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源电力: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14:57:34 中财网


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截至2015年6月,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最高余额为3.67亿元,2015年1-6月,贷款累计发生额为7.2亿元,期末余额为11.15亿
元,交易均在国电网银上完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
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
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
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前身为湖南有色金属企业财务公司。2004年9月20日,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银监复.2004.205号文
批准,湖南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26家企业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全部
按协议价格转让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2004年9月27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银监复.2004.206
号文同意变更名称为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目前的经
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
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
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


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
证券投资。财务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8065937,法
定代表人栾宝兴,注册资本505000万元,注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
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D座4层7单元501、502,金融许可证机
构编码为L0018H211000001。其股权结构比例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占注册资本比例15.17%;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
例12.68%;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9.51%;国电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9.51%;国电长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9.51%;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
资本比例28.98%;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科
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
司、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
均为2.44%。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国电
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
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
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
构设臵情况如下:


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投资管理委员会信贷管理委员会
副总经理
信息中心
政治工作部
计划投资部
财务管理部
总经理工
作部
资金结算部
信贷管理部
监察审计部
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
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
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
成了“体系完整、结构清晰、内容明确、协同一致”的规章制度体系,
使其成为内控体系落地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根据“内控有制度、风险有监测,部门有制约,岗位有
职责,操作有规程,过程有监控,工作有评价,事后有考核”的“四
十字准则”开展业务,通过理顺公司价值链环节的业务流程,建立符
合实际情况的、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成
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宏观风险政策,进行总体风
险汇总、监控与报告,负责组织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负责风险管


理方法与架构的决策;业务部门及其他专业委员会进行具体的风险管
理,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风险政策与管理程序,应用风险模型
测量与监控风险。


(三)控制活动

1. 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资金调度管理办法》、《流动性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
办法》等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
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协定存款管理
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等制度对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
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或通
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
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
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财务
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


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
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
程序较好。


2. 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该公
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操作
流程》等制度,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
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
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
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为完善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设立信贷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信贷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授信
额度的审批、调整由信贷管理委员会决定。信贷部门审核成员单位的授
信和贷款申请,经审贷委员评审通过后,报送计划投资部、财务管理部
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贷后管理。


信贷部依据《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国
电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
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
回性进行贷后检查。财务公司根据《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
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 投资业务控制

为确保规范证券投资行为,确保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高效、科学
进行,财务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坚持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相结合原则,坚持理性投资与组
合投资原则,为保证证券投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防范证券投资
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1)目前财务公司证券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
理财等产品。


(2)财务公司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定年度证券投资方案、审定
对证券投资止盈止损线、高风险类别投资上限等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的重
大事项。计划投资部对自营证券投资实行备选库制度和投资经理制,所
有自营证券投资通过交易室进行交易。


(3)投资的事前综合分析评价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有力降低了投
资的风险并避免了未经授权的投资行为。


4. 内部稽核与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
部门—监察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该公司的
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内部审计通过实行审计稽核与非
现场审计相结合,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重点审计工作与日常
监控的有机结合,使审计工作覆盖了所有业务品种,操作流程,业务
岗位。


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负责风险管理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该公司合规风险指标与业务风险指标进行监测,
针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
准确性进行风险评估与监督。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
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
见和建议。


5. 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国电网银”于2008年初由北京软通动力
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2008年
10月8日,系统正式全面上线投运。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
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报表平台、客户管
理等功能。


该信息系统采用国际领先的SOA架构,在业内率先实现了内外网
分离、大屏幕监控、实名付款等功能,并实现了集团通、财银通、网
财通的服务模式。2009年6月,系统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
测评,获得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级一级称号。为更好的保障集团资
金安全,财务公司2012年在“国电网银”中开发实现了指纹识别功能,
成为全国首家实现全部用户登录密码、密钥、指纹“三合一”安全认
证方式的金融机构。该公司于2009年和2013年连续两届蝉联“中国
电力信息化标杆”称号,2013年11月,“国电网银”荣获2013年电
力行业信息化成果一等奖。系统为各业务部门分配不同业务功能,由
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

同时,该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内所有计算机设备
都要独自分别设定双重密码,更换密码的操作由计算机使用者本人操
作,并由信息管理人员监督。目前,“国电网银”系统运转正常。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母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
项21.77亿元,存放同业款项59.45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18.85
亿元。2015年1-6月,财务公司合并口径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8.96
亿元,累计实现利息收入18.4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04亿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6.23%,实现税后净利润8.12亿元。


(一)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
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
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
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
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
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二)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15年

6月30日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1

资本充足率

≥10%

23.48%

31.26%

39.96%

36.39%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27.44%

0

0

0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15年

6月30日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3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

≤40%

17.93%

25.10%

14.34%

0.63%

4

担保比例

≤100%

33.74%

36.40%

3.25%

1.44%

5

长期投资比例

≤30%

24.89%

3.30%

3.37%

3.43%

6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27%

0.40%

0.60%

0.22%



(三)股东存贷情况(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76598.50

132121.57

0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46351.50

98818.95

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4040.00

240239.78

0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8030.00

34402.65

319000.0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030.00

83697.77

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48030.00

2145.98

94000.00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320.00

913.8

0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2320.00

44978.08

0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12320.00

50811.35

69000.00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2320.00

1687.33

0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12320.00

53.28

0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12320.00

6256.42

0

合计

505000.00

696126.96

482000.00



截至2015年6月末,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贷款余
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的股东,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北京银监局《关于报送财务公司有关基础信息材
料的通知》要求,财务公司每期向银监会北京监管局财务公司监管处
汇报关于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
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情况说明。


(五)本公司存贷款情况:(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存款

贷款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000966

5538.33

111500.00




存款、贷款余额为2015年6月30日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报表口径。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
吸收存款的30%。本公司出资48030万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9.51%,
是财务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且在财务公司的出资额与存款
余额之和远低于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存款风险较小。本公司在财务
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
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和存款风险应急处臵预
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
存款风险。


综述,截至2015年6月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
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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