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芝药业:201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4:12:19 中财网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财务审计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15]020349号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1-6月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合并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
考虑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
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雷小玲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丽瑜



中国.北京市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编制单位: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5.1251,305,996.70 1,043,725,267.73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出资金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拆入资金
应收票据5.25,732,293.27 33,971,566.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收账款5.440,657,885.36 25,643,304.57 应付票据
预付款项5.621,417,228.10 20,124,338.07 应付账款5.1838,179,246.69 24,570,013.46
应收保费 预收款项5.1911,044,970.81 10,365,057.60
应收分保账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收利息5.35,753,855.92 8,834,485.18 应付职工薪酬5.204,566,906.22 10,303,232.10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5.2115,307,276.23 17,828,665.19
其他应收款5.516,034,040.03 29,643,368.04 应付利息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股利
存货5.767,685,011.78 53,983,690.98 其他应付款5.2216,554,569.44 22,697,799.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83,081,250.92 5,548,274.71 应付分保账款
其他流动资产5.9876,359,379.06 51,353,454.13 保险合同准备金
流动资产合计1,288,026,941.14 1,272,827,749.56 代理买卖证券款
非流动资产: 代理承销证券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负债5.241,090,414.36 1,090,414.36
持有至到期投资流动负债合计86,743,383.75 86,855,182.11
长期应收款非流动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 应付债券
固定资产5.10329,008,160.01 337,385,900.12 长期应付款
在建工程5.1126,070,457.51 27,239,732.44 专项应付款
工程物资- 预计负债5.233,071,057.50 3,071,057.50
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5.257,916,964.70 8,437,171.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5.15430,855.51 65,855.50
油气资产- 其他非流动负债
无形资产5.12236,589,036.84 244,764,819.70 非流动负债合计11,418,877.71 11,574,084.88
开发支出5.1222,334,905.68 3,325,471.71 负债合计98,162,261.46 98,429,266.99
商誉5.1332,562,716.27 32,562,716.27 股东权益
长期待摊费用5.141,351,346.04 1,253,330.63 股本5.26300,000,000.00 30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153,713,393.30 3,173,003.83 资本公积5.271,266,505,283.95 1,266,505,283.95
其他非流动资产5.174,886,077.73 4,642,033.25 减:库存股
非流动资产合计656,516,093.38 654,347,007.95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2840,950,946.26 39,315,715.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29157,410,285.87 140,296,868.4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64,866,516.08 1,746,117,867.61
少数股东权益81,514,256.98 82,627,622.91
股东权益合计1,846,380,773.06 1,828,745,490.52
资产总计1,944,543,034.52 1,927,174,757.5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944,543,034.52 1,927,174,757.51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会良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斌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60,564,799.98 904,455,117.16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67,000.00 10,218,506.49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11.1 29,847,095.94 14,401,196.31 应付账款 14,784,337.57 11,866,140.68
预付款项 9,591,544.91 9,448,479.29 预收款项 22,302.00 522,302.00
应收利息 5,655,208.67 7,271,026.07 应付职工薪酬 1,894,674.24 3,763,165.69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5,894,260.77 8,211,274.02
其他应收款11.2 30,646,750.73 44,186,399.70 应付利息
存货 27,943,325.23 23,510,382.66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1,100.55 174,701.19 其他应付款 1,875,909.94 7,119,496.23
其他流动资产 772,104,548.84 35,098,623.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1,036,511,374.85 1,048,764,432.78 其他流动负债 1,018,747.69 1,018,747.69
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合计 25,490,232.21 32,501,126.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11.3 392,026,752.71 382,026,752.71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241,615,471.22 248,477,351.23 预计负债 3,071,057.50 3,071,057.50
在建工程 25,875,416.76 25,881,770.26递延收益 5,248,631.36 5,758,005.21
工程物资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0,855.51 65,855.50
固定资产清理 其他非流动负债
生产性生物资产非流动负债合计 8,750,544.37 8,894,918.21
油气资产负债合计 34,240,776.58 41,396,044.52
无形资产 85,504,523.60 86,043,752.91股东权益:
开发支出 22,334,905.68 3,325,471.71 股本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商誉 资本公积 1,266,505,283.95 1,266,505,283.95
长期待摊费用 3,125.00 6,875.00 减:库存股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47,124.11 1,547,089.16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28,177.73 2,476,333.25 专项储备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1,235,496.81 749,785,396.23 盈余公积 40,950,946.26 39,315,715.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66,049,864.87 151,332,785.34
股东权益合计 1,773,506,095.08 1,757,153,784.49
资产总计 1,807,746,871.66 1,798,549,829.01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07,746,871.66 1,798,549,829.01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会良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2015年1-6月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8,236,184.33 408,538,464.51
其中:营业收入5.30 138,236,184.33 408,538,464.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8,684,028.31 341,555,838.30
其中:营业成本5.30 63,910,847.24 195,987,158.5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5.31 1,435,764.20 4,970,695.04
销售费用5.32 20,262,651.87 61,046,467.00
管理费用5.33 46,914,603.23 99,614,633.23
财务费用5.34 -5,775,275.94 -27,676,860.62
资产减值损失5.35 1,935,437.71 7,613,745.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5.36 14,680,730.87 2,199,543.8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24,232,886.89 69,182,170.10
加:营业外收入5.37 1,537,446.27 16,120,762.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0,768,315.53
减:营业外支出5.38 300,068.07 6,326,226.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7,088.52 317,992.66
四、利润总额 25,470,265.09 78,976,705.92
减:所得税费用5.39 7,834,982.55 20,377,801.34
五、净利润 17,635,282.54 58,598,904.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48,648.47 59,081,710.27
少数股东损益 -1,113,365.93 -482,805.69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6250.1969(二)稀释每股收益0.06250.1969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其他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八、综合收益总额 17,635,282.54 58,598,904.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748,648.47 59,081,710.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13,365.93 -482,805.69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会良
合并利润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斌


编制单位: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
项目附注2015年1-6月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11.4 52,079,270.92 154,691,680.01
减:营业成本11.4 24,471,994.44 73,469,007.38
营业税金及附加 773,307.65 1,962,944.76
销售费用 1,083,693.36 2,879,576.50
管理费用 23,465,162.22 54,323,507.60
财务费用 -5,359,247.53 -24,715,530.45
资产减值损失 -140,002.47 6,529,723.7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11.5 10,812,454.83 69,376,056.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8,596,818.08 109,618,507.30
加:营业外收入 749,520.32 12,490,998.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0,744,952.64
减:营业外支出 61,996.74 4,317,199.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313.24 27,621.33
三、利润总额 19,284,341.66 117,792,305.71
减:所得税费用 2,932,031.07 7,925,454.22
四、净利润 16,352,310.59 109,866,851.49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其他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352,310.59 109,866,851.49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会良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斌


编制单位: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
项目附注2015年1-6月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5,187,017.77 413,078,751.3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701,973.80 3,189,786.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1.1 19,948,302.27 45,496,72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5,837,293.84 461,765,264.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8,015,773.65 171,878,440.3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173,384.09 71,490,588.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048,121.36 60,888,046.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1.2 33,201,736.03 83,577,866.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6,439,015.13 387,834,94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98,278.71 73,930,322.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326,750.03 2,199,543.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806,023.60 17,882,352.5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32,773.63 23,081,896.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950,323.37 31,039,250.3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00,000.00 37,170,520.0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50,323.37 68,209,770.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2,450.26 -45,127,873.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0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580,728.97 802,448.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93,725,267.73 1,092,922,818.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6,305,996.70 1,093,725,267.7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会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斌




编制单位: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
项目附注2015年1-6月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0,242,889.13 123,304,992.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33,117.28 87,174,777.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976,006.41 210,479,770.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221,827.47 67,219,431.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989,040.52 31,734,376.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601,861.51 20,217,012.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70,111.09 36,142,680.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682,840.59 155,313,501.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3,165.82 55,166,269.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0,000,000.00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505,179.47 21,997,902.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806,023.60 10,813,214.0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1,311,203.07 35,811,116.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494,686.07 15,498,633.92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00,000.00 37,597,309.1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494,686.07 53,095,943.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3,483.00 -17,284,826.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90,317.18 9,881,442.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9,455,117.16 929,573,675.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2,564,799.98 939,455,117.1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会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斌


编制单位: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优先

永续



优先

永续



一、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0 1,266,505,283.95 39,315,715.20 140,296,868.46 82,627,622.91 1,828,745,490.52 200,000,000.00 1,366,505,283.95 28,329,030.05 132,201,843.34 83,110,428.60 1,810,146,585.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0 1,266,505,283.95 39,315,715.20 140,296,868.46 82,627,622.91 1,828,745,490.52 200,000,000.00 1,366,505,283.95 28,329,030.05 132,201,843.34 83,110,428.60 1,810,146,585.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635,231.06 17,113,417.41 -1,113,365.93 17,635,282.54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986,685.15 8,095,025.12 -482,805.69 18,598,904.58(一)综合收益总额 18,748,648.47 -1,113,365.93 17,635,282.54 59,081,710.27 -482,805.69 58,598,904.58(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635,231.06 -1,635,231.06 10,986,685.15 -50,986,685.15 -40,000,000.001.提取盈余公积 1,635,231.06 -1,635,231.06 10,986,685.15 -10,986,685.15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0,000,000.00 -40,000,000.00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00,000,000.00 -100,000,000.00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0,000,000.00 1,266,505,283.95 40,950,946.26 157,410,285.87 81,514,256.98 1,846,380,773.06 300,000,000.00 1,266,505,283.95 39,315,715.20 140,296,868.46 82,627,622.91 1,828,745,490.52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会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斌
项目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
合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年1-6月
2015年1-6月金额2014年度金额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少数
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合计
股东权益
合计股本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
减:
库存



一般
风险
准备


编制单位: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00,000,000.00 1,266,505,283.95 39,315,715.20 151,332,785.34 1,757,153,784.49 200,000,000.00 1,366,505,283.95 28,329,030.05 92,452,619.00 1,687,286,933.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300,000,000.00 1,266,505,283.95 39,315,715.20 151,332,785.34 1,757,153,784.49 200,000,000.00 1,366,505,283.95 28,329,030.05 92,452,619.00 1,687,286,933.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1,635,231.06 14,717,079.53 16,352,310.59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986,685.15 58,880,166.34 69,866,851.49
(一)综合收益总额16,352,310.59 16,352,310.59 109,866,851.49 109,866,851.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3.其他
(三)利润分配1,635,231.06 -1,635,231.06 10,986,685.15 -50,986,685.15 -4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635,231.06 -1,635,231.06 10,986,685.15 -10,986,685.1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0,000,000.00 -4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00,000,000.00 1,266,505,283.95 40,950,946.26 166,049,864.87 1,773,506,095.08 300,000,000.00 1,266,505,283.95 39,315,715.20 151,332,785.34 1,757,153,784.49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会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斌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股东权益
合计
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一般风
险准备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年1-6月金额2014年度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
未分配利润股本
一般风
险准备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2015年1-6月
项目
股本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股东权益
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未分配利润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 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名称: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江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60000000017507

公司行业性质:医药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片剂、
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散剂;生产加工康芝牌橘红含片、康芝牌春天
胶囊;产品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生产退热贴,医疗器械(1类)的销售;医
药信息咨询服务(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产品:儿童药包括尼美舒利颗粒、止咳橘红颗粒、注射用头孢米诺
钠、感冒清热颗粒等;成人药包括利巴韦林颗粒、诺氟沙星胶囊等。


1.2 公司历史沿革

经海南省工业厅“琼工字(1992)538号”文件批准,原浙江省椒江市的
集体所有制企业浙江九洲制药厂出资设立海南琼山九洲制药厂,1993年11月
取得海南省卫生厅颁发的“(琼)卫药生证字第75号”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1994年1月20日取得了琼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资金350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7年8月,浙江九洲制药厂将持有的海南琼山九洲制药厂的股权转让
给深圳市三洲投资有限公司。


1998年5月,深圳市三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琼山九洲制药厂股权
转让给广东中瑞医药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顾问”)。1998年10月,
中瑞顾问以琼山九洲经评估的净资产及现金共450万元、范海潮以现金25万


元、何子群以现金25万元共同发起设立海南中瑞康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瑞康芝”),注册资本500万元。


2003年3月18日,依据中瑞康芝股东会决议,何子群将其持有的中瑞康
芝4%股权、范海潮将其持有的中瑞康芝3%股权转让给中瑞顾问;何子群将其
持有的中瑞康芝1%股权、范海潮将其持有的中瑞康芝2%股权转让给洪江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瑞康芝的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为:中瑞顾问
出资485万元,占注册资本97%;洪江游出资金15万元,占注册资本3%。


2005年11月16日,依据中瑞康芝股东会决议,中瑞顾问以应收股利1,940
万元,洪江游以货币资金60万元对中瑞康芝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
为2,500万元,其中:中瑞顾问出资2,425万元,占注册资本97%;洪江游出
资75万元,占注册资本3%。


2006年11月2日,依据中瑞康芝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中瑞顾问将其持有
的中瑞康芝97%股权转让给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
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为: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25万元。占注册资本
97%;洪江游出资75万元,占注册资本3%。


2007年8月6日,依据中瑞康芝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
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500万元按原有股权结构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此
次转增后,中瑞康芝的注册资本由2,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各股东出资金
额及持股比例为: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850万元。占注册资本97%;
洪江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3%。


2007年9月20日,依据中瑞康芝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00万
元,同时原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5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陈
惠贞等14名自然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海
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86.53%;陈惠贞出资243.95
万元,占注册资本4.69%;洪江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2.88%;海南昌
蒲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40万元,占注册资本2.69%;冯卓凡出资60万元,
占注册资本1.15%;洪江涛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0.67%;洪丽萍出资1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0.34%;何子群出资17万元,占注册资本0.33%;杨发展出
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0.1%;刘会良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0.1%;陈晓奇
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0.1%;王胜出资4.60万元,占注册资本0.09%;陈秀


明出资3.65万元,占注册资本0.07%;洪志慧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0.07%;
高洪常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0.07%;花中桃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
0.07%;张弛出资2万元,占注册资本0.04%;周青华出资0.80万元,占注册资
本0.01%。


2007年10月18日,依据中瑞康芝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600万
元,分别由新股东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现金出资2,400万元,其
中4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
资企业现金出资1,200万元,其中2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加资本
公积金;本次增资后,注册资金本变更为5,8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
例为: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77.59%;深圳市南
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6.90%;陈惠贞出资243.95
万元,占注册资本4.21%;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出资200万元,占注册
资本3.45%;洪江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9%;海南昌蒲医药技术有
限公司出资140万元,占注册资本2.41%;冯卓凡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
1.03%;洪江涛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0.60%;洪丽萍出资17.5万元,占注
册资本0.30%;何子群出资17万元,占注册资本0.29%;杨发展出资5万元,
占注册资本0.09%;刘会良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0.09%;陈晓奇出资5万
元,占注册资本0.09%;王胜出资4.60万元,占注册资本0.08%;陈秀明出资
3.65万元,占注册资本0.06%;洪志慧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0.06%;高
洪常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0.06%;花中桃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
0.06%;张弛出资2万元,占注册资本0.03%;周青华出资0.80万元,占注册资
本0.01%。


2007年12月12日,依据中瑞康芝股东会决议,以经审计的2007年11月
30日账面净资产115,573,883.95元为基准,按1:0.64935的比例折为7,500万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差额40,573,883.95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时公司名
称变更为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本次整体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数额及持股比例为: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出
资5,818.97万元,占注册资本77.59%;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出资
517.24万元,占注册资本6.90%;陈惠贞出资315.45万元,占注册资本4.21%;
深圳市创东方成长投资企业出资258.62万元,占注册资本3.45%;洪江游出资


193.97万元,占注册资本2.59%;海南昌蒲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81.03万元,
占注册资本2.41%;冯卓凡出资77.59万元,占注册资本1.03%;洪江涛出资45.26
万元,占注册资本0.60%;洪丽萍出资22.63万元,占注册资本0.30%;何子群
出资21.98万元,占注册资本0.29%;杨发展出资6.46万元,占注册资本0.09%;
刘会良出资6.46万元,占注册资本0.09%;陈晓奇出资6.46万元,占注册资本
0.09%;王胜出资5.95万元,占注册资本0.08%;陈秀明出资4.72万元,占注
册资本0.06%;洪志慧出资4.53万元,占注册资本0.06%;高洪常出资4.53万
元,占注册资本0.06%;花中桃出资4.53万元,占注册资本0.06%;张弛出资
2.59万元,占注册资本0.03%;周青华出资1.03万元,占注册资本0.01%。


根据2009年1月10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陈晓奇将其持有公司
0.086%的股权计64,655股转让给陈惠贞,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陈惠贞合计持有
本公司3,219,180.00股。


根据2009年7月26日召开的本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上市的议案》,并经2010
年5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49号”文件核准,本公
司于 2010年5月13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 万股并于2010年5月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086。


2011年4月2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公司2010年末总
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000万股。


2014年5月6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公司2013年末总
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00万股。


1.3本报告期内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宏达投资有限公司。


附注2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2.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3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
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2.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
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相关资产、负
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入账。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
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
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
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入账。本公
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
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
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
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
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以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


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销;合并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
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
净利润及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销。


2.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
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的公允价值。


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
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
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合并成
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
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
合并成本。

③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
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
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
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
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
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


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
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
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
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2.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的有关
要求执行,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认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其中控制是指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凡本公司能够控制
的全部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以合并期间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各控股
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
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进行编制。合并时将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
重大交易和往来及未实现利润相抵销,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所有者权益(损
益)。


合并时,如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本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
按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其进行调整后合并。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数;通过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报告期转让控制权的子公司,自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7 会计计量属性

2.7.1 计量属性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初始价值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原则。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以公允价值计量;采购时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的存货、固定资产等,以购买价款的现值计量;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以可变
现净值计量,其他减值资产按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与现值孰高)计量;盘
盈资产等按重置成本计量。


2.7.2 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本报告期各财务报表项目会计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
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2.9 外币业务

2.9.1 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9.2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
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
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
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
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
入当期损益。


2.9.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
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
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
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
项目下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2.10 金融工具

2.10.1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


2.10.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本公司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①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两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其他金融负债。


2.10.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主要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
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①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②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
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
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
进行后续计量:

A.《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
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2.10.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
允价值。报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在活跃市场上,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
为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
场中的现行要价。


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
或经调整的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除非存在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市场报价不是
公允价值。


(2)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


2.10.5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折现利率采用原
实际利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2.11。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4)其他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
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
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2.10.6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
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
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2.11 应收款项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金额重大主要指200万元(应
收账款)和100万元(其他应收款)以上的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11.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

大于或等于200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其他应收款)

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



2.11.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和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无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公司支付押金、代理保证金和应收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单位款项等可以确定收回的应收款项。如无客观证据表明
其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除上述无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
项外,无客观证据表明客户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严重恶化的应收款项。采用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无信用风险组合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相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无信用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个月内

0

0

7至12月

1

1

1至2年

5

5

2至3年

20

2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2.11.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发生坏账的风险明显不同于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



2.12 存货

2.12.1 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受托加
工物资、库存商品等。


2.12.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2.12.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
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
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
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2.12.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12.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于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2.13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2.13.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1)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2.5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2)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
成本。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
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13.2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
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除购买时已宣告发放股利作投资成本收回外,其余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
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
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
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对于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
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
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
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
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
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
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
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
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
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
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
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
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
产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
售资产分类条件的,应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
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作相应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7)本公司应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
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本公司将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
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13.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
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


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2.14 固定资产

2.14.1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
定资产: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14.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
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
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
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
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
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
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确定。


2.14.3 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
设备、其他设备等。


2.14.4 固定资产折旧

(1)折旧方法及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的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

20-25

3.80-4.75

机器设备

5

10-12

7.92-9.50

运输设备

5

4-8

11.88-23.75

办公及电子设备

5

2-10

9.50-47.50

其他设备

5

5-8

11.88-19.00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
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
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
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本公司至
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
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
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
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
变更处理。


2.14.5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包括修理支出、
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装修支出等。其会计处理方法为:固定资产的更
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
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
费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满足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时,在“固定资产”内单设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
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
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2.15 在建工程

2.15.1 在建工程计价

本公司的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别核算,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2.15.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记账,
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2.16 借款费用资本化

2.16.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已经开始。


2.16.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
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
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6.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
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
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


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
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
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
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
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
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
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17 无形资产

2.17.1 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
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17.2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
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
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
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
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批文前所处阶段
均界定为研究阶段,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
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
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
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4)外购药物技术的核算

①开发药品外购技术发生的支出,在支付发生并取得合法票据后计入新
产品研发费用,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项目。外购技术及专利的临
床试验、试制费、内部对其进行的各种试验、试生产等费用,在没有取得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之前的费用,计入研发支出,
下设“资本化支出”项目。在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
产批件》之后,按品种分明细将资本化的支出转入无形资产。之后再发生的
试生产及提升工艺、做临床等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品种分明细资本化,计
入无形资产。


②向外单位购买的药品技术,在购买时对方公司已取得了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该外购技术资本化,直接计入无形资产。

为该技术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工艺及其他试制费发生时资本化,计入无
形资产。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
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2.17.3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
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
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0

按剩余使用年限摊销

非专利技术

0

4-10

专利权

0

10

商标

0

10

办公软件

0

10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
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
摊销金额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
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19资产减值

2.19.1 除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金融资产外,其他主
要类别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1)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


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
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
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19.2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
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
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
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
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19.3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
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2.19.4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
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2.20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
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
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
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
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
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
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
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
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
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
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
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
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
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
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
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21预计负债

2.21.1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


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21.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
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
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
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
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
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22 收入确认

2.22.1 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

(1)确认原则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④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公司收入确认的方法

公司的经营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公司以购货方验收后申请开具
发票时确认收入。


2.22.2 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


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
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固定造价合同还必须同时满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及合同完工进
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3)合同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本公司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
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2.22.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

在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等
两个条件时,本公司分别以下情况确认收入:

(1)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
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23.1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
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23.2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
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则冲减
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
直接将返还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3.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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