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史丹利: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6日 12:29: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5-058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1年5月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2号文件
《关于核准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分别于
2011年5月27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6,400,000股、2011年6月1日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6,100,000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2,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00元,计人民币1,137,500,000.0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215,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087,284,5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1年6
月7日到位,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
第111号验资报告。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 号

汇入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临沭县支行

15-898101040024391

259,897,000.00

中国银行临沭支行

211711463372

27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临沭县支行

1610021029200061278

270,000,000.00

招商银行临沂分行

531903166510377

287,387,500.00




合 计



1,087,284,500.00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43,984,256.14元,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1,013,423,009.29元,报告期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230,546.23
元,实际结余113,462,444.8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1年7月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支行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根据《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史丹利化肥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贵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明确增资资
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
意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两个子公司及相关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和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
项目的议案》,明确增资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两个子公司及相关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市
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连同上述全资子公司
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撤销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市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在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同时将原账户中资金全部划转至新户;撤销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平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同时将原账户中资金全部划转至新户。


2012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撤
销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县支行设立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之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将原账户中资金全部划转至新户。


201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
定将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银行由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并与之签订《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原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新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2011年9
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
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
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同时承诺存储募集资金的存单不得质押,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储或以存单的方式
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贵港分行

618457512683

1,451,214.03



中国银行贵港分行

626257962334

23,000,000.00

定期1个月

中国银行贵港分行

626257962334

10,000,000.00

定期3个月

中国银行贵港分行

614561020168

0



招商银行临沂分行

531903166510377

1,511,230.32



招商银行临沂分行

53190316658000819

77,500,000.00

定期1年

兴业银行临沂分行

376610100100097677

0.34



兴业银行临沂分行

376610100100206363

0.19



合 计



113,462,444.8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7,284,5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984,256.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3,423,009.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5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型
作物专用缓释肥项目



300,000,000.00

306,648,200.00

37,175,899.20

244,532,119.91

79.74%

2015年6月

55,231,876.14





2、山东平原二期32万吨/
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88,915,939.93

74.10%

2014年6月

33,576,941.85





3、广西贵港一期9万吨/
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20,000,000.00

20,000,000.00



17,086,461.38

85.43%

2013年12月

28,872,394.58








4、广西贵港二期20万吨/
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70,000,000.00

70,000,000.00

6,808,356.94

40,950,962.10

58.50%

2015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5、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
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
项目



173,535,638.64

173,535,638.64



174,617,588.22

100.62%

2013年6月

7,041,865.41





6、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
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
项目



256,720,000.00

256,720,000.00



260,523,964.40

101.48%

2014年6月

24,322,062.7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40,255,638.64

946,903,838.64

43,984,256.14

826,627,035.94





149,045,140.71





超募资金投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86,795,973.35

186,795,973.35



186,795,973.3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86,795,973.35

186,795,973.35



186,795,973.35











合计



1,127,051,611.99

1,133,699,811.99

43,984,256.14

1,013,423,009.29





149,045,140.7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型作物专用缓释肥项目:已投产40万吨,尚有40万吨正在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为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优先在江西省丰城市、吉林省扶余市建设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进度较慢。

2、贵港二期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优先在江西省丰城市、吉林省扶余市建设项目,因此
该项目的建设进度较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87,284,500.00元,超募集资金577,284,500.00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超募资金投向如下: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2012年2月24日,公司归还超募资金20,000万元。


2、2011年度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万元。


3、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建设完毕的山东平原二期项目、广西贵港一期项目、湖北当阳项目、河南遂平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666.3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2年度,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临沭县城北部于店居驻地变更为临沭县城南部经
济开发区。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1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98,426,437.38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681号鉴证报告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94,341,437.38元,尚未置换自筹资金
4,085,000.00元。


2、2012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90,886,533.63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742号鉴证报告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90,886,533.63元,截止2015年6月30
日,尚未置换自筹资金4,085,000.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议案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
年2月24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并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山东平原二期32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贵港一期9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史丹利化肥当阳
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和“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
利息收入)共3,666.35万元。

公司结合近几年国内复合肥发展状况,经过客观分析行业发展趋势,采取了“布局全国”的发展战略,并相继在湖北当
阳、河南遂平、河南宁陵建设了复合肥生产线,同时在山东临沭建设了80万吨/年作物专用缓释肥项目,山东平原二
期32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中的“1条10万吨/年高塔熔体造粒缓释复合肥生产线”暂缓建设。鉴于目前复合肥市场发
生变化,公司决定停止该生产线建设,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在贵港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
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费用,
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当阳公司和遂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建设完毕,所投入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中
只有极少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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