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亚太: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

时间:2015年09月10日 11:32:59 中财网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0

1

18
日证监
许可
[
2010
]
45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
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一是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汇
率风险、大宗交易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所投资国家或地区政治及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等;二是衍生品风险,包括衍生品市场风险和衍生品模型风险;三是管理风险;
四是流动性风险;五是国家及地区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
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
T
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
T+
3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
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的名称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


3.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对亚

国家或地区企业的深入分析,运用价值与成长相结合的
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4.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的相关金融工具。



本基金采用“核心
-
卫星


配置策略,对“核心


部分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40%
-
75%
,对“卫星”部分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20%
-
55%
,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
35%
,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核心”加“卫星”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
0%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5.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配置
策略


本基金采用“核心
-
卫星”配置策略。



“核心”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40%
-
75%
投资于大中华地区企业,包括中
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企业在
境外
几个主要证券市场(如美
国证券市场、伦敦等欧洲证券市场、东京、香港、台湾、新加坡证券市场)所发行的股票、
存托凭证(
DR,
D
epositary
R
eceipt
s
)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卫星”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20%
-
55%
投资于其他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
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等众多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在亚太区证券市场发
行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本基金“核心”加“卫星”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本基金主要投资市场包括:香港交
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纽约股票交易所、美国股票交
易所及那斯达克市场。



此外,本基金亦可投资于亚太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信托凭证等其他权益类证券;政府债
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
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基金如
ETFs
等、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以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
0
-
35%
,对
现金或者到期日
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本基金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和“价值策略为主,成长策略为辅”的股票
投资策略,辅助以金融衍生品投资进行套期保值和汇率风险规避,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以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品种投资为主,作为股票投资的辅助手
段,而非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来追求高额回报。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
、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
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
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
、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
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
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
、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境外投资顾问组
成投资团队,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
好投资业绩。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强调将定量的选股模型与定性的公司研究相结合,并运用适当的风险
评价手段进行组合调整。总体上,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构建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品质过滤阶段
——
初筛样本股阶段。在本基金所设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基础
上,利用
DataStream, Bloomberg, CEIC
等资讯系统采集的财务信息和价格信息等,按
照价值投资策略选股标准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品质进行过滤,并且对比个股的市场价格,筛选
出主营业务风险较低、价值相对被低估或成长性较好的个股,建立基本股票池。在筛选以及
建立股票池的过程中,本基金将会对公司财务质量、上市公司在各具体市场以及市场之间的
相对估值水平等给予重点关注。




2

价值精选阶段
——
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全面分析阶段。研究部利
用投
资研究平台,根据其对
亚太
国家或地区整体经济、行业及上市公司进行的深入研究与分析,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诊断、竞争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成
长性分析,并运用最合适的价值评估手段进行估值,找出跟市价比较最有投资机会的公司,
建立精选股票池。




3

构建投资组合阶段
——
研究部和基金经理根据投资限制的要求,结合股价波动,资
金进出和估值信息的变化,在股票池中进行股票选择,构建模拟投资组合,进行超额收益、
流动性指标检验和组合流动性检验,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目标投资组合。




4

交易部依
据基金经理小组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
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管理部负责
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
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监察
法律
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
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
程序做出调整。



6.
业绩比较基准


65%×MSCI Zhonghua

35%×MSCI AC Asia Pacific ex Zhonghua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的相关金融工具。

MSCI
Zhonghua
指数是
MSCI
中国系列指数的一个成员,于
1995

1
月对外发布,其代表性涵

H
股、
B
股、红筹股、
P
股(属于中国大陆在香港上市的企业但不属于
H
股)及香港本
地股票。

MSCI All Countries As
ia Pacific
指数于
1988

1
月发布,成为亚太地区投资的重
要基准指数。目前上述两只指数已经得到海外股票市场的全球机构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未来,如本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或市场中出现其它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指
数、或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
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
风险收益特



本基金属于高风险
/
高收益的品种。



8.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382,800,254.68

56.37






其中:普通股

382,800,254.68

56.37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53,068,170.29

7.81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金合计

76,497,430.86

11.26

8

其他各项资产

166,753,923.94

24.55

9

合计

679,119,779.77

100.00



1、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259,852,326.01

58.41

日本

69,295,492.44

15.58

澳大利亚

24,045,370.10

5.41

韩国

15,995,094.02

3.60

中国台湾

11,693,524.88

2.63

泰国

1,881,219.01

0.42

新加坡

37,228.22

0.01

合计

382,800,254.68

86.05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37,228.22

0.01

原材料

3,608,274.91

0.81

工业

75,588,915.28

16.99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45,699,519.45

10.27

日常消费品

14,983,590.00

3.37

金融

102,945,083.35

23.14

信息技术

139,937,643.47

31.46

合计

382,800,254.68

86.05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明细





公司名
称(英
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代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


1

CHINA
LIANSU
GROUP
HOLDINGS

中国
联塑

2128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5,000,000.00

24,880,645.50

5.59

2

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H

中国
南方
航空
股份

1055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3,000,000.00

21,671,002.80

4.87

3

CHINA
WIRELESS TECH
LTD

酷派
集团

2369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10,000,000.00

21,213,609.00

4.77

4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
控股

700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162,000.00

19,763,670.65

4.44

5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中国
软件
国际

354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5,000,000.00

16,679,101.50

3.75




LTD

6

BYD
ELECTRONIC
INTL CO
LTD

比亚
迪电


285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2,000,000.00

16,560,810.00

3.72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H

中国
平安

2318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200,000.00

16,513,493.40

3.71

8

CHINA
TAIPING
INSURANCE HOLD

中国
太平

966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750,000.00

16,472,091.38

3.70

9

CHINA
FOODS
LTD

中国
食品

506 HK

Hongkong
Exchange

香港

4,000,000.00

14,983,590.00

3.37

10

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

-

8306 JP

Tokyo
Exchange

日本

336,000.00

14,796,011.87

3.33



注:所用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4、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人民币
元)



基金
资产

值比例





(%)


1


DAIWA ETF
-
NIKKEI 225


ETF


交易型开放



Daiw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14,088,386.70


3.17


2


NOMURA ETF
-
TOPIX


ETF


交易型开放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13,966,810.39


3.14


3


NOMURA ETF
-
NIKKEI
225


ETF


交易型开放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13,984,028.28


3.14


4


069500 KS


ETF


交易型开放



Samsung
Asset
Management
Co
Ltd/South
Korea


11,028,944.92


2.48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
人民币元
)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4,342,420.65


3


应收股利


1,503,735.06


4


应收利息


10,219.35


5


应收申购款


581,172.59


6


其他应收款


316,376.29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6,753,923.94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0年7月
27日至
2010年12
月31日

3.10
%


0.85
%


10.19
%


0.
86
%


-
7.09
%


-
0.
01
%


2011年1月
1日至2011
年12月31


-
21.86%


1.28%


-
22.23%


1.44%


0.37%


-
0.16%


2012年1月
1日至2012
年12月31


25.59%


0.99%


16.65%


0.92%


8.94%


0.07%


2013年1月
1日至2013
年12月31


21.
07
%


1.14
%


2.59
%


0.91
%


18.48
%


0.
23
%


2014

1

1
日至
2014

12

3
1



3.35
%


1.0
3
%


3.
68
%


0.7
3
%


-
0.33
%


0.3
0
%


201
5

1

1
日至
201
5

6

3
0



3.90%


1.38%


9.38%


0.93%


-
5.48%


0.45%


2010

7

27
日至


31.54%


1.12%


16.30%


1.01%


15.24%


0.11%





201
5

6

3
0





10.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7

13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
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12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五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
售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
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
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
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
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和国际组。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
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
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完成
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国际组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中与权
益类资产管理和研究相关的工作。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
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



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
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
部、机构
-
上海、机构
-
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部、券商业务部两
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
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
上海
和机构
-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
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
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三大区域,以及客户服
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
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
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
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
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
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
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
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
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与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相关的各项工作,股东关系
管理及董事、股东的日常联络、沟通及服务工作,监事会履职相关工作,党委办公室相关工
作,纪委办公室相关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相关工作,董事长工作支持、行
政、文秘服务及会务工作,与公司治理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

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
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
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
、培训发展、薪酬
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
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
IT
系统安
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
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
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
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



和建议。



另设
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
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

郑州
和成都
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

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
5

3

3
1
日,公司总人数为
3
96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4%
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一) 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

1993
年起
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
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
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

7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13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

2014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

1992

5
月至
1993

4
月任职于
深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

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4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2005

12
月起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11
月起,任
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博士,总经理。

1990
年起先
后在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中国证监会
工作。

201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

7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

1988

7
月至
1995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

1995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2002

10
月至
2008

7
月,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

1988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
1992

7
月至
2006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2006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2007

10
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1

7
月至
2013

8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13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71
年起,先后在
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

2008

1
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博源基金会


,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

2012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
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2013

8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
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



蛇口工
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2008
年退休。

2008

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

11
月至
2010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9

6
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1

3
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3

5
月至
2014

8
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CNL

董事;
2013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12
月至今,
兼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

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

1982

8
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
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
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
理。

1999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
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
(纪委办公
室)总经理。

2007

12
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1

1
月至今任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

2011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至
2012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

5
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
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3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

1998
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
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S
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010

4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卫平先生,硕士,监事。

1996
年起先后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鹏证券公司、
北京证券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2013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
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

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
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

MBA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

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

2000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
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2002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溪冈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至
2005
年任香港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
2005
年至
2009
年任和丰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09

8
月起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
QDII
)基金经理

2011

2

28
日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王政先生,
2010

7

27
日至
2011

11

10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锐先生,
2010

7

27


2012

8

10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董良泓、邵凯、王德英、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
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兼年金投资部
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权胜先生,硕士。

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

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
金基金经理、社保组
合投资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

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

2011
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
组合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

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
经理兼投资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
CFA


2008
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
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
(LOF)
基金、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1.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的管理费;


2
、基金的托管费;


3

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

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税务顾问费等根据有关法规、
《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7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
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称





);


8
、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9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
、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两部分,其中境外投资
顾问的咨询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
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顾问协议》中进行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80
%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1.8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基金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
费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支付,具体支付程序在《顾问协议》中列示。



2
、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5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

E×0.3
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
托管
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
托管
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
托管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

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用



1.
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万元

1.60%

100万元 ≤ M <500万元

1.00%

500万元 ≤ M <1000万元

0.80%

M ≥ 1000万元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2.
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

20
万美元


1.6
0
%


20
万美元

M

100
万美元


1.0
0
%


100
万美元

M

200
万美元


0.8
0
%


M

200
万美元


收取固定费用
200















2
、赎回费用


持有基金时间(Y)

赎回费率




Y<1年

0.50%

1年 ≤ Y < 2年

0.25%

Y ≥ 2年

0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
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
露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各个国家
或地区
税收法律、法规执





12.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5

3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3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5

3
月,中
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28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5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


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
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或经有权机关要求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监督基金份额净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复核、审查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资金往来、
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20年;其它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相
关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5年;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境外
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原因而导致的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


担相应责任。在决定境外托管人是否有过错、疏忽等不当行为,应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境外托
管人之间的协议的适用法律及当地的证券市场惯例决定。本条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23、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施
监督,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报告;

24、安全保护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
有应得收入;

25、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情况,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6、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算
业务;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根据审慎监管
原则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
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4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
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
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
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融资、基金的禁止投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
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且有
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疑义,应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澄清或
纠正。


13.
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洪
丕正先生
/Ben Hung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渣打银行(香港)
有限公司于
2004

7

1
日完成在香港本地注册的手
续。



办公地址
:
香港九龙官塘道
388
号渣打中心十五楼
15/F., Standard Chartered Tower,
38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四至四
A
渣打银行大厦三十二楼
32/F.,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Building, 4
-
4A Des Voeu
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实收资本
:
港币
34,061,000,000
元(港币
340
亿元)截至
2012

12

31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渣打银行在
1853
年获得英国皇家特许状注册成立,至今已有超过
150
年的历史。渣打
集团的业务遍及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拥有超过
1700
个经营网点(包括子公司、关联公司
和合资公司),涉及亚太地区、南亚、中东、非洲、英国和美国等
70
多个国家。渣打银行
现有超过
88,000
名雇员,来自
115
个国家,遍布
70
个市场。渣打银行标准普尔中长期评
级为
AA
-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证券资产托管规模截至
201
3

12

31
日维持在
2,
710
亿美元以上,标准普尔中长期评级为
AA
-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渣打银行证券托管业务是渣打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主要提供托管和投资组合会计服
务,机构客户群广泛分布在北美,欧洲及亚洲。渣打银行在香港有超过五十年的证券托管经
验,是亚洲区具备较强实力的托管银行之一,也是全球笫一家拿到
ISO
国际认证的托管银
行。证券托管服务业务不仅是渣打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该部门也是债打银行主要的利润来
源部门。渣打银行集团董事会对
证券托管业务提供了巨大支持,为证券托管业务发展提供相
应的财务支持。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渣打银行的地区托管运作中心,支持该行在美洲、欧
洲、澳洲、非洲、中东和亚洲的托管业务。渣打银行也在亚洲,非洲和中东
3
9
个国家和地
区通过本地分行提供托管服务。



三、境外资产托管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履行以下职责:



1.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计算境外基金资产的资产净值;



3.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基金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基金资产的资金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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