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京天利:201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5]005852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63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5]005852号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天 利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 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京天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京天利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京天利公司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三)所述,截止2015 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京天利公司因关联关系及相关事项未 披露的调查尚未结束,其调查结果对京天利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六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注释1199,235,971.88 255,883,042.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注释224,306,583.95 17,783,165.80 预付款项注释3997,653.98 1,217,166.31 应收利息注释46,278,377.62 2,368,746.7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注释55,949,854.35 2,498,220.62 存货注释62,250,297.06 2,054,234.3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注释7143,164,595.57 154,844,467.29 流动资产合计382,183,334.41 436,649,043.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注释838,317,231.36 38,575,612.3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注释923,388,530.82 17,005.28 开发支出注释10 商誉注释1163,103,885.04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释121,304,712.63 659,527.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26,114,359.85 39,252,145.54 资产总计508,297,694.26 475,901,188.9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六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注释1323,046,545.04 9,479,338.24 预收款项注释14429,430.65 228,247.29 应付职工薪酬注释154,390,358.69 1,160,484.35 应交税费注释163,468,189.771,490,267.0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注释17279,791.00 538,942.0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1,614,315.15 12,897,278.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31,614,315.15 12,897,278.98 股东权益: 股本注释18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注释19199,046,044.31 199,046,044.3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注释2019,595,786.57 19,595,786.57 未分配利润注释21170,996,644.31 164,362,079.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69,638,475.19 463,003,909.92 少数股东权益7,044,903.92 股东权益合计476,683,379.11 463,003,909.9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508,297,694.26 475,901,188.9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六2015年1-6月2014年1-6月 一、营业总收入注释2276,462,600.99 67,602,242.86 二、营业总成本64,172,090.87 47,011,217.08 其中:营业成本注释2250,163,596.87 26,102,814.14 营业税金及附加注释23377,020.18 1,656,586.54 销售费用注释242,786,232.35 4,128,364.85 管理费用注释2513,846,145.47 11,853,254.29 财务费用注释26-3,363,921.89 -317,931.99 资产减值损失注释27363,017.893,588,129.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注释283,954,071.04 3,215,015.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16,244,581.16 23,806,041.28 加:营业外收入注释292,401,230.11 111,176.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注释309,539.19 326.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095.08 199.11 四、利润总额18,636,272.08 23,916,891.27 减:所得税费用注释313,506,681.63 3,611,366.58 五、净利润15,129,590.45 20,305,524.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106,565.27 20,305,524.69 少数股东损益1,023,025.1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5,129,590.45 20,305,524.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4,106,565.27 20,305,524.6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23,025.1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8 0.34 (二)稀释每股收益0.18 0.3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六2015年1-6月2014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5,761,048.74 48,601,692.25 收到的税费返还216,147.87 202,692.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32.11,425,167.13 603,685.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402,363.74 49,408,070.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585,950.81 24,083,801.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400,908.47 24,140,659.90 支付的各项税费7,793,877.32 10,200,743.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32.25,487,213.06 4,063,381.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267,949.66 62,488,586.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4,414.08 -13,080,515.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61,257,830.13 12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11,299.51 2,314,473.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3,869,929.64 131,314,473.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665,830.00 99,025.00 投资支付的现金131,000,000.00 16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注释33.277,227,839.6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32.33,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893,669.62 160,099,02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023,739.98 -28,784,551.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957,744.47 6,0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32.4455,50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57,744.47 6,455,507.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57,744.47 -6,455,507.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647,070.37 -48,320,575.2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注释33.3255,883,042.25 66,574,539.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注释33.3199,235,971.88 18,253,963.9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六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0,000,000.00199,046,044.3119,595,786.57164,362,079.04463,003,909.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0,000,000.00199,046,044.3119,595,786.57164,362,079.04463,003,909.9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6,634,565.277,044,903.9213,679,469.19(一)综合收益总额14,106,565.271,023,025.1815,129,590.45(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6,021,878.746,021,878.74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200,000.003,2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2,821,878.742,821,878.74(三)利润分配-7,472,000.00-7,47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7,472,000.00-7,472,00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199,046,044.3119,595,786.57170,996,644.317,044,903.92476,683,379.1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15年1-6月金额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六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60,000,000.0049,062,815.6115,862,684.12136,764,157.04261,689,656.7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60,000,000.0049,062,815.6115,862,684.12136,764,157.04261,689,656.7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4,305,524.6914,305,524.69(一)综合收益总额20,305,524.6920,305,524.69(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000,000.00-6,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6,000,000.00-6,000,00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0,000,000.0049,062,815.6115,862,684.12151,069,681.73275,995,181.46(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14年1-6金额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十六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0,633,001.21 255,883,042.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注释120,361,309.16 17,783,165.80 预付款项989,688.62 1,217,166.31 应收利息5,956,610.96 2,368,746.7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注释25,811,537.98 2,498,220.62 存货2,250,297.06 2,054,234.3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1,162,896.87 154,844,467.29 流动资产合计347,165,341.86 436,649,043.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注释384,191,4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7,776,804.33 38,575,612.3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3,388,530.82 17,005.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071,028.87 659,527.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46,427,764.02 39,252,145.54 资产总计493,593,105.88 475,901,188.9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十六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2,373,090.82 9,479,338.24 预收款项429,430.65 228,247.29 应付职工薪酬3,626,399.36 1,160,484.35 应交税费1,337,170.39 1,490,267.0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91,515.80 538,942.0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8,057,607.02 12,897,278.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28,057,607.02 12,897,278.98 股东权益: 股本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99,046,044.31 199,046,044.3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9,595,786.57 19,595,786.57 未分配利润166,893,667.98 164,362,079.04 股东权益合计465,535,498.86 463,003,909.9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493,593,105.88 475,901,188.9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十六2015年1-6月2014年1-6月 一、营业收入注释465,322,522.85 67,602,242.86 减:营业成本注释447,200,081.73 26,102,814.14 营业税金及附加319,210.55 1,656,586.54 销售费用2,028,333.52 4,128,364.85 管理费用13,059,747.42 11,853,254.29 财务费用-3,306,268.35 -317,931.99 资产减值损失274,144.113,588,129.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注释53,653,644.79 3,215,015.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9,400,918.6623,806,041.28 加:营业外收入2,399,729.45 111,176.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9,539.19 326.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095.08 199.11 三、利润总额11,791,108.9223,916,891.27 减:所得税费用1,787,519.98 3,611,366.58 四、净利润10,003,588.9420,305,524.6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0,003,588.94 20,305,524.6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十六2015年1-6月2014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5,810,901.7948,601,692.25 收到的税费返还216,147.87202,692.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82,729.00603,685.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409,778.6649,408,070.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4,759,334.7924,083,801.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213,001.2624,140,659.90 支付的各项税费7,109,660.4010,200,743.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83,609.274,063,381.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165,605.7262,488,586.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5,827.06-13,080,515.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49,757,830.1312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08,330.362,314,473.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2,266,960.49131,314,473.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612,030.0099,025.00 投资支付的现金199,191,400.0016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7,803,430.00160,099,02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536,469.51-28,784,551.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957,744.476,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5,50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57,744.476,455,507.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7,744.47-6,455,507.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250,041.04-48,320,575.2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5,883,042.2566,574,539.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0,633,001.2118,253,963.99(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十六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0,000,000.00199,046,044.3119,595,786.57164,362,079.04463,003,909.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0,000,000.00199,046,044.3119,595,786.57164,362,079.04463,003,909.9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531,588.942,531,588.94(一)综合收益总额10,003,588.9410,003,588.94(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472,000.00-7,47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7,472,000.00-7,472,00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199,046,044.3119,595,786.57166,893,667.98465,535,498.86(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5年1-6月金额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十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60,000,000.0049,062,815.6115,862,684.12136,764,157.04261,689,656.7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60,000,000.0049,062,815.6115,862,684.12136,764,157.04261,689,656.7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4,305,524.6914,305,524.69(一)综合收益总额20,305,524.6920,305,524.69(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000,000.00-6,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6,000,000.00-6,000,00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0,000,000.0049,062,815.6115,862,684.12151,069,681.73275,995,181.46(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金额 股东权益变动表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经北京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2011年经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2009279884,并于2014年10月9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此发行,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8,0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6号楼901室;总部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6号楼901室。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钱永耀先生。 (二)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因特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维修计算机。 (三)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要提供的劳务内容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15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80.00 80.00 上海优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60.00 60.00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0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上海优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立 2.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 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 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 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 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 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 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 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 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 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 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 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 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 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 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 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 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 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 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 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 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 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 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 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 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 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 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 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 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 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 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 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 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 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 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 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 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 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 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 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 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 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 回日的摊余成本。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存出的保证金、押金、职工备用金等风险能够控制的应收款项划分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该等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公司将不属于上述风险组合以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并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 本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30.00 3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已结算未完工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 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 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 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 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 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 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 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 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 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 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 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 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 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 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 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 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 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 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 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 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 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 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 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 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运营设备 3-5 5 19.00-31.67 运输设备 4-5 5 19.00-23.75 电子及办公设备 3-5 5 19.00-31.67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 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 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 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 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 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 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八)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 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 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 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 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 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九)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办公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 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 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 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 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 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办公软件 3年 预计可使用年限 云端操作系统软件许可 10年 预计可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 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 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 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 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 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