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奥 特 迅: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7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39,51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7,539.58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4月25日对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8]第1015 号)。该笔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08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1,838,160.66元,其中于2008 年4月25 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5,438,856.64元; 201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399,304.02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6,399,304.02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应为0元,募集资金余额实际为 8,611,005.73元,实际余额与应有余额的差异为8,611,005.73元,差异原因主要为:收到 募集资金存储利息收入累计35,069,968.94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利息收入共计26,442,335.5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6,127.71元;支付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费5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本公司200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 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 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 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 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08年5月6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签订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 755901675510802 14,927,474.70 8,611,005.73 活期 合计 --- 14,927,474.70 8,611,005.73 ---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7,539.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9.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183.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 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 否 29,027.12 29,027.12 639.93 31,671.36 109.11% 2015年12月31 日 5,681.74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027.12 29,027.12 639.93 31,671.36 109.11% --- 5,681.74 --- ---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8,512.46 8,512.46 --- 8,512.46 --- --- --- ---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512.46 8,512.46 --- 8,512.46 --- --- --- --- --- 合计 37,539.58 37,539.58 639.93 40,183.82 --- ---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项目投资进度分三阶段:建设期、投产期、达产期。按 照原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为T+1(T 为发行当年,即2009 年底),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建设审批手续及主体建设工程结构复杂等原因,导致建设期未能按期完成;未达到计划的进度情况分别于2009年7月1日及2010年7 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该项目投资的建设项目已于2010年11月30日封顶;自2011 年11月8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012年年度陆续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书》、《城市排 水设施验收合格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 格证》等。2013年11月,该项目投资的建设项目已取得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证》。目前,该项目投资的建设 项目已完成绝大部分装修过程和设备供应商的招标工作,部分楼层已投入使用,预计2015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项目用地原初步选址为深圳市宝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光明片区A646-0048 宗地,建设用地面积为29206.83平方米。2008年11月6日,公 司购入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二号路与朗山路交汇处T404-0045 宗地,总用地面积5125.29平方米,考虑到未来长远发 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光 明片区A646-0048 宗地变更至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二号路与朗山路交汇处T404-0045 宗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2011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专户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10月25日至2012年4月24日),该款项已于2011 年10月27日转入招商银行深南中路支行812783200210001账户,2012年4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 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使用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产能扩大项目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10 月22日)。该款项已于2012年4月23日分别转入农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41003600040033338户400万元,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761457957949户1,400万元。2012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08 年5 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8,51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550万元用 于归还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根据投资项目进展计划确定付款进度,对暂不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六个月定期作为定期存款存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释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计划总投资30,327.12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9,027.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556.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1.30%;铺底流动资金13,470.52万元,占总投资 额的44.42%;利用原有资产1,3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28%。 变更地址后,本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计划总投资30,467.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796.91万 元,占总投资额的51.85%;铺底流动资金13,660.2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4.84%;利用原有资产1,0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31%。拟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仍为29,027.12万元,保持不变。如因此次调整导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及铺底流动资金不足,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 注释2: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 扩大项目尚处于投产期,预计2015年12月31日大楼主体工程装修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一直以来,本公司以租赁方式扩大生产经营用房,目前已租赁一万多平米厂房作为生 产基地,募投项目实施地建设未完成不影响本公司日益扩大的产能需要及产量释放。 注释3: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应为0元,募集资金余额实际为 8,611,005.73元,实际余额与应有余额的差异为8,611,005.73元,差异原因主要为:收到 募集资金存储利息收入累计35,069,968.94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利息收入共计26,442,335.5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6,127.71元;支付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费500.00元。 注释4: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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