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雪人股份: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15:14:37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雪人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将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19.80元。截至2011年11月23日,共募集资金79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65,864,74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135,25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天衡验字(2011)103号《验资报告》。


2014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投入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70,950万元人民币,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5年1月20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结余4,069.23万元(含利息),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4,069.23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17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11,5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480,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天衡验字(2015)
00073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8,239.15万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39.15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609.6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0.83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与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民生银行福州
长乐支行和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四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
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591902935110888

380,000,000.00

0.50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100009071

206,135,250.75

68.42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600024414



1.99

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1515014160000653

90,000,000.00

174.63

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

1502014210007224

50,000,000.00

0.00

活期存款

合计



726,135,250.75

245.54





2014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投入完成,项目均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5年1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结余4,069.23
万元(含利息),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4,069.23万元
(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3日、1月27日将结余募集


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在基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长乐金峰支行及国都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6月30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8111301012800006837

128,480,000.00

128,488,263.89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长乐金锋支行

40527013281

290,000,000.00

207,608,523.00

活期存款

合计



418,480,000.00

336,096,786.89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有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经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
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人民币82,391,47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5)00765号《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613.53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6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70,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6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5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38,000.00

0.00

-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000.00

5,000.00

0

5,000.00

10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2,600.00

2,600.00



2,600.00

100

-

-

-

-

2、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
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700.00

2,700.00



2,700.00



100



250.99








3、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
项目



22,650.00

60,650.00



60,650.00

100



180.23





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













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27,950.00

65,950.00



65,950.00

100









合计



70,950.00

70,950.00



70,950.00

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2014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4年3月4
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拟将“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制冷压
缩机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
元人民币,变更后总投资为67,500万元,利用募集资金60,650万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投资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充。相关内容已于2014
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1、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 万元归还中信银
行福州分行1,400 万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1,000 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相关内容已于201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进行公告。


2、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2,70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2012年5月公司支付首期出资款1,350万元,2013
年5月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1,3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3、2012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
2012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2014年2月,该项目与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合并后项目名称变更为“高
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8,000万元,超募资金22,650万元。该项目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183.42万元,2013年使用超募资金1,615.73万元,2014年使用超募资金19,059.59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2,858.74万元,其中
超过承诺超募资金投入金额208.74万元,已于2015年1月16日归还,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





4、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0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5、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14
年 8 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6、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6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年8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
乐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收益率3.8%/年,
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8日该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内容已于201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进行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公司原计划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申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但截止目前该地块尚未获得审批。变更后的“高效节能制冷
压缩机(组)项目”将在原“制冰系统基地”实施,即在长乐市里仁工业区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96,816,362.22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衡专字(2011)511号
《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1、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
10月17日归还流动资金1,663.53万元至超募资金账户。


2、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主要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未使用的剩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及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2,405.70万元,共计结余募集资金4,069.23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2015年1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结余4,069.23万元(含利息),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
4,069.23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3日、1月27日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848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8,239.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8,239.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
及配套项目



29,000.00



8,239.15

8,239.15

28.41%

2016年9月







2、补充流动资金



12,848.00

















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41,848.00



8,239.15

8,239.15











合计



41,848.00



8,239.15

8,239.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未有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经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
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人民币82,391,47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5)0076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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