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德力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15:12: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撤销
在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存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同意公司撤销原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余额分别转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
埠分行淮上支行新开账户进行专项存储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新开账户进行专项存储,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417号”文《关于核准安
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969,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630,900.0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共


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相关协议。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在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新的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为公司超募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71
号文的核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
8月份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1,550,7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10.4元/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3年8月9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3]6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36,127,2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693,350.70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517,433,929.3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共同签
订了募集资金相关协议。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变更情况

截止2015年7月31日公司存放于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
14750000000402040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余额为7,250,582.75元。为
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撤销原华夏银行合肥
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转存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金额为人民币:7,250,582.75元,
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国海证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变更情况

截止2015年7月31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账户76690188000397240余额为69,981,963.90元。为配合公司经营管理
需要,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撤销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
募集资金余额分别转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淮上支行新开账户进行
专项存储(存放金额为人民币:34,981,963.90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新开账户进行专项存储(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35,000,000.00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国海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蚌埠分行淮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
要,加强了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用户及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不会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及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德力股份根据
经营管理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的利益,未影响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德力股份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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