服
务业务的开拓和开展、技术平台的开发和完善均依赖于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才、创意人才、市场开拓人
才和研发人才。因此,如果该等专业人才或核心人员出现大规模流失,将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较大的冲击,
影响服务质量和服务持续性。




为避免核心人员流失风险,加强公司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促进员工提升专业和客户服务能力,公司
在2015年年初重新制定公司业务考核体系,完善根据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对公司业务的贡献程度的奖励
制度。同时,公司致力于打造现在企业文化制度,完善员工培训制度,使员工在工作期间更好的提升个人
职业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76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47.9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13.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5年
1-6月移动终端平台项目开始启动,使用了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绿色家园分行的专户资金购买了
DELL服务器
1
台、DELL台式机
30台,DELL笔记本
22台,苹果一体机
4台,苹果笔记本
1台等,共计
1,379,210.00元;使用了广发
银行北京安立路支行的专户资金购买了泰达时代中心
14层楼房,支付
107,232,490.46元,其中包含账户初始存放到使用购
买房款时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
132,290.46元,该账户已于
2015年
2月
13日销户;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
净额为
485,020.58元,截止
201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41,456,704.36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互联网营销平台
升级改造项目

17,967.2
7
17,967.2
7
0 0否否
2、研发中心扩充改
造项目
否2,471.98 2,471.98 0 0否否
3、移动终端平台项

否3,635.18 3,635.18 137.92 303.61 8.35% 0 0是否
4、总部基地建设项

否10,710 10,710 10,710 10,710 100.00% 0 0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4,784.4
3
34,784.4
3
10,847.9
2
11,013.6
1
--
0
0 --

超募资金投向
1、存于募集资金专

否110.62 110.62否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10.62
110.62 --
-
-


合计

--

34,895.0
5

34,895.0
5

10,847.9
2

11,013.6
1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未来的经营计划和展望未发生改变,公司一直致力于按照既定经营计划和展望稳步发展。




(1) 技术创新和业务开发




1) 互联网营销技术平台升级改造




公司加大了营销数据的获取能力,包括自身采集数据能力,以及从媒体合作方、第三方数据公司进行
数据合作和采购;加大了服务器防火墙等硬件设备的投入,使得公司互联网营销技术平台的数据采集、处
理和分析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公司同时率先整合了SOM舆情监督技术系统和网络公关营销技术系统,使两
个系统在底层数据结构、数据处理流程和任务流程进行了重构和整合,新系统可以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互联
网公关营销服务。




2) 扩大互联网公关服务优势




依托互联网公关技术平台,扩大互联网公关服务优势,实现在该业务线上的收入利润水平的持续增长,
2015年网络公关业务收入5,333.38万元,同比增长161%。同时公司和新浪微博子公司天下秀成立了合资公
司云微星灿,深入挖掘社会化媒体营销资源和数据,进一步打造公司在网络公关服务的竞争力。





3) 打造移动互联网营销平台




移动互联网营销是互联网营销的发展和延伸。公司已经在开发和完善移动互联网广告技术系统和DSP
技术系统、以及ASO优化技术系统。这些技术整合数据挖掘、用户属性分析、移动富媒体、监测、应用软
件开发等技术,将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发展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同时成立子公司腾信聚力,建立
以效果为导向的移动营销的专职服务团队,开拓手机游戏、移动应用、金融等以效果为导向的客户群体。




(2) 人员培养及扩充规划




随着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大量引入了高水平的营销人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截至
2015年6月30日,公司现有员工301人,其中科技人员89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8.50%和17.11%。同时,
公司注重提升现有团队的专业素质与能力,加强中层干部的培训,提高组织能力;加快年轻干部的选拔。

公司在2015年年初重新制定公司业务考核体系,完善根据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对公司业务的贡献程度的
奖励制度。




(3)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规划




公司完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客户营销服务管理体系,形成业内一流的营销能力和品牌;进一步拓展
潜在客户,实现重点客户数量持续增长。除了已设立上海和广州分公司之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参股了广
州孚信、瀚天星河两家公司,进一步开辟其他重点区域的重要客户,以及为区域性客户提供落地的互联网
营销服务。




(4) 对外投资与对外扩张




本着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公司积极寻求与主业发展相关的企业、互联网营销技术或资源作为
投资、收购、兼并对象,以整合市场资源,达到低成本扩张、完善技术体系、产品和服务布局、提高市场
占有率、延长产业链、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等目标。在2015年公司提出“互联网营销+电商”的
对外拓展战略,重点布局汽车、金融等垂直领域的电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参股车瑞信息(车风网),
全面进入交易模式的汽车电商领域。对于汽车企业,能够提供营销和销售全面服务的新型营销公司更具备
服务的竞争能力。同时,向电商领域的扩展,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原有互联网营销服务的能力,并且
可以进一步充分挖掘公司不断累积的营销数据的价值。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初股本为人民币
64,000,000.00元,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元
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8,000,000 股。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10股送红股数(股)
0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00

10股转增数(股)
2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28,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0.00
可分配利润(元)
315,377,927.50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拟以
2015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12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0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8400 万股。此预案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公告收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公告,确定公司为“伊利集团 2015 年媒介
互联网购买项目”中标供应商。双方已签订服务合同但未约定服务总金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执行该客户订单金额
29,467.40万元。





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徐炜

在本人作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期
间,将依据尽量
减少并规范关
联交易的原则
与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对于确
有必要存在的
关联交易,其关
联交易价格按
照公平合理及
市场化原则确
定并签订相关
关联交易协议,
确保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不受
侵害;严格遵守
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及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
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回避
表决等公允决
策程序;保证绝
对禁止利用任
何方式占用发
行人资金、房产
及其他资产,以
保障公司及其
股东的利益。


2011 年 01 月 28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徐炜

本人作为发行
人的实际控制
人、控制股东,
按照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持
有发行人的股
票 ,并严格履
行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股票锁定
承诺。减持方
式:在本人所发
行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本人减
持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减持价
格:本人减持股
份的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
利、 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并
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本人在
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前所持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9
月 09 日

正在履行




有的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

减持期限:在锁
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
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
的 20% ;在锁
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减
持股份数量累
计不超过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 40% 。本
人在减持所有
的发行股份前,
应提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并
在 6 个月内完
成,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
确、完整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将严格履
行上述承诺事
项,并遵守下列
约束措施:如果
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本人将
在公司的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
司其他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票锁
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如果
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
失。


徐炜

一.在本人作为
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
人期间,将依据
尽量减少并规
范关联交易的
原则与发行人
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确有必要
存在的关联交
易,其关联交易
价格按照公平
合理及市场化
原则确定并签
订相关关联交
易协议,确保发
行人及其股东
利益不受侵害;
严格遵守发行
人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
则及发行人关
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
回避表决等公
允决策程序;二.
在本人作为发
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期间,保证绝对
禁止利用任何

2014 年 04 月 21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方式占用发行
人资金、房产及
其他资产,以保
障发行人及其
股东的利益。


徐炜

一、本人将善意
履行作为腾信
股份股东的义
务,充分尊重腾
信股份的独立
法人地位,保障
腾信股份独立
经营、自主决
策。本人将严格
按照中国公司
法以及腾信股
份的公司章程
规定,促使经本
人提名的腾信
股份董事依法
履行其应尽的
诚信和勤勉责
任。二、保证本
人以及本人控
股或实际控制
的公司或者其
他企业或经济
组织(以下统称
“本人控制的企
业”),今后原则
上不与腾信股
份发生关联交
易。如果腾信股
份在今后的经
营活动中必须
与本人或本人
控制的企业发
生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本人
将促使此等交
易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
规、腾信股份的
章程和有关规

2011 年 01 月 28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定履行有关程
序,并按照正常
的商业条件进
行,且保证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
企业将不会要
求或接受腾信
股份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
公平交易中第
三者更优惠的
条件。并且保证
不利用股东地
位,就腾信股份
与本人或本人
控制的企业相
关的任何关联
交易采取任何
行动,故意促使
腾信股份的股
东大会或董事
会作出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决议。三、
保证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将严格和善意
地履行其与腾
信股份签订的
各种关联交易
协议。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将不会向腾信
股份谋求任何
超出该等协议
规定以外的利
益或收益。四、
如违反上述承
诺给腾信股份
造成损失,本人
将向腾信股份
作出赔偿。


徐炜

本人所持公司
全部股票在锁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8 年 03

正在履行




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本人
减持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
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
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股
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
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在上述承诺履
行期间,本人职
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不影响本
承诺的效力,在
此期间本人仍
将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


月 09 日

徐炜

控股股东对公
司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的承

2014 年 04 月 21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诺:若发行人因
历史上存在的
任何违反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
金法律法规的
行为而受到相
关部门追究,并
经该等部门认
定需为员工补
缴社会保险费
或住房公积金,
或受到相关部
门处罚,或任何
利益相关方以
任何方式向发
行人提出权利
要求且该等要
求获得相关部
门支持,控股股
东徐炜将无条
件全额代为承
担由此产生的
补缴社会保险
费、住房公积
金、处罚款项等
责任,并全额补
偿发行人为该
等事项所支付
的其他相关费
用,确保发行人
不致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徐炜

本公司控股东
实际制人徐炜
承诺:将严格履
行公司首次开
发股票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股
票锁定承诺,自
公司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9
月 09 日

正在履行




理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前直接或间持
有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徐炜

一、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
人没有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单
独或与其他自
然人、法人、合
伙企业或组织,
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
或参与任何对
发行人构成竞
争的业务及活
动或拥有与发
行人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
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的权
益,或在该经济
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中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
或核心技术人
员。二、本人承
诺,本人在作为
腾信创新的控
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期间,本
人保证将采取
合法及有效的
措施,促使本
人、本人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公
司、企业与其他
经济组织及本
人的关联企业,
不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发行人相

2011 年 01 月 28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同或相似的、对
发行人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任何业
务,并且保证不
进行其他任何
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活动。

三、本人承诺,
本人在作为腾
信创新的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期间,凡本
人及本人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
或经济组织有
任何商业机会
可从事、参与或
入股任何可能
会与腾信创新
生产经营构成
竞争的业务,本
人将按照腾信
创新的要求,将
该等商业机会
让与腾信创新,
由腾信创新在
同等条件下优
先收购有关业
务所涉及的资
产或股权,以避
免与腾信创新
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人承诺,
如果本人违反
上述声明与承
诺并造成腾信
创新经济损失
的,本人将赔偿
腾信创新因此
受到的全部损
失。


徐炜

如果公司在股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正在履行




票正式挂牌上
市之日后三年
内公司股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
的每日加权平
均价的算术平
均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下
同)均低于公司
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股
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
计数÷年末公司
股份总数,下
同)(以下简称
为“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提
条件”),本人将
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规定
及本承诺内容
依照以下法律
程序实施以下
具体的股价稳
定措施: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
起 5 个交易日
内,本人应当根
据当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本
承诺,与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协商一



日至 2017 年 09
月 09 日




致,提出稳定公
司股价的具体
方案,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当本人需要采
取股价稳定措
施时,可以视公
司实际情况、股
票市场情况,与
其他股价稳定
措施同时或分
步骤实施以下
股价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提
条件满足时,若
采取本人以增
持公司股份方
式稳定股价,本
人应在 5 个交易
日内,提出增持
公司股份的方
案(包括拟增持
公司股份的数
量、价格区间、
时间等),并依
法履行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
券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的审批
手续,在获得批
准后的 5 个交易
日内通知公司,
公司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本
人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在公
司披露本人增
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 5 个交易日
后,本人开始实
施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本人




增持公司股份
的价格不高于
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用
于增持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高
于本人上一会
计年度从公司
所获得现金分
红金额的 20%。

但如果公司股
价已经不满足
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的条
件的,本人可不
再实施增持公
司股份。本人增
持公司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
人增持公司股
份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如
本人未按照股
价稳定具体方
案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承诺
接受以下约束
措施:(1)本人
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依法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将
不得转让,直至
本人按本承诺
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价
措施并实施完
毕。上述承诺为
本人真实意思
表示,本人自愿
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


徐炜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若有权
部门认定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其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将投票
同意公司依法
回购首次开发
行全部新股;若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
者的损失;上述
承诺为本人真

2014 年 04 月 21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实意思表示,本
人自愿接受监
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
上述承诺本人
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特思尔大宇宙
(北京)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
司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在公司首
次开发行股票
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
份。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9
月 09 日

正在履行

特思尔大宇宙
(北京)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将善
意履行作为腾
信股份股东的
义务,充分尊重
腾信股份的独
立法人地位,保
障腾信股份独
立经营、自主决
策。本公司将严
格按照中国公
司法以及腾信
股份的公司章
程规定,促使经
本公司提名的
腾信股份董事
依法履行其应
尽的诚信和勤
勉责任。二、保
证本公司以及
本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者其他企
业或经济组织

2011 年 03 月 10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以下统称“本
公司控制的企
业”),不与腾信
股份发生严重
影响腾信股份
的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腾信股
份在今后的经
营活动中与本
公司或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发
生关联交易时,
本公司将促使
此等交易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腾信
股份的章程和
有关规定履行
有关程序,并按
照正常的商业
条件进行,且保
证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企
业将不会要求
或接受腾信股
份给予比在任
何一项市场公
平交易中第三
者更优惠的条
件。并且保证不
利用股东地位,
就腾信股份与
本公司或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
相关的任何关
联交易采取任
何行动,故意促
使腾信股份的
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作出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

三、保证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将严格
和善意地履行
其与腾信股份
签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本
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将
不会向腾信股
份谋求任何超
出该等协议规
定以外的利益
或收益。四、如
违反上述承诺
给腾信股份造
成损失,本公司
将向腾信股份
作出赔偿。


特思尔大宇宙
(北京)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持
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按照法律规及
监管要求,持有
发行人的股票,
并严格履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股
票锁定承诺。减
持方式:在本公
司所持发行人
股份锁定期届
满后,本公司减
持发行人的股
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
等。减持价格: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9
月 09 日

正在履行




本公司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价
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下同)
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
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本公司
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减持期
限:在锁定期满
后 12 个月内,
本公司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比
例为本公司所
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 100%以
内。本公司在减
持发行人股份
前,应提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按照深圳
证券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按
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本公司将
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并遵
守下列约束措
施:如果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人
的其他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本公司持
有发行人的股
票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如果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致
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特思尔大宇宙
(北京)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股东特思尔投
资及其实际控
制人 TCI 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保证采
取合法及有效
的措施,促使其
境内控股企业
不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竞争
业务,并且保证
不进行其他任
何损害发行人
及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活动。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9
月 09 日

正在履行




保证在直接或
间接投资发行
人的份额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
5%以上的期间
内,其境内控股
企业有任何商
业机会可从事、
参与或入股任
何可能会与发
行人生产经营
构成竞争的业
务,则立即将上
述商业机会通
知发行人。


浙江星月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
司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5 年 09
月 09 日

正在履行

浙江星月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将善
意履行作为腾
信股份股东的
义务,充分尊重
腾信股份的独
立法人地位,保
障腾信股份独
立经营、自主决
策。本公司将严
格按照中国公
司法以及腾信
股份的公司章
程规定,促使经
本公司提名的
腾信股份董事
依法履行其应
尽的诚信和勤
勉责任。二、保
证本公司以及
本公司人控股

2011 年 03 月 10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或实际控制的
公司或者其他
企业或经济组
织(以下统称
“本公司控制的
企业”),不与腾
信股份发生严
重影响腾信股
份的独立性或
者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腾信
股份在今后的
经营活动中与
本公司或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
发生关联交易
时,本公司将促
使此等交易严
格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腾
信股份的章程
和有关规定履
行有关程序,并
按照正常的商
业条件进行,且
保证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
企业将不会要
求或接受腾信
股份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
公平交易中第
三者更优惠的
条件。并且保证
不利用股东地
位,就腾信股份
与本公司或本
公司控制的企
业相关的任何
关联交易采取
任何行动,故意
促使腾信股份
的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作出侵




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决议。

三、保证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将严格
和善意地履行
其与腾信股份
签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本
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将
不会向腾信股
份谋求任何超
出该等协议规
定以外的利益
或收益。四、如
违反上述承诺
给腾信股份造
成损失,本公司
将向腾信股份
作出赔偿。


浙江星月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持
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按照法律规及
监管要求,持有
发行人的股票,
并严格履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股
票锁定承诺。减
持方式:在本公
司所持发行人
股份锁定期届
满后,本公司减
持发行人的股
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

2014 年 04 月 21


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9
月 09 日

正在履行




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
等。减持价格:
本公司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价
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下同)
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
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本公司
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减持期
限:在锁定期满
后 12 个月内,
本公司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比
例为本公司所
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 100%以
内。本公司在减
持发行人股份
前,应提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按照深圳
证券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按
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本公司将
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并遵
守下列约束措
施:如果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人
的其他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本公司持
有发行人的股
票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如果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致
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北京腾信创新
网络营销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严格履
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事项,并
承诺:如果本公
司未履行相关
披露的事项,本
公司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

2014 年 04 月 21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投资者道歉。如
果因本公司未
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
向投资者赔偿。


北京腾信创新
网络营销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后,公司股本及
净资产规模将
有大幅增加,但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一定
的建设投入周
期,募集资金产
生的经济效益
存在一定的时
间差和不确定
性,这些因素可
能会在短期内
影响本公司的
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形
成股东即期回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