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当升科技: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5日 04:50:44 中财网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由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编制。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4,628,112.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55,371,887.80元,其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483,402,787.8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
出具的京都天华专字(2010)第043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规定,公司在2010年度将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宣传费、
路演费等相关费用3,252,662.20元计入管理费用,但上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
户中扣除,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2011年3月2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据此,公司2010年IPO募集资金净额由原655,371,887.80元调整为658,624,550.00
元,募集资金增加部分调整到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使得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由原来的483,402,787.80元,调整为486,655,450.00元。


(二)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6,575,426.48元, 其中以前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638,434,110.94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8,141,315.54元。募集资金主
要用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原“年产3900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
目”)、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扩建生产线及技改项目、使用部分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



2、201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江苏锂
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
已归还其中7,7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将于使用期限届满前将剩余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为22,009,535.67元(利
息收入22,031,307.36元扣除银行手续费21,771.69元),其中,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将21,745,448.35元利息净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21,766,549.98元
扣除银行手续费21,101.63元),剩余利息净收入264,087.32元(利息收入264,757.38元
扣除银行手续费670.06元),其中本报告期的利息净收入为46,590.93元(利息收入47,195.35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604.42元)。


综上,截至201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58,659.19元,另有
22,3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平安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直门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称“专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平安证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称“江苏当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账户余额

(元)

(元)




北京银行玉泉营支行

01091478800120101000950



1,282,495.40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110002000008202

152,960,000

6,675.11

招商银行海门支行

513902744010666



469,488.68

北京银行西直门支行

01090506900120101029316

385,234,550

0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0102014180000946

20,000,000

0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0200001429200019078

100,430,000

0

合计



658,624,550

1,758,659.19





2012年2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便于监控管理,公
司在总部附近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直门支行的募集资金更换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进行专户存储。

资金完全转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支行后,公司账号为01090506900120101029316
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
时失效。公司及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公司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账号为
0102014180000946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万庄支行账号为
0200001429200019078的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注销后失效。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2年2月4日、2月22日披露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公告》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2-004、2012-005。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将建设“年产3,900
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额17,196.91万元,建设方案为年产3900
吨锂电正极材料,2011年3月完成建设。后续变更情况如下:

为抢占市场先机,满足锂电市场快速增长的需要,公司在完成上市后,利用超募资金对
现有生产线进行了技改扩建,即实施了“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扩建生产
线及技改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可以满足公司短期的市场需求。为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决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控制投资节奏。同时,公司为了满足未来十年甚至更长时


间的发展规划,公司重新进行了江苏海门项目的整体规划,并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中的产能一
次规划设计,分期实施。作为整体规划中—“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
需要进一步提高工程自动化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在不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
需要重新进行论证、规划、设计,为此,该募投项目需要延期建设至2012年3月。相关事项
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江苏海门<年产3,900 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
目>延期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19。


根据国内外锂电正极材料市场发展的最新趋势,结合公司未来整体产能布局和主要国际
客户对公司产能以及工艺更高的需求,弥补公司前驱体产能的缺口,同时为进军动力锂电市
场做好准备,公司决定将江苏海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正极材料的产能建设目标、产品方
案以及制备工艺进行进一步优化。此外,应江苏省海门市当地投资环境的要求,同时为了满
足公司后期对该募投项目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决定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作为该项目新的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后续的工程建设和运营。因此,公司将“江苏锂
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时间调整为2013年6月30日。相关事项已
于2012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江苏海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2-033。


2013年由于受到南方地质条件以及恶劣天气的影响,公司决定将“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
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时间由2013年6月30日调整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
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6。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1年1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6,500.00万
元购买总部基地三期17号、18号两栋大楼建立公司北京基础研发中心。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11年2月1日披露了《资产收购公告》,公告编号:2011-007。


1、实施地点变更

由于原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建设规划中的总部基地三期17号、18号两栋楼的地价出现上
涨,且该房产当时尚未竣工。为了降低北京基础研发中心的建设成本,加快“北京基础研发
中心”的建设进程,同时也为了节省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所需房产改为购买控
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坐落于总部基地十八区的21号、22号两栋现房,项目总投资额变


更为15,617.91万元。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1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修订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4。


2、实施方式变更

由于拟购置的总部基地十八区的21号、22号两栋楼存在无法电力增容和环保安全风险
等方面的隐患,公司决定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实验室部分的建设地点变更为位于北京市大兴
区的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研发中心,总投资由15,617.91万元调整为15,249.80万元。相关事
项公司已于2012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变更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9。




四、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862.4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14.1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657.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62.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48,665.55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5,657.54万元,其中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累计投入18,985.54万元。超募资金累
计投入46,67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

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

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江苏锂电正极材
料生产基地项目
一期工程



17,196.91

21,365.00

1,814.13

18,985.54

88.86%

2014-4-15

-695.49

-2,441.26





承诺投资项目小


-

17,196.91

21,365.00

1,814.13

18,985.54

-

-

-695.49

-2,441.26

-

-

超募资金投向

使用部分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扩建生
产线及技改项目



12,234.31

9,734.31



8,850.36

90.92%

2012-3-31

393.24

2,229.10





使用部分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建立北
京基础研发中心



15,617.91

15,249.80



14,247.15

93.43%

2012-2-29

-

-








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

-

9,600.00

9,600.00



9,600.00

1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974.49

13,974.49



13,974.49

1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

51,426.71

48,558.60



46,672.00

-

-

393.24

2,229.10

-

-

合计

-

68,623.62

69,923.60

1,814.13

65,657.54

-

-

-302.25

-212.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公司于2010年4月募集资金到位,“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原“年产3900吨锂电
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原定于2011年3月份竣工投产。公司为了满足未来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发展规划,
公司已重新进行整体规划,按公司发展战略中的生产产能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实施。作为整体规划中一期工程
的海门募投项目,因配合公司整体规划需要进一步提高海门工程自动化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在不改变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需要重新进行论证、规划、设计,导致募投项目延期建设。公司管理层通过工程规划、
设计情况结合战略规划进行分析,将本项目建设竣工推迟至2012年3月。


2012年4月,公司决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
为“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主体。同时,公司未来将海门工程定位为南方生产基地,
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工程规划需要进一步调整。此外,由于公司大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和制备工艺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公司需要对产品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进一步调整,因此,公司决定将“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时间调整为2013年6月30日。


2013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决定调整“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时间,调整后的工程完成时间为2013年12
月31日,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进入正常生产状态。该工程
的关键生产设备均由国外引进,整体生产工艺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江苏当升生产总体情况良好,产品性能达
标。国内外大客户对该生产基地的工艺和装备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目前高镍动力材料已处于满产状态。


报告期内,“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扩建生产线及技改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
是该项目投产后,市场经营环境逐步发生变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而同时原材料价格
有所上升,导致正极材料业务毛利水平大幅降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2011年年初,超募资金项目—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购买的楼房价格上涨了12.4%,为了节约公司
募集资金,公司决定修订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方案,购买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所拥有的座落于同
一区域的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的21、22号楼,两栋楼共计建筑面积7,115.04平方米,总金
额11,953.27万元。2011年7月9日,上述修订案已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2010年5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9,6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6月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使
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2,234.31万元扩建生产线暨技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


2011年5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预算15,617.91万元。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通过。2012年1月17日,公司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签署了正式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启动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的建设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支付全部购楼款项
共11,953.27万元,并已获得两栋楼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目前,公司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和
实验室已投入使用。


2014年9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374.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于2014年9月18日经公
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实施
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北京基础研发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研发中心。

该议案已于2012年7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

2011年6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的修订案》和《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控
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资产用于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总投资额15,617.91万元。2011年7月9日,上
述修订案已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吨
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决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主体。同时,公司未来将海门工程定位




为南方生产基地,因此该募投项目的工程规划需要进一步调整。此外,由于公司大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和制备
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对产品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进一步调整,因此,公司决定将“江苏锂电正极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时间调整为2013年6月30日。


2013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决定调整“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时间,调整后的工程完成时间为2013年12
月31日,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报告期内,江苏当升高镍多元材料已满产,产品通过了部分国际、国内客户测试,取得批量订单。按照公
司总体规划,该基地主要生产动力锂电正极材料。目前,公司在车用动力高镍多元产品市场取得了先机,并成
功在国际动力锂电客户车用项目实现量产,市场需求增长较快。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2010年5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募集资金1,750.73万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750.7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2010年5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
期工程”募集资金17,196.91万元中,用6,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6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0年11月8日,公司将6,400万元归还至公司“年产
3900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4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
的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2010年11月12日,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
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17,196.91万元中,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5月11日,公司将10,000万元按时归还至“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
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1年5月16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
地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17,196.91万元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1
年11月14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年11月17日,经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
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
已于2012年5月11日将该笔募集资金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5月16日,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江苏海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7,196.91万元调整为22,87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1,365万元,其余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公司决定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21,365万元
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1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
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11月22日,经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21,365万元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2013年5月8日,公司已将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江苏锂电正极材料
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5月15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
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6个月。2013年11月6日,公司已将10,000万元归还至“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1月14日,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中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2014年5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1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
产基地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5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
地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中使用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6个月。截至2014年10月28日,公司已陆续将上述5,5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江苏锂电正
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
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中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6个月。截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已陆续将上述4,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江苏锂电正
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从“江苏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
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其中77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将于使用期限
届满前将剩余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规定的用途合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共结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4,374.49万元。募集资金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




额及原因

程中厉行节约,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控制建设成本,加强预算费用的控制及管理,减少了项目
总支出共计1,886.60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共计48,665.55万
元,完成“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建立北京基础研发中心项目”和“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扩建生产线及技改项目”后,未指定用途募集资金为313.35万元。此外,在募集资金存放期
间,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支付,通过使用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对暂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进行银行定存等方式节约了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了利息净收入共计2,174.54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75.87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其中46.95万元存放于子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其中包含有本报告期产生的4.66万元的存款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4.72万元扣除0.06万元银
行手续费),另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3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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