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瑞丰光电: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15:06:27 中财网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瑞
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于2011年7月4日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700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8元。截至2011年7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1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2,660.2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499.7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7日出具的五
洲松德证验字[2011]3-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4,187.50万元(含已使用专户利
息收入683.3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82.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95.62
万元,专户存储剩余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86.8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06.36万元。截至2015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
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693.85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4,693.85万元(含已使用专
户利息收入683.3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84.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489.26万元,专户存储剩余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95.5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
法已于2010年10月2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0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00392518000120109081279

IPO监管户

28,848,438.4

合 计





28,848,438.4




上述存款余额中,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078.97万
元(其中2015年半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08.6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9,078,156.7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LED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承诺总投资4,361.20万元,截至
2015年06月30日,此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871.94万元,投放进度为42.92%。

投资进度较缓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后已投入办公场地购置款减
少和部分设备购置款、部分项目建设尾款及部分建设项目质保金未到期支付所致。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额募集资金净额2,465.30万元。截至2015年06月30日,
归还银行贷款1,22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45.3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
额为0.00万元。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499.73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6.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93.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中大尺寸LCD背光
源LED技术改造项




7,348.97

7,348.97


-

7,521.74

102.35%



434.94





照明LED产品技术
改造项目



12,324.26

12,324.26


-

12,834.87

104.14%



241.43





LED封装技术与产
业化研发中心



4,361.20

4,361.20


506.36

1,871.94

42.92%



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034.43

24,034.43


506.36

22,228.55

-

-

676.37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1,220

1,220


-

1,220

1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1,245.30

1,245.30


-

1,245.3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465.30

2,465.30


-

2,465.30

-

-



-

-

合计

-

26,499.73

26,499.73

506.36

24,693.85

-

-

676.3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
目)

LED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较缓的主要原因是2012年度因智慧广场不允许机器设备进入,项目进展受影响,因此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上海瑞丰光电子有
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通过招挂拍程序取得建筑宗地一块,因土地取得时间较缓导致项目投资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 适用 □ 不适用

2011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65.3 万元
中的1,22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2,465.3 万元中的1,245.3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将2,465.3 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在上海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募
投项目“中大尺寸LCD 背光源LED 技术改造项目”、“照明LED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子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变更为上海,
“LED 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上海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为上海。详请见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经2012年9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为“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技术改造项目”、“照明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技术改造项目”共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470.04万元,“照明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共计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37.78万元,共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以上两个项目合计为
1,907.82万元。详请见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关于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1年10月份起执行并实施相关决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于2012年3月28日销户,尚余204,277.83元的募集资金利息。公司销户后将该利息转为流动资金。经华龙证券和深圳证监局指出问
题后,公司将该款于2012年6月25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深圳工商银行西丽支行,账号4000 0274 1920 0232 896转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
行,账号8250 0627 5518 097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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